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1 16:20:38yuluoke
一周新闻聚焦:杨佳被处决引发
施英:一周新闻聚焦:杨佳被处决引发强烈舆论
作者:施英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点击数:1322 更新时间:11/30/2008 11:51:42 AM
11月26日,杨佳被处决了。虽然这个结果并不令人意外,但在司法程序上存在大量漏洞的情况下,最高法院罔顾事实真相,迅速做出执行死刑的决定,还是让许多人感到意外。我本人也一直以为,由于杨佳案审理过程中程序错误太多,最高法院可以发回重审,最少要弥补一些漏洞。杨佳袭警杀人案动机是什么?杨佳本人是否有精神病?杨佳母亲失踪数月,王静梅是否有精神病,其委托律师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法律程序,都应该向公众交代。杨佳的亲属需要真相,受害警察家属需要真相,整个中国社会需要真相,但真相是什么,在杨佳被处决后,人们依然蒙在鼓里。
杨佳被匆匆处决的消息传来,网络世界也迅速传来一片谴责声。网民们通过博客、论坛发表感慨,有良知的法律界人士和专家、学者、评论家纷纷撰文发表观点。国内媒体虽然按照新华社报道的框架内进行报道,但海外媒体爆发了大量的报道和分析,对比报道,截然不同。国内网民们的言论很快被网络警察屏蔽,议论虽然如潮水般,但很快被遏制。尽管如此,毕竟中国有一亿多网民,全部被控制也决不可能。
一直以来,大多数舆论称杨佳为“英雄”、“大侠”,这表明中国社会已经对中共及其警察系统失去信心,也对法律的公正失去信心。杨佳案的程序非法,更进一步证明了专制制度下权力大于法律,公检法不过是党的工具,所谓法律要“讲政治”就是公然通过国际机器实行强权政治,这才是中国的铁的、残酷的现实。
●学者、专业人士、评论员谴责司法不公
▲学者艾未未发表诗作:杀吧,不要以正义的名义
爱杀就杀吧,可以痛快点,多大点事啊,没有人会在意的,放心大胆的做吧。
灭掉个吧生命,既不是第一千一万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当战车碾过年轻人的身体时,你们一个都没犹豫来着。
既然你们早已清楚地知道罪恶不会带来丁点的惩罚,既然谎言是唯一的方式可能延缓死亡,既然在这片荒原上永远长不出正义的草来,那就再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真正阻挡住你了。想通过“合法的渠道”与最高人民法院要“事实真相”,谈“公平与正义”,那是与虎谋皮令人耻笑。
今天有谁能够说出,国家与贼有何区别,如果说公检法是婊子,那是对卖身服务行业的污蔑。你拥有全部的权力和财富,河流山脉,拥有这块土地上可以看得到摸得着一切,一切的光荣和欢乐都属于你,你不会郁闷的。
为了百年千年天荒地老的宏图大业的长治久安,痛快地抓,痛快的杀吧,不要再告诉人们你释放了多少西藏人,不要再说分赃大了点,几万个亿就 “一定要有透明的民主程序”。还有谁会相信废话。在这里除了十恶不赦的权力,剩下的皆是傻逼,这是一个关于共和国的完整的版本。
杀吧,不要用正义的名义,那是在羞辱一切。
没有一个政权会在意它将会被轻蔑地记住。
▲居住在北京的学者刘晓波博士发表文章《杨佳死了,觉醒的民心不死》
据新华网11月26日报道:“对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杨佳袭警杀人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日前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6日对罪犯杨佳以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
按照党主司法的官方规则,杨佳案至此已经完成了全部司法程序,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决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但对于关注该案的民间人士和公共舆论而言,1,该案的审理过程充满有违程序的猫腻,而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司法公正。2,该案的全部事实真相至今没有弄清,而没有真相就没有社会公义。
一场没有事实真相和程序正义的审判,徒有司法审判之表,实则滥权杀人。而在这种滥权的背后,是这个老大政权对真相、对正义、对民心的恐惧。这种恐惧已经强烈到失态的地步,将迫害之手伸向杨佳母亲王静梅,把她强制送进精神病院,还给她取了假名刘亚玲,让她人间蒸发132天。甚至,连及时向杨佳母亲送达死刑复核裁定书都不敢。
一个据说已经强大到拯救世界经济危机的政权,何至于虚弱到如此地步?
杨佳最初的期望很简单,不过是想从上海警方那里讨“一个说法”,但他经过漫长的努力,仍然徒劳,导致他愤然杀警。
公共舆论对杨佳案的期望也不复杂,不过是希望司法公正的实现,至少让杨佳“死得明白”,但经过持续的努力,也是徒劳。是的,权力犯下的罪恶还得不到司法的追究和审判,但中国司法机构的信誉已经在民心中的死亡。
杨佳死了,但觉醒的民意不会随之死亡。
尽管,众多网友已经指出,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指望杨佳能够死个明白,纯属奢望。因为这个体制本身从来就是用“党治”冒充“法治”,司法机构从来都是“党的利益至上”,为了这个“至上利益”而不惜执法违法。但继续追问杨佳案的真相,继续抗议滥用警力,继续关注中国的司法正义和社会公正,已经变成中国民间的自觉诉求。君不见,杨佳被执行死刑后,震惊、悲愤、怒斥之声遍布网络。
当垄断言论和制造谎言已经无法愚民而只能沦为掩盖罪恶的工具,当强权已经无法完全奏效而只能沦为掩盖恐惧的武器,再精巧的谎言和再强大的权力,非但不足以挽救道义合法性的死亡,反而只能加速其死亡。
▲学者吴祚来发表诗作:论杀人
人会杀人的
杀人是一种游戏
也是一种仪式
杀人游戏是拿人不当人
如同杀一只小狗或小鸟
杀着玩玩而已
杀人成为仪式
是因为天老不下雨或天现异象
杀人是作为一种祭天的牺牲
有一天我看见几个骑自行车的年轻人
被杀了躺在大街边
身上被人披着狼皮
可能是当成狼给误杀的
我看见许多善良的人在哭泣
因为他们看到的是人的生命
一个人会杀掉六个人
六个人也会杀掉一个人
这个世界血腥悲怆而扑朔迷离
听说还要杀人
可能是杀人成瘾综合症
谁能给一个国家民族治病?
▲独立中文笔会理事、深圳自由撰稿人赵达功发表文章《处决杨佳当天我在上海》
我来上海看望病愈后的沙叶新老师,这一天是11月26日。用一把小刀杀死六个警察的杨佳,这天上午被处决了。处决的方式是注射,好,死刑也文明了!杨佳享受文明的死刑方式是特殊待遇了,其他大多数死刑犯还是要吃枪子儿。不过,网上没有人去赞扬当局在死刑上文明了,人们关注的是杨佳案的司法公正问题,这里面猫腻太多,真相是什么人们最想知道,可是当局偏偏不让你知道。愚民嘛,就是不知道真相,知道真相还能叫愚民?!
与沙叶新老师一起,我还见了几位上海的学者,大家当然要议论杨佳匆匆被处死其中的法律问题,程序正义问题。什么法律,什么正义,当局不要脸了,他们才不在乎你艾未未、刘晓原以及网民们的呼吁,处决就处决了,好像当局是在向民众示威:“我就是不叫你知道真相,我就不公正,你能把我怎么着?!”一个握有强大国家机器的政权,已经沦落为泼皮无赖,这还有救吗?
我们知道便衣在跟踪我们,我们的眼睛曾经与他们对视。他们知道我们不是杨佳,知道我们手无寸铁,知道都是些文人墨客,所以他们不胆怯;我们也知道他们在“执行公务”、“执行命令”,他们不胆怯,但是他们那个政权却在发抖、哆嗦,一个青年杨佳,一把不起眼的小刀,竟然惊醒了整个社会,震动了政权的大厦,了不得啊!虽然我不赞同杨佳袭警杀人,但我却毫不犹豫赞扬由此带来的国民觉醒。
杨佳虽死,事情远不会完结。当局不让知道大跃进、饥荒年代饿死数千万农民的真相,当局还不让知道文革究竟是怎么回事,当局还不让知道汶川大地震豆腐渣学校工程真相,当局还不让知道1989六四屠杀内幕……,这么多数不清说不明的账目都一手遮天了,难道害怕你一个小小的杨佳案?
2008年11月26日,杨佳被草草处决这一天,我在上海!
▲评论人士马光远发表文章《杨佳案,真相远比死刑重要》
“杨佳案”发至今日,对于导致六死五伤的结果,很多民众非但不以杨佳以恶魔待之,反而对其同情有加,甚至还有部分网民在网上高呼杨佳为“义士”。这样的舆论,尽管不能证明杨佳捍卫自身尊严的“正当性”,但起码说明,在一个远远超越了“同态复仇”的文明社会,作为公共安全法定维护者的警察队伍整体及其执法行为,并没有从心底得到社会的认同。
对于杨佳本人的结局,按照先期已经介入的杨有明律师的观点,在不能证明杨佳犯罪的时候处于无刑事责任能力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是基本“死定了”的,法律界的很多专家亦发表了同样的看法。对于杨有明律师发表的诸如此类的一些观点是否与其身份相悖,这是一个《律师法》和律师执业准则已说得非常清楚的问题,不再赘论。但是,我们觉得,面对舆论,比判处杨佳更重要的恐怕是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这无论对于闸北警方,殉职的警察,还是对杨佳本人,以及社会公众,都至关重要。
杨佳作为网上描述的“很守规矩,小的时候曾经劝阻他父亲不要乱扔烟头,而且会在汽车上给人让座”的中国语境下的“好人”,为什么作出如此疯狂的举动,正常的逻辑是他受到了警察不公正的待遇!“忠良遭法屈,叛逆成大义”,恐怕这是当下中国绝大多数人很“本能”的一种思维,毋庸讳言,这种思维定式,错不在民众,而在于我们已经习惯乃至麻木的权力机关的“作为模式”,否则,高高在上的警察怎么可能千里赴京与杨佳商谈,甚至赔偿。在惨案发生之后,闸北警方一再声明对杨佳的讯问是合法的,并没有对其使用暴力,而且有讯问录像证明。然而,舆论对杨佳的支持说明民众对闸北警方的单方面声明基本是持怀疑态度的。
在这种情况下,真相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社会对保护他们安全的警方高度不信任的时候,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心理状态。在杨佳被叫去的那个晚上,他一直被讯问到凌晨2点的数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成了熨平舆论漩涡的当务之急。那些殉职的警察及其亲人需要真相,即使不图烈士之名,起码不让他们及亲人不要背着黑锅,杨佳的亲人需要真相,因为他们也是惨案的受害者。整个中国的警察群体需要真相,他们不能因为个别的害群之马而成为舆论刀剑的冤魂。当然,最大的受害者是我们这个社会民众整体,他们需要真相来修补受伤的心理秩序,恢复对警察队伍的信任和支持,使因杨佳案而备受伤害的这个社会得到抚慰。
对于杨佳的杀人行为,无论其受了多大的伤害,但绝不是一个可以赞扬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给予赞誉,既有违道德,亦有悖法理,对其严惩毫无疑义。即使真相告诉我们,杨佳的行为确实源于闸北警方的违法执法行为,并不能反证其行为的合法性,亦不会以此来否定中国警察这个群体。不过,现在舆论一边倒支持杨佳,不能简单的定义为社会的病态,而是对真相的渴求。杨佳事件,整个中国社会都是受害者。查清真相的目的要么还警方清白,要么惩罚那些违法的警察,避免无辜的好警察成为杨佳复仇的牺牲品。否则,即使判了死刑,公众不会服气,杨佳死不瞑目,警察失去正义,同样的事情亦不可能杜绝。死去的警察背黑锅事小,在民众心理对诸如此类的事情有了对抗心理之后,恐怕同样的惨案会累及更多的无辜的好警察,这对警察的家庭是不公平的。
对于杨佳案的舆论,警方感到委屈,民众亦难服气,死去的警方的家属更是受着极大的压力,唯一可以解开这个困局的恐怕不是杨佳的死刑,而是尽快查清真相本身。但就目前该案的调查程序来看,显然距离真相的获取有相当的距离,亦和民众的期待相去甚远。我们希望上海警方回避,中央政法委,独立身份的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保证调查程序的公正公开和合理,还真相,惩顽凶,抚民心,告慰那些无辜的警察!一方面严惩杨佳,一方面严惩警察中的害群之马,这样才能恢复民众的心理秩序,杨佳的报复行为也就不会成为舆论赞许的“义举”。另外,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着,亦应以杨佳案为戒,检讨自己的执法行为,纳税人赋予警方拥有的合法暴力是用于对付违法犯罪等作恶者,而不是赖以养活警方的民众,无论真相如何,如果民众的诉求没有合法的解决窗口,在主流的法律秩序里无从获得正义的“杨佳们”,可能只能选择极端的私力救济方式,这无疑是和法治文明相背离的。而这种非理性选择的根源,恐怕不在“杨佳们”吧。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昝爱宗发表文章《杀了杨佳,并不能证明法律胜了》
杨佳死了,死于2008年11月26日,终年28岁零90天。
杨佳生于1980年8月27日,从照片上看他是个阳光青年,但从2008年7月1日的新闻事件看,他却是一个非常不幸的执着青年。
从二十世纪的80年,到二十一世纪的08年,“80”、“08”,只有28岁生命的杨佳,到底留给这个社会的是什么呢?
杨佳从2008年7月1日上海袭警到上海高级法院终审判决,历时112天,到北京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签署执行死刑令并执行死刑,历时149天。
那么,这么一组数字又能说明什么呢?
杀了杨佳,能够安慰那些死去警察的家属和致伤的警察吗?
杀了杨佳,能够证明法院判决公正吗?能够证明法律胜了吗?
杨佳死了,可我们的主流网站却关闭了留言功能,禁止讨论,又为什么呢?
作者:施英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点击数:1322 更新时间:11/30/2008 11:51:42 AM
11月26日,杨佳被处决了。虽然这个结果并不令人意外,但在司法程序上存在大量漏洞的情况下,最高法院罔顾事实真相,迅速做出执行死刑的决定,还是让许多人感到意外。我本人也一直以为,由于杨佳案审理过程中程序错误太多,最高法院可以发回重审,最少要弥补一些漏洞。杨佳袭警杀人案动机是什么?杨佳本人是否有精神病?杨佳母亲失踪数月,王静梅是否有精神病,其委托律师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法律程序,都应该向公众交代。杨佳的亲属需要真相,受害警察家属需要真相,整个中国社会需要真相,但真相是什么,在杨佳被处决后,人们依然蒙在鼓里。
杨佳被匆匆处决的消息传来,网络世界也迅速传来一片谴责声。网民们通过博客、论坛发表感慨,有良知的法律界人士和专家、学者、评论家纷纷撰文发表观点。国内媒体虽然按照新华社报道的框架内进行报道,但海外媒体爆发了大量的报道和分析,对比报道,截然不同。国内网民们的言论很快被网络警察屏蔽,议论虽然如潮水般,但很快被遏制。尽管如此,毕竟中国有一亿多网民,全部被控制也决不可能。
一直以来,大多数舆论称杨佳为“英雄”、“大侠”,这表明中国社会已经对中共及其警察系统失去信心,也对法律的公正失去信心。杨佳案的程序非法,更进一步证明了专制制度下权力大于法律,公检法不过是党的工具,所谓法律要“讲政治”就是公然通过国际机器实行强权政治,这才是中国的铁的、残酷的现实。
●学者、专业人士、评论员谴责司法不公
▲学者艾未未发表诗作:杀吧,不要以正义的名义
爱杀就杀吧,可以痛快点,多大点事啊,没有人会在意的,放心大胆的做吧。
灭掉个吧生命,既不是第一千一万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当战车碾过年轻人的身体时,你们一个都没犹豫来着。
既然你们早已清楚地知道罪恶不会带来丁点的惩罚,既然谎言是唯一的方式可能延缓死亡,既然在这片荒原上永远长不出正义的草来,那就再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真正阻挡住你了。想通过“合法的渠道”与最高人民法院要“事实真相”,谈“公平与正义”,那是与虎谋皮令人耻笑。
今天有谁能够说出,国家与贼有何区别,如果说公检法是婊子,那是对卖身服务行业的污蔑。你拥有全部的权力和财富,河流山脉,拥有这块土地上可以看得到摸得着一切,一切的光荣和欢乐都属于你,你不会郁闷的。
为了百年千年天荒地老的宏图大业的长治久安,痛快地抓,痛快的杀吧,不要再告诉人们你释放了多少西藏人,不要再说分赃大了点,几万个亿就 “一定要有透明的民主程序”。还有谁会相信废话。在这里除了十恶不赦的权力,剩下的皆是傻逼,这是一个关于共和国的完整的版本。
杀吧,不要用正义的名义,那是在羞辱一切。
没有一个政权会在意它将会被轻蔑地记住。
▲居住在北京的学者刘晓波博士发表文章《杨佳死了,觉醒的民心不死》
据新华网11月26日报道:“对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杨佳袭警杀人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日前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6日对罪犯杨佳以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
按照党主司法的官方规则,杨佳案至此已经完成了全部司法程序,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决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但对于关注该案的民间人士和公共舆论而言,1,该案的审理过程充满有违程序的猫腻,而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司法公正。2,该案的全部事实真相至今没有弄清,而没有真相就没有社会公义。
一场没有事实真相和程序正义的审判,徒有司法审判之表,实则滥权杀人。而在这种滥权的背后,是这个老大政权对真相、对正义、对民心的恐惧。这种恐惧已经强烈到失态的地步,将迫害之手伸向杨佳母亲王静梅,把她强制送进精神病院,还给她取了假名刘亚玲,让她人间蒸发132天。甚至,连及时向杨佳母亲送达死刑复核裁定书都不敢。
一个据说已经强大到拯救世界经济危机的政权,何至于虚弱到如此地步?
杨佳最初的期望很简单,不过是想从上海警方那里讨“一个说法”,但他经过漫长的努力,仍然徒劳,导致他愤然杀警。
公共舆论对杨佳案的期望也不复杂,不过是希望司法公正的实现,至少让杨佳“死得明白”,但经过持续的努力,也是徒劳。是的,权力犯下的罪恶还得不到司法的追究和审判,但中国司法机构的信誉已经在民心中的死亡。
杨佳死了,但觉醒的民意不会随之死亡。
尽管,众多网友已经指出,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指望杨佳能够死个明白,纯属奢望。因为这个体制本身从来就是用“党治”冒充“法治”,司法机构从来都是“党的利益至上”,为了这个“至上利益”而不惜执法违法。但继续追问杨佳案的真相,继续抗议滥用警力,继续关注中国的司法正义和社会公正,已经变成中国民间的自觉诉求。君不见,杨佳被执行死刑后,震惊、悲愤、怒斥之声遍布网络。
当垄断言论和制造谎言已经无法愚民而只能沦为掩盖罪恶的工具,当强权已经无法完全奏效而只能沦为掩盖恐惧的武器,再精巧的谎言和再强大的权力,非但不足以挽救道义合法性的死亡,反而只能加速其死亡。
▲学者吴祚来发表诗作:论杀人
人会杀人的
杀人是一种游戏
也是一种仪式
杀人游戏是拿人不当人
如同杀一只小狗或小鸟
杀着玩玩而已
杀人成为仪式
是因为天老不下雨或天现异象
杀人是作为一种祭天的牺牲
有一天我看见几个骑自行车的年轻人
被杀了躺在大街边
身上被人披着狼皮
可能是当成狼给误杀的
我看见许多善良的人在哭泣
因为他们看到的是人的生命
一个人会杀掉六个人
六个人也会杀掉一个人
这个世界血腥悲怆而扑朔迷离
听说还要杀人
可能是杀人成瘾综合症
谁能给一个国家民族治病?
▲独立中文笔会理事、深圳自由撰稿人赵达功发表文章《处决杨佳当天我在上海》
我来上海看望病愈后的沙叶新老师,这一天是11月26日。用一把小刀杀死六个警察的杨佳,这天上午被处决了。处决的方式是注射,好,死刑也文明了!杨佳享受文明的死刑方式是特殊待遇了,其他大多数死刑犯还是要吃枪子儿。不过,网上没有人去赞扬当局在死刑上文明了,人们关注的是杨佳案的司法公正问题,这里面猫腻太多,真相是什么人们最想知道,可是当局偏偏不让你知道。愚民嘛,就是不知道真相,知道真相还能叫愚民?!
与沙叶新老师一起,我还见了几位上海的学者,大家当然要议论杨佳匆匆被处死其中的法律问题,程序正义问题。什么法律,什么正义,当局不要脸了,他们才不在乎你艾未未、刘晓原以及网民们的呼吁,处决就处决了,好像当局是在向民众示威:“我就是不叫你知道真相,我就不公正,你能把我怎么着?!”一个握有强大国家机器的政权,已经沦落为泼皮无赖,这还有救吗?
我们知道便衣在跟踪我们,我们的眼睛曾经与他们对视。他们知道我们不是杨佳,知道我们手无寸铁,知道都是些文人墨客,所以他们不胆怯;我们也知道他们在“执行公务”、“执行命令”,他们不胆怯,但是他们那个政权却在发抖、哆嗦,一个青年杨佳,一把不起眼的小刀,竟然惊醒了整个社会,震动了政权的大厦,了不得啊!虽然我不赞同杨佳袭警杀人,但我却毫不犹豫赞扬由此带来的国民觉醒。
杨佳虽死,事情远不会完结。当局不让知道大跃进、饥荒年代饿死数千万农民的真相,当局还不让知道文革究竟是怎么回事,当局还不让知道汶川大地震豆腐渣学校工程真相,当局还不让知道1989六四屠杀内幕……,这么多数不清说不明的账目都一手遮天了,难道害怕你一个小小的杨佳案?
2008年11月26日,杨佳被草草处决这一天,我在上海!
▲评论人士马光远发表文章《杨佳案,真相远比死刑重要》
“杨佳案”发至今日,对于导致六死五伤的结果,很多民众非但不以杨佳以恶魔待之,反而对其同情有加,甚至还有部分网民在网上高呼杨佳为“义士”。这样的舆论,尽管不能证明杨佳捍卫自身尊严的“正当性”,但起码说明,在一个远远超越了“同态复仇”的文明社会,作为公共安全法定维护者的警察队伍整体及其执法行为,并没有从心底得到社会的认同。
对于杨佳本人的结局,按照先期已经介入的杨有明律师的观点,在不能证明杨佳犯罪的时候处于无刑事责任能力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是基本“死定了”的,法律界的很多专家亦发表了同样的看法。对于杨有明律师发表的诸如此类的一些观点是否与其身份相悖,这是一个《律师法》和律师执业准则已说得非常清楚的问题,不再赘论。但是,我们觉得,面对舆论,比判处杨佳更重要的恐怕是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这无论对于闸北警方,殉职的警察,还是对杨佳本人,以及社会公众,都至关重要。
杨佳作为网上描述的“很守规矩,小的时候曾经劝阻他父亲不要乱扔烟头,而且会在汽车上给人让座”的中国语境下的“好人”,为什么作出如此疯狂的举动,正常的逻辑是他受到了警察不公正的待遇!“忠良遭法屈,叛逆成大义”,恐怕这是当下中国绝大多数人很“本能”的一种思维,毋庸讳言,这种思维定式,错不在民众,而在于我们已经习惯乃至麻木的权力机关的“作为模式”,否则,高高在上的警察怎么可能千里赴京与杨佳商谈,甚至赔偿。在惨案发生之后,闸北警方一再声明对杨佳的讯问是合法的,并没有对其使用暴力,而且有讯问录像证明。然而,舆论对杨佳的支持说明民众对闸北警方的单方面声明基本是持怀疑态度的。
在这种情况下,真相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社会对保护他们安全的警方高度不信任的时候,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心理状态。在杨佳被叫去的那个晚上,他一直被讯问到凌晨2点的数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成了熨平舆论漩涡的当务之急。那些殉职的警察及其亲人需要真相,即使不图烈士之名,起码不让他们及亲人不要背着黑锅,杨佳的亲人需要真相,因为他们也是惨案的受害者。整个中国的警察群体需要真相,他们不能因为个别的害群之马而成为舆论刀剑的冤魂。当然,最大的受害者是我们这个社会民众整体,他们需要真相来修补受伤的心理秩序,恢复对警察队伍的信任和支持,使因杨佳案而备受伤害的这个社会得到抚慰。
对于杨佳的杀人行为,无论其受了多大的伤害,但绝不是一个可以赞扬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给予赞誉,既有违道德,亦有悖法理,对其严惩毫无疑义。即使真相告诉我们,杨佳的行为确实源于闸北警方的违法执法行为,并不能反证其行为的合法性,亦不会以此来否定中国警察这个群体。不过,现在舆论一边倒支持杨佳,不能简单的定义为社会的病态,而是对真相的渴求。杨佳事件,整个中国社会都是受害者。查清真相的目的要么还警方清白,要么惩罚那些违法的警察,避免无辜的好警察成为杨佳复仇的牺牲品。否则,即使判了死刑,公众不会服气,杨佳死不瞑目,警察失去正义,同样的事情亦不可能杜绝。死去的警察背黑锅事小,在民众心理对诸如此类的事情有了对抗心理之后,恐怕同样的惨案会累及更多的无辜的好警察,这对警察的家庭是不公平的。
对于杨佳案的舆论,警方感到委屈,民众亦难服气,死去的警方的家属更是受着极大的压力,唯一可以解开这个困局的恐怕不是杨佳的死刑,而是尽快查清真相本身。但就目前该案的调查程序来看,显然距离真相的获取有相当的距离,亦和民众的期待相去甚远。我们希望上海警方回避,中央政法委,独立身份的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保证调查程序的公正公开和合理,还真相,惩顽凶,抚民心,告慰那些无辜的警察!一方面严惩杨佳,一方面严惩警察中的害群之马,这样才能恢复民众的心理秩序,杨佳的报复行为也就不会成为舆论赞许的“义举”。另外,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着,亦应以杨佳案为戒,检讨自己的执法行为,纳税人赋予警方拥有的合法暴力是用于对付违法犯罪等作恶者,而不是赖以养活警方的民众,无论真相如何,如果民众的诉求没有合法的解决窗口,在主流的法律秩序里无从获得正义的“杨佳们”,可能只能选择极端的私力救济方式,这无疑是和法治文明相背离的。而这种非理性选择的根源,恐怕不在“杨佳们”吧。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昝爱宗发表文章《杀了杨佳,并不能证明法律胜了》
杨佳死了,死于2008年11月26日,终年28岁零90天。
杨佳生于1980年8月27日,从照片上看他是个阳光青年,但从2008年7月1日的新闻事件看,他却是一个非常不幸的执着青年。
从二十世纪的80年,到二十一世纪的08年,“80”、“08”,只有28岁生命的杨佳,到底留给这个社会的是什么呢?
杨佳从2008年7月1日上海袭警到上海高级法院终审判决,历时112天,到北京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签署执行死刑令并执行死刑,历时149天。
那么,这么一组数字又能说明什么呢?
杀了杨佳,能够安慰那些死去警察的家属和致伤的警察吗?
杀了杨佳,能够证明法院判决公正吗?能够证明法律胜了吗?
杨佳死了,可我们的主流网站却关闭了留言功能,禁止讨论,又为什么呢?
强大的党和政府心虚了吗?庄严的司法机关心虚了吗?
一个孤儿寡母,一个离散的家庭,能够使这个社会动荡吗?
实在不能,那政府为什么不让真相说话,不让民意发言,不让法律做主,还处处遮遮掩掩呢?
可以说,杨佳死了,杨佳案还远远没有结束,社会舆论更没有停止争议、质疑。
杨佳死了,只要还有当事人在,还有法院和法官在,还有政府在,还有舆论在,就会不断地争议和质疑下去,杨佳案就难以结束。
如果说杨佳有罪,证据确凿,那么,杨佳之死属于罪有应得,但是,那些在杨佳案中没有依照法律准绳和司法正义对待杨佳及其母亲的执法和司法机构、执法和司法人员,你们也是有罪的,你们在杨佳身上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罪责,我相信时间会证明这一切。
哀杨佳的不幸,也哀那些不幸的死难警察,你们安息吧,时间会说明一切的。
▲评论人士古原发表文章《“斩杨”适得其反》
杨佳案26日随杨佳被执行死刑而终结,但其影响力却并未因此而划上句号。民间舆论几乎一面倒向杨佳,为他不平,为他叹息,为他喝彩,为他送行……一个杀人犯得到那么多人的同情和支持,这是少见的。这对一个被中共认为是判决公正的案子来说,是个莫大的讽刺。
本来,依法惩凶,伸张正义,这是没有太大异议的。毕竟,杨佳有6条人命在身,而这6人又与他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死刑或无期徒刑,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就坏在——一个堂堂的国家司法机构,却用一种卑劣的手段去执行正义的审判。这使得本来是一件正义的事情,变得那么黑暗,那么的龌龊,变得毫无正义可言。它迫使不少人由此反证:杨佳杀警杀得对,杀得有理。杨佳杀警,是向邪恶宣战,向不合理的制度挑战。
杨佳案可以说综合了中国司法的黑暗大全:诬陷、酷刑、审判程序不公、滥用精神病院、掠夺死囚器官,等等。
诬陷与酷刑。杨佳因被上海警察当偷车贼抓进派出所,并被警察使用暴力,打成太监,从私了到公了都行不通后,这个没有了“后顾之忧”的青年,才会对上海警察采取“我给你一个说法”的公开报复行动。从狭义说,杨佳为了报复而滥杀无辜。从广义说,杨佳报复的目标只针对司法机构,因为这个司法机构的存在几乎成了正义的反义词,所以他没有滥杀。民间的舆论,就是从广义上同情和支持杨佳的行为。
程序不公和精神病院。杨佳案被人注目的另一个焦点是杨母,她居然在杨佳案发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尽管杨佳亲属四处寻找,网络舆论同声呼救,从政府部门到司法机构,都三缄其口,若无其事。待杨佳21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被核准死刑后,23日杨母才被从北京安康精神病院带到上海,24日见儿子一面,而且还不知道这是最后一面,也没有被告知具体行刑日期。安康精神病院是公安部门下属的医院,不通知家属就把人关到精神病院,司法部门把人当什么对待?法院让一个“精神病人”委托律师替杨佳辩护,这又是什么行为?
掠夺死囚器官。在此,不得不提醒杨佳父母,你们有去上海收尸吗?如果没有,杨佳的器官的去向就值得怀疑了。请不要忘记,中国是肾移植第二大国,世界各地每月都有换肾团出发到中国。中国前卫生副部长王洁夫就承认过,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供体大多数来自死囚。“无人认领”的尸体,是公、检、法对死囚犯人的最后掠夺的目标。杨佳年轻体健,恐怕难逃最后一劫。
本来判决杨佳是要昭彰司法正义,这下,倒让世人再次看到中国司法的方方面面。如果说中国人从食品中完成化学扫盲,那么,中国人从杨佳案则完成了法律扫盲。杨佳案影响之大,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在很多案子之上,而且杨佳杀警又被不少民众冠以“除暴安良”的好汉色彩,这更加让杨佳案备受关注,深入人心。
从一辆自行车引发出惊天血案,这个社会的司法制度应对此负有责任。杨佳已经用生命承担了他的责任,而那些殴打杨佳至残、非法绑架杨母到精神病院,以及那些不按司法程序办案的法官、警察、律师,是不是也要承担他们的责任?否则,难免下一个杨佳会给这个社会一个更大的震撼。
▲著名网友五岳散人发表文章《如果你杀人杀得理直气壮》
刚才看新闻,杨佳已经被执行了死刑。这个结果毫不意外,这个事情出了以后,结果就已经注定了。
我是看腾讯的新闻得知的,评论没有关闭。作为一个写评论的人,关注新闻的评论很正常,所以就打开看了一下。我看的时候76415条,显示的大概是11页,也就是一百多条的样子。内容最多到深思,其他都是杀的有理。
一个人拿着一把刀冲上去杀了6个人,结果你们判他死刑的时候,不但赶紧把人杀了了事,甚至连评论的权利都不留给其他人。一个个体可以理直气壮地给你们一个说法,而一个国家机器竟然虚弱到如此地步,也真是天下之奇观了。你们这次杀人,真的是理直气壮么?
我不会把这个结果称为判决的,这就是杀人。那个说审判程序没有问题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你这厮侮辱了一所大学,也顺便侮辱了法律,你的名字将从此成为法律败类的代名词而永存史册。
一场没有程序正义的审判、一次匆匆的杀人、一个只能有一个声音的评论。一把刀。这样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后果:这把刀从此就是你们的附骨之蛆。你们不能用一个合法的程序伸张正义、哪怕是你们自己的正义,就可能永远会活在那把刀的噩梦中。
恭喜你们。
▲旅居瑞典的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李剑虹发表文章《杨佳之死》
杨佳死了!得知杨佳被"处决"的消息时,我正在旅途中。尽管从案发伊始,我就预料到当局必置杨佳于死地的结局几乎没有悬念,但当局"处决"杨佳之神速,处理手法之阴暗龌龊,仍旧超出了我的想象。
早在对媒体公开的二审法庭上,被"秘密"一审判处死刑的杨佳就表现得视死如归,冷静、清醒地向昂然坐于法官席上的"人民法官"毫不留情面地指出:"那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做,就是因为他们身后有你们!"在法庭最后陈词中,杨佳更是一针见血揭露出这个警察国家的本质:"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回望杨佳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正是杨佳的对手——这个政权以其惯常的野蛮横暴,彻底撕破其原本伪装的"法制"、"正义"的底裤,以赤裸裸的流氓行径,一步一步论证着杨佳上述论断无可辩驳的正确性,也证明着杨佳"替天行道"行为艺术的正义性。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一审"秘密"地进行,拒绝任何被告亲友和媒体到场旁听,被告的辩护律师据说由当时"失踪"、亲属也不知其下落的被告母亲签字聘请;二审比一审公开化一些,有被告的父亲、姨母和父亲原拟聘请的律师与一些传媒到场旁听,但上海当局如临大敌地在当天和随后数日拘传了上百名在二审法院外和平声援抗议的市民。整个审理过程中最诡异之处,莫过于被告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被强迫失踪132天——当王静梅的妹妹向其姐所在地公安部门报"人口失踪"案时,警方答复不知其下落,称他们只是找王静梅谈过话,事后她已自行离开了派出所。但在二审之后,公安部门却主动暴光,杨母正是由称不知其下落的北京公安以化名"刘亚玲"强制送往精神病院,警方非但不依法告知亲属,反在亲属向公安部门报失人口时仍旧隐瞒真相。另一与此相关的令人瞠目的公权力公然玩弄法律程序的事实是:既然王静梅被认定为"精神病",一个"精神病人"的委托如何具有法律效力?一审谢有顺律师在明知道当局如此胡作非为、没有合法程序可言的情况下介入此案,成为替当局补洞的御用律师,其职业操守和人格令人鄙夷。
在二审之后,我没有参与包括一些我熟悉的朋友在内的数百人士发起的紧急呼吁最高院特赦杨佳的公开信签名,因为我觉得此案审理过程疑云重重,违反程序之处比比皆是,与"程序正义"的现代法治理念毫不沾边,最高院如果还有起码的良知理性,还想为中国法律保留最后一丝尊严底线的话,杨佳案件就不是"特赦"的问题,而是依法认定一审、二审程序明显违法,审理结果无效,依法驳回重审的问题。
据华盛顿邮报在一篇题为《警察杀手:中国的英雄》报道结尾引述一位二审到场旁听者的话:"现在最高法院正在复核这个案子,我们只能指望中央政府坚持正义,否则中国真是没有一点希望了。"至此人们心中还对最高院抱有一丝幻想,希望作为中国法律尊严最高象征的最高院能顾及当权者起码的脸面,即使早就内定要杨佳死,至少程序上可以不走得那么难看以致一败涂地,然而人们最后的一丝幻想随之破灭了。
作为中国法律尊严最高象征的最高法院,做起事来居然也是鬼鬼祟祟、遮遮掩掩。早在11月21日最高院即作出了对杨佳的死刑核准,却不敢及时告知亲属——11月23日,王静梅被从北京的精神病院带往上海,11月24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与杨佳短暂会见,但王静梅此时并未被告知最高法院已经核准了对杨佳的死刑判决,蒙在鼓里的王静梅还给监狱方留下1000元人民币以供杨佳在狱中花销,并在这次会见后还在给最高院写着"申诉状",直到11月25日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才到王静梅北京家中,称受最高院委托向她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当晚,王静梅给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吉剑青律师打电话,请他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帮助提出与杨佳见最后一面的要求。身为代理律师的吉剑青称此时尚不知最高院复核结果。紧接着,11月26日上午杨佳就被匆忙执行死刑——当局甚至不允许让亲属见最后一面告别,就匆匆"处决"了杨佳。
整个过程简直就是一个诺大国家的公检法联手,掩盖真相愚弄天下"黑掉"了一个青年。一直为杨佳案的程序正义奔走呼号的北京艺术家艾未未愤而指斥:"想通过’合法的渠道’与最高人民法院要’事实真相’,谈’公平与正义’,那是与虎谋皮令人耻笑。今天有谁能够说出,国家与贼有何区别,如果说公检法是婊子,那是对卖身服务行业的污蔑。"
我想请问那些痛斥杨佳为"暴徒"、"纳粹"的温文儒雅的君子们:你们从中看到了什么?让"杀人犯"杨佳如此"伏法",你们认为正义得到了声张吗?一个据说已经强大到可以出手解救西方经济危机的国家,他们在恐惧什么?在无辜者王静梅被作为"精神病"强制送往精神病院强迫失踪132天的事件中,这个国家公检法系统的哪一个机器零配件在此事上是完全清白无辜的?
面对一个如此蛮不讲理、也无处讲理的社会,请仁人君子们明确告诉被欺凌的小民,除了依靠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原始正义",自己给自己一个"说法"以外,小民们该循何种途径寻求正义与伸张冤屈?的确中国社会正步入一个危险的边缘,它正沦为一个彻底没有了法制底线、不值得尊重与保护的原始的丛林社会,但这绝不是杨佳们的错,把这个社会推向危险边缘的,恰恰是一意孤行死不反省,明目张胆运用丛林法则而不是现代法制维护着专制统治的极权者们。
杨佳死了!一个号称"共和国"的国家,用整个公检法的公信力和国家信誉作为陪葬。仅此一点,杨佳就足以不朽!英雄如花,瞬间即谢。杨佳已经修成正果,在历史的长河中必将拥有一席之地。他以年轻的生命为代价捍卫尊严,"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掷地有声的话语,将长久回响在历史的天空和芸芸众生心里。与苟活着的我们相比,他已经得到了自由和永生。从此以后杨佳这个名字,将成为反抗者的图腾,却注定是某些人的梦魇。诚然,那六个死难警察和他们的家人也是牺牲品,但这个罪恶却不应是以青春和热血为代价维护生命尊严的杨大侠的,而是这个彻底泯灭人性、把人变成鬼的制度的。只要这样的警察暴力统治依旧持续下去,那些以卑鄙阴暗手法"黑掉"杨佳、并欺凌孤苦弱女子的鹰犬走狗们,你们免不了要在暗夜里心惊胆战!即便杨佳不化作厉鬼以其凌厉的"索命神刀术"追索尔等性命,也会有更多的王佳、张佳站出来,等到恶贯满盈的那一天收拾你们这些为虎作伥者。
杨大侠你一路走好!我们还会继续为你、为你孤苦无依的母亲讨还公道的,尽管这在中国这个丛林社会,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是为祭。
▲评论人士毛豫扬发表文章《杨佳被执行死刑背后的大反思》(节录)
杨佳做出震惊社会的暴力袭警行为,其背后的起因更是令人吃惊,仅仅是有一次杨佳在大街上骑着自行车,警察怀疑其自行车的来源,而个性倔强的杨佳拒不配合警方的调查而起。一个看似及其平常的治安案件,却酿成了一个震惊社会的悲剧性暴力袭警案件,其背后的深层次根源值得我们许多人深思。
的确,越是在一个社会转型的阶段,警察的职业就越是面临着难以想象的压力。在我国,随着人民群众整体物质文化水平的改善和法制意思的不断加强,许多原来隐藏在社会各个阶层的矛盾不断暴露了出来,许多潜在的利益冲突也逐渐浮现,而警察作为最直接面对社会冲突的职业群体,其遭受的考验无疑是首当其冲。
在我国,警察队伍也被称谓成公安队伍。面临社会层面层出不穷的新事物、新矛盾,警察始终处在一个风口浪尖的位置。如果我们的公安队伍建设、公安队伍的管理体制和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建设不随着整个社会的快速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那么就很可能出现公安机关的社会定位与其应有的社会定位不相适应的情形,这样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层出不穷的“警民冲突”。
尽管全国的公安机关在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上交出了完美的答卷,但是也不能否认2008年也是警民冲突频频出现的一年。贵州瓮安、云南昆明等许多重大的警民冲突至今还让人记忆忧新。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几乎是每一次重大警民冲突的背后其根源无外乎两种:一是起源于许多看似平常的小事,由于处置不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从而引发了大规模的警民冲突;另一种根源是警察职能的“越位”造成的,许多本不应该由警察涉足的矛盾由于牵涉到了地方政府或者其他有关集团的利益时,警察充当了“打手”的角色。因此,解决好民警关系的“症结”不仅仅是公安机关自身能解决好的问题,更是政府职能,政治体制改革才能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此外,公安机关一方面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同时也具有司法机关的职能,但是让人很难理解的是,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警察职业的执法环境并不乐观。一方面,警察要“服从大局”,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又要履行执法职能,而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就显得非常难以适应。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当交警遭遇暴力抗法时,警察常常处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尴尬境地,这种现象的存在无疑是目前警察角色与其社会职能不相称的最直接体现。
尽管“杨佳袭警案”看似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面对不断出现的社会新矛盾和层出不穷的新事物,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无疑是一项重大而深远的社会难题。
一个孤儿寡母,一个离散的家庭,能够使这个社会动荡吗?
实在不能,那政府为什么不让真相说话,不让民意发言,不让法律做主,还处处遮遮掩掩呢?
可以说,杨佳死了,杨佳案还远远没有结束,社会舆论更没有停止争议、质疑。
杨佳死了,只要还有当事人在,还有法院和法官在,还有政府在,还有舆论在,就会不断地争议和质疑下去,杨佳案就难以结束。
如果说杨佳有罪,证据确凿,那么,杨佳之死属于罪有应得,但是,那些在杨佳案中没有依照法律准绳和司法正义对待杨佳及其母亲的执法和司法机构、执法和司法人员,你们也是有罪的,你们在杨佳身上也有一份不可推卸的罪责,我相信时间会证明这一切。
哀杨佳的不幸,也哀那些不幸的死难警察,你们安息吧,时间会说明一切的。
▲评论人士古原发表文章《“斩杨”适得其反》
杨佳案26日随杨佳被执行死刑而终结,但其影响力却并未因此而划上句号。民间舆论几乎一面倒向杨佳,为他不平,为他叹息,为他喝彩,为他送行……一个杀人犯得到那么多人的同情和支持,这是少见的。这对一个被中共认为是判决公正的案子来说,是个莫大的讽刺。
本来,依法惩凶,伸张正义,这是没有太大异议的。毕竟,杨佳有6条人命在身,而这6人又与他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死刑或无期徒刑,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就坏在——一个堂堂的国家司法机构,却用一种卑劣的手段去执行正义的审判。这使得本来是一件正义的事情,变得那么黑暗,那么的龌龊,变得毫无正义可言。它迫使不少人由此反证:杨佳杀警杀得对,杀得有理。杨佳杀警,是向邪恶宣战,向不合理的制度挑战。
杨佳案可以说综合了中国司法的黑暗大全:诬陷、酷刑、审判程序不公、滥用精神病院、掠夺死囚器官,等等。
诬陷与酷刑。杨佳因被上海警察当偷车贼抓进派出所,并被警察使用暴力,打成太监,从私了到公了都行不通后,这个没有了“后顾之忧”的青年,才会对上海警察采取“我给你一个说法”的公开报复行动。从狭义说,杨佳为了报复而滥杀无辜。从广义说,杨佳报复的目标只针对司法机构,因为这个司法机构的存在几乎成了正义的反义词,所以他没有滥杀。民间的舆论,就是从广义上同情和支持杨佳的行为。
程序不公和精神病院。杨佳案被人注目的另一个焦点是杨母,她居然在杨佳案发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尽管杨佳亲属四处寻找,网络舆论同声呼救,从政府部门到司法机构,都三缄其口,若无其事。待杨佳21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被核准死刑后,23日杨母才被从北京安康精神病院带到上海,24日见儿子一面,而且还不知道这是最后一面,也没有被告知具体行刑日期。安康精神病院是公安部门下属的医院,不通知家属就把人关到精神病院,司法部门把人当什么对待?法院让一个“精神病人”委托律师替杨佳辩护,这又是什么行为?
掠夺死囚器官。在此,不得不提醒杨佳父母,你们有去上海收尸吗?如果没有,杨佳的器官的去向就值得怀疑了。请不要忘记,中国是肾移植第二大国,世界各地每月都有换肾团出发到中国。中国前卫生副部长王洁夫就承认过,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供体大多数来自死囚。“无人认领”的尸体,是公、检、法对死囚犯人的最后掠夺的目标。杨佳年轻体健,恐怕难逃最后一劫。
本来判决杨佳是要昭彰司法正义,这下,倒让世人再次看到中国司法的方方面面。如果说中国人从食品中完成化学扫盲,那么,中国人从杨佳案则完成了法律扫盲。杨佳案影响之大,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在很多案子之上,而且杨佳杀警又被不少民众冠以“除暴安良”的好汉色彩,这更加让杨佳案备受关注,深入人心。
从一辆自行车引发出惊天血案,这个社会的司法制度应对此负有责任。杨佳已经用生命承担了他的责任,而那些殴打杨佳至残、非法绑架杨母到精神病院,以及那些不按司法程序办案的法官、警察、律师,是不是也要承担他们的责任?否则,难免下一个杨佳会给这个社会一个更大的震撼。
▲著名网友五岳散人发表文章《如果你杀人杀得理直气壮》
刚才看新闻,杨佳已经被执行了死刑。这个结果毫不意外,这个事情出了以后,结果就已经注定了。
我是看腾讯的新闻得知的,评论没有关闭。作为一个写评论的人,关注新闻的评论很正常,所以就打开看了一下。我看的时候76415条,显示的大概是11页,也就是一百多条的样子。内容最多到深思,其他都是杀的有理。
一个人拿着一把刀冲上去杀了6个人,结果你们判他死刑的时候,不但赶紧把人杀了了事,甚至连评论的权利都不留给其他人。一个个体可以理直气壮地给你们一个说法,而一个国家机器竟然虚弱到如此地步,也真是天下之奇观了。你们这次杀人,真的是理直气壮么?
我不会把这个结果称为判决的,这就是杀人。那个说审判程序没有问题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你这厮侮辱了一所大学,也顺便侮辱了法律,你的名字将从此成为法律败类的代名词而永存史册。
一场没有程序正义的审判、一次匆匆的杀人、一个只能有一个声音的评论。一把刀。这样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后果:这把刀从此就是你们的附骨之蛆。你们不能用一个合法的程序伸张正义、哪怕是你们自己的正义,就可能永远会活在那把刀的噩梦中。
恭喜你们。
▲旅居瑞典的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李剑虹发表文章《杨佳之死》
杨佳死了!得知杨佳被"处决"的消息时,我正在旅途中。尽管从案发伊始,我就预料到当局必置杨佳于死地的结局几乎没有悬念,但当局"处决"杨佳之神速,处理手法之阴暗龌龊,仍旧超出了我的想象。
早在对媒体公开的二审法庭上,被"秘密"一审判处死刑的杨佳就表现得视死如归,冷静、清醒地向昂然坐于法官席上的"人民法官"毫不留情面地指出:"那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做,就是因为他们身后有你们!"在法庭最后陈词中,杨佳更是一针见血揭露出这个警察国家的本质:"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回望杨佳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正是杨佳的对手——这个政权以其惯常的野蛮横暴,彻底撕破其原本伪装的"法制"、"正义"的底裤,以赤裸裸的流氓行径,一步一步论证着杨佳上述论断无可辩驳的正确性,也证明着杨佳"替天行道"行为艺术的正义性。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一审"秘密"地进行,拒绝任何被告亲友和媒体到场旁听,被告的辩护律师据说由当时"失踪"、亲属也不知其下落的被告母亲签字聘请;二审比一审公开化一些,有被告的父亲、姨母和父亲原拟聘请的律师与一些传媒到场旁听,但上海当局如临大敌地在当天和随后数日拘传了上百名在二审法院外和平声援抗议的市民。整个审理过程中最诡异之处,莫过于被告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被强迫失踪132天——当王静梅的妹妹向其姐所在地公安部门报"人口失踪"案时,警方答复不知其下落,称他们只是找王静梅谈过话,事后她已自行离开了派出所。但在二审之后,公安部门却主动暴光,杨母正是由称不知其下落的北京公安以化名"刘亚玲"强制送往精神病院,警方非但不依法告知亲属,反在亲属向公安部门报失人口时仍旧隐瞒真相。另一与此相关的令人瞠目的公权力公然玩弄法律程序的事实是:既然王静梅被认定为"精神病",一个"精神病人"的委托如何具有法律效力?一审谢有顺律师在明知道当局如此胡作非为、没有合法程序可言的情况下介入此案,成为替当局补洞的御用律师,其职业操守和人格令人鄙夷。
在二审之后,我没有参与包括一些我熟悉的朋友在内的数百人士发起的紧急呼吁最高院特赦杨佳的公开信签名,因为我觉得此案审理过程疑云重重,违反程序之处比比皆是,与"程序正义"的现代法治理念毫不沾边,最高院如果还有起码的良知理性,还想为中国法律保留最后一丝尊严底线的话,杨佳案件就不是"特赦"的问题,而是依法认定一审、二审程序明显违法,审理结果无效,依法驳回重审的问题。
据华盛顿邮报在一篇题为《警察杀手:中国的英雄》报道结尾引述一位二审到场旁听者的话:"现在最高法院正在复核这个案子,我们只能指望中央政府坚持正义,否则中国真是没有一点希望了。"至此人们心中还对最高院抱有一丝幻想,希望作为中国法律尊严最高象征的最高院能顾及当权者起码的脸面,即使早就内定要杨佳死,至少程序上可以不走得那么难看以致一败涂地,然而人们最后的一丝幻想随之破灭了。
作为中国法律尊严最高象征的最高法院,做起事来居然也是鬼鬼祟祟、遮遮掩掩。早在11月21日最高院即作出了对杨佳的死刑核准,却不敢及时告知亲属——11月23日,王静梅被从北京的精神病院带往上海,11月24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与杨佳短暂会见,但王静梅此时并未被告知最高法院已经核准了对杨佳的死刑判决,蒙在鼓里的王静梅还给监狱方留下1000元人民币以供杨佳在狱中花销,并在这次会见后还在给最高院写着"申诉状",直到11月25日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才到王静梅北京家中,称受最高院委托向她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当晚,王静梅给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吉剑青律师打电话,请他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帮助提出与杨佳见最后一面的要求。身为代理律师的吉剑青称此时尚不知最高院复核结果。紧接着,11月26日上午杨佳就被匆忙执行死刑——当局甚至不允许让亲属见最后一面告别,就匆匆"处决"了杨佳。
整个过程简直就是一个诺大国家的公检法联手,掩盖真相愚弄天下"黑掉"了一个青年。一直为杨佳案的程序正义奔走呼号的北京艺术家艾未未愤而指斥:"想通过’合法的渠道’与最高人民法院要’事实真相’,谈’公平与正义’,那是与虎谋皮令人耻笑。今天有谁能够说出,国家与贼有何区别,如果说公检法是婊子,那是对卖身服务行业的污蔑。"
我想请问那些痛斥杨佳为"暴徒"、"纳粹"的温文儒雅的君子们:你们从中看到了什么?让"杀人犯"杨佳如此"伏法",你们认为正义得到了声张吗?一个据说已经强大到可以出手解救西方经济危机的国家,他们在恐惧什么?在无辜者王静梅被作为"精神病"强制送往精神病院强迫失踪132天的事件中,这个国家公检法系统的哪一个机器零配件在此事上是完全清白无辜的?
面对一个如此蛮不讲理、也无处讲理的社会,请仁人君子们明确告诉被欺凌的小民,除了依靠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原始正义",自己给自己一个"说法"以外,小民们该循何种途径寻求正义与伸张冤屈?的确中国社会正步入一个危险的边缘,它正沦为一个彻底没有了法制底线、不值得尊重与保护的原始的丛林社会,但这绝不是杨佳们的错,把这个社会推向危险边缘的,恰恰是一意孤行死不反省,明目张胆运用丛林法则而不是现代法制维护着专制统治的极权者们。
杨佳死了!一个号称"共和国"的国家,用整个公检法的公信力和国家信誉作为陪葬。仅此一点,杨佳就足以不朽!英雄如花,瞬间即谢。杨佳已经修成正果,在历史的长河中必将拥有一席之地。他以年轻的生命为代价捍卫尊严,"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掷地有声的话语,将长久回响在历史的天空和芸芸众生心里。与苟活着的我们相比,他已经得到了自由和永生。从此以后杨佳这个名字,将成为反抗者的图腾,却注定是某些人的梦魇。诚然,那六个死难警察和他们的家人也是牺牲品,但这个罪恶却不应是以青春和热血为代价维护生命尊严的杨大侠的,而是这个彻底泯灭人性、把人变成鬼的制度的。只要这样的警察暴力统治依旧持续下去,那些以卑鄙阴暗手法"黑掉"杨佳、并欺凌孤苦弱女子的鹰犬走狗们,你们免不了要在暗夜里心惊胆战!即便杨佳不化作厉鬼以其凌厉的"索命神刀术"追索尔等性命,也会有更多的王佳、张佳站出来,等到恶贯满盈的那一天收拾你们这些为虎作伥者。
杨大侠你一路走好!我们还会继续为你、为你孤苦无依的母亲讨还公道的,尽管这在中国这个丛林社会,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是为祭。
▲评论人士毛豫扬发表文章《杨佳被执行死刑背后的大反思》(节录)
杨佳做出震惊社会的暴力袭警行为,其背后的起因更是令人吃惊,仅仅是有一次杨佳在大街上骑着自行车,警察怀疑其自行车的来源,而个性倔强的杨佳拒不配合警方的调查而起。一个看似及其平常的治安案件,却酿成了一个震惊社会的悲剧性暴力袭警案件,其背后的深层次根源值得我们许多人深思。
的确,越是在一个社会转型的阶段,警察的职业就越是面临着难以想象的压力。在我国,随着人民群众整体物质文化水平的改善和法制意思的不断加强,许多原来隐藏在社会各个阶层的矛盾不断暴露了出来,许多潜在的利益冲突也逐渐浮现,而警察作为最直接面对社会冲突的职业群体,其遭受的考验无疑是首当其冲。
在我国,警察队伍也被称谓成公安队伍。面临社会层面层出不穷的新事物、新矛盾,警察始终处在一个风口浪尖的位置。如果我们的公安队伍建设、公安队伍的管理体制和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建设不随着整个社会的快速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那么就很可能出现公安机关的社会定位与其应有的社会定位不相适应的情形,这样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层出不穷的“警民冲突”。
尽管全国的公安机关在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上交出了完美的答卷,但是也不能否认2008年也是警民冲突频频出现的一年。贵州瓮安、云南昆明等许多重大的警民冲突至今还让人记忆忧新。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几乎是每一次重大警民冲突的背后其根源无外乎两种:一是起源于许多看似平常的小事,由于处置不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从而引发了大规模的警民冲突;另一种根源是警察职能的“越位”造成的,许多本不应该由警察涉足的矛盾由于牵涉到了地方政府或者其他有关集团的利益时,警察充当了“打手”的角色。因此,解决好民警关系的“症结”不仅仅是公安机关自身能解决好的问题,更是政府职能,政治体制改革才能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此外,公安机关一方面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同时也具有司法机关的职能,但是让人很难理解的是,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警察职业的执法环境并不乐观。一方面,警察要“服从大局”,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又要履行执法职能,而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就显得非常难以适应。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当交警遭遇暴力抗法时,警察常常处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尴尬境地,这种现象的存在无疑是目前警察角色与其社会职能不相称的最直接体现。
尽管“杨佳袭警案”看似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面对不断出现的社会新矛盾和层出不穷的新事物,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无疑是一项重大而深远的社会难题。
▲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律师刘路发表文章《杀死了杨佳,毒死了共产党》
2008年11月25日新华社公布最高法院核准对杨佳的死刑判决,26日上午上海司法当局立即对杨佳执行了死刑。连人家母子最后一面都不让见,党国的高效率,惹来网上一片痛骂。其实这是中国死刑执行制度的惯例,死刑核准通知送达之日,通常就是被执行人上路之时。
老路认为,对杨佳案件最应该关心的,其实不是杨佳是否有病,也不是杨佳杀警是否是因为自己被警察殴打,而是这个案件的审理程序所存在的严重问题。违背法律程序的审判,就像一棵有毒的树,案件结果就是毒树上结的果子。西谚有云:毒树之果不可食。党国生生要吞下这个有毒的果子,恕老路直言:杀死的是杨佳,毒死的将是共产党。
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知道,根据普适的法治理念,对一个人是否有罪做出司法判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以杀人为例,第一,这个人是你杀的,根据法律应该认定你有罪;第二,有充分、合法的证据认定你杀了人;第三,对你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完全合法。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反过来说,认定一个人无罪只要具备一个条件就够了,即,首先,这个人不是我杀的,我无罪;其次,这个人是我杀的,但是你的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合法,我无罪。最后,这个人是我杀的,你的证据也合法而且充分,但是你的程序不合法,我也无罪。所以在香港和欧美等法治国家,大家可以看到法庭很多时候其实是在“审”证人,“审”警察的取证程序,而不是在审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因为前面的这些前提障碍如果不能扫清,被告人即使杀了人,也一样脱罪。
美国的辛普森杀人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1994年6月12日美国公民辛普森的前妻及其男友被利刃割喉致死。警方在现场勘查中发现了两被害人及辛普森的血迹,同时在现场提发现了辛普森的头发和一只血手套,随后警方又在辛普森住宅中发现了一只与案发现场属于同一副的血手套和一双血袜子,并且在辛普森的汽车上也发现了被害人和辛普森的血迹。辛普森遂被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而遭到起诉。面对“血证如山”的控方指控,辛普森所聘请的“梦幻律师队”居然巧妙利用控方证据中存在的漏洞,利用控方使用了非法证据这个程序问题,说服了陪审团的全体成员;最终辛普森在刑事上被裁定为无罪。其实陪审团并非不认为辛普森没有杀人,而是他们坚持了“宁可错放,决不枉判”、“公民可以做贼,国家不能为非”这样的司法理念。
这个理念的哲学基础是,错放仅仅是放纵了某个罪犯,危害的是个案,污染的是水流,而枉判危害的则是司法制度,污染的是水源。亵渎法律枉法裁判的结果是,国家法制体系的崩溃,所有的国民都将成为潜在的受害人。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杨佳案件。从事实看,杨佳杀了人没有问题,从证据看,现场擒获,估计证据也不可能不充分。但是从程序看,杨佳案件却漏洞百出,先是绑架了人家母亲,非法拘禁后签署律师委托书,导致了一个不合法的辩护人的存在;其次是在杨佳和辩护人多次要求下,不批准证人出庭,公然违背刑诉法的规定;再次是,当律师和家人提出程序动议要求对杨佳做行为能力鉴定时,无理拒绝。这些程序上存在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导致本案重审,高级法院居然维持原判,最高法院居然核准死刑!中国的司法机关把法律当成了什么?
杨佳案发后,民间流传着他的名言:“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这句话已经成了一个反抗的象征,当警察在肆意侵犯人权,法官在践踏法治的时候,怎么能指望民众成为守法的良民?当一个国家的法制体系因为政府和法官的破坏而崩溃的时候,指望中国成为一个琴弦和谐、歌舞升平的乐园,而不是一个烽火燎原、狼烟四起的战场,难道不是痴人说梦么?
记得毛泽东的夫人江青女士当年被审判的时候,谴责邓小平的法庭颠倒黑白,枉法裁判,邓小平和彭真对着屏幕轻蔑地笑她:这时候你想起法律来了?你忘了当年怎么对待我们了?
老路在此将邓、彭两位讥讽江青的话提前转送给胡温二公,当阁下遭遇未来不公正审判的时候,请想想杨佳。
谨以此文为杨佳送行。
▲评论人士梁申发表文章《杨佳给了司法机关一记狠狠的耳光》
我们有着太多的义务,却只有一点点可怜的牌坊式权利。报刊、电视里一片和谐,现实生活中却举步维艰。我们吃的东西,很多都有毒;我们住的房子,防盗钢筋林立;出门骑(电动)车办事,手里还要提上几十斤的电池(否则不翼而飞);我们遭遇了不公要投诉,公安、法官的无耻又会将你击溃进精神病医院。清白的处女,在警察叔叔的拳脚下变成了卖淫;守法的良民,酷刑之下成了杀人犯。那些含冤而死的人呢?他们家人的愤懑又有谁能体谅?我们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卑微的活着。有多少人曾动过杀人的念头?
一部分官员,心比煤炭都黑,比蛇蝎还毒。
一部分工作,没有杀爹害娘之心,是胜任不了的。
于是,出了一个杨佳。
杨佳之事,看是偶然,其实是必然。
几乎所有的报刊,电视,每天都讴歌着警察的机智神勇,法官的断案如神,司法的明察秋毫。只可惜,这些金光四射的牌坊,被杨佳之刀劈的支离破碎,露出了坟墓真相。为了将杨佳杀掉,面对全国人高度关注的目光,此案竟公开舞弊,视十三亿人如白痴,实属丧心病狂。简单看一下手法:你们不是说杨佳因自行车问题被打了吗?我们有录像证明杨佳没挨打(尽管只有几分钟);杨佳不是只认杨母不认可杨父吗?那就让杨母失踪;而失踪的杨母,公安没能力找到,上海方面为杨佳指定的律师却能随时联系;开庭时,杨佳要求的证人却不见一个人出庭;所有的记者不允许旁听。既然是社会关注的要案,既然法官是公正审理,那为什么见不得人呢?此案一开始暗箱操作被国人诟病后,神圣的最高层相关部门为何不管不问?面对明朗化的问题,公安尚敢如此妄为,那我们还有何理由不相信当初杨佳遭到非人的耻辱?当一个人被侮辱的没有了尊严,你还能指望他给你什么尊严?兔子急了咬人,动物尚切如此,更何况人呢?于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用我的方式给你一个说法。
骑个自行车上街,没带发票就会被警察带进局子,那我们上街是否要带上手机发票,皮鞋发票,西服发票,手表发票,钢笔发票等?如果一家几口上街,那么户口薄,结婚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是否也要随身携带?
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谁说的杨佳不认可其父亲?这种荒诞的说法是怎么来的?
体制,让官员享受着快乐。日新月异的法制文明,强力冲击着体制这堵厚墙。于是,便时不时诞生出一些现代版的聊斋故事。
社会不比以前了,这个社会上没有傻子了。再想象以前那样哄人民,不那么容易了。
我相信公检法队伍里有好人。只是,木桶理论的道理,让这些好人成了汹涌波涛中的几朵美丽浪花而已。
无辜的公安,请你安息;杨佳,你也一路走好!
▲香港作家张成觉发表文章《法学权威的高论与杨佳案的现实》
本文原题为《中国法治迈向何方?》,来自凤凰卫视本周“世纪大讲堂”节目,演讲人是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但杨佳的被处决似乎构成了对江教授滔滔雄辩的有力反讽,因此不得不“与时俱进”地进行修改,但并无对教授不敬之意也。
现年78岁的江平号称中国法制改革的旗手,是50年代初被选送苏联深造的法学权威,堪称满腹经纶。然而,尽管当天他是有备而来,仍然没有道出问题的要害:党大还是法大?
是江平不知道答案吗?非也。他说过这样精彩的话:
在我们之前全世界有这么多社会主义国家,这些社会主义国家有许多垮台了,那为什么垮台呀,它垮台的里面总是有一些不好的东西在那儿,我们怎么能够把它来改掉,我想这是个核心的问题。那么第一个问题就涉及到人治和法治。
不希望看到我们的市场秩序的排名和我们的足球排名一样都继续往下降,因为我既关心足球,也关心市场秩序,可惜这两个都是很不如人意的,我想这就是我们要很好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涉及到的我们的国家和自治,社会自治,这两个方面的情况。
在前一段话里,他实际承认了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中国搞的是人治。他认为,改革三十年,中国的法制建设是从无到有,从公到私,中国正在朝法治国家的轨道加速。但他没有明言:现时大陆说到底还是人治,党大于法。
倘联系到杨佳一案,这个问题更是昭然若揭了。正因为公检法之上有政法委,所以可以实行“一元化领导”,只要被定为大案要案,则办案效率奇高。君不见,7月1日杨在上海手刃6名警察,次日其母王静梅就在北京家中神秘失踪。而后在精神病院里签署“授权书”,让身兼闸北区政府律师的专业人士为其子辩护。而后者竟在接案伊始就宣称当事人难逃死罪!至于一审完全违背法定程序,实行秘密审判;关键证人七名上海员警拒绝出庭等项,更是备受质疑。尽管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却置之不理,悍然快速核准二审的死刑判决。
上述骇人听闻的事实,江教授不会一无所知吧!能说“中国正在朝法治国家的轨道加速”吗?
后一段话谈到市场秩序。江平说这方面中国的世界排名位于110位。其原因在于“国家权力非常庞大,国家什么都可以来干预,就容易造成它的反面,……国家成了官僚机器”,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这里面讲“国家成了官僚机器”,倒是一语中的。警察属于官僚机器中不可或缺的齿轮。而杨佳母子这样的平民百姓,便沦为官僚机器肆意压榨的对象。他们饱受欺凌,欲讨一个“说法”而不得。绝望之余,杨佳只好铤而走险,逼上梁山,自己给对方一个“说法”: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酿成六四三伤的悲剧。追根溯源,乃官僚机器不受监控的结果。
在艾未未领衔的一封为杨佳呼吁特赦的公开信中,将杨与29年前的蒋爱珍作类比。其实,该信署名者有所不知。蒋爱珍开枪杀人离不开当时的背景:文革遗留的“派性”斗争。被蒋枪杀的医生李佩华夫妇等三人均为原先受压的“造反派”,出身不好但受教育程度高。蒋和其兄的老战友张国政,则是“根正苗红”而文化水平较低,属“保皇派”。案发时正当“揭批查”之际,张正受审查。李等出于报复污蔑蒋张有性关系,蒋不堪名誉受损而走极端。案发后《人民日报》记者的长篇报导实际偏袒“保皇派”,误导了全国各地广大读者,造成“民意”一边倒地同情蒋,而根本不晓得死者李佩华夫妇和钟秋两家都留下年幼的子女。结果蒋只被判15年徒刑。认真分析起来,当年新疆高级人民法院这个判决并不公平,不足为训。只能说是中国欠缺法治的一个例证。
说回江平的演讲,他有几个观点是引人深思的,包括“人权也是硬道理”,“法律有善恶之分”,“司法独立要讲条件”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可考虑直选”。
邓小平曾讲“发展是硬道理”,江平对此完全认同。他说:发展“没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之分,那么人权有没有啊?我看也没有。”这对于近期疯狂叫嚣不存在“普世价值”的徐天亮之流极左派理论家,无疑是一记有力的耳光。从杨佳遭受警察暴力对待,和其母被绑架到公安系统控制下的精神病院达132天,也可看到现时中国人权状况之一斑。这个“硬道理”还远远硬不起来。
对于大陆80年代以来从无到有先后出台的各种法律,江平并不是全盘肯定。他提出应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是否利民为标准,区分善法与恶法。例如《物权法》属善法,《游行示威法》则属恶法,因为后者实际限制民众游行示威的自由。他的这种看法不无道理,但对《行政诉讼法》的肯定却未必合适。假如杨佳若可以循民事途径控告上海芷江西路派出所的话,其袭警案就可能不会发生。正因为杨求告无门,这才决定由自己给对方“一个说法”,走上了两败俱伤的不归路。
江平又认为,由于目前法律本身不独立,要受人大监管;法院腐败严重,加上法官水平不高,如实行司法独立将会出现更多问题。他这样说等于对“三权分立”说“不”,无论对错,俱属一家之言。不过就杨佳案而论,是否司法独立确实不会有什么区别。在当前的体制下,杨佳绝无可能有别的结局。
谈到与人权`民主有关的选举办法,江平表示,既然非洲一些国家都可以直选总统,那么,中国即使不能照样实行,最低限度全国人民代表应可由直选产生。但现在连这一点都不能考虑,难道我们的国民素质就如此不堪?
这倒引起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杨佳案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全国人民代表出来为之仗义执言,无论其户口所在地的北京市,或是案发地上海市均如此。尽管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天南地北无不议论纷纷。从这个意义上,呜呼!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人民代表”。
▲署名祭园守园人的评论人士发表文章《今夜星辰昨夜风:杨佳已死》
从昨夜到今日,一直守候在屏幕与键盘前,直到终于读到新华网的这条快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你已成了今夜的星辰,杨佳!!!
案发时就与你相知相印的母亲:失踪,改名,被强制的安定,被劫持的“人道”,还没来得及为你作证一个字,混沌中的告别不过四十个小时,你们母子就永隔天人!
而我, 终于无缘在人间问一问:那年在白石桥家乐福,帮我把三个铝梯送上长长的坡道的那位理货员是不是就是你呀,杨佳?那么相像,那么热情,又那么腼腆?!那略略羞涩、谦和的微笑,与袭警杀人竟然同一?!
无怪乎打开电邮,原来在遥远的德国,已为呼唤重审征集5000人签名的王容芬也在彻夜守护你,也在含恨奋笔:一边责斥自己“瞎了眼”,一边却在更响亮地呐喊:“杨佳没有杀人!”
也是昨夜,按容芬姐电邮的指示,发现我与她关于杨佳案出发点与归宿一样、逻辑过程却不尽相同的文字,第一次在某网上前后相连!
可海内外千百万人这样日日夜夜的守望,终于没能延宕、阻遏神圣的核准与处决于丝毫!一觉醒来,只依然听到艾未未那激愤、简洁、沉雷般的铿锵:
“杀吧,不要以正义的名义!”
是的:可以譬揽日月,可以经略河山,可以绝唱伟光正,可以予夺百千亿:不要以“正义”的名义!
——你们唯独、唯独你们没有这样的权利!
是的:“既然你们早已清楚地知道罪恶不会带来丁点的惩罚,既然谎言是唯一的方式可能延缓死亡,既然在这片荒原上永远长不出正义的草来,那就再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真正阻挡住你了。想通过‘合法的渠道’与最高人民法院要‘事实真相’,谈‘公平与正义’”,确确无异乎“与虎谋皮”,徒留“羞耻”!
那么似曾相识、人间不再的杨佳啊,我确信:临刑的你,内心在微笑而绝不腼腆——为历史已这样定格在今天上午:这个共和国与它的法制通过最后草草匆匆判定你尊严的索要,给出了关于它们自己的说法:
威权神圣也罢,恣肆无忌也罢,都绝与“正义”无关!!!
▲评论人士亦忱发表文章《在告别了杨佳的时代,一切言语都是苍白的》(节录)
2008年11月25日新华社公布最高法院核准对杨佳的死刑判决,26日上午上海司法当局立即对杨佳执行了死刑。连人家母子最后一面都不让见,党国的高效率,惹来网上一片痛骂。其实这是中国死刑执行制度的惯例,死刑核准通知送达之日,通常就是被执行人上路之时。
老路认为,对杨佳案件最应该关心的,其实不是杨佳是否有病,也不是杨佳杀警是否是因为自己被警察殴打,而是这个案件的审理程序所存在的严重问题。违背法律程序的审判,就像一棵有毒的树,案件结果就是毒树上结的果子。西谚有云:毒树之果不可食。党国生生要吞下这个有毒的果子,恕老路直言:杀死的是杨佳,毒死的将是共产党。
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知道,根据普适的法治理念,对一个人是否有罪做出司法判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以杀人为例,第一,这个人是你杀的,根据法律应该认定你有罪;第二,有充分、合法的证据认定你杀了人;第三,对你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完全合法。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反过来说,认定一个人无罪只要具备一个条件就够了,即,首先,这个人不是我杀的,我无罪;其次,这个人是我杀的,但是你的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合法,我无罪。最后,这个人是我杀的,你的证据也合法而且充分,但是你的程序不合法,我也无罪。所以在香港和欧美等法治国家,大家可以看到法庭很多时候其实是在“审”证人,“审”警察的取证程序,而不是在审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因为前面的这些前提障碍如果不能扫清,被告人即使杀了人,也一样脱罪。
美国的辛普森杀人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1994年6月12日美国公民辛普森的前妻及其男友被利刃割喉致死。警方在现场勘查中发现了两被害人及辛普森的血迹,同时在现场提发现了辛普森的头发和一只血手套,随后警方又在辛普森住宅中发现了一只与案发现场属于同一副的血手套和一双血袜子,并且在辛普森的汽车上也发现了被害人和辛普森的血迹。辛普森遂被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而遭到起诉。面对“血证如山”的控方指控,辛普森所聘请的“梦幻律师队”居然巧妙利用控方证据中存在的漏洞,利用控方使用了非法证据这个程序问题,说服了陪审团的全体成员;最终辛普森在刑事上被裁定为无罪。其实陪审团并非不认为辛普森没有杀人,而是他们坚持了“宁可错放,决不枉判”、“公民可以做贼,国家不能为非”这样的司法理念。
这个理念的哲学基础是,错放仅仅是放纵了某个罪犯,危害的是个案,污染的是水流,而枉判危害的则是司法制度,污染的是水源。亵渎法律枉法裁判的结果是,国家法制体系的崩溃,所有的国民都将成为潜在的受害人。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杨佳案件。从事实看,杨佳杀了人没有问题,从证据看,现场擒获,估计证据也不可能不充分。但是从程序看,杨佳案件却漏洞百出,先是绑架了人家母亲,非法拘禁后签署律师委托书,导致了一个不合法的辩护人的存在;其次是在杨佳和辩护人多次要求下,不批准证人出庭,公然违背刑诉法的规定;再次是,当律师和家人提出程序动议要求对杨佳做行为能力鉴定时,无理拒绝。这些程序上存在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导致本案重审,高级法院居然维持原判,最高法院居然核准死刑!中国的司法机关把法律当成了什么?
杨佳案发后,民间流传着他的名言:“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这句话已经成了一个反抗的象征,当警察在肆意侵犯人权,法官在践踏法治的时候,怎么能指望民众成为守法的良民?当一个国家的法制体系因为政府和法官的破坏而崩溃的时候,指望中国成为一个琴弦和谐、歌舞升平的乐园,而不是一个烽火燎原、狼烟四起的战场,难道不是痴人说梦么?
记得毛泽东的夫人江青女士当年被审判的时候,谴责邓小平的法庭颠倒黑白,枉法裁判,邓小平和彭真对着屏幕轻蔑地笑她:这时候你想起法律来了?你忘了当年怎么对待我们了?
老路在此将邓、彭两位讥讽江青的话提前转送给胡温二公,当阁下遭遇未来不公正审判的时候,请想想杨佳。
谨以此文为杨佳送行。
▲评论人士梁申发表文章《杨佳给了司法机关一记狠狠的耳光》
我们有着太多的义务,却只有一点点可怜的牌坊式权利。报刊、电视里一片和谐,现实生活中却举步维艰。我们吃的东西,很多都有毒;我们住的房子,防盗钢筋林立;出门骑(电动)车办事,手里还要提上几十斤的电池(否则不翼而飞);我们遭遇了不公要投诉,公安、法官的无耻又会将你击溃进精神病医院。清白的处女,在警察叔叔的拳脚下变成了卖淫;守法的良民,酷刑之下成了杀人犯。那些含冤而死的人呢?他们家人的愤懑又有谁能体谅?我们丧失了做人的尊严,卑微的活着。有多少人曾动过杀人的念头?
一部分官员,心比煤炭都黑,比蛇蝎还毒。
一部分工作,没有杀爹害娘之心,是胜任不了的。
于是,出了一个杨佳。
杨佳之事,看是偶然,其实是必然。
几乎所有的报刊,电视,每天都讴歌着警察的机智神勇,法官的断案如神,司法的明察秋毫。只可惜,这些金光四射的牌坊,被杨佳之刀劈的支离破碎,露出了坟墓真相。为了将杨佳杀掉,面对全国人高度关注的目光,此案竟公开舞弊,视十三亿人如白痴,实属丧心病狂。简单看一下手法:你们不是说杨佳因自行车问题被打了吗?我们有录像证明杨佳没挨打(尽管只有几分钟);杨佳不是只认杨母不认可杨父吗?那就让杨母失踪;而失踪的杨母,公安没能力找到,上海方面为杨佳指定的律师却能随时联系;开庭时,杨佳要求的证人却不见一个人出庭;所有的记者不允许旁听。既然是社会关注的要案,既然法官是公正审理,那为什么见不得人呢?此案一开始暗箱操作被国人诟病后,神圣的最高层相关部门为何不管不问?面对明朗化的问题,公安尚敢如此妄为,那我们还有何理由不相信当初杨佳遭到非人的耻辱?当一个人被侮辱的没有了尊严,你还能指望他给你什么尊严?兔子急了咬人,动物尚切如此,更何况人呢?于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用我的方式给你一个说法。
骑个自行车上街,没带发票就会被警察带进局子,那我们上街是否要带上手机发票,皮鞋发票,西服发票,手表发票,钢笔发票等?如果一家几口上街,那么户口薄,结婚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是否也要随身携带?
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谁说的杨佳不认可其父亲?这种荒诞的说法是怎么来的?
体制,让官员享受着快乐。日新月异的法制文明,强力冲击着体制这堵厚墙。于是,便时不时诞生出一些现代版的聊斋故事。
社会不比以前了,这个社会上没有傻子了。再想象以前那样哄人民,不那么容易了。
我相信公检法队伍里有好人。只是,木桶理论的道理,让这些好人成了汹涌波涛中的几朵美丽浪花而已。
无辜的公安,请你安息;杨佳,你也一路走好!
▲香港作家张成觉发表文章《法学权威的高论与杨佳案的现实》
本文原题为《中国法治迈向何方?》,来自凤凰卫视本周“世纪大讲堂”节目,演讲人是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但杨佳的被处决似乎构成了对江教授滔滔雄辩的有力反讽,因此不得不“与时俱进”地进行修改,但并无对教授不敬之意也。
现年78岁的江平号称中国法制改革的旗手,是50年代初被选送苏联深造的法学权威,堪称满腹经纶。然而,尽管当天他是有备而来,仍然没有道出问题的要害:党大还是法大?
是江平不知道答案吗?非也。他说过这样精彩的话:
在我们之前全世界有这么多社会主义国家,这些社会主义国家有许多垮台了,那为什么垮台呀,它垮台的里面总是有一些不好的东西在那儿,我们怎么能够把它来改掉,我想这是个核心的问题。那么第一个问题就涉及到人治和法治。
不希望看到我们的市场秩序的排名和我们的足球排名一样都继续往下降,因为我既关心足球,也关心市场秩序,可惜这两个都是很不如人意的,我想这就是我们要很好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涉及到的我们的国家和自治,社会自治,这两个方面的情况。
在前一段话里,他实际承认了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中国搞的是人治。他认为,改革三十年,中国的法制建设是从无到有,从公到私,中国正在朝法治国家的轨道加速。但他没有明言:现时大陆说到底还是人治,党大于法。
倘联系到杨佳一案,这个问题更是昭然若揭了。正因为公检法之上有政法委,所以可以实行“一元化领导”,只要被定为大案要案,则办案效率奇高。君不见,7月1日杨在上海手刃6名警察,次日其母王静梅就在北京家中神秘失踪。而后在精神病院里签署“授权书”,让身兼闸北区政府律师的专业人士为其子辩护。而后者竟在接案伊始就宣称当事人难逃死罪!至于一审完全违背法定程序,实行秘密审判;关键证人七名上海员警拒绝出庭等项,更是备受质疑。尽管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却置之不理,悍然快速核准二审的死刑判决。
上述骇人听闻的事实,江教授不会一无所知吧!能说“中国正在朝法治国家的轨道加速”吗?
后一段话谈到市场秩序。江平说这方面中国的世界排名位于110位。其原因在于“国家权力非常庞大,国家什么都可以来干预,就容易造成它的反面,……国家成了官僚机器”,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这里面讲“国家成了官僚机器”,倒是一语中的。警察属于官僚机器中不可或缺的齿轮。而杨佳母子这样的平民百姓,便沦为官僚机器肆意压榨的对象。他们饱受欺凌,欲讨一个“说法”而不得。绝望之余,杨佳只好铤而走险,逼上梁山,自己给对方一个“说法”: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酿成六四三伤的悲剧。追根溯源,乃官僚机器不受监控的结果。
在艾未未领衔的一封为杨佳呼吁特赦的公开信中,将杨与29年前的蒋爱珍作类比。其实,该信署名者有所不知。蒋爱珍开枪杀人离不开当时的背景:文革遗留的“派性”斗争。被蒋枪杀的医生李佩华夫妇等三人均为原先受压的“造反派”,出身不好但受教育程度高。蒋和其兄的老战友张国政,则是“根正苗红”而文化水平较低,属“保皇派”。案发时正当“揭批查”之际,张正受审查。李等出于报复污蔑蒋张有性关系,蒋不堪名誉受损而走极端。案发后《人民日报》记者的长篇报导实际偏袒“保皇派”,误导了全国各地广大读者,造成“民意”一边倒地同情蒋,而根本不晓得死者李佩华夫妇和钟秋两家都留下年幼的子女。结果蒋只被判15年徒刑。认真分析起来,当年新疆高级人民法院这个判决并不公平,不足为训。只能说是中国欠缺法治的一个例证。
说回江平的演讲,他有几个观点是引人深思的,包括“人权也是硬道理”,“法律有善恶之分”,“司法独立要讲条件”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可考虑直选”。
邓小平曾讲“发展是硬道理”,江平对此完全认同。他说:发展“没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之分,那么人权有没有啊?我看也没有。”这对于近期疯狂叫嚣不存在“普世价值”的徐天亮之流极左派理论家,无疑是一记有力的耳光。从杨佳遭受警察暴力对待,和其母被绑架到公安系统控制下的精神病院达132天,也可看到现时中国人权状况之一斑。这个“硬道理”还远远硬不起来。
对于大陆80年代以来从无到有先后出台的各种法律,江平并不是全盘肯定。他提出应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是否利民为标准,区分善法与恶法。例如《物权法》属善法,《游行示威法》则属恶法,因为后者实际限制民众游行示威的自由。他的这种看法不无道理,但对《行政诉讼法》的肯定却未必合适。假如杨佳若可以循民事途径控告上海芷江西路派出所的话,其袭警案就可能不会发生。正因为杨求告无门,这才决定由自己给对方“一个说法”,走上了两败俱伤的不归路。
江平又认为,由于目前法律本身不独立,要受人大监管;法院腐败严重,加上法官水平不高,如实行司法独立将会出现更多问题。他这样说等于对“三权分立”说“不”,无论对错,俱属一家之言。不过就杨佳案而论,是否司法独立确实不会有什么区别。在当前的体制下,杨佳绝无可能有别的结局。
谈到与人权`民主有关的选举办法,江平表示,既然非洲一些国家都可以直选总统,那么,中国即使不能照样实行,最低限度全国人民代表应可由直选产生。但现在连这一点都不能考虑,难道我们的国民素质就如此不堪?
这倒引起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杨佳案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全国人民代表出来为之仗义执言,无论其户口所在地的北京市,或是案发地上海市均如此。尽管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天南地北无不议论纷纷。从这个意义上,呜呼!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人民代表”。
▲署名祭园守园人的评论人士发表文章《今夜星辰昨夜风:杨佳已死》
从昨夜到今日,一直守候在屏幕与键盘前,直到终于读到新华网的这条快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你已成了今夜的星辰,杨佳!!!
案发时就与你相知相印的母亲:失踪,改名,被强制的安定,被劫持的“人道”,还没来得及为你作证一个字,混沌中的告别不过四十个小时,你们母子就永隔天人!
而我, 终于无缘在人间问一问:那年在白石桥家乐福,帮我把三个铝梯送上长长的坡道的那位理货员是不是就是你呀,杨佳?那么相像,那么热情,又那么腼腆?!那略略羞涩、谦和的微笑,与袭警杀人竟然同一?!
无怪乎打开电邮,原来在遥远的德国,已为呼唤重审征集5000人签名的王容芬也在彻夜守护你,也在含恨奋笔:一边责斥自己“瞎了眼”,一边却在更响亮地呐喊:“杨佳没有杀人!”
也是昨夜,按容芬姐电邮的指示,发现我与她关于杨佳案出发点与归宿一样、逻辑过程却不尽相同的文字,第一次在某网上前后相连!
可海内外千百万人这样日日夜夜的守望,终于没能延宕、阻遏神圣的核准与处决于丝毫!一觉醒来,只依然听到艾未未那激愤、简洁、沉雷般的铿锵:
“杀吧,不要以正义的名义!”
是的:可以譬揽日月,可以经略河山,可以绝唱伟光正,可以予夺百千亿:不要以“正义”的名义!
——你们唯独、唯独你们没有这样的权利!
是的:“既然你们早已清楚地知道罪恶不会带来丁点的惩罚,既然谎言是唯一的方式可能延缓死亡,既然在这片荒原上永远长不出正义的草来,那就再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真正阻挡住你了。想通过‘合法的渠道’与最高人民法院要‘事实真相’,谈‘公平与正义’”,确确无异乎“与虎谋皮”,徒留“羞耻”!
那么似曾相识、人间不再的杨佳啊,我确信:临刑的你,内心在微笑而绝不腼腆——为历史已这样定格在今天上午:这个共和国与它的法制通过最后草草匆匆判定你尊严的索要,给出了关于它们自己的说法:
威权神圣也罢,恣肆无忌也罢,都绝与“正义”无关!!!
▲评论人士亦忱发表文章《在告别了杨佳的时代,一切言语都是苍白的》(节录)
在许多常人看来,杨佳用他那把杀鸡都嫌短的小刀,却开创了一个必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时代:他仅仅是为了证明一辆自行车的合法性及其依附于这个合法性而派生出来的人格尊严不可侵犯,确实死的很壮烈,用自己的一命搏了六命,外带四个重伤者的鲜血回扣。
正像这个荒诞的时代有许多被误读的事件一样,围绕着杨佳杀警案而展开的多方博弈,却令人深感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和这个治理国家和民族的政权,确实全像杨佳自寻死路一样,都已经病入膏肓,奄奄一息。
坦率地讲,杨佳杀警案留给历史的最大话题是,当代中国自从杨佳用他那把小刀挑开散发着恶臭的体制脓疮后,那些有资格修补脓疮的庙堂中人,令人印象深刻地选择了不作为,而听任杨佳在杀死六个警察时,把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拖进来和他陪葬。
我绝对相信,当我们的后代们从故纸堆里再次翻出杨佳杀警案的案卷,对此案带给中国人丰厚的政治和法律遗产而进行兴高采烈的清点时,没准会感谢当下的中国当权者们顺水推舟所作出的这个既无所作为,又愚蠢透顶的决策。
杨佳,以他短暂的一生,给所有中国人留下了一个新世纪仅仅用24个简单汉字构成的经典和传奇:凡事总要有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杨佳,去天国安息吧!为了你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的行为艺术,再次告诉了我“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这个万古不易的常识,我要向你道一声:兄弟一路走好!
▲评论人士剑中发表文章《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杨佳》
11月25日下午7点左右,最高法院核准了杨佳死刑。今天,杨佳被雷厉风行地执行死刑。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杨佳。
11月10日,7月2日就被非法绑架到精神病院的杨佳妈妈王静梅终于有了下落。很多人欢欣鼓舞,认为杨佳案出现了重大转机。事实上,这是当局为从快核准杨佳死刑所做的铺垫,不顾一切代价也要证明王静梅精神正常。如果王静梅有精神病,她在杨佳一审委托的律师就没有法律效力,死刑判决因程序不合法不能核准。
果然, 11月23日王静梅回到家中,24上午去见了杨佳一面,第二天法官就来向她宣布高院核准了杨佳的死刑判决。今天,扬佳就被执行死刑。
今天,杨佳被中共暗无天日的司法体制谋杀了。21世纪,中共还在以国家的名义、经过严重不公的审判后公然杀害一个青年,这就是中国大陆可悲可耻的现实。
随着杨佳死去的,还有整个中共司法,以及人们对中共残留的微不足道的那点希望。举世瞩目的杨佳案都可以如此肆无忌惮、如此骇人听闻地践踏人权和法治,中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依法治国、正义和公道都成了弥天大谎!
杨佳之死,彻底证明了中共政权反人类反文明的本质。等于宣布,中共的一切法律都是骗人的谎言,任何一个受到冤屈的自然人,受到中共官员的欺负或其它不公正对待,都有权自行给他一个说法,因为"他"是不会给你说法的,给你的说法都是蛮不讲理、居高临下、无公正可言的。
杨佳之死,是国人奋起抗暴的分水岭。中共的合法性、道义性因杨佳之死全部成为负数,对未来的清算的恐惧,必将激发中共十倍、百倍的疯狂,加速其灭亡。
艾未未、刘晓原等人的努力,的确让中共感到了压力。但压力还不够大,还不足以让中共感觉到卑鄙地谋杀杨佳等于提前给自己挖掘好坟墓。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杨佳,当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正义仍然遥不可及,所有合法的途径都被堵死,法律证明自己只是一个陷阱,那么,暴力反抗自然成为唯一合法的手段。向不合法的暴力机器讨回公道,具有天然的正义性,从陈胜、吴广到斯巴达克思,从法国大革命到刺杀希特勒的德国军官,从武昌起义到汉源、陇南暴动,无数的历史画卷都在强调这一点。
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杨佳,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象杨佳一样被中共政权"合法"地谋杀,都可能落到杨佳母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悲惨境地;遭遇非法的国家暴力,每一个人都应当珍视自己正当防卫的权利。
中共宣判杨佳死刑,同时也就敲响了自己的丧钟:疯狂腐败、将法律玩弄于骨掌之间的中共,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华势力。无数的杨佳会告诉这个地球上残存的少数几个独裁政权之一的中共:21世纪是人类历史上,民主政权第一次以压倒优势占据绝大多数国家的世纪,日益孤立的中共还能苟延残喘多久?还奢望能看到到下个世纪的阳光?!
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杨佳,每一个人都应该以自己最擅长的方式加速中共的灭亡。接受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独裁政权的统治,是华夏民族、乃至人类的奇耻大辱!
●杨佳赴死,网友即时留言精选(来源于《观察》网刊)
▲杨佳问斩,犹如文革时传达最高指示不过夜那般迅速,规格真高。一个普通的北京青年,多活一分钟,某些人都害怕。杨佳,你死而无憾。(十年砍柴)
▲晚上,为刀客守夜,并想告诉他:投胎时,你可以再选择中国,等你懂事的时候,这里会是春暖花开了。
▲公检法在杨佳遇害之后,也宣告寿终正寝。
从现在开始,我们看到的是尸变的公检法
▲今天,他们同时也执行了对自己的死刑!
▲十九年前的时候我就想,如果他们胆敢向人民开枪,他们就完了,结果他们开了枪,却没有完,现在的年轻人还说他们当年做得对!
▲杨佳,成了一些人24小时永远无法摆脱的梦魇,成了党国社会此后无法摆脱的恐怖幽灵。
▲那些为武松叫好的心理阴暗者,应该好好的学习高太慰思想。
有高太尉在,武松,你只有死了!西去的路上别回头!投胎,注意远离这块土地!千万!千万!
杨佳兄弟,看完落幕再走不迟。
大宋的司法“公正”随着“武松”的走,一同被颠覆,而P们终于懂得了没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他们。
▲周老虎案法锤一落,不再相信中国政府
杨佳案注射死刑终局,不再相信中国司法
▲从早上得知这个消息,我这一天,身上一直在一阵一阵的发冷。
我不推崇杀人,但是我憎恨杀掉杨佳的人。
▲默哀,为杨佳,更为中国的法律。
▲一尊神像被竖起来了。是想砸碎神像的人竖的,真讽刺
看看中国的历史,到底是谁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早晚会有个说法的!
▲有人说,“预感大风暴就要来了”很有同感!!就像这次金融危机,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突然降临,政治方面的危机似乎也在酝酿当中。‘杀20万人保20年稳定’的箴言犹在耳畔,眼看20年大限将至。 看着乱想丛生的现实,极度深寒。
▲杜布切克说过:你可以摧毁花朵,你不能阻止春天。同样,你可以谋杀杨,但你无法谋杀真相。
青春不死, 20年前不曾死, 20年后也不会死。
▲无论我们怎么努力,如何的妙语惊人,杨我们是写不活的。在这个国家回天乏术,既是一种残酷的现实,也是许多人屈辱经历最终的必然结局。已经有很多人,在说我这种书生气的努力是没有用的。虽然,我早已悟透在一个污烂的社会里有一种毒药把戏。
▲一个注定速朽的暴力集团,以一种愚蠢的方式和一颗子弹(官方说是注射行刑)使你不朽。让生者在忧愤的同时,又加重了智慧带给我们的优越感。很早很早我们就不再相信,肉体消灭可以毁灭一切。可你们信,你们这帮傻逼以为这样就可以切断人们对真相和正义的追求。你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有多么愚蠢,你们的肠肥脑满,哪会明白这个道理:你们今天的肉体消灭,实际是在这片土地上种植更多的杨佳,等着累累收获吧。你们正在走向完蛋,在恐惧中苟延残喘,除了遗臭万年不会有更好的结局。
▲杨佳的死,宣判了一个政治流氓团伙的死刑。
▲把监狱塞满!
我们也许做不了曼德拉,
但要努力让我们的儿女去做奥巴马!
把监狱塞满!
▲我们不能改变体制,改变杨佳的死,但毕竟我们还是活人,也还有活人值得我们帮助。让我们一起尽力关心,帮助他母亲当着暴力政权的面坚强地活下去。我相信从这种帮助中双方都会意识到,自己并非无能为力。
我生在中国,想到自己还要死在中国,
真TMD祸不单行啊!
在默送刀客之际,我心里为他吟唱那首歌——
月儿高高,黑夜不长
孩子睡着了,我为你歌唱
▲它是最大的恐怖集团,拉登不敢望它项背;我们要从恐惧中回过神来,定下心来,消除恐惧。
▲无法压抑胸中的抽搐和低低的悲号。长久地悲号,那么无助,象受伤的野兽长啸……
这是第二次。还有一次悲痛欲绝是在19年前,那几天,黄果兰开得正香,街上到处有卖这种雪白的花。
我们真的就那么柔弱吗?铺天盖地的质疑和呼吁都改变不了他们对民众权利的蔑视,我们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我们真的就那么卑微吗?连狗都可以讥笑我们:去抗议呀!去游行呀!去绝食呀!
这些兴高采烈的狗们知道我们不能,我们不敢。但愿他们可以永远象打了鸡血一样亢奋。
民智要不要启呢?当然要启。不过,要想所有人(哪怕是一半人)都清醒,估计起码要再过100年,黄花菜也凉了。中国人擅长忍耐,擅长等待,擅长被动接受……
我们不要暴力,而我们身边却暴力无处不在。
▲刀客不朽
为这个腐朽的政权送行
▲心情非常沉重 尽管早就想到有这一天 但还是极度震惊
做一个中国人真可耻
如何离开这个肮脏的国家 是我最大的心愿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他死了,很多的情绪都在酝酿,至少我不再相信法律,并不是他不可以死,而是他的死没有起到应有的教育社会的作用,他死了,那些残暴的打手们依然嚣张,其实百姓要的是个明明白白的死啊,如此护短,法律对我来说,已经失效,可以杀我,但是不能让我对法律有任何畏惧了。
▲祭杨(诗二首)
极度深蓝
一
旧魂未安新鬼号,
六月飞雪气冲宵。
京华自古伤心地,
窦女若生回前朝。
二
九州岛混沌万事糟,
十亿百姓几根毛。
杨家一洒血与泪,
顿作人间明月刀。
遇侮袭官差
情仇恨中来
短暂江湖路
高贵断头台
纯洁的青年致死都未能使案件大白于天下,实乃大地之悲
哀矣.悲哉壮士兮.惜哉壮士兮。
▲想起了向秀的《思旧赋》,才刚刚开头就煞了尾。这次清扫得很彻底,中国所有的论坛上都没一张正式的讨论贴,真是伟、光、正!
▲编辑.............
留一快地方给我们吧...........拜托.......
我很难受..........欲哭无泪了
▲邪恶获得胜利的唯一条件, 就是善良的人们保持沉默。——爱德蒙•伯克
▲这也将列入我们启蒙的教科书里。看看这块土地上的人们要经历多少苦难才可以真正兴邦?记住它吧!只有把这一切牢牢的记住,我们才知道正义还离我们遥远,我们才不能松懈为此的努力。就像那过去的苦难,今天被我们记起还有多少呢?
▲正好赶上与前行的地震学生和三鹿婴儿。同行,那彼岸……
▲我要把他的照片贴在车上。
让黑社会害怕。因为: 我们,是一伙的!
▲这辈子经历过盛世 下辈子当猪也不怕了
▲布朗临刑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约翰?布朗,现在坚决相信,只有鲜血才能洗清这块罪恶土地上的罪行。我现在认清,我过去一度认为不必流很多血就可以达到上述目的的想法是行不能的。”
▲一个外表庞大的巨人,为了战胜一个小小的百姓,不惜歪曲事实,违反法律程序甚至绑架其母亲,并操纵新闻,何其虚弱啊.末日快到了吧?
▲起初,人们还期待证据,现在不要了。
起初,人们还希望讨一个说法,现在不需要了。
起初,人们还信任法律,道义,公平,现都不需要了。
因为有你们的存在,这一切都不再需要了。你们的存在就是这个世界中的一切的荒诞的不合理的愚蠢的最确凿证据。不是吗?
像所有的勇士一样,是你的敌人最终成就了你。
人们会记住你的这几句话:
有些羞辱,如果要背一辈子,我宁愿犯法。
凡事总是要有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下面是艾未未的博文《杀吧,不要以正义的名义》后面的网友跟帖:
▲我是个不流泪的男人,但看了你的文字,却想流泪,为我们这个国家和可怜的人民。不要这样说话,为了你自己和热爱你文字的网民。
真是疯了
在这样的社会还能期待什么?
杨佳的死,无非是个P
黑暗笼罩这块死寂之地,严丝合缝,透不出一丁点光亮
历史自有评说的.
人命不值,但射杀老虎违法.(这个比喻有点污蔑了老虎,但还有什么对他们的比喻不是对动物的污蔑?)
一声悲叹
联合国管不管?
每个人都是杨佳
卑鄙卑鄙
删掉评论删不掉心中的怒火!
我支持你,像你这样的人中国没有几个了•••
杨母保重!
好!!!!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
杨佳走了也好,成全了他的名节。
黑暗,无比的黑暗
法律在一声枪响后彻底倒下!
邪恶获得胜利的唯一条件, 就是善良的人们保持沉默。
—爱德蒙•伯克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亲爱的杨佳,这是我写给你的一封信。之前我们并不认识,后来因为你为了争取作为一个人的尊严而发生的故事,使我从此开始关注你。感觉你就像是我自己的弟弟。
知道你要先走了,我想告诉你,不要委屈,不要难过,你要明白,这个世界是上帝造的,世界的万物是上帝造的。所以,有一天上帝会来审判所有的人。你一定要相信上帝的公平,就连从小就教育我们这个世界是无神论的国家当权者们,也都会说天堂二字。既然有天堂,那么一定是有地狱。所以,不要难过,我会为你祷告,天堂里没有委屈,我知道,在平时的生活中,你是一个有准则的人,没有做亏心事的人,不要怕,你放心地走,这是人的世界,所以免不了有邪恶。有时候,好人不一定就能平安,这不要紧,重要的是,做人要能坦荡,要善良,要温柔,要节制,要信实。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在我们的生活中,缺少良好的信仰,人们永远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木而只看到别人眼中的刺,这个就很容易导致了很多不公平的事发生。你也不要为你妈妈担心,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去安慰她。有一天你们也会在天堂里相聚。
▲非常非常地难过.我没法表达自己的心情.
▲杨佳的命是肯定保不住的,为什么?因为这个国家现在太需要警察了,西北需要!西南需要!南方需要!北方需要!全国都需要!!!
▲死刑哪天 是最黑暗的一天!!
正像这个荒诞的时代有许多被误读的事件一样,围绕着杨佳杀警案而展开的多方博弈,却令人深感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和这个治理国家和民族的政权,确实全像杨佳自寻死路一样,都已经病入膏肓,奄奄一息。
坦率地讲,杨佳杀警案留给历史的最大话题是,当代中国自从杨佳用他那把小刀挑开散发着恶臭的体制脓疮后,那些有资格修补脓疮的庙堂中人,令人印象深刻地选择了不作为,而听任杨佳在杀死六个警察时,把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拖进来和他陪葬。
我绝对相信,当我们的后代们从故纸堆里再次翻出杨佳杀警案的案卷,对此案带给中国人丰厚的政治和法律遗产而进行兴高采烈的清点时,没准会感谢当下的中国当权者们顺水推舟所作出的这个既无所作为,又愚蠢透顶的决策。
杨佳,以他短暂的一生,给所有中国人留下了一个新世纪仅仅用24个简单汉字构成的经典和传奇:凡事总要有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杨佳,去天国安息吧!为了你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的行为艺术,再次告诉了我“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这个万古不易的常识,我要向你道一声:兄弟一路走好!
▲评论人士剑中发表文章《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杨佳》
11月25日下午7点左右,最高法院核准了杨佳死刑。今天,杨佳被雷厉风行地执行死刑。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杨佳。
11月10日,7月2日就被非法绑架到精神病院的杨佳妈妈王静梅终于有了下落。很多人欢欣鼓舞,认为杨佳案出现了重大转机。事实上,这是当局为从快核准杨佳死刑所做的铺垫,不顾一切代价也要证明王静梅精神正常。如果王静梅有精神病,她在杨佳一审委托的律师就没有法律效力,死刑判决因程序不合法不能核准。
果然, 11月23日王静梅回到家中,24上午去见了杨佳一面,第二天法官就来向她宣布高院核准了杨佳的死刑判决。今天,扬佳就被执行死刑。
今天,杨佳被中共暗无天日的司法体制谋杀了。21世纪,中共还在以国家的名义、经过严重不公的审判后公然杀害一个青年,这就是中国大陆可悲可耻的现实。
随着杨佳死去的,还有整个中共司法,以及人们对中共残留的微不足道的那点希望。举世瞩目的杨佳案都可以如此肆无忌惮、如此骇人听闻地践踏人权和法治,中共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依法治国、正义和公道都成了弥天大谎!
杨佳之死,彻底证明了中共政权反人类反文明的本质。等于宣布,中共的一切法律都是骗人的谎言,任何一个受到冤屈的自然人,受到中共官员的欺负或其它不公正对待,都有权自行给他一个说法,因为"他"是不会给你说法的,给你的说法都是蛮不讲理、居高临下、无公正可言的。
杨佳之死,是国人奋起抗暴的分水岭。中共的合法性、道义性因杨佳之死全部成为负数,对未来的清算的恐惧,必将激发中共十倍、百倍的疯狂,加速其灭亡。
艾未未、刘晓原等人的努力,的确让中共感到了压力。但压力还不够大,还不足以让中共感觉到卑鄙地谋杀杨佳等于提前给自己挖掘好坟墓。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杨佳,当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正义仍然遥不可及,所有合法的途径都被堵死,法律证明自己只是一个陷阱,那么,暴力反抗自然成为唯一合法的手段。向不合法的暴力机器讨回公道,具有天然的正义性,从陈胜、吴广到斯巴达克思,从法国大革命到刺杀希特勒的德国军官,从武昌起义到汉源、陇南暴动,无数的历史画卷都在强调这一点。
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杨佳,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象杨佳一样被中共政权"合法"地谋杀,都可能落到杨佳母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悲惨境地;遭遇非法的国家暴力,每一个人都应当珍视自己正当防卫的权利。
中共宣判杨佳死刑,同时也就敲响了自己的丧钟:疯狂腐败、将法律玩弄于骨掌之间的中共,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华势力。无数的杨佳会告诉这个地球上残存的少数几个独裁政权之一的中共:21世纪是人类历史上,民主政权第一次以压倒优势占据绝大多数国家的世纪,日益孤立的中共还能苟延残喘多久?还奢望能看到到下个世纪的阳光?!
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杨佳,每一个人都应该以自己最擅长的方式加速中共的灭亡。接受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独裁政权的统治,是华夏民族、乃至人类的奇耻大辱!
●杨佳赴死,网友即时留言精选(来源于《观察》网刊)
▲杨佳问斩,犹如文革时传达最高指示不过夜那般迅速,规格真高。一个普通的北京青年,多活一分钟,某些人都害怕。杨佳,你死而无憾。(十年砍柴)
▲晚上,为刀客守夜,并想告诉他:投胎时,你可以再选择中国,等你懂事的时候,这里会是春暖花开了。
▲公检法在杨佳遇害之后,也宣告寿终正寝。
从现在开始,我们看到的是尸变的公检法
▲今天,他们同时也执行了对自己的死刑!
▲十九年前的时候我就想,如果他们胆敢向人民开枪,他们就完了,结果他们开了枪,却没有完,现在的年轻人还说他们当年做得对!
▲杨佳,成了一些人24小时永远无法摆脱的梦魇,成了党国社会此后无法摆脱的恐怖幽灵。
▲那些为武松叫好的心理阴暗者,应该好好的学习高太慰思想。
有高太尉在,武松,你只有死了!西去的路上别回头!投胎,注意远离这块土地!千万!千万!
杨佳兄弟,看完落幕再走不迟。
大宋的司法“公正”随着“武松”的走,一同被颠覆,而P们终于懂得了没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他们。
▲周老虎案法锤一落,不再相信中国政府
杨佳案注射死刑终局,不再相信中国司法
▲从早上得知这个消息,我这一天,身上一直在一阵一阵的发冷。
我不推崇杀人,但是我憎恨杀掉杨佳的人。
▲默哀,为杨佳,更为中国的法律。
▲一尊神像被竖起来了。是想砸碎神像的人竖的,真讽刺
看看中国的历史,到底是谁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早晚会有个说法的!
▲有人说,“预感大风暴就要来了”很有同感!!就像这次金融危机,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突然降临,政治方面的危机似乎也在酝酿当中。‘杀20万人保20年稳定’的箴言犹在耳畔,眼看20年大限将至。 看着乱想丛生的现实,极度深寒。
▲杜布切克说过:你可以摧毁花朵,你不能阻止春天。同样,你可以谋杀杨,但你无法谋杀真相。
青春不死, 20年前不曾死, 20年后也不会死。
▲无论我们怎么努力,如何的妙语惊人,杨我们是写不活的。在这个国家回天乏术,既是一种残酷的现实,也是许多人屈辱经历最终的必然结局。已经有很多人,在说我这种书生气的努力是没有用的。虽然,我早已悟透在一个污烂的社会里有一种毒药把戏。
▲一个注定速朽的暴力集团,以一种愚蠢的方式和一颗子弹(官方说是注射行刑)使你不朽。让生者在忧愤的同时,又加重了智慧带给我们的优越感。很早很早我们就不再相信,肉体消灭可以毁灭一切。可你们信,你们这帮傻逼以为这样就可以切断人们对真相和正义的追求。你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有多么愚蠢,你们的肠肥脑满,哪会明白这个道理:你们今天的肉体消灭,实际是在这片土地上种植更多的杨佳,等着累累收获吧。你们正在走向完蛋,在恐惧中苟延残喘,除了遗臭万年不会有更好的结局。
▲杨佳的死,宣判了一个政治流氓团伙的死刑。
▲把监狱塞满!
我们也许做不了曼德拉,
但要努力让我们的儿女去做奥巴马!
把监狱塞满!
▲我们不能改变体制,改变杨佳的死,但毕竟我们还是活人,也还有活人值得我们帮助。让我们一起尽力关心,帮助他母亲当着暴力政权的面坚强地活下去。我相信从这种帮助中双方都会意识到,自己并非无能为力。
我生在中国,想到自己还要死在中国,
真TMD祸不单行啊!
在默送刀客之际,我心里为他吟唱那首歌——
月儿高高,黑夜不长
孩子睡着了,我为你歌唱
▲它是最大的恐怖集团,拉登不敢望它项背;我们要从恐惧中回过神来,定下心来,消除恐惧。
▲无法压抑胸中的抽搐和低低的悲号。长久地悲号,那么无助,象受伤的野兽长啸……
这是第二次。还有一次悲痛欲绝是在19年前,那几天,黄果兰开得正香,街上到处有卖这种雪白的花。
我们真的就那么柔弱吗?铺天盖地的质疑和呼吁都改变不了他们对民众权利的蔑视,我们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我们真的就那么卑微吗?连狗都可以讥笑我们:去抗议呀!去游行呀!去绝食呀!
这些兴高采烈的狗们知道我们不能,我们不敢。但愿他们可以永远象打了鸡血一样亢奋。
民智要不要启呢?当然要启。不过,要想所有人(哪怕是一半人)都清醒,估计起码要再过100年,黄花菜也凉了。中国人擅长忍耐,擅长等待,擅长被动接受……
我们不要暴力,而我们身边却暴力无处不在。
▲刀客不朽
为这个腐朽的政权送行
▲心情非常沉重 尽管早就想到有这一天 但还是极度震惊
做一个中国人真可耻
如何离开这个肮脏的国家 是我最大的心愿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他死了,很多的情绪都在酝酿,至少我不再相信法律,并不是他不可以死,而是他的死没有起到应有的教育社会的作用,他死了,那些残暴的打手们依然嚣张,其实百姓要的是个明明白白的死啊,如此护短,法律对我来说,已经失效,可以杀我,但是不能让我对法律有任何畏惧了。
▲祭杨(诗二首)
极度深蓝
一
旧魂未安新鬼号,
六月飞雪气冲宵。
京华自古伤心地,
窦女若生回前朝。
二
九州岛混沌万事糟,
十亿百姓几根毛。
杨家一洒血与泪,
顿作人间明月刀。
遇侮袭官差
情仇恨中来
短暂江湖路
高贵断头台
纯洁的青年致死都未能使案件大白于天下,实乃大地之悲
哀矣.悲哉壮士兮.惜哉壮士兮。
▲想起了向秀的《思旧赋》,才刚刚开头就煞了尾。这次清扫得很彻底,中国所有的论坛上都没一张正式的讨论贴,真是伟、光、正!
▲编辑.............
留一快地方给我们吧...........拜托.......
我很难受..........欲哭无泪了
▲邪恶获得胜利的唯一条件, 就是善良的人们保持沉默。——爱德蒙•伯克
▲这也将列入我们启蒙的教科书里。看看这块土地上的人们要经历多少苦难才可以真正兴邦?记住它吧!只有把这一切牢牢的记住,我们才知道正义还离我们遥远,我们才不能松懈为此的努力。就像那过去的苦难,今天被我们记起还有多少呢?
▲正好赶上与前行的地震学生和三鹿婴儿。同行,那彼岸……
▲我要把他的照片贴在车上。
让黑社会害怕。因为: 我们,是一伙的!
▲这辈子经历过盛世 下辈子当猪也不怕了
▲布朗临刑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约翰?布朗,现在坚决相信,只有鲜血才能洗清这块罪恶土地上的罪行。我现在认清,我过去一度认为不必流很多血就可以达到上述目的的想法是行不能的。”
▲一个外表庞大的巨人,为了战胜一个小小的百姓,不惜歪曲事实,违反法律程序甚至绑架其母亲,并操纵新闻,何其虚弱啊.末日快到了吧?
▲起初,人们还期待证据,现在不要了。
起初,人们还希望讨一个说法,现在不需要了。
起初,人们还信任法律,道义,公平,现都不需要了。
因为有你们的存在,这一切都不再需要了。你们的存在就是这个世界中的一切的荒诞的不合理的愚蠢的最确凿证据。不是吗?
像所有的勇士一样,是你的敌人最终成就了你。
人们会记住你的这几句话:
有些羞辱,如果要背一辈子,我宁愿犯法。
凡事总是要有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下面是艾未未的博文《杀吧,不要以正义的名义》后面的网友跟帖:
▲我是个不流泪的男人,但看了你的文字,却想流泪,为我们这个国家和可怜的人民。不要这样说话,为了你自己和热爱你文字的网民。
真是疯了
在这样的社会还能期待什么?
杨佳的死,无非是个P
黑暗笼罩这块死寂之地,严丝合缝,透不出一丁点光亮
历史自有评说的.
人命不值,但射杀老虎违法.(这个比喻有点污蔑了老虎,但还有什么对他们的比喻不是对动物的污蔑?)
一声悲叹
联合国管不管?
每个人都是杨佳
卑鄙卑鄙
删掉评论删不掉心中的怒火!
我支持你,像你这样的人中国没有几个了•••
杨母保重!
好!!!!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
杨佳走了也好,成全了他的名节。
黑暗,无比的黑暗
法律在一声枪响后彻底倒下!
邪恶获得胜利的唯一条件, 就是善良的人们保持沉默。
—爱德蒙•伯克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亲爱的杨佳,这是我写给你的一封信。之前我们并不认识,后来因为你为了争取作为一个人的尊严而发生的故事,使我从此开始关注你。感觉你就像是我自己的弟弟。
知道你要先走了,我想告诉你,不要委屈,不要难过,你要明白,这个世界是上帝造的,世界的万物是上帝造的。所以,有一天上帝会来审判所有的人。你一定要相信上帝的公平,就连从小就教育我们这个世界是无神论的国家当权者们,也都会说天堂二字。既然有天堂,那么一定是有地狱。所以,不要难过,我会为你祷告,天堂里没有委屈,我知道,在平时的生活中,你是一个有准则的人,没有做亏心事的人,不要怕,你放心地走,这是人的世界,所以免不了有邪恶。有时候,好人不一定就能平安,这不要紧,重要的是,做人要能坦荡,要善良,要温柔,要节制,要信实。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在我们的生活中,缺少良好的信仰,人们永远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木而只看到别人眼中的刺,这个就很容易导致了很多不公平的事发生。你也不要为你妈妈担心,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去安慰她。有一天你们也会在天堂里相聚。
▲非常非常地难过.我没法表达自己的心情.
▲杨佳的命是肯定保不住的,为什么?因为这个国家现在太需要警察了,西北需要!西南需要!南方需要!北方需要!全国都需要!!!
▲死刑哪天 是最黑暗的一天!!
▲于无声处听惊雷!
▲为一切真实的、正义的叹口气~
▲彻底的失望!完全的悲哀!我们就是个P啊!
▲骂得好,就是要骂出点名堂来!
▲比隐藏在黑暗中进行的罪恶更甚的,是暴露在光明中无所顾忌地进行的罪恶。
▲一场惩罚以悄悄临来,谁又能逃脱!不要说没给他们机会,是他们不给自己机会。上帝的话什么时候落空过?
▲正义不复来,残阳又西沉。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死者家属也没要求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死者家属是要到场的.看来死的不光彩.都是一样的,天下乌鸦一般黑.
▲这又是一个无耻、无法、无天的丑恶案例。我愤怒!
▲已经执行了。20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
▲悲哀啊!法治何时才能实施!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杀就杀吧,不要侮辱正义这俩字。
▲这是黑洞,无底黑洞!!!!!!!!!!!!!!!!!!!
▲什么样的一个社会,是人活的地方吗?
▲万里黄沙人世昏,义士西去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
▲杨佳:点上一支蜡烛,愿您去天堂的的路不再黑暗!
▲可怜的杨佳,我怎么这么难过呢。
▲心情跌到了低谷,地震下来,几分钟几秒钟人就没了,公开把你关到精神病医院,要说法吗,为什么要跟你说,看你们能怎么办,知道我厉害了吧!你说,我们为什么怕死!有理由怕死吗。
▲一夜无眠,心中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臭流氓臭无赖,杀吧,不要用正义的名义,那是在羞辱一切。
▲太黑了!!什么是暗无天日!!!!
▲兄弟,假如你有在天之灵的话,去找那些参与谋害你的凶手复仇吧!
▲艾老师:我是个男人 我现在就想 到个没有人的大山里痛哭一场
▲神速,可见内心的恐惧.
▲告诉我们他埋在哪儿了,我们好去祭奠他.
▲建议捐款为杨英雄买个好墓地,以后我们可以去悼念英雄!
▲无语问苍天
我终于心如死灰。。。。
纪念他
我将被抽离这个世界
在我生长了二十八个春秋之后
一切将要与我无关
不管是白的还是黑的
抑或是黑白颠倒的
到时候云彩会在我脚下
还是泥土变成我的苍穹
我不能确定
因为我是黑的
我是白的
抑或我是黑白颠倒的
点燃了一只烟,点燃了一只蜡烛。
英魂可到奈何桥?!
兄弟,一路走好!!!
沉痛哀悼!
点燃蜡烛,为杨佳照亮回家的路.
死何所惧,生何所安!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黑暗,无边的黑暗
点上了一只蜡烛,照亮你上天堂的路!走好啊!杨佳
我找不到蜡烛,我点了一柱香.
泪流满面,无言以对。
心里难受,扬佳,走好!
一路走好,没有白死,重于泰山
怎么办呢?我身处的社会竟是这样一番景象。。
流泪,无语!
杨佳今天上午已经去了!来悼念一下!
▲扬佳兄弟走好,天堂什么都不缺
我为杨+ 烧了一柱香 走好 知道你的墓地我会再看你
点燃一柱香,英雄请走好!
大侠走好
刚去燃香一支……
沉痛哀悼杨佳。。。。。。。。
沉痛哀悼!!!
▲我们的生命为什么如此苍白?我们的身边为什么缺乏正义?难道我们生活的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吗?为什么我又分明地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在另一头?
▲时光越发遥远,天空正酝酿暴雪
这个深秋,日子如昨
也许我的悲伤只是些流水
但时间并不容情,遥想苍天
在入秋的一刻,早就垂下臂膀,奄奄一息
在这样一个国度
只要你不停止思考,活着就是一种痛苦
我切开一个片断,看见无边的
黑暗,继续蔓延
今天,一个被无端消灭的证物
让我这个惯于抒情的人
睁大眼睛,并挣扎已死的皮囊
继续苟活
我就想在烈士塔下站站
枉法必遭天谴!
悲,泣......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清风笑
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
一襟晚照
啦......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苍生笑
不再寂寥
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一夜多梦,今天凌晨怎么也睡不着,在电脑上听邓丽君,那声音自天上来,环绕在我的头顶,让我周身麻痹,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可人儿存在过,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这样的声音,再也不会有了。想到这里,我忽然感到沧桑,有一种潮湿在眼睛里面弥漫,又有一种垂死的感觉,我其实非常享受这样的感觉,我知道这样的感觉不是随时都有的。
于是吃了安眠药,开始忘却的时间,进入忘却的世界。
一觉醒来,看中央电视台新闻30方,知道杨--佳已经在今天上午在上海作古了。
这样的社会竟然曾经存在过这样的人,我不明白是谁的问题,两败俱伤,真正死有余辜的人却还活着,谁会永垂不朽?
我想和艾未未们说,谢谢你们曾经的努力,你们可以休息了,谁也不能阻挡他们的冤冤相报,这是制度的结果,我想说,如果可以的话,你们给他编辑一本书吧,纪念我们共同挨过的日子。
▲茫茫乾坤方圆几何?
常传我千百年民族魂魄,
旧日宫墙,寻常巷陌,
是谁把英雄的故事一说再说?
走马扬鞭翻山过河,
轻生死重大义男儿本色,
几番起落,风雨振作,
赶他个天时地利与人和!
无语泪空流!未未珍重!
死去的安息 活着的保重
很难过
不呐喊沉痛悼念人民英雄
英雄一路走好!
新浪网友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斯民哭健儿
▲先见儿子还不许谈案子再送判决,不告诉母子见的是最后一面,这就等于母子没有做过最后的话别,悲哀啊!
又一个为了维护人的尊严的人离我们而去了,官方说是罪大恶极,但在我的心中他却是一个大写的人!
▲那些所谓的代表公平公正的权势们,不及一个艺术家的良心和正义感。我为那些被错判的冤魂叫屈,为我们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感到悲哀。同时也为我们祖国还有这样的优秀艺术家和律师感到万分欣慰!!!
▲今天看到杨大侠的死讯,赶快来看看老艾是不是有新的文章,果然不负我望啊,为大侠祷告,为老艾祝福
▲仰视窗口滤进的光明,你大口吞咽着湿润的空气,我举步徘徊拍打不安的双翼,我的二十八岁展翅飞过。---孟京辉
▲我难过!不为别人,为自己,我以为我死了,可我还没有死。
▲“杀吧,不要用正义的名义,那是在羞辱一切。”
还有比这更好的诗句吗?
▲英雄走好!邪恶必遭天遣。
提篮桥向你们,
我的检察官阁下,
恭敬地献上一朵玫瑰花。
这是最有礼貌的抗议,
无声无息,
温和而又文雅。
人血不是水,滔滔流成河
……
——林昭
▲没有无缘无故的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黑。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对扬佳的死,我们感到惋惜,对民警的死也表示惋惜,这是不相矛盾的。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
现在终于知道这世上还有睁眼说瞎话机构,和白纸黑字的谎言。
▲周永康现身新闻联播,
一看到他就恶心,
好像在向全国人民示威:
怎么着,人民算个屁!
▲无数次经过浦东区沪南路路西上海市看守所,每次总是不由地往里张望,因为我的北京“老乡"就关在里面。今后不用了!!!悲愤的目光不会再张望。杨妈妈,不哭了,要坚强!
▲杨佳已去,陪葬的是这个制度。这颗沉重的头颅砸出了一个巨大的墓坑,杨佳,是一个掘墓人。
▲今日听说杨佳已被执行死刑,心中伤感,作诗二首,以做纪念。
其一
冲冠一怒为尊严
手执利刃把警歼
为何有此惨绝事
只因现世公平难
义士舍命为哪般
警察冤死也枉然
若要端的寻根由
独裁专制是祸源
其二
百姓有冤伸诉难
怒气难制犯命案
杀人偿命古来事
杨佳之死本如闲
司法正义难体现
杨母无端疯人院
政治清明何时有
民主之火要燎原
●媒体的报道和分析
▲11月25日学者艾未未与律师刘晓原的博客报道:
王静梅今天下午七时接待了上海来的徐法官和蒋法官,向王静梅通知了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杨佳案的结果:维持原判,死刑。
刘晓原:刚才王静荣给我打电话来说你马上给王静梅打电话,我正要给王静梅打电话的时候,王静梅已经给李律师打电话来了,她们说最高法院来了两个法官向他宣布最高法院核准了杨佳死刑。
艾未未:什么时间来的?
我给他打电话时候大约是7点20左右,她们说刚走没多长时间,是从上海过来的。
为什么是从上海过来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来宣读,这个在法律上没有多大问题,法律上这种宣读是可以的。
这个核准不是最高法院来宣布的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来宣读的?
这个宣读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我知道这个程序是合理。那么原话怎么说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已经核准。
对,就是核准了杨佳的死刑。
那么他们来是什么意思?
就是来通知家属核准了死刑。这个高法是可以委托下级法院来宣读核准意见,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那问题在哪?
问题就是我们过去说过的,这个案件还有很多事实不清楚的地方,还有很多违法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居然不发回重新审核,就这样核准了,那么法治社会的进程我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好了,我知道了。
▲11月25日北京律师刘晓原的报道:杨佳死刑复核是21日作出
25日晚八时四十分,我与李劲松律师到了王静梅家。我们到达时,已经有几家媒体记者在王静梅家里。随后,艾未未等人也赶来了。
在407号楼下面,仍然有人在“站岗”。
王静梅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两个法官,在晚上七时到了她家里,他们称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向她送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我看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作出的日期是11月21日。王静梅说,她在23日去上海,24日在提篮桥监狱会见杨佳时,最高法院就已经作出了核准死刑的裁定,为何不明确告诉自己这是见杨佳最后一面呢?
王静梅心情很不好,她说自己被欺骗糊弄了。
24日晚上,我见到王静梅后,获知有关部门主动送她去上海见杨佳,后又主动将她送回家中,已经感觉到案件快了结,但王静梅一直还蒙在鼓里。
最高法院裁定书作出并向杨佳送达后,按照法律规定在七天之内就要执行。上海高级法院两名法官在晚上来送达最高法院的裁定书,是不是意味着杨佳已在11月25日下午执行死刑了呢?这个消息,等到11月26日就可知道了。即使没有在25日下午执行,也该在这两天了吧?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1月26日报道:杨佳今晨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袭警杀人的杨佳,今天在上海被执行死刑。杨佳是在今年7月1日,携带尖刀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刺死6人,刺伤5人。制造了震惊全国的袭警案。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佳死刑。杨佳不服,提出上诉。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杨佳的母亲是在昨天晚上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核准杨佳死刑。三天前,她被有关部门从北京安康精神病院接出,前往上海。前日她与杨佳见面后被送往北京家中。
上午11时许,新华社发出快讯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在下午14点再次发出电稿称,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
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法院二审拒绝了律师要求重新对杨佳做精神病鉴定的申请,维持死刑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11月25日晚19点,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11月21日签发的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书。
新华社在新闻稿中强调了官方的人道主义,说杨佳的死刑是以注射方式执行,并强调,"执行死刑前,杨佳同其母亲王静梅进行了会面。"
刘晓原律师转述了杨佳母亲王静梅的说法。此前被警方长期非法羁押在精神病医院的王静梅刚刚被警方释放,23日她在警方陪同下被送到上海,24日在提篮桥监狱会见到了杨佳。
王静梅说自己被欺骗了,因为她并不知道21日最高法院就已经做出了核准死刑的裁定,这次短暂的会面已是最后的诀别,官方也没有人告诉他这点。
▲为一切真实的、正义的叹口气~
▲彻底的失望!完全的悲哀!我们就是个P啊!
▲骂得好,就是要骂出点名堂来!
▲比隐藏在黑暗中进行的罪恶更甚的,是暴露在光明中无所顾忌地进行的罪恶。
▲一场惩罚以悄悄临来,谁又能逃脱!不要说没给他们机会,是他们不给自己机会。上帝的话什么时候落空过?
▲正义不复来,残阳又西沉。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死者家属也没要求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死者家属是要到场的.看来死的不光彩.都是一样的,天下乌鸦一般黑.
▲这又是一个无耻、无法、无天的丑恶案例。我愤怒!
▲已经执行了。20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
▲悲哀啊!法治何时才能实施!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杀就杀吧,不要侮辱正义这俩字。
▲这是黑洞,无底黑洞!!!!!!!!!!!!!!!!!!!
▲什么样的一个社会,是人活的地方吗?
▲万里黄沙人世昏,义士西去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
▲杨佳:点上一支蜡烛,愿您去天堂的的路不再黑暗!
▲可怜的杨佳,我怎么这么难过呢。
▲心情跌到了低谷,地震下来,几分钟几秒钟人就没了,公开把你关到精神病医院,要说法吗,为什么要跟你说,看你们能怎么办,知道我厉害了吧!你说,我们为什么怕死!有理由怕死吗。
▲一夜无眠,心中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臭流氓臭无赖,杀吧,不要用正义的名义,那是在羞辱一切。
▲太黑了!!什么是暗无天日!!!!
▲兄弟,假如你有在天之灵的话,去找那些参与谋害你的凶手复仇吧!
▲艾老师:我是个男人 我现在就想 到个没有人的大山里痛哭一场
▲神速,可见内心的恐惧.
▲告诉我们他埋在哪儿了,我们好去祭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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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被抽离这个世界
在我生长了二十八个春秋之后
一切将要与我无关
不管是白的还是黑的
抑或是黑白颠倒的
到时候云彩会在我脚下
还是泥土变成我的苍穹
我不能确定
因为我是黑的
我是白的
抑或我是黑白颠倒的
点燃了一只烟,点燃了一只蜡烛。
英魂可到奈何桥?!
兄弟,一路走好!!!
沉痛哀悼!
点燃蜡烛,为杨佳照亮回家的路.
死何所惧,生何所安!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黑暗,无边的黑暗
点上了一只蜡烛,照亮你上天堂的路!走好啊!杨佳
我找不到蜡烛,我点了一柱香.
泪流满面,无言以对。
心里难受,扬佳,走好!
一路走好,没有白死,重于泰山
怎么办呢?我身处的社会竟是这样一番景象。。
流泪,无语!
杨佳今天上午已经去了!来悼念一下!
▲扬佳兄弟走好,天堂什么都不缺
我为杨+ 烧了一柱香 走好 知道你的墓地我会再看你
点燃一柱香,英雄请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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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去燃香一支……
沉痛哀悼杨佳。。。。。。。。
沉痛哀悼!!!
▲我们的生命为什么如此苍白?我们的身边为什么缺乏正义?难道我们生活的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吗?为什么我又分明地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在另一头?
▲时光越发遥远,天空正酝酿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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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的悲伤只是些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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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秋的一刻,早就垂下臂膀,奄奄一息
在这样一个国度
只要你不停止思考,活着就是一种痛苦
我切开一个片断,看见无边的
黑暗,继续蔓延
今天,一个被无端消灭的证物
让我这个惯于抒情的人
睁大眼睛,并挣扎已死的皮囊
继续苟活
我就想在烈士塔下站站
枉法必遭天谴!
悲,泣......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清风笑
竟惹寂寥
豪情还剩
一襟晚照
啦......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苍生笑
不再寂寥
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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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吃了安眠药,开始忘却的时间,进入忘却的世界。
一觉醒来,看中央电视台新闻30方,知道杨--佳已经在今天上午在上海作古了。
这样的社会竟然曾经存在过这样的人,我不明白是谁的问题,两败俱伤,真正死有余辜的人却还活着,谁会永垂不朽?
我想和艾未未们说,谢谢你们曾经的努力,你们可以休息了,谁也不能阻挡他们的冤冤相报,这是制度的结果,我想说,如果可以的话,你们给他编辑一本书吧,纪念我们共同挨过的日子。
▲茫茫乾坤方圆几何?
常传我千百年民族魂魄,
旧日宫墙,寻常巷陌,
是谁把英雄的故事一说再说?
走马扬鞭翻山过河,
轻生死重大义男儿本色,
几番起落,风雨振作,
赶他个天时地利与人和!
无语泪空流!未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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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过
不呐喊沉痛悼念人民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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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
何期泪洒江南雨,又为斯民哭健儿
▲先见儿子还不许谈案子再送判决,不告诉母子见的是最后一面,这就等于母子没有做过最后的话别,悲哀啊!
又一个为了维护人的尊严的人离我们而去了,官方说是罪大恶极,但在我的心中他却是一个大写的人!
▲那些所谓的代表公平公正的权势们,不及一个艺术家的良心和正义感。我为那些被错判的冤魂叫屈,为我们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感到悲哀。同时也为我们祖国还有这样的优秀艺术家和律师感到万分欣慰!!!
▲今天看到杨大侠的死讯,赶快来看看老艾是不是有新的文章,果然不负我望啊,为大侠祷告,为老艾祝福
▲仰视窗口滤进的光明,你大口吞咽着湿润的空气,我举步徘徊拍打不安的双翼,我的二十八岁展翅飞过。---孟京辉
▲我难过!不为别人,为自己,我以为我死了,可我还没有死。
▲“杀吧,不要用正义的名义,那是在羞辱一切。”
还有比这更好的诗句吗?
▲英雄走好!邪恶必遭天遣。
提篮桥向你们,
我的检察官阁下,
恭敬地献上一朵玫瑰花。
这是最有礼貌的抗议,
无声无息,
温和而又文雅。
人血不是水,滔滔流成河
……
——林昭
▲没有无缘无故的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黑。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对扬佳的死,我们感到惋惜,对民警的死也表示惋惜,这是不相矛盾的。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
现在终于知道这世上还有睁眼说瞎话机构,和白纸黑字的谎言。
▲周永康现身新闻联播,
一看到他就恶心,
好像在向全国人民示威:
怎么着,人民算个屁!
▲无数次经过浦东区沪南路路西上海市看守所,每次总是不由地往里张望,因为我的北京“老乡"就关在里面。今后不用了!!!悲愤的目光不会再张望。杨妈妈,不哭了,要坚强!
▲杨佳已去,陪葬的是这个制度。这颗沉重的头颅砸出了一个巨大的墓坑,杨佳,是一个掘墓人。
▲今日听说杨佳已被执行死刑,心中伤感,作诗二首,以做纪念。
其一
冲冠一怒为尊严
手执利刃把警歼
为何有此惨绝事
只因现世公平难
义士舍命为哪般
警察冤死也枉然
若要端的寻根由
独裁专制是祸源
其二
百姓有冤伸诉难
怒气难制犯命案
杀人偿命古来事
杨佳之死本如闲
司法正义难体现
杨母无端疯人院
政治清明何时有
民主之火要燎原
●媒体的报道和分析
▲11月25日学者艾未未与律师刘晓原的博客报道:
王静梅今天下午七时接待了上海来的徐法官和蒋法官,向王静梅通知了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杨佳案的结果:维持原判,死刑。
刘晓原:刚才王静荣给我打电话来说你马上给王静梅打电话,我正要给王静梅打电话的时候,王静梅已经给李律师打电话来了,她们说最高法院来了两个法官向他宣布最高法院核准了杨佳死刑。
艾未未:什么时间来的?
我给他打电话时候大约是7点20左右,她们说刚走没多长时间,是从上海过来的。
为什么是从上海过来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来宣读,这个在法律上没有多大问题,法律上这种宣读是可以的。
这个核准不是最高法院来宣布的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来宣读的?
这个宣读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我知道这个程序是合理。那么原话怎么说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已经核准。
对,就是核准了杨佳的死刑。
那么他们来是什么意思?
就是来通知家属核准了死刑。这个高法是可以委托下级法院来宣读核准意见,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那问题在哪?
问题就是我们过去说过的,这个案件还有很多事实不清楚的地方,还有很多违法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居然不发回重新审核,就这样核准了,那么法治社会的进程我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好了,我知道了。
▲11月25日北京律师刘晓原的报道:杨佳死刑复核是21日作出
25日晚八时四十分,我与李劲松律师到了王静梅家。我们到达时,已经有几家媒体记者在王静梅家里。随后,艾未未等人也赶来了。
在407号楼下面,仍然有人在“站岗”。
王静梅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两个法官,在晚上七时到了她家里,他们称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向她送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我看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作出的日期是11月21日。王静梅说,她在23日去上海,24日在提篮桥监狱会见杨佳时,最高法院就已经作出了核准死刑的裁定,为何不明确告诉自己这是见杨佳最后一面呢?
王静梅心情很不好,她说自己被欺骗糊弄了。
24日晚上,我见到王静梅后,获知有关部门主动送她去上海见杨佳,后又主动将她送回家中,已经感觉到案件快了结,但王静梅一直还蒙在鼓里。
最高法院裁定书作出并向杨佳送达后,按照法律规定在七天之内就要执行。上海高级法院两名法官在晚上来送达最高法院的裁定书,是不是意味着杨佳已在11月25日下午执行死刑了呢?这个消息,等到11月26日就可知道了。即使没有在25日下午执行,也该在这两天了吧?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1月26日报道:杨佳今晨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袭警杀人的杨佳,今天在上海被执行死刑。杨佳是在今年7月1日,携带尖刀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刺死6人,刺伤5人。制造了震惊全国的袭警案。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佳死刑。杨佳不服,提出上诉。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杨佳的母亲是在昨天晚上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核准杨佳死刑。三天前,她被有关部门从北京安康精神病院接出,前往上海。前日她与杨佳见面后被送往北京家中。
上午11时许,新华社发出快讯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在下午14点再次发出电稿称,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
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法院二审拒绝了律师要求重新对杨佳做精神病鉴定的申请,维持死刑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11月25日晚19点,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11月21日签发的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书。
新华社在新闻稿中强调了官方的人道主义,说杨佳的死刑是以注射方式执行,并强调,"执行死刑前,杨佳同其母亲王静梅进行了会面。"
刘晓原律师转述了杨佳母亲王静梅的说法。此前被警方长期非法羁押在精神病医院的王静梅刚刚被警方释放,23日她在警方陪同下被送到上海,24日在提篮桥监狱会见到了杨佳。
王静梅说自己被欺骗了,因为她并不知道21日最高法院就已经做出了核准死刑的裁定,这次短暂的会面已是最后的诀别,官方也没有人告诉他这点。
事实上,23日,王静梅在饭店里见到了杨佳案二审审判长上海高院法官徐伟,对方还说王继续可以写申诉材料。因此,她回到北京后,今天早上10点还给最高人民法院快递出了死刑复核的申诉材料。
刘晓原律师还告诉记者,王静梅被非法羁押的几个月,有关部门应该给出说法和赔偿。
今天早上,杨佳的死讯传出后,网民对杨佳案中暴露出的司法不尊重程序的批评不断,作家冉云飞在博客上写道,"杨佳之死增加了许多再也不相信中国法律的人,这才是整个社会向良性发展的障碍与悲哀。"
据知情人士透露,执行死刑前,杨佳神态正常。喝完粥后,大约九点,杨佳被一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的警车带走执行死刑。
杨佳袭警案引起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杨佳袭警的原因,上海警方制服逮捕杨佳的事实经过,以及中国司法审判杨佳的过程,都是杨佳案中舆论批评关注的焦点。海外媒体和中国网络的评论,都把杨佳案同中国的司法公正以及人权问题相联系。中国网上的很多批评,因为公安普遍没有民意而甚至把杨佳誉为袭警英雄。
▲美国之音(VOA)11月26日报道:杨佳案令民众对司法公正疑惑加重
上海袭警案被告人杨佳星期三上午被执行死刑。杨佳已去,但观察人士说,杨佳给社会留下的震撼还在,当局应该通过杨佳案,反思司法系统现状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日益严重的问题。
*杨佳被迅速执行死刑*
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北京市民杨佳已于星期三(11月26日)在上海被处死。杨佳父亲杨福生说,他是上午9点从网上得知杨佳已经被处决的消息的。 他说,杨佳走了,他终于为自己争到尊严,讨到了“一个说法”:“说明我们的社会就是这样,不承认不行。老百姓活得太难了,我们只能一个字‘忍’,苟延残喘地活着吧。杨佳就不想、也不肯苟延残喘地活着,总想讨说法。我不说杨佳是什么英雄,但是我总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维护自己尊严的人。”
杨福生聘请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对美国之音说,杨佳母亲王静梅昨天晚间收到中国人民最高法院11月21日发出的复核死刑裁决书:“昨天晚上7点10分左右,王静梅打过电话来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到她家里说,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向她送达杨佳一案的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刑事裁定书是核准杨佳死刑。”
*杨父:有那么多疑惑司法却未给交代*
杨佳父亲杨福生说,听到消息后,杨佳的亲戚、街坊、律师、记者以及对杨佳案的关注人士晚间纷纷赶到杨母家中。大家相对无语,充满无奈。杨福生说:“杨佳杀人了,他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他应有的权利也应该给他。而且他妈妈的权利也应该给她呀。一审、二审好多地方有这么多的疑点,为什么不给大家一个交代?我现在很疑惑。”
杨佳被控2008年7月1日持刀杀死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6名警察,砍伤3名警察和1名保安。杨佳在一审中被判死刑,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核准了二审的杨佳死刑判决。
杨佳案在中国国内外引起极大关注。法律工作者对杨佳案的司法程序以及围绕杨佳案的重重疑点不断提出质疑,但最高法院却在没有澄清中国司法工作者提出的种种疑点的情况下,仍然核准杨佳死刑判决。
为杨佳能够得到公正司法审判一直在奔走呼吁的北京艺术家艾未未对美国之音说,最高法院的决定既在其意料之中,也在其意料之外:“因为你希望一个国家可能有所变化,中国今年是改革开放30年,杨佳案子清楚地给这30年的中国司法改革划上一个句号,那就说,中国在公平和正义的问题上完全没有进步。同样你会认识到,与一个极权的政权谈民主,这是在与虎谋皮。”
*杨佳为何成为许多人的英雄*
杨佳袭警案被称作是中共建国以来“性质最恶劣”的案件之一,中国各级法院层层做出判处杨佳死刑的决定,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句话似乎难以用在杨佳身上。杨佳看起来不但没有激起极大民愤,反而像美国华盛顿邮报报导的那样,在中国他成了英雄。一些网民把杨佳称作“杨大侠”,说他敢于挑战警察暴力,做了他们不敢做的事情。杨佳语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成了一些维权人士的口号。
北京律师公益研究中心的郝劲松律师认为,中国社会的现状决定了许多民众对杨佳袭警案做出如此反应。他说,中国现在就像一个有着两个轮子的马车,经济发展的轮子大,民主法制的轮子小,导致马车倾斜的行进状态。而中国各地出租车司机的罢运,甘肃陇南民众冲击市政府,以及各地日益增多的暴力维权,都显示了马车颠簸行进时的混乱,显示民众对官员的愤怒和不满达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他说,越来越多的人对社会充满绝望,认为以其这样窝窝囊囊地活着,还不如拼死一博。
他说:“一些人如果对社会产生了绝望,或者这个制度让他们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的时候,这个社会是非常危险的。每一个人,警察也好,官员也好,民众也好,因为我们看到一些绝望的犯罪分子不是袭击官员,而是袭击民众,开车冲到大街上愤怒地发泄,对每一个实际上都是不安全的,正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无处伸冤被逼上暴力维权之路*
郝劲松律师认为,如果中国政府以对杨佳杀无赦的方式,希望向社会目前普遍存在的暴力维权活动发出杀一儆百的信号,恐怕难以奏效。郝劲松说,杨佳作为一个公民的个体,曾经试图用合法程序寻求自己的公道,但却受到重重阻碍和挫折,绝望之后,他以杀警形式激烈反抗,暴力维权。
郝劲松说,人们都希望能够做得非暴力维权,但是,非暴力维权只能在法制健全的制度下才可能得以实现。他认为,中国半人治、半法治的司法系统把公民捍卫权利的最后一个通道给堵死了。
他说:“法制、包括法院常常受到政府或者某些人的干扰,或者批示、或者阻挠。当民众去起诉的时候,法院根本就不立案。也就是说,民众试图用理性维权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或者正是作为一个渠道发泄不满的时候,某些官员,或者法院,他们甚至堵塞了这个渠道。”
因此,郝劲松认为,中国当局应当通过杨佳袭警案,反省中国司法体系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才能切实保证社会的进步与安全。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26日报道:杨佳被处决 律师指程序不公 家属要讨说法
大陆官方新华网周三公布,处于死刑复核阶段的杨佳袭警案被告人杨佳上午已被执行死刑。消息传出,家人、律师表示震惊、失望,周二夜晚杨佳家属才刚接获高院核准杨佳死刑判决的通知,隔天杨佳就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一直跟踪此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周三对本台说,最感惊讶和痛心的应该是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她曾于11月24日获准到上海与杨佳见面,然而当时没有人告诉她这是见儿子「最后一面」,她一直以为只是普通的例行会面,临走前她还给杨佳留了一千元。
据本台了解,王静梅是于25日晚上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1日签发的刑事裁定书,核准上海市高院维持杨佳死刑的二审判决。
刘晓原说,虽然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有关当局要在裁定书签发后立即告知家属,可是基于司法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应该通知:什么时候通知王静梅没有法律规定,但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对,因为实际上你要带王静梅去见杨佳最后一面,你应该告诉她,这点你们应从司法人性化的角度来考虑,应该告诉她,这个是隐瞒不下去的。
杨福生说,他对案件结果十分不满,案件仍有很多疑点未理清,司法审判程序也不公正、公开,此前他曾致信最高法院,希望能将案件发回重审,以及对杨佳是否患有精神病进行重新鉴定。
杨福生说,这一刻他没有伤心,只有决心,他打算继续循法律途径为杨佳讨一个说法:我现在没有伤心了,我现在只有决心了,我要替杨佳讨个说法,记得杨佳那句话吗,什么事情你给我一个说法,这句话你知道吗,我要完成杨佳没有完成的,但是我不会以暴制暴,我要拿起国家的法律,去打击那些违法、违规的,不管你是多大的官,所以我只有决心,我没有伤心了。
关注杨佳案的北京公民记者老虎庙在网上说,从杨佳案看到一个现象:案件处理的结果,其所有程序都似乎比公布的早了一拍,最典型的是,我们看到的死刑裁决书落款是21日,而在25日的今天才向杨母宣布,此间还叫杨母去了趟上海,见面了杨佳。但已经下达死刑裁决书的事却一字未提,令人疑惑。
中国社会评论家艾未未说,杨佳案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反映了中国司法体制是个怎样的现状,案中仍存在很强的疑点,可是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调查:一审二审然后终结,然后中间律师的问题,还有各种问题,都是一步一步地使这个案子走向背离公平和正义的一个现状,我觉得中国从来没有一个案件像这个案件一样广泛地被公众所关注,而且有广泛的舆论评价,对政府的这种背离民意,以及背离法律的基本原则,我觉得是巨大的愤怒和质疑,中国的体制义无反顾地走向这种背离民众愿望的现实,实际上是种很危险的信号,对今天的社会是个很大的打击。
▲华尔街日报11月26日报道:杨佳速死唤起公众同情
据中国媒体报导,被判死刑的上海袭警案凶手杨佳已于周三(11月26日)上午被处决。这起导致6名警察死亡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此案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凶手罕见地得到了大众同情。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上周五通知杨佳的家人,已核准对杨佳执行死刑。根据去年生效的规定,中国的所有死刑都要经最高法院复核。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死刑必须在核准后的7日内执行。
今年7月1日,28岁的北京籍无业人员杨佳闯进上海闸北区的一个警察所持刀行凶,导致六名警察死亡。据报导,此案的审理因北京奥运会而被推迟。但在8月末,他在经过短暂的闭门审理后被判处死刑。10月份,杨佳最终上诉失败,死刑判决被递交给最高法核准。
自案发以来,此案受到媒体的高度关注。虽然一开始,这种杀警察的行为引起了公愤,但在杨佳是因报复杀人的指控浮出水面后,公众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倒向了杨佳的一边。有当地媒体报导,杨佳曾在2007年10月因为骑一辆无照自行车而被上海警方逮捕并受到殴打。此后他曾打算起诉警方滥用职权,但遭到拒绝。
尽管大部分网民心里几乎都清楚,杨佳应该难逃一死,但还是有很多人表示担心审判不公正。中国当代艺术的领军人物兼社会评论家艾未未在博客中发表了一篇名为《对杨佳的审判不公就是对我们大家的威胁》的文章。他指出,此案发生前杨佳与上海警方的纠葛未得到彻底的调查。
一直在密切跟踪此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也在博客中发表了一篇名为《杨佳已死,程序不公》的文章。刘晓原并非此案中杨佳的代表律师,但他在另外一起案件中为杨佳的母亲服务,并在杨佳袭警案的审理过程中为他的家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刘晓原称,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此案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审理。他表示,杨佳父亲为他聘请的律师遭到法院拒绝,法院为他安排了另外一名律师。杨佳母亲王静梅在他被捕后不久被带到北京一家警方管理的精神病院,并被扣押了132天。上周日(11月23日),王静梅被带至监狱与杨佳见面,然后被允许回家。
还有另外一些人认为,杨佳的行刑突显出政府对民意的漠视。
一位名为“十年砍柴”的知名博客作者称,是政府将杨佳塑造成了英雄。他们未经公正的审判就如此匆匆忙地将杨佳处死,只会为杨佳赢得更多的公众同情。
这名作者还称,如果这件案子的审理过程更透明,杨佳可能仍难逃一死,但却不会被视为“英雄”。
湖北网民Chinadongde为杨佳设立了网上灵堂,并声称要在行刑后悼念杨佳49天。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1月26日报道:杨佳被执行死刑后中国网民反应强烈
据新华社26号快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今天上午已在上海被执行死刑。昨晚9点,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情绪失控,将前来探望的前夫杨福生、还有律师与记者等10人都赶了出来,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北京朝阳区慧忠里小区的家中。此前两小时,她刚刚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佳死刑的刑事裁定书。据《南方都市报》今天的报道,在此之前的11月23号下午,王静梅被有关人员从北京安康医院接了出来,直接坐飞机去了上海,并于24号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见到了杨佳,但司法人员不允许他们谈案情。当天下午2点,她又与陪同人员一起坐飞机返回了北京,不过这一次,她没有被带回精神病院,而是回到自己家中。王静梅告诉记者,“见儿子的时间非常短,连半个小时也没有”,不过,她觉得杨佳的情绪比较正常,还给儿子留了一千块钱。如今,突然来临的这份裁定书,对王静梅的打击非常大,而原本以为能够看到儿子,也许杨佳还有生的希望,于是回到家里以后,正准备再给法院写材料呢。
另外,北京律师刘晓原也在其博客中披露了杨佳母亲入住精神病院期间的生活。7月3号深夜,王静梅被当地派出所送进北京安康医院,医生一开始并没有给她用真名,直到一个月后经多次交涉,才恢复其原名。在住院期间,她独自住一间房,有人还误以为她是官员的亲属呢。报道又说,由于王静梅此前一直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外界曾普遍呼吁给杨佳重作精神病鉴定,但司法机关最终并没有采纳这一意见。
此外,就在南都网的这条新闻下面,各地网民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震惊和悲愤之情。有网友留言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也有网友感慨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以及“真相?这是个奢侈品,我们消费不起”!还有网友跟帖说,“Y英雄一路好走,在你的后面有无数的中国人为你落泪,你用自己的生命印证了我们这个时代的黑暗”。以及“一个杨+走了,千万个杨+会站起来的。兄弟,天堂里也许不再需要你自己给自己找说法了,一路走好”。
▲维权网11月26日发表声明:杨佳被核准死刑并急促执行,严重违反司法公正原则
杨佳被核准死刑并急促执行,严重违反司法公正原则
“维权网”获悉:11月26日上午,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时至今日,“杨佳袭警案”仍然真相不明,审判程序诸多疑点尚未被揭示,杨佳母亲人间蒸发132天的事实也没有得到合法的解释,社会各界普遍质疑更没有得到澄清。在这种情形下,中国司法当局对杨佳的急促判决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做法,严重违反司法公正原则,背离基本人权准则,“维权网”对此提出严正抗议!
杨佳于2007年10月5日,在上海租用一辆自行车旅游时,遭到警方盘查并被带入闸北区芷江西路派出所审讯达6个小时,期间被数名警员殴打,身心受到很大伤害。之后,杨佳向上海警方进行投诉,并依法向闸北警方提出赔礼道歉的要求,均遭到拒绝。在通过司法救济途径做了长达9个月的努力而仍然无果的情况下,杨佳于今年7月1日前往闸北公安分局办公大楼讨要公道,据警方公布说他制造了“六死四伤”的袭警案,他本人当场被捕。
刘晓原律师还告诉记者,王静梅被非法羁押的几个月,有关部门应该给出说法和赔偿。
今天早上,杨佳的死讯传出后,网民对杨佳案中暴露出的司法不尊重程序的批评不断,作家冉云飞在博客上写道,"杨佳之死增加了许多再也不相信中国法律的人,这才是整个社会向良性发展的障碍与悲哀。"
据知情人士透露,执行死刑前,杨佳神态正常。喝完粥后,大约九点,杨佳被一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的警车带走执行死刑。
杨佳袭警案引起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杨佳袭警的原因,上海警方制服逮捕杨佳的事实经过,以及中国司法审判杨佳的过程,都是杨佳案中舆论批评关注的焦点。海外媒体和中国网络的评论,都把杨佳案同中国的司法公正以及人权问题相联系。中国网上的很多批评,因为公安普遍没有民意而甚至把杨佳誉为袭警英雄。
▲美国之音(VOA)11月26日报道:杨佳案令民众对司法公正疑惑加重
上海袭警案被告人杨佳星期三上午被执行死刑。杨佳已去,但观察人士说,杨佳给社会留下的震撼还在,当局应该通过杨佳案,反思司法系统现状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日益严重的问题。
*杨佳被迅速执行死刑*
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北京市民杨佳已于星期三(11月26日)在上海被处死。杨佳父亲杨福生说,他是上午9点从网上得知杨佳已经被处决的消息的。 他说,杨佳走了,他终于为自己争到尊严,讨到了“一个说法”:“说明我们的社会就是这样,不承认不行。老百姓活得太难了,我们只能一个字‘忍’,苟延残喘地活着吧。杨佳就不想、也不肯苟延残喘地活着,总想讨说法。我不说杨佳是什么英雄,但是我总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维护自己尊严的人。”
杨福生聘请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对美国之音说,杨佳母亲王静梅昨天晚间收到中国人民最高法院11月21日发出的复核死刑裁决书:“昨天晚上7点10分左右,王静梅打过电话来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到她家里说,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托,向她送达杨佳一案的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刑事裁定书是核准杨佳死刑。”
*杨父:有那么多疑惑司法却未给交代*
杨佳父亲杨福生说,听到消息后,杨佳的亲戚、街坊、律师、记者以及对杨佳案的关注人士晚间纷纷赶到杨母家中。大家相对无语,充满无奈。杨福生说:“杨佳杀人了,他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他应有的权利也应该给他。而且他妈妈的权利也应该给她呀。一审、二审好多地方有这么多的疑点,为什么不给大家一个交代?我现在很疑惑。”
杨佳被控2008年7月1日持刀杀死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6名警察,砍伤3名警察和1名保安。杨佳在一审中被判死刑,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核准了二审的杨佳死刑判决。
杨佳案在中国国内外引起极大关注。法律工作者对杨佳案的司法程序以及围绕杨佳案的重重疑点不断提出质疑,但最高法院却在没有澄清中国司法工作者提出的种种疑点的情况下,仍然核准杨佳死刑判决。
为杨佳能够得到公正司法审判一直在奔走呼吁的北京艺术家艾未未对美国之音说,最高法院的决定既在其意料之中,也在其意料之外:“因为你希望一个国家可能有所变化,中国今年是改革开放30年,杨佳案子清楚地给这30年的中国司法改革划上一个句号,那就说,中国在公平和正义的问题上完全没有进步。同样你会认识到,与一个极权的政权谈民主,这是在与虎谋皮。”
*杨佳为何成为许多人的英雄*
杨佳袭警案被称作是中共建国以来“性质最恶劣”的案件之一,中国各级法院层层做出判处杨佳死刑的决定,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句话似乎难以用在杨佳身上。杨佳看起来不但没有激起极大民愤,反而像美国华盛顿邮报报导的那样,在中国他成了英雄。一些网民把杨佳称作“杨大侠”,说他敢于挑战警察暴力,做了他们不敢做的事情。杨佳语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成了一些维权人士的口号。
北京律师公益研究中心的郝劲松律师认为,中国社会的现状决定了许多民众对杨佳袭警案做出如此反应。他说,中国现在就像一个有着两个轮子的马车,经济发展的轮子大,民主法制的轮子小,导致马车倾斜的行进状态。而中国各地出租车司机的罢运,甘肃陇南民众冲击市政府,以及各地日益增多的暴力维权,都显示了马车颠簸行进时的混乱,显示民众对官员的愤怒和不满达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他说,越来越多的人对社会充满绝望,认为以其这样窝窝囊囊地活着,还不如拼死一博。
他说:“一些人如果对社会产生了绝望,或者这个制度让他们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的时候,这个社会是非常危险的。每一个人,警察也好,官员也好,民众也好,因为我们看到一些绝望的犯罪分子不是袭击官员,而是袭击民众,开车冲到大街上愤怒地发泄,对每一个实际上都是不安全的,正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无处伸冤被逼上暴力维权之路*
郝劲松律师认为,如果中国政府以对杨佳杀无赦的方式,希望向社会目前普遍存在的暴力维权活动发出杀一儆百的信号,恐怕难以奏效。郝劲松说,杨佳作为一个公民的个体,曾经试图用合法程序寻求自己的公道,但却受到重重阻碍和挫折,绝望之后,他以杀警形式激烈反抗,暴力维权。
郝劲松说,人们都希望能够做得非暴力维权,但是,非暴力维权只能在法制健全的制度下才可能得以实现。他认为,中国半人治、半法治的司法系统把公民捍卫权利的最后一个通道给堵死了。
他说:“法制、包括法院常常受到政府或者某些人的干扰,或者批示、或者阻挠。当民众去起诉的时候,法院根本就不立案。也就是说,民众试图用理性维权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或者正是作为一个渠道发泄不满的时候,某些官员,或者法院,他们甚至堵塞了这个渠道。”
因此,郝劲松认为,中国当局应当通过杨佳袭警案,反省中国司法体系的独立性与公正性,才能切实保证社会的进步与安全。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26日报道:杨佳被处决 律师指程序不公 家属要讨说法
大陆官方新华网周三公布,处于死刑复核阶段的杨佳袭警案被告人杨佳上午已被执行死刑。消息传出,家人、律师表示震惊、失望,周二夜晚杨佳家属才刚接获高院核准杨佳死刑判决的通知,隔天杨佳就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一直跟踪此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周三对本台说,最感惊讶和痛心的应该是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她曾于11月24日获准到上海与杨佳见面,然而当时没有人告诉她这是见儿子「最后一面」,她一直以为只是普通的例行会面,临走前她还给杨佳留了一千元。
据本台了解,王静梅是于25日晚上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1日签发的刑事裁定书,核准上海市高院维持杨佳死刑的二审判决。
刘晓原说,虽然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有关当局要在裁定书签发后立即告知家属,可是基于司法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应该通知:什么时候通知王静梅没有法律规定,但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对,因为实际上你要带王静梅去见杨佳最后一面,你应该告诉她,这点你们应从司法人性化的角度来考虑,应该告诉她,这个是隐瞒不下去的。
杨福生说,他对案件结果十分不满,案件仍有很多疑点未理清,司法审判程序也不公正、公开,此前他曾致信最高法院,希望能将案件发回重审,以及对杨佳是否患有精神病进行重新鉴定。
杨福生说,这一刻他没有伤心,只有决心,他打算继续循法律途径为杨佳讨一个说法:我现在没有伤心了,我现在只有决心了,我要替杨佳讨个说法,记得杨佳那句话吗,什么事情你给我一个说法,这句话你知道吗,我要完成杨佳没有完成的,但是我不会以暴制暴,我要拿起国家的法律,去打击那些违法、违规的,不管你是多大的官,所以我只有决心,我没有伤心了。
关注杨佳案的北京公民记者老虎庙在网上说,从杨佳案看到一个现象:案件处理的结果,其所有程序都似乎比公布的早了一拍,最典型的是,我们看到的死刑裁决书落款是21日,而在25日的今天才向杨母宣布,此间还叫杨母去了趟上海,见面了杨佳。但已经下达死刑裁决书的事却一字未提,令人疑惑。
中国社会评论家艾未未说,杨佳案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反映了中国司法体制是个怎样的现状,案中仍存在很强的疑点,可是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调查:一审二审然后终结,然后中间律师的问题,还有各种问题,都是一步一步地使这个案子走向背离公平和正义的一个现状,我觉得中国从来没有一个案件像这个案件一样广泛地被公众所关注,而且有广泛的舆论评价,对政府的这种背离民意,以及背离法律的基本原则,我觉得是巨大的愤怒和质疑,中国的体制义无反顾地走向这种背离民众愿望的现实,实际上是种很危险的信号,对今天的社会是个很大的打击。
▲华尔街日报11月26日报道:杨佳速死唤起公众同情
据中国媒体报导,被判死刑的上海袭警案凶手杨佳已于周三(11月26日)上午被处决。这起导致6名警察死亡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此案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凶手罕见地得到了大众同情。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上周五通知杨佳的家人,已核准对杨佳执行死刑。根据去年生效的规定,中国的所有死刑都要经最高法院复核。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死刑必须在核准后的7日内执行。
今年7月1日,28岁的北京籍无业人员杨佳闯进上海闸北区的一个警察所持刀行凶,导致六名警察死亡。据报导,此案的审理因北京奥运会而被推迟。但在8月末,他在经过短暂的闭门审理后被判处死刑。10月份,杨佳最终上诉失败,死刑判决被递交给最高法核准。
自案发以来,此案受到媒体的高度关注。虽然一开始,这种杀警察的行为引起了公愤,但在杨佳是因报复杀人的指控浮出水面后,公众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倒向了杨佳的一边。有当地媒体报导,杨佳曾在2007年10月因为骑一辆无照自行车而被上海警方逮捕并受到殴打。此后他曾打算起诉警方滥用职权,但遭到拒绝。
尽管大部分网民心里几乎都清楚,杨佳应该难逃一死,但还是有很多人表示担心审判不公正。中国当代艺术的领军人物兼社会评论家艾未未在博客中发表了一篇名为《对杨佳的审判不公就是对我们大家的威胁》的文章。他指出,此案发生前杨佳与上海警方的纠葛未得到彻底的调查。
一直在密切跟踪此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也在博客中发表了一篇名为《杨佳已死,程序不公》的文章。刘晓原并非此案中杨佳的代表律师,但他在另外一起案件中为杨佳的母亲服务,并在杨佳袭警案的审理过程中为他的家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刘晓原称,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此案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审理。他表示,杨佳父亲为他聘请的律师遭到法院拒绝,法院为他安排了另外一名律师。杨佳母亲王静梅在他被捕后不久被带到北京一家警方管理的精神病院,并被扣押了132天。上周日(11月23日),王静梅被带至监狱与杨佳见面,然后被允许回家。
还有另外一些人认为,杨佳的行刑突显出政府对民意的漠视。
一位名为“十年砍柴”的知名博客作者称,是政府将杨佳塑造成了英雄。他们未经公正的审判就如此匆匆忙地将杨佳处死,只会为杨佳赢得更多的公众同情。
这名作者还称,如果这件案子的审理过程更透明,杨佳可能仍难逃一死,但却不会被视为“英雄”。
湖北网民Chinadongde为杨佳设立了网上灵堂,并声称要在行刑后悼念杨佳49天。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11月26日报道:杨佳被执行死刑后中国网民反应强烈
据新华社26号快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今天上午已在上海被执行死刑。昨晚9点,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情绪失控,将前来探望的前夫杨福生、还有律师与记者等10人都赶了出来,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北京朝阳区慧忠里小区的家中。此前两小时,她刚刚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佳死刑的刑事裁定书。据《南方都市报》今天的报道,在此之前的11月23号下午,王静梅被有关人员从北京安康医院接了出来,直接坐飞机去了上海,并于24号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见到了杨佳,但司法人员不允许他们谈案情。当天下午2点,她又与陪同人员一起坐飞机返回了北京,不过这一次,她没有被带回精神病院,而是回到自己家中。王静梅告诉记者,“见儿子的时间非常短,连半个小时也没有”,不过,她觉得杨佳的情绪比较正常,还给儿子留了一千块钱。如今,突然来临的这份裁定书,对王静梅的打击非常大,而原本以为能够看到儿子,也许杨佳还有生的希望,于是回到家里以后,正准备再给法院写材料呢。
另外,北京律师刘晓原也在其博客中披露了杨佳母亲入住精神病院期间的生活。7月3号深夜,王静梅被当地派出所送进北京安康医院,医生一开始并没有给她用真名,直到一个月后经多次交涉,才恢复其原名。在住院期间,她独自住一间房,有人还误以为她是官员的亲属呢。报道又说,由于王静梅此前一直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外界曾普遍呼吁给杨佳重作精神病鉴定,但司法机关最终并没有采纳这一意见。
此外,就在南都网的这条新闻下面,各地网民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震惊和悲愤之情。有网友留言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也有网友感慨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以及“真相?这是个奢侈品,我们消费不起”!还有网友跟帖说,“Y英雄一路好走,在你的后面有无数的中国人为你落泪,你用自己的生命印证了我们这个时代的黑暗”。以及“一个杨+走了,千万个杨+会站起来的。兄弟,天堂里也许不再需要你自己给自己找说法了,一路走好”。
▲维权网11月26日发表声明:杨佳被核准死刑并急促执行,严重违反司法公正原则
杨佳被核准死刑并急促执行,严重违反司法公正原则
“维权网”获悉:11月26日上午,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时至今日,“杨佳袭警案”仍然真相不明,审判程序诸多疑点尚未被揭示,杨佳母亲人间蒸发132天的事实也没有得到合法的解释,社会各界普遍质疑更没有得到澄清。在这种情形下,中国司法当局对杨佳的急促判决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做法,严重违反司法公正原则,背离基本人权准则,“维权网”对此提出严正抗议!
杨佳于2007年10月5日,在上海租用一辆自行车旅游时,遭到警方盘查并被带入闸北区芷江西路派出所审讯达6个小时,期间被数名警员殴打,身心受到很大伤害。之后,杨佳向上海警方进行投诉,并依法向闸北警方提出赔礼道歉的要求,均遭到拒绝。在通过司法救济途径做了长达9个月的努力而仍然无果的情况下,杨佳于今年7月1日前往闸北公安分局办公大楼讨要公道,据警方公布说他制造了“六死四伤”的袭警案,他本人当场被捕。
7月7日,杨佳被上海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7月17日,上海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杨佳提起公诉。8月26日,“杨佳袭警案”在上海二中院首次秘密开庭审理。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9月12日立案受理。10月13日,“杨佳袭警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11月25日晚7时许,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收到最高人民法院11月21日签发的刑事裁定书,核准了上海市高院维持杨佳死刑的二审判决。翌日(26日)上午,上海当局就对杨佳执行了死刑。
从“杨佳袭警案”整个审理过程来看,表面上看似乎走完了司法程序,但是只要稍微关注杨佳案的人都会注意到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
其一、杨佳2007年10月5日被强行带到芷江派出所,6小时审问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虽然在社会各界一再追问下,上海警方曾公布了当时的一些录像,但是办案全程监控的录像为什么不能全部公布?那些被刻意隐瞒的部分录像中,究竟有没有施行酷刑的内容?中国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的第四次国家报告称侦讯过程全程录像,可见这种说法严重掺假。
其二、杨佳袭警的全部过程也应该有录像,而让人奇怪的是从二审公布的部分录像来看,居然出现7秒钟内杀死4人的情况,这是严重违背常理的现象,需要公开全部事实经过才能释疑,但录像也没有全部公布。这种对过程的隐瞒,显然阻碍着事实真相的披露。
其三、杨佳被捕后,其母王静梅随之被带到北京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并做笔录。第二天深夜,她被派出所工作人员强制送到北京市公安局直属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接受治疗。警方对外界掩盖这一事实,直到11月中旬才透露。杨佳母亲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是违法的任意羁押,侵犯了她的基本人身自由。
其四、上海警方指定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杨佳的代理律师,却千方百计地阻止杨佳父亲聘请的北京律师。上海当局无视基本法律常识,以欺骗的手法让被强行关押在精神病院的杨佳的母亲委托律师。这就产生一个疑问:被警方强行羁押、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养母是否有机会作出自己的选择?
其五、一审开庭不公开,秘密审判一件根本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子,明显违反了公开审判原则。《世界人权宣言》第十条规定“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在案件真相不清的情况下上海司法当局匆忙作出死刑判决,全国最高司法当局在这一案件审理的司法程序让外界普遍质疑的情况下,仓促核准了杨佳的死刑,并有意拖延了4天,在前一天晚上通知杨佳母亲后,第二天上午就执行死刑。由此,上海司法机关的审判和最高法院的核准联手制造了司法程序严重不公的又一启永远无法纠正的严重冤案。
杨佳被判死刑及被“神速”执行,严重违反了司法公正与程序正义原则,与联合国长期以来努力推进且大多数国家已经实施废除死刑(或暂缓死刑)的文明精神相悖。
“维权网”主张非暴力维权,但是对此司法严重不公事件,特提出如下严正要求:
1、公布杨佳案真相,按照公正司法程序重新审理此案。《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一条(一)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2、追究将杨佳母亲强行羁押精神病院的相关责任人的罪责,对杨佳的母亲作出国家赔偿。
3、追究上海市闸北区芷江派出所对杨佳施暴警员的刑事责任,整肃中国警察队伍中暴力侵权害民的行为和侦讯过程中刑讯逼供的严重违法现象。
4、开放舆论监督,推进司法公开。
5、改变以党代法的现象,实行司法独立,落实司法程序公正的原则。
维权网
▲德国之声11月27日报道:杨佳被执行死刑-西方的报导与海外中文媒体上的争论
11月26日上午,今年7月1日杀死上海6名警察的杨佳被执行了死刑。法新社报导道,北京刘晓原律师说:“杨佳死了。但诉讼程序中有许多没有澄清的问题。”“作为警察暴力行为的牺牲者,杨受到粉丝的拥戴,他们穿着印有他头像的T恤衫,在互联网上称他为英雄。”在杨被执行死刑后,他的粉丝团立即在互联网上表示:“杨佳的名字将永留中国史册。”
西方很多媒体报导了杨佳被处死的消息,但基本上就事论事,不作评论。在中国境外的华人媒体上,争论却是相当激烈的,有些读者称杨佳为“英雄”,“大侠”,有一个读者写道:“100多年来,杨佳是难得见到长脊梁骨的男人”。但也有许多读者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有个读者写道:“假如有人被你的同事或者同胞打了,这个挨打的人却把你杀死了,那时你如果还会称他为英雄,那你真是英雄了。”
▲香港《大公报》11月27日报道:杨佳注射伏法 警称困局难消
受到广泛关注的杨佳袭警杀人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日前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命令,于26日对杨佳以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杨佳案案发至今,对上海公检法部门无疑是一场噩梦。获悉杨佳已死,不少警员都不由松了口气,“终于结束了”。
由于涉及到公权力部门的形象问题,加上办案过程中穿插了奥运,有关部门对此案的处理可谓步步为营。从司法程序上看,杨佳从被捕到审理,一直相当低调。直到进入二审程序,法院才开放“体制外”的媒体和普通市民进场旁听。在舆论方面,上海本地媒体一直对杨佳作低调和例行程序的报道。自从上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杨佳的上诉,上海本地再也没有任何关于杨佳的消息,官方指定的杨佳辩护律师也拒绝接受媒体采访,这使得杨佳逐渐淡出公众视线。此前上海一家电视台的法制节目曾经全程跟进了杨佳案,并已经制作完成一部纪录片,但至今没有播放。
对杨佳之死的看法,不少警员在谈到此案时都坦言,杨佳的行为让上海公安颜面无存,一位警员表示,希望随着杨佳之死,上海公安所面对的来自内部和外部巨大压力将有所释放。这位警员还告诉记者,公安近年来的困局不会随杨佳之死而消除。一来警察属于高风险行业,如何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是个问题。其次,如何以有限警力应对更多由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更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杨佳案留给公安的教训和思考是提高自身的办案水平,不要让悲剧重演。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27日报道:杨佳周三上午被以注射方式处以死刑
因袭击公安局造成多人伤亡被判死刑的北京青年杨佳,周三上午被以注射方式处死。当局执行死刑的时间,距离通知其家人的时间不足十六小时。关注案件的北京律师刘晓原批评当局处理不当,剥夺家人见杨佳最后一面的权利。与此同时,大陆各主要网站几乎全面封锁有关杨佳案的评论。
据官方新华网报道,对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杨佳袭警杀人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日前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于周三对罪犯杨佳以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
一直与杨佳父母密切联系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对本台粤语组表示,虽然当局在周一曾安排杨母往上海见杨佳,但当时她并不知道最高法院的决定,与此同时,杨父并无获见儿子的机会,明显是被剥夺了应有的权利。刘晓原说:王静梅当时以为是正常的会见,只交谈了20分钟,以为日后还有机会见面,如果当时告诉她是最后一次,她还有很多话对儿子说。还有一大问题,就是剥夺了杨福生见儿子的机会,为何他们不通知杨父。
刘晓原说,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周二晚才获当局通知最高法院已核准死刑的消息,想不到杨佳翌日就被处死。他批评当局处理不当。他说: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死刑核准后,家属及罪犯都可以要求见彼此最后一面,这是近两年开始的,叫司法从人道主义出发。这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引起质疑,想不到这案尘埃落定,最后还是处理得这么糟糕。
杨福生从网上获悉儿子被处死,心情很坏,他说对未能见儿子最后一面感到很无奈。他说:他们剥夺我的权利,我毫无办法,我愤怒过,但是我无办法,只能忍。他只把消息告知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荣,不敢直接知杨母,怕她承受不了。
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以讽刺的方式,向成都公安局申请,在下月中的世界人权日游行,祝贺上海公检法历经近五月的艰苦奋战、排除万难险阻终于战胜杨佳。陈云飞表示,当局拒绝受理他的申请。其实他是希望借此暗喻中国的司法已死。他说:我的口号是真相等于希望,就是说没有真相就没有希望,中国的司法没有希网望了,也当是送杨佳一程。
事件引起网民很大的反应,但与此同时,中国各大网站几乎全面封锁网上相关的言论,只看到零星的漏网之鱼,其中一名网友指“杨佳的祭日也是中国司法的祭日”。
杨佳于7月1日持刀袭击上海闸北公安分局,造成六死四伤。杨佳于9月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其后他上诉被驳回。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于上周五核准杨佳死刑的判决。案件引起社会上很大的回响,因为当局在审讯过程中出现很多违法违规的行径,包括剥夺当事人选择律师的权利、当事人的精神鉴定并非由独立部门进行、案件闭门审理等,被批评为黑箱作业。
▲维权网11月27日发表杨佳特赦支持者的声明
1、我们强烈谴责这场背天逆人的虐杀,这绝对是中共当局犯下的又一次不可饶恕的罪行。
2、杨佳事件、翁安事件等一系列事件,标志着久受剥夺与压迫的中国民众开始反击了。杨佳先生"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说法"就是民众开始反击的宣战书,是中国人权宣言。
3、杨佳事件让全世界都看到中共当局与中国民众处于整体的冲突状态。看到中共当局没有来自民意支持的合法性。中共当局已经完全不能代表这个国家。
4、通过杨佳事件,中国民众对自己的力量进行了一次大检阅、大动员。尽管这次民众没有能够迫使中共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是这种大动员、大较量还将通过一次次事件继续进行。我们毫不怀疑,最后的胜利将属于中国民众。
5、杨佳事件也使全中国、全世界看清楚,中共营垒中最反动的势力到底盘踞在何处,到底由何方人物组成。这些势力是中国民众,是整个自由人类的敌人。全世界都将追击围剿这些势力。剥夺别人自由的人不配享有自由。
6、杨佳先生用行动发出了寻求正义、争取自由的时代强变音。杨佳先生让广泛的中国民众重新燃起了心中的良知与勇气。杨佳先生震撼了中共集团残忍、懦弱、臭气熏天的丑恶权势。杨佳先生是我们时代最尊贵的生命之一。杨佳先生将永载中国的自由史册。
2008年11月27日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28日报道:中国政府迅速处死杨佳 在欧洲各界引起震动
中国政府不顾国际社会的呼吁迅速处死杨佳,在欧洲各界引起震动。文化大革命中因为反对毛泽东曾经被判处无期徒刑、坐过十三年监狱的王容芬女士认为,二十六日,是杨佳宣判了共产党死刑。
十一月二十六号,从中国国内传来杨佳已经被迅速处死的消息,这个消息立即引起了关注中国人权问题的欧洲各界的强烈震动。居住在德国的著名大陆知识分子王容芬女士,在六六年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曾经因为反对毛泽东的独裁专制,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到九九年才获得释放,最近对于杨佳一案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分析,为此为呼吁释放杨佳,并使杨佳一案进入正常调查程序发起大规模签名活动的。听到这个消息后,记者在德国时间二十六号中午采访了她。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六日……今天是我生日啊!……这个青年人二十八岁,还没有活过我的一半啊!为的是什么呢?就为了讨一个说法,拿一个证据,证明警察打了他了。因为这是事实,他确实挨了打了,从去年十一月告到今年七月一日,中国共产党生日那天,他上那里去讨说法去了。”
对于她最近进行的呼吁活动,并且认为这个呼吁或许对拯救杨佳会有帮助,她说,“那时候我真是瞎了眼了,还在想这些。我是太低估了他们的愚蠢和邪恶了。这是出圈出份的事情了,就是正常的坏人也做不到这份上的!”
对于自己曾经亲身经历过的共产党残酷,为什么这次她还会有幻想,她说:
“我们总觉得,现在总还是改革开放了吧,纳入全球化了吧!例如经济发展呢,他又搞奥运,又搞什么……。你就是不忌讳中国老百姓,按照他们的那个什么官员说的,你们算个屁。我们都是屁,但是你们对世界各国怎么交待呢?这人权是普世价值。你们现在还是在原始社会,把人当作畜类来对待啊。为这么一点点事,就要杀人灭口,这连文革都不如啊!”
人们认为,共产党如此迅速处死杨佳,是想用残暴再次把民众的不满镇压下去,对此王容芬女士说:
“时代已经到了今天,这行不通了。我认为他们是愚蠢地过了分了。我觉得今天是老百姓杨佳宣判了这个极权制度的死刑。他们没救了!没治了!共产党寿数已尽了!今天不是执行杨佳的死刑,而是杨佳宣判他们的死刑!而且我觉得,这件事情没有完,不能就这样就算了了。我们那封签名呼吁,是呼吁立即释放杨佳,现在杨佳死了,我们不呼吁了,我们要控告,向国际社会控告这个极权政府。既然在中国找不到正义,那么我们就诉诸国际社会。一个是说理,另外一个就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们就要给你一个说法了。广大老百姓都是这种心态!”
▲德国之声11月28日报道:杨佳已死争议未平
本周三(11月26日),上海袭警案被告人杨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被执行死刑。在中国公共舆论中引起巨大争议的这一案件的法律程序也随之画上句号。但是杨佳案所引发的关于法制和公平正义的思考却远没有平息。
2008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闯入上海市闸北市公安分局,接连用刀袭击多名警察,最后造成六人死亡。这一案件立即成为舆论关注焦点。而此后,围绕杨佳案的多重疑点以及公检法机构的一些做法也导致民众,尤其是网络民意的强烈反弹。比如杨佳母亲在案发后离奇失踪,事后证明是被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而上海法院方面起初安排给杨佳的辩护律师竟然是闸北警方的法律顾问,而最终杨佳家人为其聘请的律师也没能为杨佳进行辩护工作。这一切都让杨佳案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之后。11月26日上午,杨佳被执行注射死刑。消息传出之后,长期关注杨佳案件的中国艺术家艾未未立即在网络博客上发表文章,文章中表示,"在今天的中国,正义和公平不存",文章最后艾未未还写道"我们还会为你讨说法的,你走好"。
从“杨佳袭警案”整个审理过程来看,表面上看似乎走完了司法程序,但是只要稍微关注杨佳案的人都会注意到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
其一、杨佳2007年10月5日被强行带到芷江派出所,6小时审问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虽然在社会各界一再追问下,上海警方曾公布了当时的一些录像,但是办案全程监控的录像为什么不能全部公布?那些被刻意隐瞒的部分录像中,究竟有没有施行酷刑的内容?中国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的第四次国家报告称侦讯过程全程录像,可见这种说法严重掺假。
其二、杨佳袭警的全部过程也应该有录像,而让人奇怪的是从二审公布的部分录像来看,居然出现7秒钟内杀死4人的情况,这是严重违背常理的现象,需要公开全部事实经过才能释疑,但录像也没有全部公布。这种对过程的隐瞒,显然阻碍着事实真相的披露。
其三、杨佳被捕后,其母王静梅随之被带到北京大屯派出所协助调查并做笔录。第二天深夜,她被派出所工作人员强制送到北京市公安局直属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接受治疗。警方对外界掩盖这一事实,直到11月中旬才透露。杨佳母亲被强行送入精神病院是违法的任意羁押,侵犯了她的基本人身自由。
其四、上海警方指定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杨佳的代理律师,却千方百计地阻止杨佳父亲聘请的北京律师。上海当局无视基本法律常识,以欺骗的手法让被强行关押在精神病院的杨佳的母亲委托律师。这就产生一个疑问:被警方强行羁押、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养母是否有机会作出自己的选择?
其五、一审开庭不公开,秘密审判一件根本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子,明显违反了公开审判原则。《世界人权宣言》第十条规定“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在案件真相不清的情况下上海司法当局匆忙作出死刑判决,全国最高司法当局在这一案件审理的司法程序让外界普遍质疑的情况下,仓促核准了杨佳的死刑,并有意拖延了4天,在前一天晚上通知杨佳母亲后,第二天上午就执行死刑。由此,上海司法机关的审判和最高法院的核准联手制造了司法程序严重不公的又一启永远无法纠正的严重冤案。
杨佳被判死刑及被“神速”执行,严重违反了司法公正与程序正义原则,与联合国长期以来努力推进且大多数国家已经实施废除死刑(或暂缓死刑)的文明精神相悖。
“维权网”主张非暴力维权,但是对此司法严重不公事件,特提出如下严正要求:
1、公布杨佳案真相,按照公正司法程序重新审理此案。《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一条(一)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2、追究将杨佳母亲强行羁押精神病院的相关责任人的罪责,对杨佳的母亲作出国家赔偿。
3、追究上海市闸北区芷江派出所对杨佳施暴警员的刑事责任,整肃中国警察队伍中暴力侵权害民的行为和侦讯过程中刑讯逼供的严重违法现象。
4、开放舆论监督,推进司法公开。
5、改变以党代法的现象,实行司法独立,落实司法程序公正的原则。
维权网
▲德国之声11月27日报道:杨佳被执行死刑-西方的报导与海外中文媒体上的争论
11月26日上午,今年7月1日杀死上海6名警察的杨佳被执行了死刑。法新社报导道,北京刘晓原律师说:“杨佳死了。但诉讼程序中有许多没有澄清的问题。”“作为警察暴力行为的牺牲者,杨受到粉丝的拥戴,他们穿着印有他头像的T恤衫,在互联网上称他为英雄。”在杨被执行死刑后,他的粉丝团立即在互联网上表示:“杨佳的名字将永留中国史册。”
西方很多媒体报导了杨佳被处死的消息,但基本上就事论事,不作评论。在中国境外的华人媒体上,争论却是相当激烈的,有些读者称杨佳为“英雄”,“大侠”,有一个读者写道:“100多年来,杨佳是难得见到长脊梁骨的男人”。但也有许多读者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有个读者写道:“假如有人被你的同事或者同胞打了,这个挨打的人却把你杀死了,那时你如果还会称他为英雄,那你真是英雄了。”
▲香港《大公报》11月27日报道:杨佳注射伏法 警称困局难消
受到广泛关注的杨佳袭警杀人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日前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命令,于26日对杨佳以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杨佳案案发至今,对上海公检法部门无疑是一场噩梦。获悉杨佳已死,不少警员都不由松了口气,“终于结束了”。
由于涉及到公权力部门的形象问题,加上办案过程中穿插了奥运,有关部门对此案的处理可谓步步为营。从司法程序上看,杨佳从被捕到审理,一直相当低调。直到进入二审程序,法院才开放“体制外”的媒体和普通市民进场旁听。在舆论方面,上海本地媒体一直对杨佳作低调和例行程序的报道。自从上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杨佳的上诉,上海本地再也没有任何关于杨佳的消息,官方指定的杨佳辩护律师也拒绝接受媒体采访,这使得杨佳逐渐淡出公众视线。此前上海一家电视台的法制节目曾经全程跟进了杨佳案,并已经制作完成一部纪录片,但至今没有播放。
对杨佳之死的看法,不少警员在谈到此案时都坦言,杨佳的行为让上海公安颜面无存,一位警员表示,希望随着杨佳之死,上海公安所面对的来自内部和外部巨大压力将有所释放。这位警员还告诉记者,公安近年来的困局不会随杨佳之死而消除。一来警察属于高风险行业,如何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是个问题。其次,如何以有限警力应对更多由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更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杨佳案留给公安的教训和思考是提高自身的办案水平,不要让悲剧重演。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27日报道:杨佳周三上午被以注射方式处以死刑
因袭击公安局造成多人伤亡被判死刑的北京青年杨佳,周三上午被以注射方式处死。当局执行死刑的时间,距离通知其家人的时间不足十六小时。关注案件的北京律师刘晓原批评当局处理不当,剥夺家人见杨佳最后一面的权利。与此同时,大陆各主要网站几乎全面封锁有关杨佳案的评论。
据官方新华网报道,对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杨佳袭警杀人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日前依法作出核准杨佳死刑的裁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于周三对罪犯杨佳以注射方式执行了死刑。
一直与杨佳父母密切联系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对本台粤语组表示,虽然当局在周一曾安排杨母往上海见杨佳,但当时她并不知道最高法院的决定,与此同时,杨父并无获见儿子的机会,明显是被剥夺了应有的权利。刘晓原说:王静梅当时以为是正常的会见,只交谈了20分钟,以为日后还有机会见面,如果当时告诉她是最后一次,她还有很多话对儿子说。还有一大问题,就是剥夺了杨福生见儿子的机会,为何他们不通知杨父。
刘晓原说,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周二晚才获当局通知最高法院已核准死刑的消息,想不到杨佳翌日就被处死。他批评当局处理不当。他说: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死刑核准后,家属及罪犯都可以要求见彼此最后一面,这是近两年开始的,叫司法从人道主义出发。这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引起质疑,想不到这案尘埃落定,最后还是处理得这么糟糕。
杨福生从网上获悉儿子被处死,心情很坏,他说对未能见儿子最后一面感到很无奈。他说:他们剥夺我的权利,我毫无办法,我愤怒过,但是我无办法,只能忍。他只把消息告知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荣,不敢直接知杨母,怕她承受不了。
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以讽刺的方式,向成都公安局申请,在下月中的世界人权日游行,祝贺上海公检法历经近五月的艰苦奋战、排除万难险阻终于战胜杨佳。陈云飞表示,当局拒绝受理他的申请。其实他是希望借此暗喻中国的司法已死。他说:我的口号是真相等于希望,就是说没有真相就没有希望,中国的司法没有希网望了,也当是送杨佳一程。
事件引起网民很大的反应,但与此同时,中国各大网站几乎全面封锁网上相关的言论,只看到零星的漏网之鱼,其中一名网友指“杨佳的祭日也是中国司法的祭日”。
杨佳于7月1日持刀袭击上海闸北公安分局,造成六死四伤。杨佳于9月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其后他上诉被驳回。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于上周五核准杨佳死刑的判决。案件引起社会上很大的回响,因为当局在审讯过程中出现很多违法违规的行径,包括剥夺当事人选择律师的权利、当事人的精神鉴定并非由独立部门进行、案件闭门审理等,被批评为黑箱作业。
▲维权网11月27日发表杨佳特赦支持者的声明
1、我们强烈谴责这场背天逆人的虐杀,这绝对是中共当局犯下的又一次不可饶恕的罪行。
2、杨佳事件、翁安事件等一系列事件,标志着久受剥夺与压迫的中国民众开始反击了。杨佳先生"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说法"就是民众开始反击的宣战书,是中国人权宣言。
3、杨佳事件让全世界都看到中共当局与中国民众处于整体的冲突状态。看到中共当局没有来自民意支持的合法性。中共当局已经完全不能代表这个国家。
4、通过杨佳事件,中国民众对自己的力量进行了一次大检阅、大动员。尽管这次民众没有能够迫使中共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是这种大动员、大较量还将通过一次次事件继续进行。我们毫不怀疑,最后的胜利将属于中国民众。
5、杨佳事件也使全中国、全世界看清楚,中共营垒中最反动的势力到底盘踞在何处,到底由何方人物组成。这些势力是中国民众,是整个自由人类的敌人。全世界都将追击围剿这些势力。剥夺别人自由的人不配享有自由。
6、杨佳先生用行动发出了寻求正义、争取自由的时代强变音。杨佳先生让广泛的中国民众重新燃起了心中的良知与勇气。杨佳先生震撼了中共集团残忍、懦弱、臭气熏天的丑恶权势。杨佳先生是我们时代最尊贵的生命之一。杨佳先生将永载中国的自由史册。
2008年11月27日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28日报道:中国政府迅速处死杨佳 在欧洲各界引起震动
中国政府不顾国际社会的呼吁迅速处死杨佳,在欧洲各界引起震动。文化大革命中因为反对毛泽东曾经被判处无期徒刑、坐过十三年监狱的王容芬女士认为,二十六日,是杨佳宣判了共产党死刑。
十一月二十六号,从中国国内传来杨佳已经被迅速处死的消息,这个消息立即引起了关注中国人权问题的欧洲各界的强烈震动。居住在德国的著名大陆知识分子王容芬女士,在六六年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曾经因为反对毛泽东的独裁专制,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到九九年才获得释放,最近对于杨佳一案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分析,为此为呼吁释放杨佳,并使杨佳一案进入正常调查程序发起大规模签名活动的。听到这个消息后,记者在德国时间二十六号中午采访了她。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六日……今天是我生日啊!……这个青年人二十八岁,还没有活过我的一半啊!为的是什么呢?就为了讨一个说法,拿一个证据,证明警察打了他了。因为这是事实,他确实挨了打了,从去年十一月告到今年七月一日,中国共产党生日那天,他上那里去讨说法去了。”
对于她最近进行的呼吁活动,并且认为这个呼吁或许对拯救杨佳会有帮助,她说,“那时候我真是瞎了眼了,还在想这些。我是太低估了他们的愚蠢和邪恶了。这是出圈出份的事情了,就是正常的坏人也做不到这份上的!”
对于自己曾经亲身经历过的共产党残酷,为什么这次她还会有幻想,她说:
“我们总觉得,现在总还是改革开放了吧,纳入全球化了吧!例如经济发展呢,他又搞奥运,又搞什么……。你就是不忌讳中国老百姓,按照他们的那个什么官员说的,你们算个屁。我们都是屁,但是你们对世界各国怎么交待呢?这人权是普世价值。你们现在还是在原始社会,把人当作畜类来对待啊。为这么一点点事,就要杀人灭口,这连文革都不如啊!”
人们认为,共产党如此迅速处死杨佳,是想用残暴再次把民众的不满镇压下去,对此王容芬女士说:
“时代已经到了今天,这行不通了。我认为他们是愚蠢地过了分了。我觉得今天是老百姓杨佳宣判了这个极权制度的死刑。他们没救了!没治了!共产党寿数已尽了!今天不是执行杨佳的死刑,而是杨佳宣判他们的死刑!而且我觉得,这件事情没有完,不能就这样就算了了。我们那封签名呼吁,是呼吁立即释放杨佳,现在杨佳死了,我们不呼吁了,我们要控告,向国际社会控告这个极权政府。既然在中国找不到正义,那么我们就诉诸国际社会。一个是说理,另外一个就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们就要给你一个说法了。广大老百姓都是这种心态!”
▲德国之声11月28日报道:杨佳已死争议未平
本周三(11月26日),上海袭警案被告人杨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被执行死刑。在中国公共舆论中引起巨大争议的这一案件的法律程序也随之画上句号。但是杨佳案所引发的关于法制和公平正义的思考却远没有平息。
2008年7月1日,北京青年杨佳闯入上海市闸北市公安分局,接连用刀袭击多名警察,最后造成六人死亡。这一案件立即成为舆论关注焦点。而此后,围绕杨佳案的多重疑点以及公检法机构的一些做法也导致民众,尤其是网络民意的强烈反弹。比如杨佳母亲在案发后离奇失踪,事后证明是被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而上海法院方面起初安排给杨佳的辩护律师竟然是闸北警方的法律顾问,而最终杨佳家人为其聘请的律师也没能为杨佳进行辩护工作。这一切都让杨佳案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之后。11月26日上午,杨佳被执行注射死刑。消息传出之后,长期关注杨佳案件的中国艺术家艾未未立即在网络博客上发表文章,文章中表示,"在今天的中国,正义和公平不存",文章最后艾未未还写道"我们还会为你讨说法的,你走好"。
艾未未解释道:"我说的这个讨说法,是中国在改革开放30年之后,重新检验司法的改革,以及作为法治社会到底走了多远。人们通过杨佳案对这些问题有更新的认识。"
在杨佳案发之后,上千名中国民众联名建议官方特赦杨佳,其中包括学者,记者,法律工作者等各界人士。艾未未是这封建议书的第一签署人。当时他们的诉求是通过特赦杨佳,宣扬人道文明传统,并以此作为中国彻底废除死刑的开端。现在案件依然以杨佳被处死刑而宣告终结。艾未未表示,关注杨佳案件并不只限于杨佳个人,而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声张,"中国在所有过去一百年中的任何努力,如果说是有核心的话,就是关于公平与正义的努力。无论是在49年前的封建殖民地到49年后的集权统治,都是使中国人处于一种缺少基本的社会平等和公正的状态之中。虽然中国在过去20年中经济发生巨大变化,但是在社会公平和正义上很多方面降到了社会的最低水平,可能比49年之前还要更差。"
杨佳案发生之后,网络舆论中除了呼吁司法公正之外也有意见认为,杨佳袭击警察,致使六人死亡,毕竟是一名杀人嫌疑人,为杨佳请愿,似乎有悖法治原则。艾未未认为,"法治的思想和价值并不只体现在善良的完美的公民身上,而是应该体现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他可能是罪犯,甚至是所谓的‘人民敌人’,这个时候才更能体现出法治的力量。我个人关注这个案件,是因为它能更大的检验中国社会的法治理念。既然这是一个被公众认为必然是罪犯的必死的人,是否能通过清楚的法律程序,给他公正的待遇,从中就可以看到很多更加界线不清的案例将会遭遇到怎样不公的待遇。杨佳案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它清楚地教育国民中国的司法系统是怎样的。"
▲北京律师刘晓原11月29日通过博客报道:上海方面没通知,杨佳后事没处理!
有网友在我的几个博客留言,询问杨佳的后事是不是已经处理?
就这个问题,我再次给杨福生和王静荣打了电话。他们告诉我说,至今没有接到通知,后事还无法处理。
在26日晚上,王静荣与我通电话时,就问过上海会怎么处理尸体一事。
对死刑犯的遗体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按司法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对罪犯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有火化条件,估计会将尸体火化,让家属领取骨灰。
执行三天也不通知,家属肯定会着急。我建议他们,在下个星期一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打电话。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29日报道:杨佳事件引海内外质疑中国司法公证
曾经在八九年,因为向天安门毛泽东像泼颜料而被中共政府监禁过十年的鲁德成先生认为,中共之所以再次敢于不顾民间和国际舆论,迅速处死杨佳,和八九年中共敢于在光天化日下开枪一样,是因为民众正义的呼声和力量不够。以下是特约记者天溢由德国发来的报道。
一九八九年,因为向天安门上的毛泽东像泼颜料而被中共政府监禁十年的鲁德成先生,现在居住在加拿大。本周,他到意大利参加国际文化节活动,为此记者采访了他,请他谈了他对中共突然迅速处决杨佳事件的看法。对于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杨佳事件,中国政府却仍然肆无忌惮地处死杨佳,鲁德成先生认为,这和八九年共产党敢于在光天化日下枪杀手无寸铁的学生非常类似,
“这个相似性在哪里呢?十九年前,就是因为整个的民众都没有动,如果那个时候整个的民众都已经觉醒,那么中共他就不敢下手。现在也是因为,我们的力量还不够足够地抗拒中共的淫威。我们可以回顾差不多一百年前,汪精卫刺杀摄政王那件事情,最后满清政府都不得不释放了汪精卫。这可以告诉我们,就是因为我们反对力量还不够。我希望大家在这方面要继续努力。”
他认为,杨佳事件从各方面,都给了中国民众非常具体的教训。
“杨佳的案例突显了中共司法的腐败、丑恶。我希望杨佳事件对中国人来说,能够变成一个很好的警钟。如果我们还是跪在中共的面前祈求他的那种民主和自由的话,最后你就会猪狗那样的死去。”
对于他所经历的八九事件和杨佳事件,鲁德成先生特别强调说
“我们不要那种以暴易暴,但是我们要以暴抗暴,这个是对的。所以我以为杨佳从这点来看有很大的积极意义、正面的意义。杨佳虽然死了,但是杨佳的那种精神,维权抗暴、以暴抗暴的那种精神,我相信以后,民众会越来越认识到这些。我相信,这样做,大家的权利和自由是可以争取到的!”
在杨佳案发之后,上千名中国民众联名建议官方特赦杨佳,其中包括学者,记者,法律工作者等各界人士。艾未未是这封建议书的第一签署人。当时他们的诉求是通过特赦杨佳,宣扬人道文明传统,并以此作为中国彻底废除死刑的开端。现在案件依然以杨佳被处死刑而宣告终结。艾未未表示,关注杨佳案件并不只限于杨佳个人,而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声张,"中国在所有过去一百年中的任何努力,如果说是有核心的话,就是关于公平与正义的努力。无论是在49年前的封建殖民地到49年后的集权统治,都是使中国人处于一种缺少基本的社会平等和公正的状态之中。虽然中国在过去20年中经济发生巨大变化,但是在社会公平和正义上很多方面降到了社会的最低水平,可能比49年之前还要更差。"
杨佳案发生之后,网络舆论中除了呼吁司法公正之外也有意见认为,杨佳袭击警察,致使六人死亡,毕竟是一名杀人嫌疑人,为杨佳请愿,似乎有悖法治原则。艾未未认为,"法治的思想和价值并不只体现在善良的完美的公民身上,而是应该体现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他可能是罪犯,甚至是所谓的‘人民敌人’,这个时候才更能体现出法治的力量。我个人关注这个案件,是因为它能更大的检验中国社会的法治理念。既然这是一个被公众认为必然是罪犯的必死的人,是否能通过清楚的法律程序,给他公正的待遇,从中就可以看到很多更加界线不清的案例将会遭遇到怎样不公的待遇。杨佳案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它清楚地教育国民中国的司法系统是怎样的。"
▲北京律师刘晓原11月29日通过博客报道:上海方面没通知,杨佳后事没处理!
有网友在我的几个博客留言,询问杨佳的后事是不是已经处理?
就这个问题,我再次给杨福生和王静荣打了电话。他们告诉我说,至今没有接到通知,后事还无法处理。
在26日晚上,王静荣与我通电话时,就问过上海会怎么处理尸体一事。
对死刑犯的遗体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按司法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对罪犯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有火化条件,估计会将尸体火化,让家属领取骨灰。
执行三天也不通知,家属肯定会着急。我建议他们,在下个星期一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打电话。
▲自由亚洲电台(RFA)11月29日报道:杨佳事件引海内外质疑中国司法公证
曾经在八九年,因为向天安门毛泽东像泼颜料而被中共政府监禁过十年的鲁德成先生认为,中共之所以再次敢于不顾民间和国际舆论,迅速处死杨佳,和八九年中共敢于在光天化日下开枪一样,是因为民众正义的呼声和力量不够。以下是特约记者天溢由德国发来的报道。
一九八九年,因为向天安门上的毛泽东像泼颜料而被中共政府监禁十年的鲁德成先生,现在居住在加拿大。本周,他到意大利参加国际文化节活动,为此记者采访了他,请他谈了他对中共突然迅速处决杨佳事件的看法。对于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杨佳事件,中国政府却仍然肆无忌惮地处死杨佳,鲁德成先生认为,这和八九年共产党敢于在光天化日下枪杀手无寸铁的学生非常类似,
“这个相似性在哪里呢?十九年前,就是因为整个的民众都没有动,如果那个时候整个的民众都已经觉醒,那么中共他就不敢下手。现在也是因为,我们的力量还不够足够地抗拒中共的淫威。我们可以回顾差不多一百年前,汪精卫刺杀摄政王那件事情,最后满清政府都不得不释放了汪精卫。这可以告诉我们,就是因为我们反对力量还不够。我希望大家在这方面要继续努力。”
他认为,杨佳事件从各方面,都给了中国民众非常具体的教训。
“杨佳的案例突显了中共司法的腐败、丑恶。我希望杨佳事件对中国人来说,能够变成一个很好的警钟。如果我们还是跪在中共的面前祈求他的那种民主和自由的话,最后你就会猪狗那样的死去。”
对于他所经历的八九事件和杨佳事件,鲁德成先生特别强调说
“我们不要那种以暴易暴,但是我们要以暴抗暴,这个是对的。所以我以为杨佳从这点来看有很大的积极意义、正面的意义。杨佳虽然死了,但是杨佳的那种精神,维权抗暴、以暴抗暴的那种精神,我相信以后,民众会越来越认识到这些。我相信,这样做,大家的权利和自由是可以争取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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