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3 13:35:15幻羽

'活水'禪音幻琉璃~心海雲無際(一)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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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水'禪音幻琉璃~心海雲無際~()

 

                           ""~是什麼?在哪裡?(3)

 

「無情有性」指無情物也具有法佛之性「空性」,因為『空性』為一切諸法之法性,但問題的關鍵在於無情是否具有報身、應身之佛性?這個問題依三因佛性來說的話,就是無情除了具有正因佛性之外,是否還有了因、緣因二佛性?也就是無情可否修証成佛?無情是否可以成就報身佛及應身佛?

 

從教之權實上說,指那些說緣因、了因二佛性未遍於無情的,是權教或者帶權之教的說法。然而像《華嚴》之「依正不二」,《大集》「染淨融通」,《般若》「諸法混同無二」,《法華》「本末實相皆如」等實教,則是已經打破了依、正,能、所,我、法等計執的區別。運用毘盧遮那法身遍一切處的觀念,以及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平等互入的理念,說這心、佛、眾生之平等互融、無處不入的法性為佛性。

 

在《金剛錍》也說:「我心彼彼眾生,一一剎那,無不與彼遮那果德身心依正,自他互融,互入齊等。我及眾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這法身佛性,含攝色、心,依、正一切諸法,同時由於三身互具,彼此相即不離,因此有法佛性者,即有報佛性,也會有應佛性。如此一來,即便無情木石,也是不離法性,是故有法身佛性,當然也會有應身及報身佛性。這便展現出湛然「一切無非佛性」的思想特色。同時我們更可以說,木石也可成佛,可以具有慈悲、智慧與功德。

 

這樣的觀念看雖違背一般的常識經驗,但是從諸法緣生互具的角度來看,有情與無情的差異,至多只有現象上的差異,並無本質的不同,而關於二者之間的現象差別,乃是基於人類自我分別心認知的結果。從因緣互具與六道輪迴的角度來看,生命型態是不斷在輪迴流轉的,而更從宇宙變遷的宏觀面來說,生命發展由無生命而來,有情眾生從來沒有也不會具有不滅的靈魂,因此生命的滅亡一樣會化歸無生命的型態,有情與無情之間是也同樣在輪迴流轉當中起起滅滅。

 

因此我們在揚棄人本位的分別心之後,我們固然不當獨尊有情的地位,而當在眾生平等之上,進而更倡萬物平等的理念,而就因緣互具的觀點來看,木石無情以及天地萬物都是我之為我以及佛陀之為佛陀的無限因緣之一﹔再就輪迴與演化的觀點來說,我們亦當理解,在浩瀚無涯的時空當中,木石這類無情物說不定也會轉變或者演化出某種能覺的生命型態。由此觀知又怎能局限於說木石無情,說木石永遠不會具有慈悲、智慧與功德呢?

 

如何証明由同一的法佛性之中,可以出現情與非情?因此法性、佛性在這兒其實等同於真如,所以怎樣証明唯一絕對真如的確可以作為萬物之本質或者根源?真如與萬物之間的關係又是什麼?真如隨緣即佛性隨緣,佛之一字即法佛也。故法佛與真如體一名異。故《佛性論》第一云:『佛性者,即人、法二空所顯真如。』當知真如即佛性異名。將「佛性」與「真如」兩個概念,明顯而清楚地等同起來,這是毫無疑問的事。

 

一旦佛性亦可隨緣,則隨緣所起之萬法,便都是佛性的顯現。萬法是真如,由不變故;真如是萬法,由隨緣故。子信無情無佛性者,豈非萬法無真如耶!「佛性」與「真如」可以等同的理由,是因為此處「佛性」,是法身佛性的意思,法身佛性=法性=真如。法性遍一切處,真如遍滿虛空,所以萬法皆具如來佛性法身。真如是萬法,由隨緣故,我們從原先的法身佛性=法性=真如,可以進一步推演出:佛性=法性=真如(不變)萬法(變)!是則無有無波之水,未有不濕之波,在濕詎間於混澄,為波自分於清濁。雖有清有濁,而一性無殊。縱造正、造依,依理終無異轍。若許隨緣不變,復云無情有無,豈非自語相違!

 

在《起信論》亦云:「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把所有的心識妄念,歸諸於無明風動;視自性清淨心為不壞之智性,為不動之大海水。而一切萬法諸相的生起變現,便是由於不動之真如,與動性之無明和合而生。

 

不動之真如、覺性是體,是不可壞之本性,而無明不離覺性,但又不等於覺性,只能說它是一直伴隨著真如,同時不知何時會風動起用的「現象」。這便構成一個奇異的狀況,就是真如和無明之間,既不完全是染淨二元各有本體的說法,但是無明也不能用真如完全將之收攝進來,而成為一元論的主張。因此真如與無明之間的關係,依然是「難可了知」。將自性清淨心比為水,現象萬法譬為波,無明則是風--水本身是不動的,因風動之故,方有水波生起,若風動止息之際,水波便不出現。真如即隨緣=現象即本體,因為真如本身就是能動的真如,並非凝然不動的真如。

 

所以真如與萬法,不是一染一淨的對立,而是全體即是的相即。這個意思就是否定現象可以抽離出本體的說法,同時也否定不見現象的本體。展開「真如」和「萬法」相即的實相--真如與萬法之間並不是隔而不通的,也不是真妄、染淨、能所等對立狀態,因此也不是在雜染的萬法之外,別有什麼清淨的真如;所以萬法也不是位居清淨真如之下,而為雜染、虛幻、如夢般地而該被拋棄斷絕。其實真與妄,染和淨,清與濁,種種的分別皆在人心,因此在染中求其淨,以及在萬法中尋求真如,這都是落在相對當中,誤以為相對性的絕對,就是真的絕對。

 

「真如」絕不是立於塵外,遺世獨立的東西。所謂「真如」即是眾生眼前所展現,緣生緣滅分殊差別之現象萬法的如實本相,而非任何一種超越於萬法、現象之上或之外的本體。如果法界、實際、實相、真性等概念,和真如一樣,只存在於有情之中,那何以大小諸教都還說有無情法界的存在;如果法界、實際、實相、真性等,同於法性,只存在無情當中,為何《華嚴》要說:通過對於外在諸法的了知,知道一切諸法都無自性時,便能夠顯現盧舍那佛身。

 

了知所知諸法之法性時,自身能知之佛性,隨而証成。在認知自身佛性的當下,應當也可証成一切諸法的法性。因為無論是在無情上頭,稱之為法性,或者在有情方面,名之為真如或者佛性,佛性、真如、法性,乃至法界、實相等等,都是一體之異名。《華嚴》又云:『眾生、非眾生,二俱無真實,如是諸法性,實義俱非有。』。言『眾生、非眾生』,豈非情與無情,二俱隨緣,並皆不變,故『俱非有』。

 

所以法界、實際一切皆然,故知法性之名,不專無情中之真如也。要知諸法以「無自性」為本性,若硬要分別有情、無情以及真如、法性,便是迷於表面上的法相差別。然而,雖說不論有情、無情及真如、法性都是體同名異,但其在名言上所指涉的不無些許差別。

 

一般引用《涅槃經》者,認為佛性即指果人之性的說法。因為如此一來,佛性便和修行實踐的過程無關,而「佛性」一詞便只是在描述一般凡夫不可能具有的,如來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這些果人的特徵。如果「佛性」指的是果人之性的話,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說法便有問題,雖然也可從眾生迷而未悟,來說眾生的果性尚未顯露,但這樣的「眾生皆有佛性」缺乏積極的意義。

 

「佛性」便是要包含眾生還未成佛之因地的意味,同時基於「示令修習」的目的,以及佛性應當體遍一切眾生,煩惱生死就是佛性,因為以由煩惱心性體遍,云佛性遍。故知不識佛性遍者,良由不知煩惱性遍故。因為有煩惱,所以眾生才會想要追求解脫。清淨的蓮華乃從淤泥中生出一樣,故煩惱無明就是成佛的原因,所以無明煩惱也可說是眾生的佛性。

 

由此佛性即同真如,而真如遍及萬法,並不因為有情或者無情,便有差異;佛性一詞,多是就眾生之因地上而談,是為了示令修習佛道才提出的。因地的「佛性」是從修習佛道以及體遍眾生的觀點而說,因此煩惱心性便是佛性。因為眾生有煩惱,所以才有涅槃解脫的需要;正因為眾生飽受無明之苦,所以才需要智慧。同時也唯有自沉重的生命苦惱之中,才能夠磨煉出真正可以解脫人生痛苦的般若智慧。

 

「佛性」概念包含︰一、成佛的可能性,二、佛之體性,兩重含義。由「佛性即法性」、「真如隨緣」等觀念,推展至「煩惱性即是佛性」。「煩惱性即是佛性」是就成佛的因地來論佛性-眾生皆有煩惱,以有煩惱故,眾生可以成佛,所以煩惱即是佛性。但無情有沒有煩惱性?若無情沒有煩惱性,則無情沒有成佛的可能性?

 

凡聖一如,色香泯淨,阿鼻依正全處極聖之自心,毘盧身土不逾下凡一念。若不立唯心,一切大教全為無用;若不許心具,圓頓之理乃成徒施。信唯心具,復疑有無,則疑己心之有無也。故知一塵一心即一切生佛之心性,何獨自心之有無耶?以共造故,以共變故,同化境故,同化事故。不識佛性遍者,良由不知煩惱性遍故,唯心之言豈唯真心!子尚不知煩惱心遍,安能了知生死色遍!色何以遍?色即心故,何者?依報共造,正報別造,豈信共遍,不信別遍耶?能造所造既是唯心,心體不可局方所故。

 

對於現象的「色」而言,色就是唯心所造,由煩惱心遍,生死色--內色或者外色,也遍及一切處,進而導出正報、依報,能造、所造皆是唯心所具。他的「心」,包括了妄心,當然也包括真心,如此似乎變成了一個普遍的心體。以一個普遍的「心體」來解答依、正等三千世界變現的緣由。《十不二門》云:「一切諸法無非心性,一性無性,三千宛然。當知心之色心,即心名變,變名為造,造謂體用,是則非色非心,而色而心,唯色唯心良由於此。」又說「非色非心,而色而心,唯色唯心」。

 

「真如隨緣」真如為一不為二,所以真如即是法身,法身即是佛性,佛性就應當也是萬法。所以我們可以說「真如即萬法」,也可倒過來說「萬法即真如」所以真如與萬法之間,並沒有本、末或者能造、所造,能變、所變等關係。故所變處無非三千,而此三千性是中理,不當有無,有無自爾。何以故?俱實相故,實相法爾具足諸法,諸法法爾,性本無生。故雖三千有而不有,共而不雜,離亦不分,雖一一遍,亦無所在。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這也呼應了龍樹菩薩「諸法無生」的看法:眾生迷故或謂自然梵天等造,造已或謂情與無情,故造名猶通,應云心變,心變復通,應云體具。以無始來心體本遍,故佛體遍出生性遍。遍有二種,一寬廣遍,二即狹遍。....

 

從外道凡夫說梵天「造」萬法,而有「有情」及「無情」的分別,一直到佛教當中謂「心造」萬法等;「造」字用得太廣,通於外道及藏通別圓四教,因此顯不出究竟的佛義。「造」含有「創生」義,且一旦出現能造與所造的區別,就會陷入無盡的論諍之中。「變」義也會有「能變」「所變」等對立,但是「變」義,未必具有「創生」義,且「變」有「心生論變」及「心具論變」二種,前者便是別教所立,由清淨真如心變生萬法的說法,萬法是心變所生,故在心變之前未有萬法;「心具論變」,指心具萬法,即實相本具萬法,這才是「不變即隨緣」。所以「不變」的真如,就是「隨緣」的萬法。而非不變的真如,隨緣之後才變現出萬法。(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