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鑒:淺談中國無政府主義的消亡※+※「和理非」必須要求停止暴力衝突※
※以史為鑒:淺談中國無政府主義的消亡※
*香港01*觀點 撰文:評論編輯室2019-08-06 21:28
無政府主義(Anarchism),在早期傳入中國時又被稱為安那其主義,是比馬克思主義更早傳入、流行於中國的思想(學界普遍認為是在1905-1920或1930年代)。在馬克思共產主義崛起的最初幾年,無政府主義發展的勢頭仍很強勁,在1919-1928年間共成立了92個無政府主義團體,甚至許多第一代的中國馬克思主義者,先前或多或少都受到無政府主義的影響。但為何無政府主義最後被邊緣化了呢?這個問題引起了不少學術界的探討,包括國立台灣大學的楊芳燕教授、王遠義教授等等均有著述討論,而這些討論放在今日也絲毫不過時,提醒着我們去思考社會運動如何發展。
無政府主義者嚮往一個有秩序而無國家的社會。學說的其中一個特點是,它相信人性本善,且是自由、平等,可以自發自動地創建出理想的新社會的。所以無政府主義者反對人為秩序(各類組織如國家、政府、宗教等)對自然的秩序的破壞,認為「惡」(人性的扭曲、社會的不公義)正是這些後天環境因素(強制性的權力關係)所誘發。這種觀點認為,國家與社會之間、良心意識與權力權威之間,必然是一種永恆的衝突。於是在考量個體性與社群性關係時,無政府主義者相信「自然」會提供規則、標準來導引人與社會匯流於大合諧之中。基於此,無政府主義反對一切組織、權威,並且不認同改革需要動員政治、群眾力量,而是相信群體的自發性。
無政府主義一開始傳入中國的時候,能夠贏得不少市場,並能夠影響部分後來的馬克思主義者,與當時的政治社會環境不無關係。
清末民初,面對內憂外患,國人開始向西方尋求新思潮的解答,這從根本上為中國社會政治帶來巨大變革。首先是打破了千百年來皇權至上的思想,其次是中國傳統社會政治秩序的解體。以國家、家族為樞紐的社會政治秩序,以及這套秩序所涵蓋的諸多權威及權力的現象,不再被理所當然地認定為自然、不可挑戰的秩序的一部分。在救亡圖存的呼聲下,當時的知識分子急切地想要全盤改造固有的社會政治秩序:推翻皇權、走出家庭、割除封建倫理等等。在這樣的歷史情境下,講求根除一切形式權威的無政府主義的崛起,無疑是對傳統社會政治秩序之解體的回應,也因而吸引了大批追隨者。
然而在推翻舊有制度、權力架構和秩序之後,具體應該如何前行?無政府主義者對這一問題的回答,導致了其在20世紀上半葉逐漸淡出歷史的舞台。
首先,無政府主義開宗明義反對國家的權威。他們認為國家的權威系統建基於財產私有、階級制度等等,而這些鞏固了社會中的不公義、激發了人性的惡,加深了統治者與被治者、富民與貧民、有產者與無產者之間的不平等及壓迫。無政府主義者因而將國家視為「萬惡之源」,認為它強行將人類整體作出有違自然的區隔,并導致國與國之間的紛爭。所以瓦解國家以及近代民族國家體系,是無政府主義者認為通往社會主義至善世界之前提。因此,當李大釗認為應運用國家機器(無產階級專政)過渡到新社會,并將民族解放運動的獨立建國立為目標時,中國無政府主義的開山鼻祖劉師培卻明確反對這一目標。在遭逢西方入侵的近現代中國,民族主義亦以建立民族國家為一大使命。因此就建國目標而言,無政府主義是無力回應的,漸失言論市場上的競逐能力,並帶來虛空、焦慮之感。
其次,正如前文提及,無政府主義者堅持的社會革命,是自發性的群眾革命。比如劉師培從道德的角度反對政治的立場,堅持群眾自發性的直接行動,拒絕與群眾做政治的連結。最終也付出了相應的代價:群眾的無動於衷讓理想破滅。這就顯示了無政府主義自身理論的局限。這種局限讓許多原本信奉無政府主義的人找不到出路。
在20世紀上半葉,無政府主義者在何破除舊有秩序、權力結構之後,為何未能贏得更多的支持,上文僅能言之一二。然而從中我們不難看到,在當時無政府主義缺少一種將理念與中國社會現實連接的方式。它提出了許多否定,但是由於學說本身相信群眾的自發性和人性本善,而沒有進行重新的建構,遂讓無政府主義消亡於虛空與焦慮。相反,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者在支持破除舊有的制度框架後,建立了具有政治現實感的革命綱領,再加上列寧式革命政黨的組織,一則使得知識分子和群眾有了具體的連結方法,讓知識分子擔當傳遞革命火種的角色,將群眾納入到革命運動中;二則讓革命有了新的前進和建設的方向。因此,部分無政府主義者在對舊有的一切予以否定後,陷入的虛無迷茫時,轉而成為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者。而曾興盛一時的無政府主義,也就逐漸淡出歷史的舞台。
今天,我們再回望這段無政府主義由興起到逐漸邊緣化的歷史,是為了去思考眼前的道路。我們要批判什麼,如何批判?我們是否要建立什麼,如何建立?
※「和理非」必須要求停止暴力衝突※
*香港01觀點* 撰文:評論編輯室2019-08-08 11:48
上月底「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獄中發表致香港人的公開信,希望示威者「不要被仇恨支配自己」,在危難中,要時刻警覺與思考。梁天琦過去宣揚「香港獨立」和「以武制暴」的思想,絕不可取,《香港01》曾經明確認為他主張完全置香港人利益於不顧的危險政治立場,不適合出任立法會議員。不過,在經歷了周一(8月5日)罷工行動以及隨之引發的多區嚴重示威衝突事件之後,極端示威者已經瀕臨失控邊緣,梁天琦「仇恨支配論」不幸言中,值得港人——特別是示威者——深思。
根據職工盟收集的資料,從各區罷工集會人數及地區主辦人收集的數字粗略估算,周一罷工的參與人數達35萬,其中29萬人參與了各區的罷工集會,是回歸後首次全港規模的政治性罷工。不論數字是否科學,參與罷工的人數確實不少,但與此同時,支持罷工的示威者竟然阻礙地鐵及其他交通工具,阻礙其他人上班,強迫他人罷工,甚至因此與其他市民發生衝突,出現各種打鬥場面。
這是不合作運動的應有之意嗎?約從周一下午一時開始,全港不同地區陸續爆發警民衝突,包括天水圍有不少市民在警署外集會,聲援前一日被警方粗暴對待的女子,繼而被圍捕,這是否與推動罷工的人鼓勵用「和理非」方式表達意見的原意相符,值得疑問。當日沙田、黃大仙和深水埗更是硝煙彌漫,極端示威者分別在警署外縱火、投擲磚塊,甚至朝紀律部隊宿舍投擲催淚彈,不單止禍及警隊,更包括其他紀律部隊的家人,情況令人憂慮。
根據警方初步估算,截至周一下午6時30分,警方光在黃大仙一區便至少發射過300枚催淚彈,數量是6月12日金鐘清場行動的兩倍。警方全日在全港各區總共使用約20發海綿彈、140發橡膠子彈,和800發催淚彈,總共拘捕148人,包括95男53女,年齡介乎13至63歲。
平情而論,警方連日來的清場行動不時有用武過當之嫌,包括防暴警察對抗爭者乃至向記者頭部方向開槍,也有不相干的路人被防暴警察用長盾推跌地上。警方速龍小隊圍捕抗爭者時,可能用了過重的武力撕走示威者的面罩。8月4日,警方亦在西環的清場行動中,將三枚催淚彈發射到私人屋苑平台,可能危及居民。這些行為廣見於新聞及網上片段,必定讓市民感覺警方的行動缺乏專業,彷彿超越了專業警隊應有的鎮定和理性,加深了市民對警方執法尺度的疑慮,甚至不滿。
香港警隊的任務就是維持社會治安,任何違法行為都是警隊必須即時應對,這是毋庸置疑的,更是警隊責無旁貸的工作。無論輿論如何諒解示威者,他們的行為都依然是違法的。警隊的工作是執法,他們沒有特赦示威者的權力,只有法庭才能承擔裁決的工作。如果警隊可以選擇性執法,這是我們想見到的嗎?大家強烈批評警方在元朗白衣人無差別攻擊市民時長時間沒有到場,不正是指出警隊絕不能選擇性執法?
示威者必須撫心自問,既然認為自己站在道德高地,批評警方蠻橫,那些極端示威者的作為,不也與他們所憎恨的事情愈來愈相似,背離了他們最初提出的「不流血、不受傷、不被捕」抗爭精神嗎?還是這種精神只是針對示威者,而不是針對被示威的對象?就算「和理非」對示威者的極端行為給予諒解,但能同時否定警隊執法的天職嗎?
舉例來說,在8月5日的示威衝突中,曾有一輛私家車突然駛進示威者隊伍中一處空位,有人受到驚嚇,但無人受傷,惟隨即便有極端示威者衝前持武器打破車窗,並將司機拉出車外以拳毆打。在沒有示威者受傷亦沒有瞭解司機意圖的情況下,便不問情由地動用私刑,更不惜損害他人財物,難道這就是示威者所展示的道德高度嗎?如果這名司機投訴為什麼沒有警察快速到場,他的投訴合理嗎?還是認為警察沒有必要到場拘捕打人的示威者?
回想7月初曾有跆拳道黑帶的義工,在守護九龍灣連儂牆期間,被一名男子連續以13拳襲擊而不還手,事後記者問為何不還撃,該名義工稱是為免傷及他人及被誣衊打架,也希望「毋忘初衷」,不想為一面牆而有人受傷。或者大家應該回想這名義工當時的心境,示威者可否認同並採納他的態度?
這場反《逃犯條例》修訂的社會運動,至今已將近兩個月,不論是政府、警方還是示威者,都是時候冷靜思考,若任由這樣的極端行為持續下去,究竟是離「初衷」和「天職」遠了,還是近了?梁天琦在公開信中強調,政治工作不只是要令支持自己的人繼續支持自己,更是要令不支持自己的人轉為支持自己。從政治手段審視,他的說法沒有錯,但當堅持的立場是完全背離公眾利益,如他曾經倡議的「香港獨立」,或激進示威者要求香港進入一種「無政府」狀態,恐怕再「好」的手段都無法成功。
同樣,若警方執法時未能有理有度,甚至殃及無辜,也只會適得其反,社會對此亦會強烈批評;而極端示威者妄將情緒和矛頭發泄在不相干的市民身上,甚至濫用私刑,公然和毫無顧忌地違法,又是否不能批評?誠如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2016年引用德國哲學家尼采一句贈予梁天琦的名言:「當與怪獸搏鬥時,千萬不要令自己也成為怪獸。」
政府作為掌政者,自然必須為過去兩個月發生的社會衝突承擔主要責任,有關高官也應該問責。但示威者必須冷靜思考,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也該一起讓那些在最前線用暴力衝擊的年輕人臨崖勒馬,還社會一個和平理性的空間進行溝通,而不是淪為殺君馬的道旁兒,坐視事情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境地。如果「和理非」不能在關鍵時刻明確要求激進示威者停止所有暴力衝擊,還社會安靜,這樣的「和理非」與政府對社會不公的冷漠又有什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