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戒掉中國人“戒不掉的野味”?**- 中國新聞網-
**如何戒掉中國人“戒不掉的野味”?**
中國新聞網-作者-*黃鈺欽*責任編輯-*張申*2020年01月30日18:14
中新社北京1月30日電-“千歲蝙蝠,色白如雪,集則倒懸,腦重故也。……陰乾末服之,令人壽四萬歲。”
東晉時期的方士葛洪也許沒有想到,當他在《抱朴子·內篇》寫下上述所言,竟會被後人奉為食用蝙蝠之圭臬。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時隔千餘年,“野味饕餮”會在中國釀成一場嚴重的公共衛生事件並波及全世界。近日,多位醫學界、法律界專家在通過九三學社上報給全國政協的緊急建議中呼籲,盡快修改完善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當前,爆發於武漢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被高度懷疑與野生動物食用和交易有關。在疑似病源之地,以售賣野生動物聞名的武漢華南海鮮市場被檢測出大量新型冠狀病毒。近日,中國科學家最新研究成果指出,病毒的自然宿主可能正是蝙蝠。
這並非疫情第一次指向野生動物。2003年,最早出現在廣東的SARS感染病例,多數有與野生動物接觸史,包括運輸交易人員、餐館廚師等。同一時期,科研人員在廣東野生動物市場的果子狸體內分離和檢測到了SARS病毒。
一時之間,如何讓野生動物“遠離餐桌”成為社會公眾關注的話題。
從源頭追溯可發現,對野生動物的食用在中國有著悠久歷史。《漢書》中有“作梟(注:貓頭鷹)羹以賜百官”的記載,《紅樓夢》裡的“風醃果子狸”成為賈寶玉食用的一道“佳餚”,《隨園食單》更是單闢出“果子狸”一篇,直言不諱“果子狸,鮮者難得,較火腿沉嫩而肥”。
然而,現代醫學界早有共識,野生動物肉質並不比普通肉類更營養或美味,現在的物質條件下更不需要依靠野味充飢。
“當前野味消費的重點並不在於食物本身,而在於野味代表的價值符號。”研究災害法學的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建平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指出,“在這種飲食傳統之下,食用野味成為了身份的象徵和炫耀的資本。”
這種所謂“身份象徵”背後無疑是一種扭曲的價值觀,最終為此付出的代價可能是任何一個個體甚至全人類“不可承受之重”。
專家分析,野生動物往往攜帶大量寄生蟲和不明病毒,或對逞一時“口舌之快”的食客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嚴重者更可能引發病毒人際傳播,釀成重大社會公共安全事件。以蝙蝠為例,其身上即攜帶超過100餘種病毒,被稱為高致病性病毒的“蓄水池”。
因此,當食用野生動物已不再止於個人選擇,而直接關乎社會公眾利益時,人們不得不思考,為什麼中國人戒不掉野味?該如何戒掉中國人“戒不掉的野味”?
法律的約束無疑是最直接的手段。法之利劍高懸,或許更能讓某些人意識到“識食物者為俊傑”。
2016年,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增加“禁食”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不過,現行法規對於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在“禁食”上並無明確規定。對此,北京生物多樣性保護研究中心研究員郭耕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雖然動物保護被人為分了等級,但病毒傳播時不分等級。”
加之,經常有名為保護、馴養或者養殖,實為非法收購的現象發生。專家指出,非法販賣的野生動物進入市場,極可能攜帶威脅人類健康病毒,進而成為“失控野味”的重災區。
北京大學保護生物學教授呂植接受媒體採訪時亦表示,目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監管範圍允許持證的野生動物的馴養繁殖和合法經營,但對消費野生動物沒有做嚴格的規定。她呼籲,主管部門加大查處力度,並從立法的根源層面解決此類問題。
當前,面對疫情持續,各項應急管理政策也相繼出台。1月21日,中國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緊急通知,加強檢驗檢疫力度,竹鼠、獾等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所封控隔離,嚴禁對外擴散,禁止轉運販賣。5天后,三部門再發公告,自1月26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隨著各項措施出台,加強野生動物管理或將迎來關鍵“拐點”。在古人所著《抱朴子》中,食用蝙蝠之語被奉為圭臬。面對一次又一次因食用野生動物引起的疫情,各方或許更應盡快採取行動,正如上述著作中另一句話所言:“不飽食以終日,不棄功於寸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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