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5 01:58:50新大陸

我們需要法治的生活環境!

我們需要法治的生活環境!

社區的每一個區分所有權人,對社區的共有部分其享有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在內政部營建署核發的每一張建照上,規約範本視為必備的附件。而對於像我們這樣的集合住宅,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相當的規範,絕不允許私人利用議會的手段擅自變更,否則會讓社區淪為人治的惡況,混亂無章,並且違法。

本社區的管委會部分委員正以很粗糙的手法,要造成修改現有不合法的規約,已達成多數決的假象。其心態已超過管委會是為社區服務的範疇,變成一個為害社區的組織,現有委員中已有多人抵制中。

在此呼籲,關心社區未來的主人們,為了下一代著想,給他們一個優良的生活空間。不要隨少數不良委員的腳步起舞。

更警告那些企圖收取委託書的無知人士,你正使社區往下沉淪,你已成為社區的罪人。          1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