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知多少※
※清明─知多少※
唐·杜牧《清明》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宋·高翥《清明》
南北山頭多墓田,清明祭掃各紛然。紙灰飛作白蝴蝶,淚血染成紅杜鵑。
日落狐狸眠塚上,夜歸兒女笑燈前。人生有酒須當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北宋·黃庭堅《清明》
佳節清明桃李笑,野田荒塚只生愁。雷驚天地龍蛇蟄,雨足郊原草木柔。
人乞祭餘驕妾婦,士甘焚死不公侯。賢愚千載知誰是,滿眼蓬蒿共一坵。
清明,是漢族四大傳統節日之一、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清明節與新春、端午節、中秋節,是指華人傳統會一家團聚共度的四個節日,故稱中國四大節日。另外,就祭祖而言,除、清、盂、九四節也是中華傳統節日裏的“祭祖四大節”,每年陽曆4月4日或5日太陽到達黃經15°時開始,《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三月節……物至此時,皆以潔齊而清明矣。”因此,清明節總是落在西曆4月4日或4月5日其中一天。《歲時百問》中說:“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故謂之清明。”《曆書》:“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丁,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由於清明節是根據節氣而定的,故清明是少數與西曆大致吻合的中國傳統節日。清明最早只是一種節氣的名稱,其變成紀念祖先的節日與寒食節有關。晉文公把寒食節的後一天定為清明節。在山西大部分地區是在清明節前一天過寒食節;榆社縣等地是在清明節前兩天過寒食節;垣曲縣還講究清明節前一天為寒食節,前二天為小寒食。
中國民間故事中,春秋時期,晉國公子重耳為逃避驪姬之亂而流亡國外,一日乏食,饑饉非常,隨臣介之推(介子推)走到僻靜處,從自己的大腿上割了一塊肉,煮了一碗肉湯讓重耳喝了,重耳恢復精神,才發現是介之推自割腿肉,感激萬分。十九年後,重耳回國做了國君,是為晉文公,重賞了當初伴他流亡的功臣,獨忘了介之推,介之推也不邀功,帶著母親悄悄隱居去了。很多人為介之推打抱不平,晉文公醒悟,親自去請介之推,然而介之推已離家去了綿山。綿山山高路險,找人談何容易,有人獻計,從三面火燒綿山,逼出介之推。大火燒遍綿山,介之推依然不出,火滅了之後,人們才看見介之推背著老母,已在一棵老柳樹下燒死了,母子皆亡。晉文公將一段燒焦的柳木,帶回宮中做了一雙木屐,每天望著它歎道:“悲哉足下。”故“足下”成為上級對下級,或者同輩之間相互尊敬的稱呼,據說即源於此。後來晉文公為紀念介之推死於回祿之災,下令將介之推的忌日定為寒食節,不許民眾開火煮飯,只能吃冷食、涼拌食品。這就是“割股奉君”的故事和寒食節的由來。
但後人多所考證,寒食節禁火習俗的起源與介子推無關。介子推割股的史實也存在爭議。
傳統寒食節、上巳節、清明節相距甚近,為了方便,往往連續假期,唐代時寒食與清明已並稱,清明本無太多文化內涵,而寒食、上巳則傳統豐厚,三相結合,便成了一個重要的節日。在古代,清明還不如寒食節(現在已與清明合併度過)重要。寒食節主要節俗為掃墓、踏青、禁火、不許生火煮食,只能吃已備好的熟食、冷食,故有此名。掃墓的起源,據傳始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後來民間亦相仿效,由於日期接近,宋代之後,寒食掃墓之俗漸移到清明。據說宋代朝廷規定,各地祭墳掃墓,以清明節為主。掃墓,是寒食節原有的習俗,而水邊散步、戴柳圈等,則是上巳節原有的習俗,清明節吸納了此二節慶的儀式,由一個單純的農業節氣提升為大節日,清明節與端午、春節、中秋節並稱為漢族四大傳統節日。寒食的習俗若干以變形的方式傳承、保存於清明節中。南臺灣部分地方、韓國仍舉行寒食節。踏青、春遊、蕩秋千等習俗只在清明時舉行。在山西大部分地區是在清明節前一天過寒食節;榆社縣等地是在清明節前兩天過寒食節;垣曲縣還講究清明節前一天為寒食節,前二天為小寒食。有些地方則把上巳節也當成清明節,稱作小清明。
由於中國廣大地區有在清明節附近進行掃墓、祭祖、郊遊的習俗,逐漸演變為華人以掃墓、祭拜等形式紀念祖先的一個中華傳統節日,在仲春與暮春之交,清初湯若望曆法改革之前,清明一般為冬至之後106或107天,寒食節的後一或兩天。掃墓活動在節前後可延續十天至半個月左右。清明節是中國重要的“時年八節”之一,一般是在西曆4月5號前後,清明節原是指春分後十五天,但民間對於掃墓這事,節期很長,有“十日前、八日後”,及“十日前、十日後”,甚至是“前半個月、後半個月”等各種說法,故在這十八至三十日之間均屬掃墓的日子。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民族掃墓節”。
祭祀是表達我們對先祖懷念、感恩、孝順的方式。但對逝者最好的祭祀,與就是讓生者活得幸福。或許正是因此,從古而今,清明節不單純是一個掃墓祭祖、寒食賜火的日子,還有非常豐富內容,包括插柳戴柳、春遊踏青、植樹、采花、蹴鞠、放風箏、蕩秋千、拔河、鬥雞、贈畫蛋、吃春捲、青團、青草粿、紅藕等等。《論語》中曾皙說:希望“莫春者,春風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清明是一個男歡女愛的節日。根據《禮記·月令》記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奔者不禁”,認為“仲春之月”是不同部落之間的男男女女談情說愛的季節。黎族、苗族的“三月三”,也是暮春時節,清明節前後,是人們謝謝祖先、謝謝生活、在野外談情說愛的節日。《曆書》:“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丁,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清明一到,氣溫升高,正是春耕的大好時節,故有“清明前後,種瓜點豆”之說。
2006年5月20日,中國文化部申報的清明節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山西舊有“清明細雨催人哀,漠漠墦頭野花開,手端祭品肩扛鍬,都為先墳上土來”的民謠,生動地概括了時人的心情與掃墓的特點。春天,民間多修補房舍,以防夏季雨漏。由活人聯想到死人,田間墳頭經過風吹雨淋,往往塌陷低落。清明時節上墳,最大的特點就是剷除墳頭雜草,用新土將墳堆加高加固,習慣稱為整修陰宅,表現了兒孫對先人的哀思。
山西南部地區,人家不論貴賤貧富,上墳時男女都到,表示所有後代都在懷念祖先。北部地方上墳多是男子的事情,婦女一般不到墳瑩。大同、平遙等地,是日傍晚,舊俗婦女們要在大門外放聲大哭,“闔村哀聲連一片,傳入耳中都是悲”。山西南部多數地方上墳時不燃香、不化紙,要將冥錢等物懸掛墳頭,有“清明墳頭一片白”的說法。原因是寒食節習慣禁火,而清明節又在寒食節期間。山西北部多數地方卻要將冥錢等物全部燒盡,理由是不燒盡就轉不到先人手裏。大同等地又習慣白日上墳,晚上在家中焚燒冥錢冥帛。
晉西北的河曲等地,舊俗上墳要帶酒肴,祭畢祖先,便在墳地裏飲食,意寓與先人共飲共食。晉南的聞喜等地,上墳時要用嵌棗糕在墳堆上滾來滾去,傳說是為死去的老人抓癢癢。晉中的介休等地,上墳時供品為面餅,形如盤蛇。回家後將面餅放在院裏,吹曬乾以後再吃。老人們講究可治病,其源蓋出於寒食禁火的緣故。
晉南地區上墳後,回家時要拔些麥苗,並在門上插松枝柏葉或柳條以辟邪。晉北地區多插柳條。還有的地方,在墳上也插一些柳條。
清明節,晉南地區民間要蒸大饃,中夾核桃、紅棗、豆子之類,稱為子福。取意子孫多福,全憑祖宗保佑。家家還要做黑豆涼粉,切薄塊灌湯而食。鏟萎蕤草,在炕席上搓拉,名曰驅蠍。晉東南地區,人人頭上插柳枝枯葉。婦女要用描金彩勝(頭飾)貼在兩鬢。晉北地區,習慣生黑豆芽,並用玉米麵包黑豆芽餡食用。晉西北地方講究用黍米磨面作餅,俗稱“攤黃兒”,呂梁地區在清明後一天,要接女邀婿,俗稱“清新火”。 河曲縣清明節以黍米磿面作餅,稱為“攤黃兒”。壽陽縣清明節,男女兒童皆剪綵紙成串戴在頭上,據說這是古代“彩勝”的遺風。翼城縣民預煮黑面涼粉,於清明節切薄片,淋上湯汁來吃。解州清明停止一切女紅,據說此日動針線者,會成為瞎子。平陸縣兒童清明節頭上以麥系發,祈求長壽。
福建閩南並不一定在清明節掃墓,掃墓日期一般有兩種,泉州習俗是在清明節前後幾天,漳州則有部分人士會選在三月初三的小清明節(上巳節)附近掃墓,閩南人掃墓也不執著於哪一個特定的日子,因須宗族親戚共赴祭掃,所以在清明或小清明前後半個月內,都是正常情況。客家人的日子更不固定,在除夕到中秋都有人掃墓,清明節人數最盛。
閩南習俗,沿途不得已而踩踏他人墳塚,皆言“借過”,找到祖墳時,先徒手禮拜,告知守墳的土地神與先人要開始掃墓了,清理墳墓環境,翦除雜草亂木,甚或修補墓園,如樑柱、墓碑裂縫,補漆墓碑的字跡,完成後,先祭拜土地神,然後燒香祭祖,通常掃墓除了線香、蠟燭、紙錢、燒酒、鮮花之外,是不設供品的。如果設置了牲禮、粿餅等供品,則稱為“培墓”。“培墓”一次,必須要一連三年都“培墓”,通常是新墳、新葬、撿骨或家族成員榮登金榜(考取知名大學、公務員等)或結婚生子,才會“培墓”。少數閩南人會準備水果、白煮蛋、茶與香煙等供品祭拜,祭拜時口吟“果子不是禮,有掃無祭”,以表明此並非“培墓”,也可規避一培三年的規定。祭拜完後,在墳墓上用小石頭壓上“墓紙”,代表已經將墳墓修繕完畢。如果是“培墓”或者有準備白煮蛋(或鹹鴨蛋)祭祖者,會將蛋殼丟在墓碑上或者墓丘之上,象徵脫殼重生、生生不息,或者擲蚌殼、蛤蜊殼,亦為同樣意義。
清明節當天一般是不煮食物,只吃冷的潤餅、“紅龜粿”或“草仔粿”,這是源於寒食節的習俗。早年流行“揖墓粿”,“揖”是閩南語“猜”之意,世家門閥掃墓,必定“培墓”,準備許多供品,尤其是“紅龜粿”或“草仔粿”,稱為“墓粿”。掃墓祭祖完畢,就召集附近的牧童甚至是兒童,掃墓者出謎語要其回答,或者與其猜拳,如牧童獲勝,即可得到一枚“墓粿”,輸了就得離開,是謂“揖墓粿”。但演變至後,通常牧童會講“祝尊府添丁大發財”之類的吉祥話,掃墓者就會給一枚“墓粿”了。此風流行甚早,戰國時代《孟子》書中就有貧者向掃墓者乞討食品的故事,而這習俗有佈施貧童,為先人累積冥福之意;另也是希望墓園附近的孩童不要惡作劇破壞墓園。早期泉漳、臺灣盛行此俗,相鄰的墳墓都會儘量發放“墓粿”,以多者稱雄。
大致上長輩不掃晚輩墳墓,也有破例的方法,長輩只掃墓、除草、隨意灑上墓紙,並插香,說:“今日途經此地,你的後生晚輩(兒子、女兒,或直接稱“世細”,晚輩之意)托我帶一枝香給你。”然後焚燒冥紙即離去,一般是不設供品,更不可以作揖、禮拜。但如同行中有輩份較低者,長輩站在一旁觀禮,直接請輩份較低者向死者上香設供、作揖、叩首亦可。
福建莆田人在清明節掃墓、踏青和演出"清明戲",莆田話稱掃墓為“上墓”,意為上去墓地,對先人的敬意和孝思。在莆田人掃墓的祭品中,必備"清明龜"和"卷"。"清明龜"是用麵粉和糖加工捏成一塊塊粉塊,然後把它用木刻的"龜印"印成龜形,蒸熟而成。寓有祖先靈氣長存,子孫平安長壽之意。"卷"也是用麵粉加工成約三寸長的長方形面塊,當中壓一條小線,蒸熟後這條小線會自動展開恰似書卷的形狀,上面印著"紅花",預祝一家紅火,子孫好學上進。清明節早晨,莆田人上山為祖先祭墳、壓墓紙、培土,幫祖先的墳地鋤草。祭墓完成後,會折下一叢松柏葉帶回來,以示枝榮葉茂,一家順意,子孫昌盛。上墓祭祖完畢的當天中午,在家裏廳堂或祖厝也要準備好五果六齋,祭拜祖先神明。"清明戲"劇本有《白蛇傳》、《拾玉鐲》和《人面桃花》,內容都和清明節相關。
閩東福州人在清明節期前後,會去郊外踏青,為祖先掃墓、壓墓紙、培土。主要為祖先的墳地鋤草、培土,有的人還會在墳邊種一棵長青松柏或其他樹木。 掃墓祭墳的最後一道程式是壓墓紙,就是在墓頭上壓一些冥錢紙,表示此墓已由後代子孫祭拜過,或向路人表示:在此安息的前輩後繼有人!有閩詩雲:“墳前致祭酒三杯,點滴何曾到棺材;地下料應無幣廠,只好人間造錢財。”即道出了福州人為什麼稱清明掃墓“壓墓紙”的緣故。掃墓歸來時,需在墓旁或歸來路上折一松枝或柳條,插在家門口,向鄰人說明已履行了掃墓祭祖的責任。福州人清明節習俗中掃墓祭祖供奉供品除了有光餅、豆腐和麵點等,有一供品是絕對少不了的,即福州特製的“菠菠稞”,用菠菠粿來祭祀祖先,互贈親友,是福州清明特有的風俗之一。
廣州廣府人向來重視清明掃墓,有在正清明當日“行清”的習俗。“行清”與踏青不同,踏青是郊遊,“行清”則是一族人一起約定那一天齊齊去掃墓。拜墓時,人們要攜帶酒食果品、紙錢漢墓紙等物品到墓地,將食物供祭在先祖墓前,再將紙錢焚化、壓上墓紙,為墳墓培上新土,折幾枝嫩綠的新枝插在墳上,然後叩頭行禮祭拜,最後吃掉酒食回家。廣州人祭墓完後,分了豬肉,並不算完成了拜祭形式,將豬肉帶回家後,配上清明時節的菜蔬“清明蕎菜”去炒著吃,還有不嫌麻煩的人家另外用這個“清明蕎菜”配一些雞蛋絲燒肉絲包成春捲炸來吃,吃完了這些菜肉,這一年的“行清”任務才算完成。
惠州地區在清明除了踏青、祭祖、掃墓等習俗外,還有身帶末草、包艾粄吃的特有習俗。在惠州本地習俗中,焚燒錢帛以及供奉“三牲”、斂糕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傳統做法。 除了用斂糕祭拜先人外,清明節吃艾粄也是惠州的傳統風俗。清明節的艾粄被稱為“清明粄”。清明前後,惠州許多人家門前都插著柳枝,這是惠州的老風俗—插柳。惠州人相信,柳枝和桃樹、菖蒲、艾蒿等花木一樣,都具有辟邪作用,所以清明時節插柳與身帶末草一樣,是為了祛穢。
東莞地區的清明節風俗有拜山和吃艾粄。在東莞,清明期間掃墓叫“拜山”(粵語),也叫“掛紙”(客家話)。祭墓的祭品比較講究的有蘋果(代表平安),甘蔗(代表節節高升)和乳豬(代表全家富貴)。東莞客家人在清明節吃艾粄有不同的意義說法,而在東莞鳳崗,傳說是因為清明時節雷雨特別多,吃了艾粄就不怕被雷劈。也有說法為吃了艾粄小孩子會更乖。
潮汕地區在清明節習俗有“掛紙”(掃墓)、“踏青”、“插柳”、“蒸樸籽粿”、“食薄餅”和“食潤餅”。在潮汕地區,清明掃墓又叫“掛春紙”,與冬至掃墓有別,冬至掃墓則稱為“掛冬紙”。潮汕人“掛紙”時間通常在清明節前後各三天這段期間進行,當中以清明正日掛者為最多。潮汕人掃墓,要先拜土地公,然後才開始祭拜自己的先人。祭拜時,先將墓前、墓身雜草拔除,填土整墳,打掃乾淨,用“銀跦”、“沙綠”(紅綠油漆)精工填補墓碑上的凹刻文字(俗稱“妝墳碑字”),除先人名字用綠色油刷外,其餘的字都用紅油塗寫。不少潮汕人擺放的供品中還要有燙熟的蚶和粿品。祭拜後會在儀式結束後把鮮蚶吃完,並把蚶殼撒在墓堆上表示“合賺”,因為潮汕人把蚶殼稱為“蚶殼錢”,撒在墳頭將它作為冥錢用。掃墓完畢後,到近城時就要把姓氏燈籠點亮,叫做“添丁”,若祖墳有多處,就在最親的祖墳拜祭,其餘各墳只“壓墓紙”而已。潮汕人“掛紙”時往往子孫成群到墓地祭拜,人數越多越感到光彩,如果“掛紙”時逐年人數減少,就會被認為是衰敗的景象。因此,外出子孫們,即便是在千里之外的潮籍僑胞也會回鄉“掛紙”,以示不忘先人,不忘故土,也期盼家族興旺。
梅縣地區客家人的掃墓時間過去不在清明,而是在農曆二月或九月。
在臺灣漢人之中,有七成以上為閩南後裔,故大部分人掃墓習俗與閩南相同。
另外,民眾由於不同的祖籍與族群(福建泉州閩南人、漳州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等),掃墓日期迥異,民眾並不一定會在這一天掃墓,例如客家人春節開始即可掃墓,漳州人則在上巳節(小清明)掃墓。而且因為要集合宗族親戚共赴祭掃,臺灣人向來自行調整掃墓時間,在清明或小清明前後半個月內,都是正常情況。
原本國民政府明定清明節為民族掃墓節,並不放假。1972年,政府將“民族掃墓節”改訂為國定假日,放假一天。1975年4月5日蔣中正過世,將蔣中正逝世紀念並於此日舉行。此後,愈來愈多宗族依其祖俗、並顧慮到現代社會工作假期的配合,而選在清明節齊聚祭祀。在清明節這一天掃墓、祭祖,遂在臺灣成為重要而普遍的文化習俗之一。
民間清明節掃墓可分成兩種儀式,“掛紙”及“培墓”。掃墓在閩南話稱培墓、揪墓、拜墓、上墓、掛墓紙、硩墓紙、探墓厝;客家話稱“掛紙”(意指將掛紙壓在墳塋上的意思)、“掛地”、“打醮墓”。
各地閩南人掃墓禁忌不同,清理土葬墳墓常常需要跋山涉水,耗費大量體力,通常會吃飽了才上山掃墓,古時掃墓時有寒食的遺風,一般不開火煮飯,掃墓者食用生食、草仔粿、潤餅、刈包等;直到掃墓完才開火煮飯,吃熟食;但不知為何,傳言變成掃墓前必須禁食,可謂無稽之談。
沿途因攀爬而不得已,可以踩踏他人墳墓,但必須合掌道歉,或者呼喊“借過”。日落前必須掃完墳墓,如果一定要拖到夜間,則必須攜帶淨符,避免煞氣。
一般都必須先祭拜土地神才祭拜祖先,但先祖如為高官或生前有爵位,則先祭祖,並可燒壽金。再祭拜土地神。
通常除了線香、蠟燭、紙錢、燒酒、鮮花之外,是不設供品的。如果設置了牲禮、粿餅等供品,則稱為“培墓”。“培墓”一次,必須要一連三年都“培墓”,通常是新墳、新葬、撿骨、重修墳墓或家族成員榮登科舉金榜(現代則是考取知名大學、公務員、留學)或家族內有人結婚、添丁,才會“培墓”。少數閩南人會準備水果、白煮蛋(或鹹鴨蛋)、茶與香煙等祭拜,祭拜時口吟“果子不是禮,有掃無祭”,以表明此並非“培墓”,也可規避一培三年的規定。通常水果不用蕃茄、芭樂、釋迦,如同祭祀神靈;也有人不用鳳梨,因鳳梨意為“旺來”,說怕是墳墓興旺。慣例,去世三年以上的死者就可以使用刈金、四方金或九金,有些地方還會加燒金白錢,去世未滿三年的死者,只能使用銀類紙錢(大銀、小銀等),不能燒金類紙錢。異姓親屬(外孫、外曾孫,已嫁出去的女兒或孫女)掃墓時,通常只燒刈金、四方金或九金,南臺灣則燒蓮花金,稱為“查某子金”,不燒銀類紙錢。有些地區是死者過世未滿三年就改燒銀紙,有些地區是直接破例燒金類紙錢。
一座合葬的墳墓,以其中輩份最高者為墓主。燒紙錢或是祭祀,皆以墓主為准。比如某甲去掃家族墓(佳城),墓中有某甲之父、某甲之子的遺骨,某甲之父為墓主,故此次掃墓視為某甲祭父,完全可以行禮、叩首。又假設某甲之父死亡一年(火葬後置入)、某甲兒子死亡十年。則某甲去掃墓時,只燒大銀等銀紙。
如犯了禁忌,就采一株青草,含在口中(或者嚼一嚼),說“不識代志,無禁無忌”(不懂事,不犯禁忌),然後吐掉。
臺灣客家人掃墓習俗不同於閩南人,在不同地區又有不同的掃墓文化,時間很不固定。從除夕到中秋節都有客家人掃墓,亦有不少人在春分後祭祖,清明達到最盛。如臺灣北部和中部新竹、苗栗和台中一帶的客家人通常在元宵節次日,也有些在新春大年初一,就開始掃墓,而南臺灣一帶的客家人,則由春節到上巳之間任選一天來掃墓,甚至是除夕或大年初一。
東南亞地區擁有獨特的宗鄉會館文化,其形成與華僑的清明節祭祖傳統密切相關。正是為了處理同胞的身後事,早年闖蕩南洋的華人共同湊錢置地,建“義山”(免費公墓),蓋大伯公(土地神)廟,以實現共同的祭祖願望,由此逐漸形成對東南亞華人社群起到重要凝聚作用的宗鄉會館文化。
不過,在華人約占總人口75%的新加坡,由於土地資源有限,新加坡政府自1960年代起採取了移風易俗的措施,宣導華人改土葬為火葬,並在郊區建造了大型骨灰甕安置所,市區內的墳場因此漸漸消失。如今若要土葬,買一處政府提供的墳地約需坡幣六七千元(坡幣1元約合0.8美元),不僅費用高昂,而且使用期只有15年。
新加坡華人主要為閩南人,至今仍按照傳統儀式掃墓,多半為閩南儀式。每逢清明時節,新加坡華人多會舉家出行,親戚朋友相邀同往,坐滿一、兩輛小貨車浩浩蕩蕩去掃墓,大多先祭祀土地神。然後在親人墓前擺上酒食、果品和鮮花,燃起香燭,壓上墓紙,再將紙錢焚化,磕頭行禮,最後當場將酒食、肉類、水果吃完回家,一般會準備五牲祭拜祖先,當中少不了蛤、螃蟹、雞、鴨等。祭拜完畢便當場剝蛤吃,然後把蛤殼丟在墳前,表示子孫已來掃過墓。
回中國尋宗認祖、祭拜先人,則是近一二十年新加坡華人興起的潮流。在清明節前,祖籍海南的新加坡華人見面時往往會用家鄉話互相詢問:“回屋(家鄉)做清明不?”
清明是馬來西亞華人最為關注的節慶之一,僅次於農曆新年,很多在外打工的遊子都會回鄉按照傳統上山掃墓。清明節在馬來西亞並不是公共假日,所以當地華人都會提早一兩個星期的週末假日上山掃墓,清明正日前的週末人潮最為擁擠。
當地華人通常會出動全家人,兩三輛車載著祭品到義山、公塚或靈骨塔去。一般上他們會先祭拜大伯公(或稱後土,福德正神)。
之後把墳墓上的雜草除去、打掃乾淨,再為褪色的墓碑文字補上漆,然後奉上三牲,水果、糕點和茶酒,燒香點蠟燭,再依照輩分依序上香跪拜,在墓碑上壓上墓紙,最後焚燒紙錢、紙紮祭品。
馬來西亞華人的墓碑碑文都會完整交代陰宅主人的姓名、祖籍(例:福建、廣東、漳州、泉州、同安、安溪、泉安、潮州、信宜、瓊州、梅縣、海豐、陸豐等)、身份、子孫、安葬日期,墓碑的高和寬、字體的尺寸大小,也受到傳統信仰以丁蘭尺訂吉凶的限制。
越南人常在清明時節去掃墓,然後把先人的芳魂接回家來享受後輩子孫在這個時候祀奉的供品。但是,在一些地方也時常在清明節前或後進行掃墓。在越南的河東省,許多村莊地勢較低,到了水季,田地及墓地全都被泡在水裏,所以這裏的人們都在每年的9月份即水退了之後才掃墓。
無論是哪一天掃墓,都被視為是一件好事。因為只要想到祖先,既是想到了自己的根,思到了源。 清明節也是兒孫們去掃墓回家後祭拜祖先的一個時機。也有的人把這個祭拜之禮搬到墓地跟掃墓一同進行,但這只僅僅是祭拜一尊墓。過後仍然要擺上供桌,祭拜所有的先祖列宗並敬香。人們常常在清明時進行鹹祭,既擺酒,或不擺酒席也必須要有一碟糯米飯、一隻白斬雞以及鮮花香燭、茶酒、紙錢等等。在祭拜祖先的同時,也像其他所有的祭祀活動一樣要祭拜土地神。
越南人清明節除了掃墓、祭拜外,還有食元宵和湯圓的習俗。越南的元宵和湯圓也都是用糯米面做成,元宵是冰糖為餡。元宵下到開水中,幾經沉浮,煮熟以後撈起來擺在小碟子裏。湯圓是綠豆為餡。綠豆煮熟,去皮,搗碎,然後作為餡包在湯圓裏。湯圓也在開水中煮熟以後,撈起來不是放在碟子裏,而是放在碗裏,倒上糖水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