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2 23:31:38yuluoke

因言获罪何时休?(

因言获罪何时休?(王丹)
2008.02.06

(特约评论文章只代表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2008年8月,奥运会将在中国北京举办,巧合的是,2008年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在这一背景下,身为团派大员的广东省委书记汪洋高喊“思想解放”,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民主党派领导人座谈时强调言者无罪。

但是,2008年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吕耿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审判使改革开放、思想解放、言者无罪这些堂皇的字眼充满了讽刺意味。公诉机关从吕耿松公开发表的226篇文章中筛选出470多个字作为吕耿松的“犯罪证据”,纯属断章取义、以偏概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抛开吕耿松所写文章的具体语境,以价值判断取代事实判断,是一种典型的思想入罪、言论入罪行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出自刑法第105条,该条款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针对社会各界的疑问,最高人民法院却拒绝对此条款加以司法解释,这就使此一条款充满了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比如说“其他方式”的界定缺失就给了法庭任意发挥的空间,而且,在中国这样一个“行为罪”而非“结果罪”的司法体制下,任何不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都可以被定罪,这显得十分荒诞,比如说,随着社会主义一词的变迁,当它在某种福利理论中代表与自由至上主义的区别时,“社会主义”的模糊性本身就成了一个陷阱。

法学界早已将这一条款的模糊和矛盾提了出来,最高人民法院的不予理会只能有一个解释:这一条款根本不具有严格的法律表述意义,而是为异议者量身定做的一顶紧箍咒,其目的在于威胁、阻吓公民针对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看法。

随着中国国家实力的增强,中国崛起成了一个世界范围内的话题,但是对吕耿松的审判却再次表明,这个政权其实虚弱到极点。一个普通公民的470多个理性文字被当作犯罪证据,足可以证明这个政权本身的罪恶性。

我们看到,打压并不能恐吓中国民间的抗争力量,在吕耿松庭审当日,有超过一百人顶着压力聚集法院门前,声援吕耿松先生,并在法庭上喊出了“吕耿松无罪”、“民主必胜”的声音。在这自由的力量面前,因言获罪的刑法第105条只是一个笑话。那么,中国政府是否应该真正解放思想,转换一种思维方式面对目前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呢?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王丹为您做的评论。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