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5 21:10:00☆ dindinlin ☆

可愛滴愛情故事〈轉〉

我是男生

我身高一六五,體重五十六,身材比例不錯,走在路上常常引來愛慕的眼光。
天知道我根本沒穿過短裙在街上亂晃,頭髮也不比別人長。
但是路上總有不長眼的白目跑來搭訕,說:
「小姐,我是XX經紀公司的星探,能不能請你拍廣告...」
或是電影或是電視或是話劇,不一而足。
我已經練到目不斜視,視若無睹的走過去,讓他尷尬的手繼續伸著名片。
真的被追得煩了,我會回頭說:「我是男生。」通常那些白目的表情像是被雷打到一樣。 

其實,我在合唱團裡唱男高音,真要唬唬人當然沒問題,只是...我幹嘛?
「其實阿法只是長得可愛點,又不是什麼娘娘腔...」
哎,媽媽這麼說的感覺,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  
「就是說啊,真的是太可愛了,連我們教授都問,那個可愛的少女是誰的妹妹?
哥哥,拜託你去跟教授吃頓飯,說不定我那科就過了...」
對於自己的弟弟,就可以目露兇光,狠狠地跟他海K一頓。
聽著他的慘叫,用不著同情他。他可高我十公分,體重比我重六七公斤。
「你不要仗著練過合氣道,老把我電假的!」老弟被電過後,總是不甘願
「不服氣?把追女人的時間,拿來練合氣道啊。」
「那怎麼可以!女人是我的命ㄟ~」 

身高相差十公分,命運就截然不同。
他的女人大把大把的揮霍,我卻從小一開始接男生寫的情書。
雖然沒有真的發展成戀情,但卻莫名其妙的多了許多護花使者,
弄個不好,還為了誰可以跟我回家打個你死我活。
可憐這群念男校的不幸男生們吧...假女人他們也好。
至於媽媽...老逼我穿她年輕時的衣服起來...
我們也原諒她一直想要個女兒又生不出來。
說沒有女人追我是不可能的。
記得嗎?她們喜歡可愛的東西和人。剛好我是可愛的人。  

有回我接受了個女孩子的告白,結果第二天,
我就像稀有動物般被她一卡車的親朋好友鑑賞。
這麼騷擾了一個禮拜。真的,我沒有生氣。
但是這樣的窺看讓我有點精神衰弱。
所以,我很理性溫柔的想跟她分手,結果她慘叫一聲。
「不行不行~我爸媽想看看我美少女般的男朋友呢~」

我想,我的臉上大約出了三五條小丸子線。之後接近我的女孩子,莫不落荒而逃。
其實也沒什麼,看她們害怕成那樣。  
「開玩笑,我才不要跟柯南或是金田一那種怪物生活在一起~」
她們常這樣憤慨著。
哪有?反正她們的生活模式都差不多,又常常忘了自己說過的話。
加上多看了幾本偵探小說,要嚇死她們還不容易?
反正她們也只是把我當成珍禽異獸在賞玩而已。

但是...我是男生。這是不變的道理。
我總有喜歡的女孩子。 不幸的是,我的告白常常失敗。
要不就是女生比我高,要不就是女生哈哈大笑。  
更慘烈的是大一時的學姊,她搔搔下巴,尷尬的說:
「學弟,你什麼都好,甚至比我高。
但是你長得太漂亮了,走在路上,我怕人家喊同性戀。」
哪一個慘字了得。幸好還有網路,在這裡,身高容貌就不是什麼問題,
只要我堅持我是男生,就是男生。
螢幕後面,誰管誰是誰? 在網路優游,因為喜歡寫點文章,
認識了一群人,後來她們說要辦電子雜誌,也無可無不可的當了助編。

就是在邀稿的過程中,注意到了方辛。她的故事很有趣。
很能吸引讀者急切的問:「後來呢?」故事又屬喜劇居多,
讓人對於說故事那個爽利女子感到有興趣。
但是,她也犯了女孩子寫小說慣有的毛病,囉唆。  
為了去除她的缺點,跟方辛邀到稿以後,就不停的壓著她改稿。

有時線上講得火大,電話拿起來對著她霹哩趴拉,
一直到第五次她才發火,真是可愛。
但是改好的稿,真的很受歡迎呢!
後來她投稿到報社,登出來的時,她興奮的聲音,哈哈...真是太太太太太可愛了!

第一次,我對女孩子產生了強烈的好感,也做了以前相當鄙夷的事情...
居然為了一個沒見過面的女孩子神魂顛倒。
這真的違反我的原則。失眠了好幾夜後,我決定,一定要把她約出來鑑定看看!  

「算了吧,老哥,網路上的恐龍看不怕呀?」我朝著老弟身上扔書。 
「靠~哥~你居然丟辭海~你想謀殺我啊~」 
容貌父母生成,萬般不由人。長得好看點有啥屁用?
我長得這麼好看,也沒啥好處。只要投緣就好。
一開始她抗拒得什麼似的,連我告訴她我很可愛,都不能卻除她的恐懼。  

「我是霸王龍,所以...不要見光死啦!」她這樣尖叫著。
不管。我可當過陽光基金會的義工,怕啥?
終於硬凹到她出門,我特意的打扮過,頭髮還去剪得短些。
臨出門,我問弟弟,「好看嗎?」他塞了一嘴的韭菜盒子,
「好看,怎不穿水手服?味道差了點..媽~哥哥無緣無故又打我~」
什麼叫無緣無故?  

在定點等了又等。看見她,走過來。
臉是很可愛...但是她...好高...肩膀好寬...
但是她的眼神像是小鹿一樣,驚惶,卻又清澈善良。
我微笑了起來。東張西望了半天,她又瞧著錶。
嘿!「妳是方辛嗎?」對著她友善的微笑。

「阿法...」她突然哇的一聲,狂奔而去,連追都追不到。
太扯了吧!?我長得這麼嚇人?
回到家,沒好氣的打電話給她。
她劈頭就問,「你多高?」
「一六五。」身高這種小事我從來不計較的,我的智商和身高一樣。
「我一八○。」她又哭了起來。

拜託。後來我們還是在一起了。當然,還是有點小麻煩。
像是老有人叫我小姐喊她先生,
在西門町被搭訕的人居然是我不是她。
但是小混混上來挑釁的時候,她一個人就讓他們落花流水。
但是你看過打贏的人還哭的嗎?呵呵...把她認錯性別了,讓她氣死了。  
真是好可愛唷...若不是吻她的時候被她老哥撞見,
我還想...男生愛女生,天經地義啊!
怎麼愛就是我們家的事情了...嘿嘿...
唔...我是男生...長得再可愛也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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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生

我,體重六十,身高一八○,從國小到大學,甚至出了社會,
身邊都有數不盡的女朋友。
留長髮,因為不想讓理容院賺我的錢,乾脆綁個馬尾。
以為這樣身邊的女人會少些,結果一點效都沒有。  
一些男生常羨慕的說,「我若是有阿雅一半的功力,天下的女人都被我吃光了。」
我只能斜眼看著這些心術不正的傢伙。  
「誰讓阿雅人長得這麼帥呢?對吧?爸爸?」
媽媽常會看著我,紅著臉說。自己的娘,你總不能一拳打過去吧?  
「其實雅人也不是男人婆,只不過長得中性些。
你知道的,現在的中性人很吃香...」  
哥哥就不用客氣了。反正他海軍陸戰隊都熬過來了,當然熬得住我兩拳三腳。
我也不過就打打跆拳道。
「媽~阿雅又使用暴力了~」男性之恥。被K居然喊起媽媽來了。
肩膀寬,一堆女朋友常說:「阿雅的肩膀好寬唷~靠在上面好有安全感~」  
「阿雅是世界上最好的情人~我一輩子都不要離開阿雅~」夠了吧...求求你們... 

「我是女生!」我吼了回去。 
「阿...阿雅~不要提醒我們這個殘酷的現實~」~~>_<~~ 
不像女生這個事實才殘酷啊~不管我外表看起來多麼像男生...好吧!
帥氣的男生...我的骨子裡還是女生。
我也希望穿著可愛或性感的洋裝,在街上亂晃。
但是...去哪找我能穿的 size 啊~我也會暗戀男生。
但是被我暗戀的男生都比我矮。聽到我的告白,他們只會哈哈大笑。

「阿雅,這是哪個女生對妳告白的內容啊?從妳嘴裡說出來,實在粉好笑啊~」 
我只能抱著枕頭哭。哥哥還會問我,「被哪個女生甩了?滿街都是女人。」
皮癢!然後你會聽到哥哥的慘叫聲。

曾經懷疑,我是不是爹娘收養的小孩,但是從小到大的照片沒缺過,連在嬰兒房的都有。
我是很想否認那個嬰兒就是我,但是和別的嬰兒比起來,就是高了一大截。
嗚嗚...哥哥只有一七三,爹也只有一七一啊~
「妳還嫌棄啊?我想長都長不到呢?」哥哥只會這樣對我冷嘲熱諷。
嗚嗚~要的話,都給你好了~隔壁的表妹才一五六啊~多嬌小可愛...我很自卑。  
只好繼續穿我的牛仔褲襯衫T恤,被一大票莫名其妙的女朋友追著跑。

幸好還有網路,我才重拾了一點點當女人的自信。
我在網路上的名字叫做方辛。哎,寂寞芳心。
自憐久了,開始寫些小說解悶,反正我幻想裡的女主角可多了,不管高矮胖瘦,像女人就行了。
再加上整卡車的女朋友,想寫得不好也難。網路咩,女人少。
隔著螢幕又看不到人,一說「我是女生」,簡直是個可怕的魔咒,
一群user馬上昏頭昏腦的衝上來搖尾巴,汪汪叫。
剛開頭頗為驚訝,對著也上網的哥哥斜眼對待。
憑我對他的了解,他的尾巴絕對搖得特別厲害。  
不過久了,倒也滿好玩的。我那寫得爛爛的小說,居然也被盜轉得一踏糊塗。
有趣有趣。後來格子跟我邀稿了。這倒是讓我受寵若驚。
因為格子工廠是辦網路文藝雜誌的,我自己也訂了,居然我那爛爛的文筆...當場欣然接受了。
但是我可憐的稿子卻被他們的助編退了好幾次,害我當場淚撒螢幕前。  

「我不寫啦!」朝著他的 ID 按下T,跟他一對一的talk。 
「因為我退你的稿?別鬧了,方辛,妳沒發現越改越好了嗎?」
那傢伙叫做阿法,可惡的希臘符號,將來看到「α」這符號一定要對著吐口水。  
「我又不靠寫東西吃飯!」 
「但是...我喜歡妳的東西啊...比起一般的言情小說有省思和反省...
只要一點點小的修正, 妳可以越寫越好...就算不能吃飯,
但是...妳後面有許多讀者引領而望 ...」  

居然我被他拐得改了第五次。但是文章一出去,居然頗得好評。
我鼓起勇氣投稿,上了。
從那時候就跟阿法熟了起來。後來...哪天沒跟他talk一下,就不能睡覺,
沒有接到他的早安信,就會覺得日子索然無味。  

我想,我大約愛上他了。
這真是恐怖~我向來譏笑談網戀的笨蛋們,現在得譏笑自己。  
連面都沒見過,就愛得死去活來的,神經嘛~但是我居然發起這種神經。
嗚嗚~阿法對著我示愛那天,我差點摔了手裡的玻璃杯。  
「啊?」我只打了這個字。 
「我說,我愛上妳了。我想跟妳見個面,討論一下我們的未來性。」 
「電腦好像壞了...自己跑出一些字來...」一定是電腦壞了。 
「電腦沒壞,親愛的方辛,我要跟妳見面。」 
「不。」我乾脆的回絕。 

後來十幾天內,他拼命的疲勞轟炸。
聽了太多見光死的恐怖事蹟,萬一嚇跑了他呢?
我可是霸王龍啊~好幾天寢食難安。  
「醜媳婦總是要見公婆的嘛。要不乾脆趕緊見光死,早死也好早超生。」
嗚嗚。我連正式的戀愛都還沒談,就得接受失戀的打擊?
太殘忍了啦~心情低落的去赴約。
好吧,我是見到了阿法。
雖然一開始,我根本沒認出他。約會的地點,只有個可愛的小女生等在那裡而已。
那個帶著鴨舌帽,穿著棒球外套的「小女生」對我瞧了瞧,說,「妳是方辛?」  
男孩子的聲音!而且是...阿法的聲音...難怪他說自己長得很可愛...
實在太可愛了...簡直像日本美少女一樣...

哇的一聲,我邊哭邊拔足狂奔...上帝實在太不公平了...
回家抱著面紙盒哭得驚天動地,阿法打電話來。
沒好氣的說:「妳跑啥跑?跑那麼快,鬼追得上?」  
「嗚...阿法...你幾公分?」  
「一六五,怎樣?」嗚嗚...相差十五公分...  
「又怎樣?我覺得妳的臉還滿可愛的嘛!」  
真的嘛?我不好意思的笑笑,「當然沒有我可愛啦。」  

哇勒~後來?後來我們交往了。剛開始真的很淒慘,一直有人叫我先生,喊他小姐。
去西門町逛街,不良少年居然騷擾他!
嗚嗚...我可憐的自尊心...打跑了那群卒仔,我氣哭了。
他反而笑了起來。「走吧。我送妳回家。」
到了巷子口,我還是淚眼滂沱。
「別難過啦,親愛的方辛...『妳是女生...帥帥的女生...』」他哼起歌來。  

聲音雖然好聽,聽在我耳裡就是萬分不爽。「閉嘴啦,人家不要帥帥!」  
「『我是男生~可愛的男生~』,方辛,基於品種改良,我們是天生一對。」  
我張著嘴巴。「誰、誰、誰跟你品種改良!」  
「將來我們的小孩會很可愛唷~」  

「誰、誰、誰跟你『我們』!」我的臉更紅了。 
他的眼睛好大好亮,這樣看著我。
一下子,像是被攝去了魂魄。
「方辛。」  
「嗯?」  
「眼睛閉起來。」  

溫馴的閉上,他抱著我的脖子,吻了我。這就是戀愛啊?
溼溼的,軟軟的,有點噁心,可是...感覺不錯。
「阿~阿阿阿~阿雅~」還沒從陶醉的情緒醒過來,這串慘叫倒是讓我醒了。  
哥哥張大了嘴看著我和阿法。  
「媽~不好了~媽~阿雅終於淪陷,變成同性戀了~」 
誰...誰變成同性戀...阿法是男的...我是女生!是女生!  

談戀愛一定要那麼在意別人的目光和看法嗎?
談戀愛是你倆的事,還是別人的事呢 ?
就算外人再怎麼說你們倆個..身高不配..長相不配..學歷不配..背景不配..等等.....
反正這裡.那裡再怎麼不配..又與他們何干呢?
戀愛是你們在談,又不是他們在談,你說是不?
如果你真的會在意他人眼光,那試問你自己..你..真的..愛他嗎?
愛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