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臺灣”歷史、地理、政治、經濟和文化等的粗識※(上)
※對“臺灣”歷史、地理、政治、經濟和文化等的粗識※(上)
臺灣,舊稱“福爾摩沙”,是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北側的島嶼,地處琉球群島與菲律賓群島之間,西隔臺灣海峽與中國大陸相望,周圍海域從3點鐘方向以順時鐘排序分別為太平洋(菲律賓海)、巴士海峽、南海、臺灣海峽、東海所環繞,為東亞島弧中一島。面積約3.6萬平方公里,為世界第38大島嶼,其中七成為山地與丘陵,平原則主要集中於西部沿海,地形海拔變化大。因北回歸線貫穿,氣候介於熱帶與亞熱帶地帶之間,北回歸線以北為副熱帶季風氣候、以南為熱帶季風氣候,自然景觀與生態系資源相當豐富而多元。人口約2千3百萬人,超過七成集中於西部的五大都會區,其中以行政中心臺北為核心的臺北都會區最大,總人口達700萬。族群構成以漢族、原住民族為兩大民族:原住民族由多個屬於南島民族的部族組成,漢族則依民系及移民年代的不同而分為閩南(河洛)、客家與外省族群,其中閩南為臺灣最大族群。
臺灣自古為原住民族世居之地,原住民族在17世紀中葉以前一直居於主體民族地位;隨著漢族不斷從中國本土移入與墾殖、以及與平埔族原住民通婚,漢族遂取代原住民族成為臺灣的最大民族。自有信史記錄以來,臺灣歷史上曾經歷大肚王國、荷西時期、明鄭時期、清治時期、日治時期等多次政權遞嬗,最近一次為1945年10月後由中華民國統治。1949年兩岸分治後,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範圍限縮至台澎金馬與部分南海島礁,臺灣自此實質上成為中華民國的主要領土,並延續至今。
歷經1860年臺灣開港以來至日治時期所打下的現代化基礎,以及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運用美援所進行的一系列的經濟建設,加上國際上冷戰對峙的格局,使臺灣自1960年代起在經濟與社會發展上突飛猛進,締造舉世聞名的“臺灣奇跡”,名列亞洲四小龍之一;之後在1990年代躋身發達國家之列,目前無論人均所得或人類發展指數均具世界先進國家水準。臺灣擁有蓬勃的製造業及尖端科技,在半導體、資訊科技、通訊、電子精密製造等領域執牛耳。貿易方面主要透過高科技產業賺取外匯,經濟發展上以高科技產業與服務業為中心,亦朝向文化產業及觀光業發展。隨著1987年戒嚴時代結束以來政治上的自由化與民主化,以國、民兩黨為首的政黨政治、統獨議題、以及公民社會的形成,臺灣逐漸淡化過往戒嚴時代形塑的中國史觀,發展出臺灣主體意識與多元文化主義,使得臺灣文化呈現多元並立、相容並蓄的面貌。
歷史
臺灣史前時期
臺灣至遲在舊石器時代晚期(50,000年前-10,000年前)已開始有人類居住,在澎湖水道所發現的澎湖原人之生存時代則距今約45萬至19萬年前。新石器時代(始于紀元前5,000年)以後的史前文化普遍認為屬於南島語系民族。主要的文化有舊石器時代的台東長濱文化、苗栗網形文化、台南左鎮人以及新石器時代的大坌坑文化、臺北圓山文化、營埔文化、台東卑南文化、臺北十三行文化。而馬來-波利尼西亞語族在也於13世紀以前就存在於臺灣島上,這些原住民族分佈于臺灣全島,屬於南島語系。臺灣原住民的缺齒、紋身、口琴、卉服、織貝、腰機紡織、貫頭衣、親族外婚、親子連名制、年齡分級、老人政治、鳥占、獵首、靈魂崇拜、室內葬等特徵,都屬印尼古文化特質。雖《三國志》記載三國時代孫吳曾派軍登陸夷洲,《隋書》有隋煬帝派兵攻打流求國的記載,但並無資料可證明這些中國古籍所載地名是今日的臺灣。
10世紀時,宋朝的漢人開始在澎湖群島開墾。宋孝宗乾道7年(1171年),南宋正式佔領澎湖群島,劃屬福建路晉江縣。1225年,趙汝適所著諸蕃志提到“泉有海島,曰澎湖群島,隸晉江縣。”,正式確認澎湖群島為南宋所據。13世紀漢人開始在澎湖群島定居,但因與原住民族部落的敵對,以及原住民貿易資源對漢人缺乏吸引力,雙方少有互動,僅有少數漢族冒險家或漁民與原住民從事貿易,這樣的情況維持到16世紀。
1281年(元世祖至元18年)元軍東征日本因颱風失敗,迂回琉求國,道經澎湖設澎湖巡檢司,企圖進取琉求國,作為征日本之準備,然使者僅至澎湖而返。隨後佔領澎湖,並劃該地方區劃隸屬於福建泉州路,主官為澎湖寨巡檢。澎湖巡檢司不但是澎湖群島的首次行政區劃,也是臺灣範圍內的首次官署設置。明朝仍依循前例於澎湖設置該官署,直至1384年因為實施封海政策,予以廢除。明太祖於《皇明祖訓》載明正南偏東的“不征之國”包括大琉球(琉球國)與“不通往來,未嘗入貢”的小琉球,後者是否指臺灣或仍未明確。
明世宗嘉靖42年(1563年)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複設澎湖巡檢司。此官署直至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據澎湖為止,但在1624年,明朝福建巡撫南居益又派兵進攻澎湖,並取得了澎湖之戰的勝利,從而將荷蘭共和國勢力驅逐出澎湖,再度佔領了澎湖列島。到了16世紀中期,包含倭寇在內的海盜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活動,並將臺灣作為躲藏地點。海盜在中國沿海劫掠,遇到官兵追擊,就逃至澎湖,然後再到臺灣,成為除了少數漢族拓荒屯墾移民之外的另一部分住民。同一時期,葡萄牙人是最早抵達東亞與殖民臺灣的歐洲探險者,但是與臺灣的實質關係僅止於用鴉片和稻米來交換一些原住民族的物品,並沒有進一步殖民的企圖。
1624年,顏思齊在魍港(另一說在笨港,今雲林北港及嘉義新港地區)設立十寨作為據點,其繼承人鄭芝龍後來成為中國東南沿海勢力最大的海盜,並在1628年接受明朝招撫。同年閩南大旱,鄭芝龍曾提議招募饑民移民、開墾臺灣,亦有學者認為此提議從未執行。這段期間鄭芝龍曾強力控制中國東南沿海的商船,以及中國大陸對臺灣的貿易。
17世紀起,中臺灣的原住民族曾出現一個跨部落王國,即後世所稱的大肚王國,這也是臺灣歷史記錄上最早出現的政權。大肚王國由巴布拉族、貓霧捒族、巴則海族、洪雅族、道卡斯族等原住民部族的27個村社組成(後來只剩15至18個村社),共主稱為“大肚王”,在鼎盛時期的領域範圍南至今之鹿港、北至今之桃園,後期則僅限於大肚溪流域一帶。該王國在1644年荷蘭人武力入侵後降服,1645年4月荷蘭人召開南部的地方會議,“大肚王”甘仔轄·阿拉米跟荷蘭東印度公司(VOC)訂約,表示臣服,臺灣原住民失去主權,不過直到1662年荷蘭人離開臺灣為止,大肚王國都維持半獨立狀態。大肚王國歸順荷蘭,但從未歸順明鄭王朝。1661年明鄭政權統治臺灣後實施“兵農合一”政策,派遣鄭軍分赴各地屯墾,侵害到原住民族的活動空間,導致明鄭王朝和大肚王國發生數次武裝衝突。
1683年明鄭王朝滅亡後,清康熙61年(1722年)出任巡台禦史的黃叔璥在他的《台海使槎錄》一書中,有這樣的記載:“大肚山形,遠望如百雉高城,昔有番長名大眉。”雖然寥寥數語,卻說明17世紀的臺灣中部確實有一個“超部落”的王國。清雍正9年(1731年),清廷官吏對原住民指派勞役過多,引起原住民群起反抗,發生大甲西社抗清事件,翌年遭鎮壓,各族人陸續逃離原居地,遷往埔裏(南投縣北部)一帶,大肚王國終告瓦解。
臺灣荷西統治時期
荷蘭統治時期自1624年登陸大員(今台南安平)起,至1662年被鄭氏驅逐,共38年。
西班牙統治時期自1626年從三貂角登陸起,至1642年被荷蘭驅逐而退出臺灣,共16年。
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VOC)試圖將澎湖建立成一個貿易前哨站,但被明將沈有容擊退。1624年,原佔領澎湖的荷蘭人和明軍簽約,放棄其在澎湖的經營,轉而登陸臺灣南部,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荷蘭人首先在“北汕尾”(今台南四草)建立簡易的商館,同年,於“一鯤鯓”(今台南安平)築其行政中心“熱蘭遮城”(今安平古堡),以此作為統治中心,為增加米、糖等農作物產量,開始招募中國福建沿海一帶及澎湖的居民遷往臺灣開墾,其中許多人定居於臺灣。1626年至1642年,臺灣北部也曾經為西班牙佔領,西班牙人在臺灣北部的雞籠(今基隆)與社寮島(今和平島)築城,並稱之為“聖救主城”(即聖薩爾瓦多城)。之後又佔領蛤仔難(今宜蘭),並在滬尾(今淡水)興建“聖多明哥城”(今紅毛城原址附近)。
後來荷蘭人與西班牙人在東亞展開競爭,荷蘭東印度公司散播西班牙企圖顛覆江戶幕府的陰謀,使日本決定在對外貿易上執行鎖國,只有清帝國(包括鄭氏政權)與荷蘭是例外。為了更進一步驅逐西班牙勢力,荷蘭人於1642年攻佔了西班牙的佔領的雞籠地區,趕走了統治當地16年的西班牙人。
荷蘭所侵佔建立的殖民王國,是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有系統統治的政權,並有少量對平埔族的教育與傳教事業。佔領目的是作為對明朝、日本、朝鮮半島與南洋貿易據點的樞紐,臺灣據點成為當時荷蘭東印度公司亞洲據點的第二名(僅次於日本),獲利主要是配送給公司股東。
由於苛征與限制,使得原住民族在1629年與1636年,分別發起麻豆溪事件與蕭壟事件兩次大型反抗。到了1652年,以鄭芝龍舊部郭懷一為領袖的漢族移民,也對殖民者展開大規模的反抗。平息之後,荷蘭人於“府城”(今台南中西)興建商業中心“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以加強防範反抗事件。隨後鄭芝龍也大規招募移民渡海拓殖臺灣。1661年,由鄭成功所領導的鄭軍圍攻熱蘭遮城,佔領臺灣,1662年2月荷蘭人接受條件開城投降,結束對臺灣38年的統治(1624~1662)。
明鄭時期
鄭氏治理時期從1662年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領兵渡海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軍隊起,經鄭氏三代統治南臺灣至1683年降清為止,統治時間前後共22年。
以反清複明為志的鄭成功經過九個月的苦戰,攻下“熱蘭遮城”,懷念故鄉閩南的鄭成功將它改稱安平城,賡續的戰役迫使荷蘭東印度公司臺灣長官揆一於1662年2月1日(黃曆12月13日)簽字投降,撤離臺灣,自此台南一帶歸為明鄭治理,建立了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
鄭氏改赤崁建都為東都明京,即今台南市所在之地,設承天府及二縣(承天府以北為天興縣;以南為萬年縣),另設一司為澎湖安撫司。鄭成功于同年6月23日病逝。其子鄭經在廈門起兵,打敗了叔父鄭襲,回台南繼位,1664年改東都為東寧、天興縣為天興州、萬年縣為萬年州。
英國東印度公司曾與鄭氏政權簽訂通商條約,允許英國在台設立商館,當時英國人直稱其為“臺灣王國”或“福爾摩沙王國”。 鄭氏在陳永華的輔政下,建立完整的中央政府體制,撫土民,通商販,興學校,進人才,定制度,設孔廟,行科舉,境內大治。鄭經死後,原要傳位給長子鄭克臧,但權臣馮錫範及劉國軒發動政變,鄭克臧被殺,幼子鄭克塽繼位,于1683年鄭軍水師在澎湖海戰中被施琅和姚啟聖所率領的清軍水師打敗,鄭克塽被迫投降。清廷曾有官員建議放棄臺灣,但康熙皇帝剖析利害不願放棄,遂於1684年設立“臺灣府”與三縣(臺灣、諸羅、鳳山),歸福建省管轄。
清治時期
臺灣清治時期始于清朝將領施琅于1683年攻佔臺灣,至1895年甲午戰爭後割讓給日本帝國,雖從未完整統治全臺灣,但名義上統治臺灣主要區域的時間計212年。
清治前期(1683~1858)
1684年4月,臺灣納入大清版圖,由隸屬福建省之下的臺灣府管轄。清廷在統治臺灣之初采消極治台政策,治台政策儘量以較低的成本來經營建設,並視情況鼓勵人民開墾,雖然1684年取消海禁期間迎來一波赴台移民潮,加速開墾。但不久因清廷再次實施《海禁政策》並頒佈《渡台禁令》所終止。先是將十幾萬在荷西時期居住在臺灣的漢人強制遣返內地原籍,再對內地人移民臺灣嚴格限制,禁止攜帶家眷,但沿海省分仍有不少人民冒險偷渡來台,在臺灣西半部各地落腳定居。在拓殖臺灣西部的歷程上,擠壓平埔族部落及原住民生存空間,並統治其土地。後來慢慢開始有向臺灣東部開墾的行列,但初期為數不多。1719年施世榜在二水一帶興建水圳,引濁水溪灌溉,人稱施厝圳或八堡圳,為早期臺灣最大水利工程。1720年起成立“府城三郊”產商合一組織,而外銷的增加,又促使農業生產量(米、糖等)的增加,奠定府城成為文化商業重鎮。由於初期清廷派來的官吏素質良莠不齊、加之官民間語言的隔閡、以及清廷對臺灣住民的高壓政策等,造成武裝起義或騷擾事件不斷發生,1721年的朱一貴事件、1786年的林爽文事件、以及1862同治年間的戴潮春事件,被稱為清朝統治下臺灣的三大“叛亂案”。然而,朱一貴事件與林爽文事件,打著武裝起義和反清複明的旗號,實際上乃為燒殺劫掠之盜匪組織,專門魚肉臺灣其他鄉民之持械搶劫暴行。
雍正2年增設一縣(彰化)、二廳(淡水、澎湖),並降旨准廣東人移民臺灣,雍正10年首度開放憑證攜眷渡台,大量漢人攜眷渡台。到了18世紀,乾隆於1760年5月清廷准台民可攜眷入台,廢止官員不可攜眷規定。後期又進一步更改渡台措施,百姓不需憑證可舉家遷徙入台。自乾隆開始出現大量開墾移民,攜眷渡台者眾,而此臺灣移民又以漳州人、泉州人最多,客家人僅約漳泉人士之四分之一居次。大量漢人舉家移民,1784年設鹿港為新港口,鹿港開始成為臺灣中北部的政治、文化、經濟的重鎮,與其他兩大貿易港合稱“一府(台南)二鹿(鹿港)三艋舺(萬華)”。由於先來後到的土地分配衝突及水源分配而相繼發生分類械鬥,進而影響日後臺灣族群的分佈,在此時,漢人不斷侵佔平埔族土地,迫使平埔族漢化或移往高山,接受山地的原住民的庇護。對於此一現象,清廷官衙控制力薄弱,無法禁絕遏止,地方官甚至藉漠視泉漳之間、粵閩之間、客閩之間族群內外各方爭鬥與分化,造成兩敗俱傷以削減可能的叛亂力量。這種族群內外文化、生活、語言、地域的對立,造成經濟與文化交流的更加困難。
清治後期(1858~1895)
19世紀中葉後,隨列強逐步由海路進逼大清帝國,咸豐年間爆發英法聯軍之役,清廷簽訂多項不平等條約,迫使臺灣在1860年,開放部分港口(雞籠、淡水、安平、打狗)對外通商。鴉片戰爭期間,自1841年9月起英國艦隊數度出現臺灣外海,試圖佔領北部基隆港與西海岸中部梧棲港,但都歸於失敗,這是帝國主義列強對臺灣第一次武裝入侵的行動。 1874年,日本因琉球人誤闖排灣族領土事件,出兵恒春半島,即“牡丹社事件”。這對清廷以往消極的臺灣經營成為一種警訊。清廷在日軍出兵臺灣後的1874年5月27日,迅速派遣欽差大臣沈葆楨來台,辦理臺灣清朝統治區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強化臺灣的防衛力量,在安平(億載金城)、旗後(威震天南)等地修建炮臺及開闢八通關古道等道路加強後山防禦,並革新臺灣行政、廢除《渡台禁令》以補強政策使臺灣發展。其繼任者福建省巡撫丁日昌於1876年來臺灣繼續推行革新,任內設置招墾局,鼓勵閩粵居民來台開墾,並開辦礦業,以機器開採雞籠煤礦,架設當時臺灣第一條自建電報線。
1884年,清廷與法國因越南爆發中法戰爭,法國軍隊出兵澎湖群島及臺灣北部,使劉銘傳被清廷重新啟用派往臺灣。劉銘傳在臺灣時多次擊敗法軍登臺的計畫,在滬尾大捷中最終使法軍放棄登臺。1885年,清廷將臺灣從福建分離出來升格設立臺灣省,並由劉銘傳出任臺灣首任巡撫。到1891年為止劉銘傳在臺灣設立防禦措施,整理軍備,同時也在臺灣開發和建立了許多基礎設施,他督台期間臺灣的第一條從基隆到新竹鐵路開通,此外他還建立了電報局、煤務局、鐵路局等一系列管理機構,還成立西學堂、電報學堂等教育機構。但是劉銘傳的新政並沒有考慮到官吏的廉潔以及臺灣本身財政負擔的問題,導致臺灣財政負擔大幅增加,清朝官員貪污頻繁,以及人民的反抗。1889年彰化地區就曾經因為清田賦問題而爆發“公道大王”施九緞事件。
光緒20年(1894年)12月唐景崧就任臺灣巡撫;由於清廷在甲午戰爭(光緒20年,明治27年,1894年7月25日~1895年4月17日)的失敗,加上日軍1895年3月先佔領澎湖,迫使清廷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和澎湖之主權割讓給了當時積極向外擴展勢力的日本帝國。梁啟超及康有為等士人發起公車上書抗議清廷割讓臺灣之舉,然清廷不為所動;而臺灣建立臺灣民主國對抗日本,以藍地黃虎的“黃虎旗”當作國旗,以唐景崧就任臨時大總統,劉永福任大將軍。日軍為接收臺灣,于未完成臺灣授受手續下,提前於1895年5月29日登陸澳底(新北市貢寮區三貂角附近),後遭遇‘臺灣民主國’的正規軍(五營棟軍,廿營粵勇)和義軍抵抗暴發‘乙未戰爭’(1895年5月29日-11月18日),臺灣民主國逐次節節抵抗,因武器落後和後援不繼而讓日本帝國武力佔領臺灣成功。
日治時期
始政時期(1895~1918)
臺灣日治時期自1895年6月17日臺灣總督於臺北城舉行“始政式”起,至1945年9月2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計約50年。
日本接收臺灣前,臺灣本地官員士紳如丘逢甲等人抗拒割讓日本,於臺北城成立“臺灣民主國”年號永清,推舉末代臺灣巡撫唐景崧為總統,抵抗日本軍隊的接收,結果日軍甫登陸唐景崧立刻逃至廈門市,6月26日劉永福於台南繼任臺灣民主國總統。全台防務由軍務大臣李秉瑞指揮。之後3個月,民主國軍和日軍發生不少規模不小的血戰,並造成14,000名臺灣兵戰死,史稱“乙未戰爭”,同時也是臺灣史上最大的一場戰爭。
乙未戰爭戰事集中於臺灣島,日方投入包含近衛師團等正規軍隊的30,000餘名兵力,而臺灣抵抗力量主要有臺灣人民等自發性組成的抗日軍;合計正規軍約有33,000餘名,及民兵10萬名。乙未戰爭是發生在臺灣上,戰鬥地域最廣、時間最長、參與人數最多、死傷嚴重、規模最大的一次戰爭,當時幾乎是全民參與,其中尤以客家族群作戰最慓悍善戰。然日軍有備而來,武器裝備優勢差距過大,臺灣反抗軍終究不敵,自5月29日日軍登陸澳底、6月14日轉進臺北、10月21日攻入台南到10月23日日軍控制全臺灣為止,戰事持續總時間約5個月。許多臺灣商人如臺北城辜顯榮,為保全自身財產,選擇和日軍合作,甚至幫日軍開路做間諜清除臺灣反抗力量。另一方面不少地方仕紳如苗栗烈士吳湯興,卻選擇和日軍作殊死戰。吳與同袍雖身死,卻留下風骨永為後世景仰。
初期反抗勢力掃蕩底定後,日本設臺灣總督為殖民臺灣最高長官,並設置臺灣總督府作為在台的最高統治機關。初期,總督職務均由軍人擔任,以敉平當時各地的動亂組織;由於臺灣人民的激烈反抗,日本每年為臺灣倒貼許多錢,導致駐台總督乃木希典就產生了把臺灣賣與法國的想法,最終遭到駁回。1898年,明治政府任命陸軍將領兒玉源太郎中將為第四任總督,並派後藤新平擔任民政長官以為輔佐,從此採取軟硬兼施的治理政策。日本以員警制度及保甲制度管理臺灣,後到日本大正年間,臺灣政局漸趨轉穩。
1908年,縱貫鐵路全線貫通,讓過去臺灣南北需時數日的交通縮短至朝發夕至的1日內。1919年日本派任田健治郎為臺灣首任文官總督,開始大量建造各項基礎建設,如自來水、電力、公路、鐵路、醫療、教育。為推動“農業臺灣,工業日本”的政策,鼓勵臺灣農民種植蔗糖、稻米;並大量開採金、銅、煤礦、森林、食鹽等臺灣自然資源,以供應日本內地工業所需。同時,日本重新劃定臺灣行政區域,對重要的都市進行“市區改正”的工作,擬定城市規劃,改變過去臺灣常見的清末閩南風格的鄉鎮風光,使得街道風貌漸為西化或閩南與西洋風格共處,並規劃全台道路橋樑、公園綠地、自來水與下水道、電氣工程、衛生機構、政府廳舍等。另一方面,出於殖民政策的考慮,日本對臺灣人進行愛國教育。雖然在教育制度上對臺灣本地人並沒有明文限制,但是臺灣人仍有差別待遇或歧視,日本人在山區設蕃人公學校、蕃童教育所,平地設小學校與公學校,並沒有規定臺灣人不能到小學校上課,但因為小學校學費高,所以學生大多是日本人子女與臺灣的富家門第的子弟。但日治時代的臺灣人,除了能接受醫學、農牧等技術性質高等教育,不乏是在日治時代修習文、法科而成就卓著者:如台大文學院長林茂生、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新竹地檢處檢察官王育霖(為臺灣人在日治時代第一位檢察官),台南市名律師湯德章等,政府對推廣臺灣教育之普及亦有其功。
臺灣人對於日本政府的反抗,初期多為激烈的武力衝突(如客家人羅福星主事的苗栗事件及餘清芳領導的西來庵事件),因死傷慘烈,後期轉變為社會政治運動。其中原住民族的抗日行動有以莫那魯道為首的霧社事件。也有日軍主動出擊剿滅原住民的戰爭,如太魯閣戰爭。
內地延長主義時期(1918~1937)
自1920年代開始,隨著日本進入“大正民主”時代,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民族自決”主張的影響,臺灣的知識份子也展開一連串要求自治與制度改革的運動,結合偶發的勞工運動,並向民間廣為宣傳,如臺灣文化協會、臺灣民眾黨等。但到了後期,因為左、右兩派的分裂,及日本殖民政府加強壓制而逐漸消沉。 蓬勃的日治黃金時期在的臺灣博覽會達到頂峰,鐵路路線擴建、米糖產量增加、郵信電信普及等等經濟成果也導致臺灣社會人口增加、公學校普及和放足徹底實施、現代衛生環境建立與守時守法觀念養成等重大民生改革,進而舉行了臺灣首次選舉。1930年4月10日由八田與一規劃監造的嘉南大圳及烏山頭水庫順利通水使用,成為當時世界第三、亞洲第一的大型水利工程設施,使嘉南平原多達150,000甲的土地擁有充沛水量。
皇民化運動時期(1937~1945)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1937年起),日本帝國推行皇民化運動第一階段是1936年底到1940年的“國民精神總動員”,重點在於“確立對時局的認識,強化國家教育。並成立“町內會”、“部落會”組織管理人民。第二階段是1941年到1945年的“皇民奉公運動時期”,主旨在驅使臺灣人為日本帝國盡忠。“鼓勵”臺灣人說日語並推行日式教育,改姓日本姓氏,穿日本服飾,奉祀傳統日本信仰神道教,全盤接受日化生活。另外日本當局也於1945年全面實施徵兵制,召集臺灣人從軍或負擔軍隊勞役、徵召慰安婦,投入中國及東南亞戰場。1944年後,受到盟軍25次大空襲影響,受波及的臺灣農工生產值於戰爭結束前的1945年降到最低點
1945年,昭和天皇頒佈《關於朝鮮及臺灣住民政治參與之詔書》,日本帝國同時通過眾議院議員選舉法改正案,給予臺灣人與日本內地相同的參政權及參戰權。
1938年,約有309,000名日本人定居於臺灣,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大多被遣返回日本。
戰後時期—(兩蔣時期)
1945年8月14日,日本昭和天皇發表《終戰詔書》宣佈無條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代表于9月2日簽署《降伏文書》。根據盟軍最高統帥麥克亞瑟元帥發佈的軍事命令《一般命令第一號》第1條規定:“在中國(滿洲除外)、臺灣,及北緯16度以北的法屬印度支那(今越南北部和老撾)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附屬部隊,應向蔣介石將軍投降”,蔣中正委派陳儀將軍于1945年10月25日到臺灣接受在台日軍的投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代表同盟國接管臺灣,蔣介石並任命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行政長官。
當時接管臺灣的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施政錯誤、官員違法斂財嚴重、軍警紀律敗壞、雙方在文化及語言上產生隔閡,臺灣人民遭受種種歧視及各種差別待遇、政府濫印鈔票導致惡性通貨膨脹、實施統制經濟限制民間貿易造成大量民眾失業、借由專賣局與貿易局壟斷臺灣經濟命脈、掏空民生物資運往中國大陸,終至民不聊生、路有餓莩,各地反抗之聲頻傳。
在1947年初,因一起緝煙血案,以及前往抗議的群眾遭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掃射,於是累積一年多以來的龐大民怨能量至此總爆發,各地發生軍民衝突,國民政府調派大軍鎮壓,後續還有清鄉行動,許多與事件無關的台籍菁英與百姓無辜遇害,或逮捕之後不經審判而被監禁、處死或就此失蹤,後來行政院官方調查報告死亡人數約18,000至28,000人,史稱二二八事件。此事件造成臺灣本省人與外省人長期的族群對立,以及後來的政黨對抗,影響至深且廣,也埋下臺灣獨立運動的種子。
1947年1月1日,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宣告隱退,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權,李於1月21日正式接任中華民國代總統。中華民國政府因國共內戰戰況失利,蔣中正命令蔣經國、湯恩伯、桂永清將中央銀行黃金、白銀、外匯轉運臺灣。10月1日,毛澤東在北京天安門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10月13日,解放軍兵臨廣州,李宗仁於11月20日專機飛往香港就醫,再於12月5日與家人飛往美國。12月7日中華民國行政機關人員遷至臺灣。
中華民國於1948年5月10日公佈實施《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于1949年5月20日公佈《臺灣省戒嚴令》,為穩固政權、並防止中國共產黨滲透,展開長期的戒嚴,稱為白色恐怖時期。蔣中正於1950年3月1日在台宣告複行總統職權,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一方面運用美援,推行經濟變革,穩定農業,扶植工業及中小企業;一方面透過前述兩項法令,配合黨、政府、軍隊、特務的結合掌控,持續政治與社會上的強勢控制,鞏固一黨威權體制,並壓制許多反對言論或行動。
1950年起,臺灣開始實行地方自治,首度普選出包括臺北市長吳三連在內的縣市級行政首長,縣級與縣級以下之民意代表及臺灣省議會亦由公民直選產生。政府開始一系列扶植農業的政策,時任臺灣省省主席陳誠推行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穩定農業。在工業方面,借由土地改革,帶動了民營企業和工商業發展,並以加工出口導向為主。1953年,臺灣經濟已逐漸恢復到戰前水準,由於日治時期的基礎、臺灣的資金人才與技術及美援等因素下,臺灣經濟逐步走向迅速成長,並開始興建更多大型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如石門水庫、橫貫公路等)。
1951年9月4日至8日,日本與二戰同盟國代表共49國簽訂《三藩市和約》,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該條約中明文日本放棄臺灣主權,但無交代臺灣主權交予之對象,因而成為現今臺灣主權未定論的主要依據。
1960年代,臺灣進口替代產業面臨國內市場飽和問題,同時一些工業化國家的工廠面臨工資上漲等因素,紛紛搬遷到一些具工業基礎又勞工成本低廉的地區,臺灣的經濟政策遂改為出口擴張。1966年,政府成立高雄加工出口區,這是亞洲第一個加工出口區。1963年,工業占臺灣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已逐漸超過農業。此後直到第一次石油危機為止,臺灣長期保持年均兩位數以上的經濟成長率。此外,仿效英國等國家實施區域分期完成自來水建設,自來水普及後,烏腳病逐漸不再發生。1968年,政府開始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對臺灣社會具有跨時代的重要意義。
1970年代臺灣進入經濟起飛時代,由於石油危機帶來的全球經濟不景氣,1973年11月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推動十大建設及十二大建設以穩定經濟發展。蔣中正於1975年4月5日病逝後,由副總統嚴家淦繼任總統至1978年屆滿。1978年蔣經國經由第一屆國民大會“選舉”,擔任了第六、七任總統,並持續發展本土化及民主化,不過仍有特務監控人民,並以軍法審判平民。臺灣產業形態也由以農漁業為主順利轉型為以工業製造業與商業服務業為主,臺灣經濟發展迅速,人民所得與生活水準均有顯著提升。
1971年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將“蔣介石的代表”──中華民國政府逐出聯合國,此後兩蔣堅持漢賊不兩立,陸續與各國斷交。1979年1月1日,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斷交,外交處境造成相當衝擊。臺灣的黨外團體開始透過私下發行的政論雜誌,對國民黨執政的政府進行抗爭,要求全面落實民主政治與言論自由。1979年12月,在高雄市發生美麗島事件,是臺灣規模最大的民主抗爭事件,之後對被逮捕相關人士的軍事審判更引起國際矚目。
1980年代,隨著產業從農業發展到輕重工業、國民教育普及,國內生產總值超過六千美元,臺灣名列亞洲四小龍之首,股市指數曾高達萬點,政府成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大力鼓勵內外廠商投資積體電路、電腦等高科技產業,臺灣中小企業也被電子產業的蓬勃發展所影響,此時臺灣個人電腦主板產量因此位居世界第一,臺灣達到新興工業國家(NIEs)水準。隨著民主運動蓬勃展開,於1986年戒嚴狀態下,中國國民黨政府默許民主進步黨成立。由於陳文成命案、江南案、十信案等冤案與醜聞相繼爆發、黨外人士的抗爭與民主訴求,一般認為這是導致1987年7月14日總統蔣經國宣佈“解嚴”的主要原因,而強大的國際輿論帶給國民黨政府的壓力也不容忽視。隨後更進一步開放黨禁及報禁、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1988年蔣經國去世,副總統李登輝繼任,蔣家父子的威權統治隨之結束。
總統選舉--第9任李登輝
1990年代臺灣進一步落實自由民主與中央層級之政治改革,街頭抗爭成為臺灣日後自由民主社會的常見現象,著名的如五一九綠色運動、鹿港居民反杜邦設廠事件、五二〇農運、無殼蝸牛運動。李登輝於1990年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七次會議總統選舉當選之後,仍持續推動民主化與臺灣本土化政策,在任內陸續推動六次修憲。
1990年大學生發起三月學運,李登輝總統認同此學運並宣佈修憲及改選國民大會,在1991年5月1日宣佈結束“動員戡亂”,並結束“萬年國會”的運作。1992年11月,中國大陸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臺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就解決兩會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問題所達成的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即“九二共識”,緩和了兩岸關係。之後決定在1996年舉行首次總統直選。1995年3月,全民健保正式實施,臺灣福利制度的完善初見端倪。
1995年解放軍在接近臺灣的福建平潭島嶼上舉行一連串攻島軍事演習與多次與在近臺灣外海幾哩外進行導彈試射,讓海峽兩岸緊張關係陡升,使臺灣人民憂慮與反感,意圖使臺灣無法進行總統選舉,美國為此派航空母艦戰鬥群前往臺灣海域確保臺灣海峽平靜。1996年3月23日,李登輝與連戰獲選為中華民國第9任正副總統,也是中華民國史上首次直接民選的正副元首。1998年,中華民國政府為了解決中央與地方行政區的過度重疊而通過了省虛級化(凍省)。1999年,李登輝總統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提出了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表示中華民國 (R.O.C.)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P.R.C.)在實際上為兩個對等的國家。兩岸關係更加緊張。1999年9月21日南投地區發生芮氏規模達7.3的大地震,此為20世紀下半葉臺灣傷亡損失最大的天災,被稱作“九二一大地震”,後定此日為“國家防災日”。
總統選舉--第10、11任--陳水扁
21世紀伊始,2000年3月18日,由民主進步黨提名的陳水扁、呂秀蓮當選第10任正副總統,寫下首次政黨輪替的新頁。於2001年1月1日,廈門與金馬小型三通實施,展開兩岸小規模正式通商、通航和通郵。同年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2002年8月,時任總統陳水扁公開表示中華民國 (R.O.C.)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P.R.C.)的關係是“一邊一國”,引發北京當局反彈。2002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廢除大學聯考,以“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大學入學術科考試”作為大學多元入學的指標。2003年3月14日臺灣首例非典型肺炎引發SARS風波,使得全臺灣產生恐慌浪潮,創下臺灣戰後以來,醫院封院、街坊封樓、醫院外全面發燒篩檢的首見景況。2003年底成為東亞第一個立法保障公民投票權的地區。2004年3月19日,于總統大選前夕發生“三一九槍擊事件”,為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以來首次國家元首遭槍擊事件,翌日,陳水扁及呂秀蓮當選連任第11任正副總統。2005年6月立法院預算審核通過新十大建設。2006年8月12日起,針對陳水扁總統任內爆發的政治醜聞,由前民主進步党主席施明德於臺灣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要求陳水扁總統負起政治責任下臺,又稱“紅衫軍運動”。
總統選舉--第12、13任--馬英九
2008年3月22日,由中國國民黨提名的馬英九、蕭萬長在第12任正副總統選舉中勝出當選,是謂臺灣民主政治第二次政黨輪替。2009年8月,莫拉克颱風侵襲臺灣而發生嚴重水災,使中南部與東部蒙受巨大損失。同年7月16日至26日,於高雄市舉辦“世界運動會”;臺北市亦於9月15到25日舉辦“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為當年度臺灣兩大國際賽事。第三次江陳會談提議將兩岸包機轉為兩岸定期航線,並於2009年8月31日啟航。2010年6月29日,第五次江陳會談于重慶正式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同年8月17日立法院正式表決通過。同年12月25日,五都升格正式實施,乃1950年以來臺灣地方自治的最大變革。其後,桃園縣於2011年被賦予“准直轄市”地位,2014年底正式升格為直轄市,為臺灣第六都。2012年馬英九與吳敦義在第13任正副總統連任成功。2010年11月6日至2011年4月25日,臺北市舉辦“2010年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是臺灣第一個正式獲得國際園藝家協會及國際展覽局認證授權舉辦的A2/B1級國際園藝博覽會。2013年7月,發生“洪仲丘事件”,促使民間團體發起“白衫軍運動”,要求政府重視軍中人權,促成國軍制度改革。2014年3月18日,由不滿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審查程式的大學生和研究生髮起“太陽花學運”,並趁員警不備時,約400名學生攻佔立法院。同年,3月23日,由於太陽花學運未獲政府正面回應,部分學生于晚間7時35分由行政院正門攻入,是為“323佔領行政院事件”。
總統選舉--第14任蔡英文
2016年1月16日,由民主進步黨提名的蔡英文、陳建仁在第14任正副總統選舉中勝出當選,是謂臺灣民主政治第三次政黨輪替,蔡英文成為中華民國第一位女性總統,另外,國會也在這次第9屆立法委員大選首次政黨輪替,民主進步黨首次席次過半完全執政。
民主選舉
中華民國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台澎金馬地區)符合資格公民直接選舉產生。自1987年臺灣解除戒嚴令以及解除黨禁之後,政府不限制人民團體成立政黨與個人政治主張,因此臺灣政黨林立。現時最大的兩個政黨,及曾經成為執政黨,分別是代表泛綠陣營的民主進步黨與代表泛藍陣營的中國國民黨。
臺灣人民依憲法享有言論、出版、新聞、集會、結社組黨等各種公民與政治自由,民主運動與公民社會活躍,人人均可持有不同政治主張、參與政治、並于成年後投票支持公職候選人。臺灣廣泛受到爭論的政治問題是台海問題與統獨問題,因而使人民支持的政治立場大致可劃分為泛綠陣營、泛藍陣營。基於外交情勢及環境等綜合考量,臺灣人民自民主化以來長期而穩定的態度為持久維持現狀高於支持獨立或統一,支持獨立多於傾向統一。
法律
臺灣首部成文法實施於17世紀之荷蘭統治時期,後經過以明律為綱的鄭氏王朝嚴刑峻罰、臺灣清治時期之大清律法、臺灣日治時期的六三法等特別法,至中華民國政府開始統治之後則以大陸法系的中華民國法律為主軸。除了適用于台澎金馬(即臺灣地區)的《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外,尚有法律和命令三個層級,其中,仍以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為基礎,所有規範皆不可違背在其上位階的規定。
臺灣自17世紀開始有歷史文字紀錄以來,曾經歷多個外來政權統治。最近一次更動為1945年10月25日起由中華民國接管。此外,未曾統轄臺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聲稱擁有領土主權,視臺灣為其尚未統一的領土。雙方對此仍有爭議。
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在1949年12月後,因內戰失利而喪失原賴以立國的中國大陸領土,並將中央政府遷至臺灣政經中心臺北市,使得臺灣成為中華民國現今實際管轄的主要地區。經過1980年代以來的民主化和本土化運動、1990年代以來的七次修憲、以及1996年開始的總統直選,中華民國原主要設計用於中國大陸的政治體制,已逐漸與臺灣社會結合;原本作為地理名詞的“臺灣”,也逐漸成為國際社會對中華民國的代稱。
由於長期受到境外政權統治,臺灣社會自1940年代以來開始出現要求成為完全之獨立國家的呼聲,其所代表的支持兩岸統一的“統派”與支持臺灣獨立的“獨派”並列為臺灣當前的兩大政治思想,所衍伸出來的“統獨問題”影響臺灣社會與未來發展甚深。
《中華民國憲法》第八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臺灣的人權狀況在過去數十年間有長足的進步,在2004年自由之家的報告中,臺灣在公民自由方面的分數為1,政治權利方面的分數為2(1為最高,7為最低),意即臺灣在亞洲國家中屬最自由國家之列。
近來臺灣社會對於死刑存廢、學生服儀、居住正義等問題出現了一些爭議;此外,近來同性婚姻在臺灣也是個受關注的議題。
行政
中華民國政府是當前臺灣最高統治機構,其政府體制為半總統制混合的性質。根據現時《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總統任期4年,可連選連任一次,為中華民國與三軍的最高統帥,對內負責政治上的最高責任,對外則代表國家行使國防外交等權責,對五院有協調爭議權,並直接任命最高行政首長行政院院長。
“行政院”主要功能為協助行政院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廣義上則涵蓋各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均隸屬行政院管轄)。行政院通常別稱為該國之內閣(非法定名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發言人、政務委員與各部會首長為內閣閣員,其成員定期召開行政院會議。
自1990年代末期,中華民國政府採取臺灣省虛級化措施之後,臺灣省雖然依舊存在,但原省政府所轄機關皆會併入中央政府,因此行政作業實質上已無省的存在。
軍事
臺灣軍事以防衛為主。今臺灣軍事建制與成員,除了金門、馬祖合計不到三百平方公里的兩離島軍事部隊配置之外,與中華民國軍事幾乎重疊。而依《中華民國憲法》第36條的規定,中華民國總統統率陸海空三軍,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
臺灣今采行志願役與義務役並用制,下士(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預士外)、中士、上士、士官長、軍官(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預官(少尉)外)則采志願役,總兵力大約21.5萬。其中中華民國陸軍員額18萬、中華民國海軍4萬、中華民國空軍3.5萬、中華民國憲兵1.5萬;平時由陸軍(含陸軍航空特戰,即傘兵)、海軍(含海軍陸戰隊)、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兵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在戰略上,今臺灣軍事戰略重點在反登陸為主的全島性實兵防衛,假想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人民解放軍。
外交
在政府方面目前與17個邦交國保持正式外交關係,截至2010年10月止,為31個國際組織的官方會員(包含亞太經合會(APEC)、世界貿易組織(WTO) ,並致力於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UN)等相關國際組織與國際接軌兼且以援外或是人道救援方式進行國際間交流,或以體育、經濟、學術、藝文、國際救援活動參與國際社會。並以非營利機構與志願服務團體等非政府組織(NGO)融入國際社會。
中華民國於1971年退出聯合國,世界各主要國家相繼轉移外交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持續阻撓臺灣的國際交流。同一時期,由於臺灣在經濟發展上漸有成績,因此與國際交流趨向以經濟援助方式與一些小型發展中國家進行交流,在李登輝政府時代借由務實外交強化與友邦及無邦交國家之雙邊關係,至民進黨執政後,仍維持此經濟援助導向。除此,自1993年起,臺灣政府一直致力重返聯合國,同時透過於聯合國擁有會員國的邦交國,以“中華民國”或“臺灣”等名稱嘗試能重返聯合國及其周圍組織,不過因為臺北與北京之間一直存在爭議(即臺灣海峽兩岸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阻撓臺灣以國家身份參與國際組織,並極力爭取各國際組織的主導權,使中華民國政府與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衛組織)的交流上陷入極大困境。然而,臺灣成功於1991年以中華臺北名義加入亞太經合會,並在2002年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義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2009年4月29日,受世界衛生組織邀請,以觀察員的身份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
根據2003年國際組織年鑒有2,074個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性活動,但其中以個人名義居多,而且實際參與的組織主要是以人道救援領域居多,例如臺灣世界展望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國際佛光會、勵馨基金會、慈濟基金會等,投入國際性救援個案頗為可觀,例如臺灣路竹會長期遠赴非洲、南美洲義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輸送物資關懷邊遠地區,而臺灣醫界聯盟基金會等組織與政府長期合作推動臺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但是臺灣非政府組織除了國際醫療、人道援助組織之外,大多仍缺乏國際活動的經驗。
在體育方面有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中華臺北的名稱成為國際奧會的205個會員之一,主要任務籌組代表團參加奧、亞運等國際賽會及活動。而于1957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推動大專院校進行國際間賽事,並於1987年加入國際大學生體育聯盟(FISU)成為會員國。另外還有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及國際運動競賽,近年來參與國際賽事有2006年遠東及南太平洋殘疾人運動會,獲得18金29銀22銅;2007年世界輪椅運動會(IWAS),在臺北舉行獲得34金26銀30銅;2008年北京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獲得1金1銅。
在經濟方面,有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以結合企業界人士、團體與國外企業界人士、團體合作發展國際經濟交流,主要任務為舉辦或出席雙邊及多邊經濟合作會議,舉辦或協辦各國投資研討會或市場說明會,組團或派員赴他國訪問、簽署雙邊經貿合作協定或備忘錄。而還有臺灣亞太發展基金會(前身為亞洲基金會之臺灣分會)致力於促進臺灣與美國、亞洲各國間的交流合作,推動各項發展援助計畫,並幫助亞太地區提升政府治理與公共事務管理能力,推動經濟制度的改善,並協助公民社會的發展。
在藝文方面,有于1995年創立的臺灣文化基金會推動以臺灣文化與國際交流,主要是進行城市節慶活動交流與訪問,並以臺灣文化行銷城市,同時增進了臺灣與國際的瞭解與交流。而到2011年10月8日,中華民國護照在全球免簽證國家數已達到124個。聯合國世界觀光組織(UNWTO)報告指出,2013年世界旅遊成長最快速地點,臺灣排名第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