2004-11-21 14:59:25吳龍

看看瑞士想想台灣-尊重族群語言

瑞士與德國、法國、義大利、奧地利及列支敦士登等五國國界相連,融合了多種的歐洲文化,使用多種不同的語言,如德語、法語及義大利語。基本上,瑞士人都聽得懂英文,但瑞士有三個主要語區—德語、法語和義大利語,在各個語區旅遊時,都能體會到各自的特色風情,也因為多國文化的融合,造就了瑞士多元化的異國情調。

瑞士在複雜的多語言、多宗教、文化多樣性背景下的四大族群,建立出和平中立的瑞士獨特國家認同共識,除了有賴公投制度文化與聯邦體制外,語言平等政策是相當重要的關鍵。語言平等政策是在多民族語言文化差異中,讓瑞士人民與國家政府有一個溝通無礙的機制。這種語言的平等尊重,能促進族群和諧。相對來看50年來的台灣,以強勢獨尊北京語言政治整合運作,經過半個多世紀封閉的教育系統及文化傳播媒介,尤其是電視節目灌輸外來統治者的文化優越感(在台中國人優越感),使得大多數一般台灣人下意識覺得講台語(包括台灣河洛話、台灣客家話)的人無文化水準,醜化台灣人為台客,如此尊卑不平等作法的結果在台灣自由民主化過程中,併發出嚴重的無法認同台灣作為一個現代化國家的後遺症,形成今日台灣族群撕裂情形和國家認同分歧的對立狀態。

瑞士並無整套的國家語文政策,憲法明定有「國家語言」及「官方語文」條文。本文部分資料引用前歐洲聯盟研究協會理事長張維邦先生的[瑞士的語言政策與實踐](http://mail.tku.edu.tw/cfshih/ln/paper15.htm)一文。瑞士2000年1月1日實施最新的憲法有關語言的條款:第4條 國家語言(langue nationale):「國家語言是德語、法語、義大利語及羅曼許語。」及第70條 語文:「第1款 瑞士聯邦的官方語文(langue officiel)是德文、法文及義大利文。瑞士聯邦與講羅曼許語的人聯繫(保持關係)時,羅曼許文也是官方語文;第2款 各邦郡決定其國家語文。為了確保語言族群間的和諧,各邦郡應留意語言的傳統領域的分佈,並尊重本地少數族群的語文;第3款 瑞士聯邦及邦郡鼓勵語文族群間的理解與交流;第4款 瑞士聯邦支援多語言邦郡執行其特殊的任務;第5款瑞士聯邦為了保衛及推廣羅曼許語文及義大利語文特別在格勞賓登及堤奇諾邦郡採行支援的措施。」

「國家語言」(National language)及「官方語文」(Official language)的劃分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區別。聯邦政府與全國公民、邦郡或是聯邦各機構聯繫時,使用德、法、義大利官方語文,並以這三個官方語文印發聯邦立法條規文獻。至於羅曼許語文,則只是聯邦政府與羅曼許語公民聯繫時才成為官方語文。換句話說,聯邦政府與羅曼許語的格勞賓登(Graubünden)邦郡聯繫時,不必用羅曼許語文,也不用翻譯印製羅曼許語文的聯邦立法條規文獻。然而聯邦政府通知羅曼許語族群時,則要用羅曼許語文知會。人民與官方(特別是與聯邦政府)聯繫時,如果瑞士人所使用的母語成了「官方語文」,則可以用自己的母語書寫,政府得用該官方語文回覆。

由於大部份羅曼許語族群幾乎都通曉德語文。將羅曼許語文也列為官方語文,是對羅曼許語族群的尊重,也是真正遵守憲法的第70條款衍生出兩大原則:「語言的平等原則」以及「語言的個體性原則」。「語言的平等原則」表示瑞士聯邦的憲法法定及規範條文具有同等的價值意涵,四個官方語文居於平等地位,無高低上下之分。「語言的個體性原則」任何瑞士公民可以依據任何官方語言與聯邦行政單位接洽。同樣的聯邦當局各單位的人員(包括議員、部長或是行政官員)也可援用任何一官方語文表達。

其他幾條與語言間接相關的憲法是:第8條 平等 「第2款 任何人不能,尤其是因為出身、種族、性別、年齡、語言、社會條件、生活方式、宗教、哲學或政治信仰抑或是身體、心智或心理障礙而受到歧視。」第18條 語言自由:「語言自由受保障。」第31條 語言被剝奪 第2款:「任何人的自由被剝奪時,有權依其所能了解的語言,立即被知會其自由被剝奪的理由以及其應有的權益。特別是有權知會其親人。」以及第188條 聯邦法院的角色的第4款:「聯邦議會(國會)在徵選任命聯邦法院法官時,應留意到代表官方的語文。」

從個人自由使用語言及邦郡或是社群區為防衛族群整體的權益觀點來考量,就會涉及非成文的語言權的兩大基本原則:「領域(或地域)原則」(Principe de territorialité)及「自由原則」(Principe de liberté)。這兩個基本原則運用在學校語言的使用權上,涉及一般個人時會強調語言權的「自由原則」,碰到社群區或邦郡為維護歷史留下來的既得權益,則會適用「領域原則」高於個人的「自由原則」。瑞士聯邦法院已確立了「國家語言的領域原則高於自由原則」的判例。

在語言的實踐上,根據不成文習慣,有關政治任命或是國家公務員幾乎都依族群語言人口比例遴派推選,有時反而特別照顧到少數族群,如義語族群,七位聯邦政府部長(內閣閣員),一般保留兩位給予出身法語族群,義語族群經常保有一席,實際上瑞士操義語人口的還不到8%,依比例還不夠分到一名部長席次,可是為了考慮到族群的政權分享,佔極大多數的德語族群無怨言接受這種講究族群諧和的不成文法規的安排。不過瑞士採行合議制,佔絕大多數的德語系終究影響力高於其他族群,所以語言席次的分配,並不損及德語系實際上居於支配的地位。瑞士式的民主被稱為共識民主制,講究共識民主的結果,佔絕大多數的德語系族群最佔優勢,無論是在金融銀行、企業都(是)居於主導的地位,就是聯邦政治亦然,佔多數的聯邦政府部長、國會議員以及政府行政官員對國家政策有絕對的影響力。


台灣在國民黨50年的執政下,是由外省族群完全掌握政治資源,養出一批又一批的外省權貴出來,對於台灣族群的參政給予殖民地歧視性做法和分化策略。外省權貴講究[血統純正]的政治傳承,再講[政治正確]的族群拉攏,非得利用台灣族群時,就壓制台灣福佬族群,拉攏台灣客家族群,引發福佬與客家族群的種種族群矛盾,外省權貴再坐收漁翁之利,形成台灣最大族群的福佬族群成為台灣政治超級弱勢者的不公不義狀態。在李登輝前總統努力的[本土化]下,這種外省族群全面掌握政府體制的不公義過往已經不再了,不過外省族群還是以不正常的比例來剝奪其他族群權利的情形依然存在,就算今日陳水扁總統連任執政的今日,佔今日台灣總體族群比例12%的外省族群,仍有在政府體制20%的比例。

這也導致台灣的語言在[平等化]過程中,出現種種[反平等化]的力量,常聽到以[大福佬沙文主義]這種抹黑言論,[月光姓氏]的妄想迫害言論,及台客的粗俗化和台語為髒話等等醜化台灣最大族群的言論出來,這種[在台中國人優越感(外省人優越感)失落病症]的反撲,可以說是國民黨這50年來以執政力量撕裂台灣族群後,再次以在野力量撕裂台灣族群的重大惡行。

瑞士的中小學教育,是屬於邦郡的權限,因為瑞士族群同一個族群大致會在集中在特定的地理空間,各邦郡教育使用的語言都是以母語為主,所以無所謂大一統的德語沙文主義或是法語沙文主義壓迫義大利語系或是羅曼許語系的情勢發生,地方自治徹底實行。瑞士沒有三民主義的教條口號,沒有如北京語的[國語沙文主義]來壓迫其他族群的語言,貶低所有台灣族群的語言為[方言]的怪事,在三權分立的基本架構運作下,毫無族群受排擠壓迫的情事發生。

相對台灣來看,台灣人民長期被國民黨壓迫使用北京話的[國語],不但把台灣人民的母語貶低為[方言]外,還在學校教育體系下,懲罰講自己母語的人,潛移默化講[國語]是高尚,講自己母語是沒有文化的自卑心理。國民黨非常有系統進行人民排斥使用母語的高壓政策,使得台灣人民在語言自卑情結下,接受國民黨無上權威的中國神話價值觀。這種現象導致於這次陳唐山外交部份的[捧卵皅]言論,被攻擊的失去本來的外交問題真正焦點,也引發很多人以為民進黨在把台語粗俗化,完全以國民黨外省族群灌輸的歧視觀念來思考自己母語的價值,這可證明台灣語言被國民黨建構的教育體系給踐踏的[掛急診]了。在國民黨的奴化教育下,台灣人民已經對自己的母語喪失認同了。

這種自卑的心理也反應到爭取自己母語權益的喪失,任由外省權貴政客破壞公義,顛倒是非,一次一次的打壓台灣族群的語言權利。舉例來說,有一次國家考試用福佬族群的語彙,結果被批評成歧視客家語的做為,國民黨長期所拉攏的客家政客,被外省權貴煽動起來批鬥這次國家考試題目,這些客家政客又鼓動不明白狀況的客家族群,發政治鬥爭(很悲哀的是民進黨的客委會葉菊蘭也莫名其妙與之起舞)。

然而我們以公義的角度來看,台灣的國家考試本來就該[平等化]的使用各族群的語彙,長期50年來的獨尊[北京話]的作法本來就是錯誤的,今日出現福佬族群語彙本該視為是打破[北京語沙文主義]的做法,這是應該鼓勵和稱讚的。有了這樣的[語言破冰]後,未來台灣的其他族群就可引以為例的要求國家考試加入客家和原住民語彙,尤其是客委會和原住民委員會的考試更可只考該族群語言,增加該族群參政權力與機會。

可惜的是,在長期奴化教育的母語自卑下,這種以台灣最大族群語彙當考試題目的[語言破冰]公義做法,卻莫名其妙的被扭曲和抹黑為歧視客家語言的做法,還有一堆藍色政論媒體人配合藍色政客起來搞政治鬥爭。可悲的是,福佬族群卻完全沒有意識到應該要保護自己語言的權力,沒有意識這是一個[語言破冰]公義做法,任由外省權貴政黨抹黑醜化,連一向為台灣人講話的幾個政論節目都沒有強力為台灣最大族群說話,任由國民黨的客家政客鼓動客家人產生不滿,再次撕裂族群,這也難怪有人說福佬語在掛號。福佬族群對自己語言的尊嚴,無形中在喪失了。今日原民會和客委會復育他們族群母語,所以福佬話搞不好會是所有台灣族群語言中最早向閻王爺殿報到的語言。

這種說法並不危言聳聽,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1年發表的世界語言報告裡,便明列:「台灣的福佬話、客語和原住民語言都是死亡中的語言。」,然而中研院語言所94年度研究預算中,並未編列福台語預算,福佬語預算經費竟然是「零」,對台灣有關的只有客家語和原住民語言有經費研究,其他都用在與台灣無關的「黑水城」西夏語、蒙古老乞大、八思巴文獻、嘉戎語、拉塢戎語這種死語或稀有語種,及壯侗語、苗瑤語等少數民族語,而可笑的是前教育局長曾志朗拿著台灣在西夏語言的研究,居於領先世界的地位這樣的說法來當藉口,還搞不清楚真正的問題在那裡。中研院語言所一直宣稱將台灣本土語言的基礎研究列為主要工作項目,特別是弱勢族群語言最為優先,至少一半以上的預算、資源都投注在與台灣本土語言有關的理論、區域和整合三種研究取向上。但是事實不然。


根據中研院送交立法院的94年度預算案顯示,中研院語言所的研究項目,包括中國的死語言、客語及原住民族語,唯獨不含對正需要重新加以積極重視,且屬全國最大族群使用的福台語預算經費。所幸台聯立委錢林慧君昨天與台灣母語教育學會注意到這樣的問題,以刪除預算來扼阻中研院語言對福佬語的歧視,希望能撥亂反正成功。根據中研院語言所網站的語言名稱,直到今天仍然將福台語貶抑為所謂的「方言」,這是何其可悲的語言歧視。李遠哲宣稱台語語音的研究應該融入在各項目中,所以沒有單獨項目編列預算,這種說法證明台語研究已經弱勢到成為其他語言研究的次級語言了!台灣最大族群的語言居然是屈就就其他語言研究之下的次級語言,台灣最大族群怎能沒有聲音發出怒吼呢?看看瑞士想想台灣,台灣人民到現在還沒有從國民黨奴化教育脫離出來,還以國民黨奴化教育的[大中國思維]輕視自己的母語和文化,真是可悲到極點了!!

我們不該因為族群是最大的族群就貶抑這個族群的語言來當成尊重少數語言,我們也不可因為某個族群人太少就故意視若無睹弱勢語言的研究。這樣的不公正的態度,是矯情下的心虛,是不尊重對方族群的歧視,我們應該以尊重和公正的態度,看待台灣任何母語,制定公正公平的語言政策,讓各民族的母語成為台灣多元文化的動力。台灣語言政策應該向瑞士學習,除了北京話外,台語(河洛及客語)以及原住民等多語都可並列為類似瑞士的「國家語言」(national languages),另外有待政府成立『台灣語言政策促進委員會』主持語言政策的釐訂後,確定是否包括福台語,客台語,北京話及原住民在內為「官方語文」(official languages)。該委員會可先進行目前語言使用的地理分布研究,接著探討人民與各地方政府機構(法院、衛生所、鄉鎮公所等)交往時,使用語言的實況。至於中央政府機構(如法院),在處理訴訟兩造時,應該普遍提供翻譯人員,確保弱勢族群的語言權益。在未來憲法的制憲中,應該參考瑞士對語言相關的憲法精神,以尊重態度和平等原則制定符合台灣族群的相關語言憲法出來。

在制定語言政策過程中,務必將開放的教育體系精神考量在內,積極提倡宣揚和平、進步、平等、民主、自由及人權的普世價值觀的開放體系教育觀,以全民開放寬容的語言教育促進族群間的融合,以便達成建立一個活絡又祥和的社會的全民共識。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台灣經濟國際化勢在必行,就非徹底英語文普及化不可,因此在制定語言政策時也應該將英語文及其他重要的外語,如日語、法語、德語及西班牙全盤考量在內,特別是英語已是世界通行語言,如何透過媒體、教育體系,將學習英語列為全民日常生活運動的一部份。如此在景氣不振時,那些外銷經驗豐富,外語能力好的也可以隨時加入新行業,提供寶貴的諮詢服務。

如何積極強化以台灣為主體的國家意識,鞏固民主主權獨立的國家定位,尋求重返國際政治社會的長期運動,並以建構多元語言體系為強化國家意識的永續發展,應該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實踐語言的重要策略。語言政策的制定會牽涉到國家財稅的再分配,如何減少既得利益者的反彈衝擊,也應該考量在內,這也是學習瑞士經驗的寶貴之處。

透過尊重族群語言公正公平的語言政策,逐漸恢復台灣各族群的族群信心恢復,各民族的文化復興,帶來多元化的民族文化發展,同時也凝聚國家的向心力,以兼具學習英語等國際語言的語言政策,不但在語言本土化方向努力,也同時在全球化方向發展,這樣才能夠讓台灣人民的語言發展,既能維持台灣的認同,更能增加台灣的國際競爭力。看看瑞士想想台灣,我們對自己母語的發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