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6 20:08:31奧克迪斯

一為全全為一

「一為全 全為一」
這個道理很容易說
但不是每個人都懂


捨去全部等於得到全部
拋棄一切等於獲得一切


失全者及為得全者
得全者及為失全者

人...
唯有達到"無我"的境界才能看穿事物
"無我"不是輕易達到的境界
從古至今可能達到者未達百人

唯有克服自己、摧毀自己、創造自己
才能夠達到無我



也是我、各位所想要的境界
但本人所想的無我可能和他人不同

因為走的路不同


因此..
為了達到無我
只有把自己封閉、毀滅、摧毀

不管世人如何看待
只有自己願意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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