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馬鳴菩薩及大乘起信論
馬鳴菩薩(梵文: अश्वघोष, Aśvaghoṣa,devanāgarī),約生於西元110年前後,為古印度佛教大師、詩人、劇作家,被認為是《大乘起信論》的作者,也被推崇為禪宗第十二代祖師。鳩摩羅什譯有《馬鳴菩薩傳》一卷。
馬鳴生於北印度的阿踰陀國(金阿約提亞),他原先是外道,從脅尊者出家。他可能是出身於經量部的譬喻師,擅長文藝,據傳曾編導「賴吒和羅」佛教戲曲,竟令觀眾深感無常苦逼,相率出家。馬鳴與龍樹、提婆、鳩摩羅羅陀齊名,被譽為「四日並出」。馬鳴的文學造詣甚高,文辭優美,是一位天才的詩人和劇作家。他本人又深研佛法,博通三藏,他提倡的大乘佛教,開優美的梵語文學之先河,在印度盛極一時。相傳著有《舍利弗戲曲》、《孫陀利難陀詩》、《佛所行讚》、《金剛針論》等作品,但是多數皆已失傳。《佛所行贊》是其最有代表性的梵文詩歌作品。其《舍利弗故事》是現存梵文文學中最古老的戲劇作品。其《大莊嚴論經》在佛教界具有深遠影響。漢傳佛教中很受重視的《大乘啟信論》,據說也是他的作品。
馬鳴出生在中印度一個婆羅門家庭,其信佛出家、博取聲名都是在中印度完成的。但一個突發事件卻使他的命運發生了巨變,他被帶到印度北方,在那裡走過一生極為重要的階段。這一突發事件就是中印度國家與北方月氏國之間的一場戰爭。原來,在當時印度北部地區存在著一個非常強慓的國家,為月氏人所建,國王的名字叫旃檀罽昵吒。據說此王稟性勇武,機謀不凡,經常發動一些開疆拓土,搶掠財物的戰爭,而且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所向披靡,從未敗在對手的手裡。
中印度首都華氏城向來被認為是溫柔富貴之鄉,珍寶充盈,財富無限。月氏國王對之垂涎已久,最後終於經不住誘惑,調動象兵、馬兵、車兵、步兵,以齊全兵種殺奔中印度而來,恰似虎奔狼突一般。然而,中印度也不是好惹的,其軍事力量亦十分強大。於是,兩國軍隊便在千里沃野上展開了廝殺,刀槍耀眼,鮮血橫流,兩國各自損失了許多精兵強將,卻誰也不能給對方最後一擊,將之徹底打垮。戰爭進行了好長時間,月氏國王看光景得不到什麼好處,便對這場戰爭逐漸厭煩起來,不想再打下去了。想不到對方也是這樣想的,而且願意做些讓步。
中印度國王遣使來說:「這樣打下去,雙方都沒什麼好處,只能耗費財物,疲敝兵民。大王您若有什麼要求,我們願意答應,就請退兵罷戰好了。」月氏王見對方也已苦於戰爭,心中非常高興,便提出條件說:「你們如果交出三億金錢,我便願意退兵,結束這場戰爭。」中印度國王得悉對方的條件後,又遣信使來說:「我們全國也不過只有一億之金,到哪去找三億呢?希望大王您將要求降低一些。」月氏王回答:「沒有三億金錢也沒關係。但我聽說你們的國家有兩大寶,一是佛缽,一是辯才比丘。如果把這兩大寶送給我,也可以抵兩億金錢之數,不知你們意下如何?」月氏王所說的辯才比丘指的就是馬鳴。在中印度,馬鳴的名字早已是家喻戶曉,人人宗仰,甚得國王的敬重。中印度王聽說對方要自己以馬鳴與佛缽各抵億金,湊足三億,一時遲疑不決,拿不下主意,因為他實在捨不得這兩件重寶。這樣,戰爭眼看又將繼續。
馬鳴聽說此事後,為救兩國兵民於水火,便對中印度王說:「天下眾生,都應該受到佛法的感化,這是無疑的。月氏王索我,正表明了他接受佛法的信心。而佛教廣大無邊,理應兼救各國眾生,不應局限於一國一地。所以,像您這樣的大德之人,既然敬重佛法,就應該以濟物利生為懷,為了佛法的事業,不惜自身做出犧牲。依我看,您還是同意月氏王的要求,將我送與他為上。這樣有兩個好處,一是可使兩國百姓免於戰亂之苦,另一是可使佛法多化一方,你也會由此成為弘傳佛教的四海法王。大王您如果真誠敬信佛教,自應以功德在心,多做善行。至於離我是遠是近,那算得上什麼呢?所以,大王您應該從大處著想,不必留我在您跟前了。」中印度王素來敬重馬鳴之言,今番聽他如此說法,雖然涕泣漣漣,心有不忍,還是聽了他的話,把馬鳴送給了月氏國王。一場戰爭結束了,馬鳴也因此被帶到了北方。
在這則故事中,馬鳴以億金的價值被抵作戰爭賠款,身值之重,在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可算是最昂貴的和尚了。按照常理,中印度王對月氏王的要求自應「歡喜奉行」才是,可他恰恰就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條件,似乎抱定了寧肯戰爭,不捨馬鳴之心。反倒是馬鳴的勸說,從佛法與現實兩個方面的循循教誨,才使中印度王改變原來的主意。這不僅說明馬鳴作為佛教僧侶在人們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同時也說明,佛教作為一種文化體系,在印度文化影響所及的範圍內,已被人們視作一種治國安邦的法寶,各國皆欲爭取佛教在本國內弘化,顯見佛教在世俗社會取得了巨大成功,威望極高。因此,像馬鳴這樣名聲顯赫的佛教僧侶,被兩國之間爭來奪去,也就不足為怪了。
馬鳴一身抵億金,這種以和尚抵作戰爭賠款的事以後雖沒有再現過,但類似的事情我們還是時有耳聞。比如,中國前秦符堅聽到西域鳩摩羅什的名聲後,不惜派遣幾十萬大軍遠征,欲用武力將鳩摩羅什搶回。這樣為一僧而發動一場大戰,又非是馬鳴的億金所能比擬的了。
馬鳴菩薩為佛滅度後六百年出世之大乘論師,梵名阿濕縛窶沙,有馬鳴比丘、馬鳴大士、馬鳴菩薩等稱。他說法時,“諸有聽者無不開悟”,連馬也垂淚聽法,無念食想,於是天下都知其名,因為馬也能解其音。故被稱為馬鳴菩薩。所著深入淺出,富有哲理。蜚聲古印度東部,與南部的提婆、西部的龍樹、北部的鳩摩羅多齊名,世稱“四日”。印度人民自古以來就是一個愛好歌咏的民族,曾親炙過佛陀遺訓而善於唄唱的大德比丘,和喜樂聽聞的善信四眾,由於表達佛教慈悲利眾的高尚思想感情的需要,對於群眾所喜愛的梵唄,自必加以傳持而發揚。或歌唱本生。或歌讚佛德.或歌誦三啟,或講唱佛法因緣、譬喻、故事等,從經典中擷取資料,用饒有興趣而通俗的語調,結合民間原有的說唱方式,向四眾善信講唱布教。
中印度振興大乘佛教的導師馬鳴菩薩,為印度佛教中的歌唄詩人。據《付法藏因緣傳》卷五敘述馬鳴製作賴吒唧羅唄歌並親導演奏的情形說:“馬鳴于華氏城遊行教化,欲度彼城諸眾生故。作妙伎樂,名賴吒嘞羅。其音清雅哀婉調暢,宣說苦空無我之法。令作樂者,演暢斯音。時諸伎人不能解了。曲調音節皆悉乖錯。爾時馬鳴著白氍衣,入眾伎中,自擊鐘鼓,調和琴瑟;音節哀雅,曲調成就,演宜諾法苦空無我。時此城中五百王子同時開悟,厭惡五欲出家為道。”
馬鳴菩薩所著的歌唄名著,還有用印度欽定詩體,以優美清新的筆調,寫成佛陀一代生活和教化的史詩《佛所行讚》。又有用散文和韻文參合的藝術詩調,寫出不少含有深刻教化作用又情趣盎然的故事傳說《大莊嚴論經》。這兩部流傳遐邇的著作,均為廣大群眾所喜愛的文學珍品。唐義凈法師《南海寄歸內法傳》中也說:“尊者馬鳴亦造歌詞,及莊嚴論,兼作佛本行詩,大本若譯有十余卷;意述如來始自王宮終於雙樹一代佛法。並輯為詩;南海五天無不諷誦。意明字少而攝義能多,復令誦者心悅忘倦。”
馬鳴還用欽定詩體寫成了富有戲劇性的孫陀利和難陀詩,描寫難陀對孫陀利情愛纏綿終至虔心修道的故事。可惜只存梵本,無漢譯,未能在我國廣為流傳。又製作舍利弗行事的佛教歌劇,描寫佛弟子舍利弗的故事。這是近代英人呂德在新疆古籍中發現的梵本。以上均為文情並茂的佛教歌曲。中古時期印度比丘所歌咏的三啟唄讚,《南海寄歸內法傳》說:“所誦之經,多誦三啟,乃是尊者馬鳴之所集置。初可十誦許,取經意而讚嘆三尊。次述正經,是佛親說。讀誦既畢,更陳十余頌,論回向發願。節段三開,故雲三啟。”由此可見馬鳴菩薩既是大乘佛教的中興聖者,又是佛教歌唄的偉大詩人。
《大乘起信論》
大乘起信論序 揚州僧智愷作
夫起信論者。乃是至極大乘。甚深祕典。開示如理緣起之義。其旨淵弘。寂而無相。其用廣大寬廓無邊。與凡聖為依。眾法之本。以其文深旨遠。信者至微。故於如來滅後六百餘年。諸道亂興。魔邪競扇。於佛正法毀謗不停。時有一高德沙門。名曰馬鳴。深契大乘窮盡法性。大悲內融隨機應現。愍物長迷故作斯論。盛隆三寶重興佛日。起信未久迴邪入正。使大乘正典復顯於時。緣起深理更彰於後代。迷群異見者。捨執而歸依。闇類偏情之黨。棄著而臻湊。自昔已來。久蘊西域。無傳東夏者。良以宣譯有時。故前梁武皇帝。遣聘中天竺摩伽陀國取經。并諸法師。遇值三藏拘蘭難陀。譯名真諦。其人少小博採。備覽諸經。然於大乘偏洞深遠。時彼國王應即移遣。法師苦辭不免。便就汎舟。與瞿曇及多侍從。并送蘇合佛像來朝。而至未旬便值侯景侵擾。法師秀採擁流。含珠未吐。慧日暫停。而欲還反。遂囑值京邑英賢慧顯智韶智愷曇振慧旻。與假黃鉞大將軍太保蕭公勃。以大梁承聖三年。歲次癸酉九月十日。於衡州始興郡建興寺。敬請法師敷演大乘。闡揚祕典。示導迷徒。遂翻譯斯論一卷。以明論旨。玄文二十卷。大品玄文四卷。十二因緣經兩卷。九識義章兩卷。傳語人天竺國月支首那等。執筆人智愷等。首尾二年方訖。馬鳴沖旨。更曜於時。邪見之流伏從正化。余雖慨不見聖。慶遇玄旨。美其幽宗戀愛無已。不揆無聞。聊由題記。儻遇智者。賜垂改作。
《大乘起信論》馬鳴菩薩 造 梁西印度三藏法師真諦 譯
歸命盡十方,最勝業遍知,色無礙自在,救世大悲者;
及彼身體相,法性真如海,無量功德藏;如實修行等。
為欲令眾生,除疑捨耶執,起大乘正信,佛種不斷故。
論曰: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說有五分。云何為五?一者、因緣分,二者、立義分,三者、解釋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勸修利益分。
初說因緣分。
問曰:「有何因緣而造此論?」答曰:「是因緣有八種。云何為八?一者、因緣總相: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二者、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令諸眾生正解不謬故。三者、為令善根成熟眾生,於摩訶衍法,堪任不退信故。四者、為令善根微少眾生,修習信心故。五者、為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故。六者、為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七者、為示專念方便,生於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八者、為示利益,勸修行故。有如是等因緣,所以造論。」
問曰:「修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修多羅中,雖有此法,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所謂如來在世,眾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若如來滅後,或有眾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或有眾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或有眾生,無自心力,因於廣論而得解者;自有眾生,復以廣論文多為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如是此論,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
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法,二者、義。
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
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
解釋分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二者、對治邪執,三者、分別發趣道相。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
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云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故名不空。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為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何以故?本覺義者,對始覺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
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此義云何?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故。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以捨粗分別執著相故,名相似覺。如法身菩薩等,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名隨分覺。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是故,修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又心起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云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淳淨故。此義云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見,得利益故。
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云何為四: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於方,則無有迷。眾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復次,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云何為三?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覺則不動,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
以有境界緣故,復生六種相。云何為六?一者、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二者、相續相:依於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三者、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住持苦樂,心起著故。四者、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言相故。五者、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故。六者、業繫苦相:以依業受果,不自在故。
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復次,覺與不覺有二種相。云何為二?一者、同相,二者、異相。
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是故,修多羅中,依於此真如義故,說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畢竟無得。亦無色相可見;而有見色相者,唯是隨染業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無可見故。
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幻差別,性染幻差別故。
復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此義云何?以依阿梨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
此意復有五種名。云何為五?一者、名為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二者、名為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三者、名為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猶如明鏡現於色像。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以一切時任運而起,常在前故。四者、名為智識:謂分別染、淨法故。五者、名為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不失故;復能成熟現在、未來苦樂等報,無差違故。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覺妄慮。
是故,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此義云何?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虛妄,以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知盡,唯佛窮了。何以故?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是故,此義唯佛能知。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三者、分別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
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此義云何?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智故。
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粗: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細及細中之粗,菩薩境界;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一者、淨法: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名為業識。四者、妄境界:所謂六塵。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妄心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繫苦故。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分別事識熏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二者、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真如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自體相熏習,二者、用熏習。
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恒常熏習,以有力故,能令眾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發心修行。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答曰:「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恒沙等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別。如是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前後無量差別,唯如來能知故。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辦。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值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若因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為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則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用熏習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差別緣,二者、平等緣。
差別緣者: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怨家,或起四攝,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此緣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近緣:速得度故;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是近、遠二緣,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眾生,自然熏習,恒常不捨。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所謂眾生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復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此義云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復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復次,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蜜,攝化眾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眾生相。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
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
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粗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所謂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不可得。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云何為五?
一者、聞修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虛空是如來性。云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色者,則無虛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
二者、聞修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對治?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聞修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云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
四者、聞修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對治?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是處故。
五者、聞修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云何對治?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為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對治?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
復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故。略說發心,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信成就發心,二者、解行發心,三者、證發心。
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所謂依不定聚眾生,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得值諸佛,親承供養,修行信心。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緣,能自發心。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
若有眾生善根微少,久遠已來,煩惱深厚,雖值於佛,亦得供養;然起人、天種子,或起二乘種子。設有求大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於中遇緣,亦有發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因供養眾僧,而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學他發心。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失、墮二乘地。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假求學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礦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染垢。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以垢無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以隨順法性無住故。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謂勤供養、禮拜三寶,讚歎、隨喜,勸請諸佛。以愛敬三寶淳厚心故,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護故,能消業障,善根不退。以隨順法性離癡障故。四者、大願平等方便: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以隨順法性無斷絕故。法性廣大,遍一切眾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以見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然是菩薩未名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能決斷。隨其所生,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繫,以有大願自在力故。
如修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但為初學菩薩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使勇猛故。又是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畢竟不畏墮二乘地。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勤苦難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已來自涅槃故。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已來,於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故,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毘梨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密;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為怯弱眾生故;或說我於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道,以為懈慢眾生故。能示如是無數方便,不可思議。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所行亦有差別。
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一者、真心:無分別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眾生故;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
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問曰:「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齊,難知難解。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於想念。以眾生妄見境界,故心有分齊;以妄起想念,不稱法性,故不能決了。諸佛如來離於見想,無所不遍,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
又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一切眾生若見其身、若睹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利。云何世間多不能見?」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遍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而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
已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
是中,依未入正定眾生,故說修行信心。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說:信心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二者、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云何為五?一者、施門,二者、戒門,三者、忍門,四者、進門,五者、止觀門。
云何修行施門?若見一切來求索者,所有財物隨力施與,以自捨慳貪,令彼歡喜。若見厄難恐怖危逼,隨己堪任,施與無畏。若有眾生來求法者,隨己能解,方便為說。不應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迴向菩提故。
云何修行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婬、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邪見。若出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鬧,常處寂靜,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當護譏嫌,不令眾生妄起過罪故。
云何修行忍門?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亦當忍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故。
云何修行進門?所謂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當念過去久遠已來,虛受一切身心大苦,無有利益,是故,應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眾苦。復次,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為魔、邪諸鬼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務種種牽纏,或為病苦所惱;有如是等眾多障礙,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禮拜諸佛,誠心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常不休廢。得免諸障,善根增長故。
云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缽舍那觀義故。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雙現前故。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相,念念不生、念念不滅。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既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
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復次,依如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
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或說陀羅尼,或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准。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間名利、恭敬故。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以修世間諸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三界,與外道共。若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道見故。
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云何為十?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二者、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三者、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五者、滅一切疑、諸惡覺觀;六者、於如來境界,信得增長;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捨於憍慢,不為他人所惱;九者、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世間;十者、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沈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忽爾而起。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無一可樂。
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世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令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作此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遍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已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
唯除坐時,專念於止;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
若行、若住、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狹劣心過,遠離凡夫,不修善根。以此義故,是止觀二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若止觀不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勤修習,畢竟得生,住正定故。」
已說修行信心分,次說勸修利益分。
如是,摩訶衍諸佛祕藏,我已總說,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生正信,遠離誹謗,入大乘道;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究竟能至無上之道。
若人聞是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此人定紹佛種,必為諸佛之所授記。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得說。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盡。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有邊際。
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量劫,受大苦惱。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誹謗。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以一切如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當知:過去菩薩,已依此法,得成淨信;現在菩薩,今依此法,得成淨信;未來菩薩,當依此法,得成淨信;是故,眾生應勤修學。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分總持說,迴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眾生界。
(本論主要闡述了大乘佛教生起、正信的理論,簡明扼要地概述了大乘佛教晚期如來藏思想,主要分為五個部份。第一部份為「因緣分」,敘述造本論的目的在於讓人們正確地瞭解大乘佛法的根本旨意,從而通過修行脫離苦惱、證得極樂;第二部份為「立義分」,確立本論的中心論點;第三部份為「解釋分」,詳細闡釋主題,為全論之重點所在;第四部份為「修行信心分」,著重指出通過修行鑒定大乘佛法的重要性;第五部份為「勸修利益分」,顯示一句本論進行修行將帶來的功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