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 15:01:36幻羽

《紐約時報》觀點與評論-香港的“半民主”模式和“中間道路”-


香港一家購物商場舉辦的歌唱活動,其中合唱的歌曲包括《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已成為香港抗議運動的代表歌曲。

   《紐約時報》觀點與評論-香港的“半民主”模式和“中間道路”-


                  *李偉東* 2019年9月26日

香港不斷發酵的形勢,給70週年國慶蒙上了一層陰影。民眾抗爭以特首宣布撤回引渡條例為標誌,完成了第一階段目標。有學者提出,此時應該“見好就收”了。但香港抗議運動進入第四個月以來,抗爭的規模雖然在近幾周有所縮小,但程度仍然激烈,其目標還有所增加,即在“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基礎上,還有至少一小部分激進者是支持“港獨”的,這個勢頭的出現讓某些海外反對派歡欣鼓舞。

可以說,香港目前實際出現了兩個互相重疊、互相支持(“不割席”,“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但目標並不一致的反對運動。一個是以爭取“五大訴求”完胜為目標的運動,其核心是在“一國兩制”框架內爭取實現雙普選,阻止中共將極權體制用於香港,蛻變成“一國一制”。這實際是完善港人治港的民主改良運動,也是香港抗爭運動的主流。另有少數激進派則以“港獨”為目標,進行不僅反共而且反中的城邦革命運動。一些人甚至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個口號譜成的歌曲,當成他們的“準國歌”。獨派學生組織“香港學生動源”召集人鐘翰林近日在其推文中對這個口號做瞭如下解釋:“如何光復香港,完成時代革命?就是推動香港獨立直至香港共和國正式成立。

相信大部分香港民眾並不認同“港獨”目標,他們理解光復即是光復香港的自由法治精神,革命只是一種更勇武的抗爭精神。但問題是,北京更願意相信提出口號人士的本來含義,並可以正中下懷地把整個抗爭運動污名化為“以港獨為目的的顏色革命”。 

我們再來看看北京應對香港抗爭的策略。可能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為了迎接70週年大慶,港府撤回了“送中條例”,以求在“十一”期間降低香港的抗議聲浪。但有專家認為,這只是暫時的退卻。據新加坡國立大學教授鄭永年表示,北京“此次風波之後,要完成認同上的'二次回歸'”,而接近高層的信源則指出,它準備在今年“十一”過後實施。如果屬實的話,那抗爭並沒有動搖北京的決心,實際上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正面臨生死存亡之秋,本質上趨於“一國一制”的政策正悄然開始實施。

根據目前北京的態勢,我們有必要檢討一下香港民眾提出的兩種目標各自成功的可能性,或言之:香港民眾抗爭的最高天花板到底有多高?成功概率最大的目標是什麼?

要想看清各種抗爭目標的實現概率,我們必須回到香港基本法,看看這個香港的“準憲法”到底給民主——港人治港提供了多大空間。

香港基本法是基於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及三個附件起草的,正式通過的《基本法》也包括類似的三個附件。這個基本法幾乎保留了英國殖民地時期的所有經濟法律教育言論結社制度和文官制度,保留了貨幣發行權和特別關稅區,而且增加了司法終審權(原來終審權屬於倫敦樞密院),不承擔駐軍費用,也不給中央政府納稅,並承諾了普選民主制(原來香港只有法治沒有民主),只對特首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做了特殊規定,並承諾擇期實現雙普選。就是說,基本法對如何實現一個穩定的民選政制沒有具體規定,如何實施的解釋權留給了北京的全國人大。

香港就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對香港基本法的根本認知應該建立在此基礎之上。它的普選本來就不是一個獨立共和國按照國際標準的普選,而是由中央政府控制的有限民主制。這個民主制能放寬到何種程度,需要與中央協商。不管如何落實,香港的民主制度都達不到一個獨立共和國的普選程度,除非中國全國實現了普世民主制,到那時也就不需要在香港設立特別行政區了。


9月21日,香港再次爆發衝突,一名持槍的防暴警察與抗議者對峙。

換句話說,香港民主制的天花板高度本來就是一個“半民主”或“准民主”模式,即由中央政府控制的特首普選制度和完整的立法會普選制度(最終取消界別功能組制度,實現全民普遍提名和普選議員)。這是由基本法天生出來的一種特殊狀態,如前所述,要想實現特首的完整普選(真普選)有賴於中國全國的民主化。在這之前,“民主寬鬆度”取決於與中央談判爭取,要看中央意願。 

不幸的是,中央意願在香港回歸前後發生了重大變化。中英聯合聲明中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由鄧小平創意、趙紫陽代表中國政府簽署的,後來基本法也是由趙紫陽領導起草的。之所以把香港政制放得如此寬鬆,一定程度上是因為那時改革派認為香港是中國大陸的楷模和目標,50年後,大陸政制有可能要向香港靠攏,也許香港50年後就不用變了,大陸正在深化經濟改革並要啟動政治改革。但是,“六四”事件後,中央改革派出局了。

30年來,中央的民主善意一步步縮窄,直至現在要走“右翼極權”的紅色帝國之路了,並與美國在爭奪世界主導權。香港從大陸的民主楷模跌落成了需要整治的“反共橋頭堡”和“逃犯天堂”,經濟地位也不如從前了。近年又發生了大陸越界執法和對香港出版業的思想整肅。陸港兩地的關係發生了根本變化。 

從目前北京與香港的關係狀態回望2014年的“佔中運動”,就會發現,當時香港的民主派力主“真普選”,沒有按當時中央承諾的普選方式,“袋住先”(先拿到)一人一票,是何等失策。因為當時“習中央”剛剛執政,還陷於反腐的激烈搏殺之中,注意力不在香港。如果那時接受2017年的一人一票——先不管中央是否高度控制特首提名,就有可能迎來立法會的全面真普選。有了完全民選的議會和一人一票,或許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下屆特首提名,可以要求增加特首提名渠道——如網絡民意測驗,拉長被提名人士的公開辯論時間,讓民意廣泛介入,或爭取到政黨提名,等等。那樣的話,也可能就不會發生2019年“送中條例”的強勢二讀。民眾與北京的博弈能力就會大大增強。

可惜,2014的民主派們痴迷於一種普世價值的選舉概念,想對普選即香港的民主化畢其功於一役,一次性建立一個自治共和國式的普選方式,把中央定義的特首選擇方式(用1200人的特首推舉委員會,先選出兩到三名“愛國愛港”的特首候選人)指斥為“假普選”,拒絕接受北京承諾的2017普選,並發起了長達三個月的佔領中環運動,最後無果而終,特首選舉又回到了老辦法,而且至今還在爭取雙普選。但這件事仍有重新談判空間。

從價值觀層面說,我完全贊成香港民主派關於真普選的界定。但從現實政治角度看,我卻認為民主派的要求超出了基本法關於“半民主”的設計。北京現在雖然拒絕普世意義的普選,但並不違背基本法。倒是香港民主派犯了與1920年代共產黨與國民黨合作期間犯下的同樣錯誤:左傾冒險—機會主義幼稚病,在一個特別行政區試圖實現自治共和國式的全自由選舉。

就此,北京會試想:香港基本法已經賦予了香港類似自治共和國一樣的特殊地位,北京的“抓手”就剩下一定程度控制特首提名(還不是完全控制)。如果把北京殘存的控制權也剝奪,香港的選舉就不是選特首,而是選自治共和國“總統”了。北京能容忍香港如此“脫手”嗎?如果那樣,他們會認為自己成了千古罪人——把歷經155年才收回的香港,又弄丟了。

如果中央政府是由趙紫陽那些改革派執掌至今的,或許可能達成香港的願望。如今的中央,怎麼可能?相對來說,如今香港能“袋住先”一個“半民主”制度已經很不錯了,這是香港的歷史命運。要想根本破局,只有幫助大陸逐漸實現民主,才能達成目標。

2014年香港民主派的追求失敗後, 他們不但沒有總結經驗教訓,反倒默認了帶有分離主義色彩的目標(不割席),這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北京會問:往哪裡光復?回到英國殖民地嗎?這恰好給了北京蓄謀已久的策略——“二次回歸”以充足的理由。

這也是此次中國民眾與1989年支持學生的心態不同的原因之一。當香港200萬民眾上街追求雙普選時,得知相關信息的部分大陸民眾並未反感(雖然有防火牆屏蔽信息,但香港的各種信息早就通過各種迂迴隱晦的方式在各微信群流傳了),雖然不敢公開支持。但香港出現打砸燒式的勇武抗爭和“港獨”口號後,大陸民眾的反感情緒就增強了。而香港的抗爭運動,如能爭取到大陸民眾的同情支持至關重要,他們的輿論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中央政府的決策。

綜上分析,香港目前的抗爭應該全力追求最可能的目標:雙普選。而且最好用“和理非”方式。雙普選目標也不應過高,能爭取到我上面定義的“半民主”就算成功。這就是我給香港民眾的戰略建議:中間道路。目前香港根本沒有製度革命的空間,但仍然有在“一國兩制”框架內爭取更名副其實的港人治港的政制改良空間。如果香港的民意繼續由極端自由主義引領,早晚會招致北京的極端保守主義的反擊,陷入災難性的“二次回歸”。如果香港和北京都能放棄極端思維,追求中道狀態,也一定會求仁得仁。

就這個中間道路方案,北京也一定要改變它的思維與策略:

香港回歸22年來,總體保持了穩定,既發揮了中國改革開放的橋頭堡作用,也給世界和台灣評估中國能否保持一個特殊地區的民主運作增加了信心。香港人民總體上是支持“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的,少數人的激進訴求代表不了香港的普遍民意。如果香港能夠順利完成有條件的普選,也許世界和台灣都將對中國刮目相看,對保持中國發展的良好外部環境很有助益。香港仍然會回到比較平穩的發展狀態。切不可用階級鬥爭思維看待香港,誇大敵情,貿然作出所謂“二次回歸”的決策,使香港陷入長期動盪,並失去應有的國際地位。

香港的中間道路狀態,其實就是一個“半民主”的管制框架,既不追求“一國一制”,也不放任中央無法控制的大民主。香港是通過國際協議回歸的,又是經過嚴肅立法來確立與中央關係的。因此凡事都應以國家角度來依法處理,不應像內地一樣用黨化思維來干預或超越法治來對待。以往發生的不愉快事件,應該通過特區政府作出合理解釋和了結。

同時,還應該根據中共中央作出的依法治國決策,對內地司法體製做進一步靠攏國際司法標準的改革,增加透明度和程序正義,讓香港民眾對大陸的法治逐步增強信心,再來繼續討論合理的司法引渡辦法。其次,應遏制國營資本對香港地價樓市的炒作,幫助香港想辦法降低樓市價格,增加廉價房供應,也增加就業和工資水平。香港和北京如果都能放下極端意見,所有外部勢力也就沒有可乘之機,也就不用擔心所謂外部干涉內政了。


香港處境艱難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撤回了引發抗議的《逃犯條例》,她說這得到了北京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