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禪音幻琉璃~心海雲無際(一)之2
"心"~是什麼?在哪裡?(2)
要究明「無情有性」的內涵得先明白佛性思想的演進,要明白佛性思想的演進,則先須了解佛陀崇拜的發展過程。佛陀崇拜是由生身崇拜、佛塔崇拜、經典崇拜而法身崇拜。
佛塔(dhaatugarbha)在大乘初期,代表佛的生身而成為崇拜的對象,但此種對佛生身的崇拜,在諸《般若經》中,則為經典崇拜所取代。但是當對永恆的佛陀之崇拜興起時,佛塔以其他的意思復活。它以法身塔、法身舍利塔為媒介,將法身從經典轉變而為人格化的佛陀而成立。而那個保存佛法身的地方,就是如來藏,眾生也不在此之外。舍利塔崇拜與如來藏思想的結合,可見諸《涅槃經》及稍後的《無上依經》之記載。
對佛陀生身的崇拜,因為佛陀入滅之後轉而為佛塔崇拜,因為佛塔之中供奉著佛陀的遺骨,所以佛塔就代表佛陀的生身。但佛塔崇拜只是一種對佛陀的懷念,缺乏積極的含義,因此轉變為經典崇拜,從經典崇拜之中,信者可以獲得親近經典的契機,因為親近代表如來的經典法語,就是親近佛,經典中的佛法就是如來法身。
法身的梵語為dharma-kaaya是教法之身的意思,原本是不具人格的意味,但是透過佛塔崇拜,遂將法身變化為具有人格的意味,而不再只是經典為佛陀的法身。故雖佛陀的生身有生有滅,但是其法身則是常存永住,保存這法身的地方,就是如來藏。
其實不論是佛塔崇拜、經典崇拜、或者人格化的法身崇拜,這些崇拜的共同點,即希望佛陀常住世間。這一期望在佛陀剛入滅不久時,是以佛塔崇拜的方式來呈現,這是典型的睹物思人的紀念型式,就像中國之立墳或者祖先牌位一樣。但對某些人而言,佛陀的教法才是他遺留人間的最寶貴東西,故懷念佛陀的最佳方式,乃是遵守佛陀的教法,像佛一樣成為覺者。
《增一阿含》云:「釋師出世壽極短,肉體雖逝法身在」便是這個意思。至於人格化的法身,則是經典教法神聖化之後復加以人格化,於是入滅了的佛陀,依著這個法身概念又重新回到人間,而且常住不滅,完整地實現信徒們對於佛陀生身的信仰與崇拜。基於信仰崇拜的緣故,佛身概念由佛的生身衍生出佛的法身,而生身佛乃逐漸為法身佛所含括取代,所以中國佛教中提到「佛性」概念時,指的多是法身佛之佛性。
但法身有人格及非人格二個側面,佛性是在人格化的法身之中說的,在非人格化法身之中,則說為法性。在湛然大師《金剛錍》有云:「僕嘗聞人引《大智度論》『真如在無情中,但名法性;在有情內,方名佛性。』仁何故立佛性之名?余曰,親曾委讀,細撿論文,都無此說,或恐謬引章疏之言,世共傳之。」湛然佛性思想中一個重要的特質,即在於打破人格法身與非人格法身的區別,也即就是要打破法性與佛性的差別。然而這一目標成立的關鍵,就在於「真如」概念之中。
《金剛錍》:「自濫霑釋典,積有歲年,未曾不以佛性義經懷,恐不了之,徒為苦行,大教斯立,功在於茲,萬派之通途,眾流之歸趨,諸法之大旨,造行之所期。若是而思之,依而觀之,則凡聖一如,色香泯淨,阿鼻依正全處極聖之自心,毘盧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
在這段話有兩個重點:一是「佛性」在佛法要旨之「大教斯立,功在於茲,萬派之通途,眾流之歸趨,諸法之大旨,造行之所期。」其次「心」是凡聖一如的樞鈕。若能確實依佛性義而思之觀之,則凡聖之隔便能徹底打破,極惡阿鼻地獄之依報與正報,能夠全處於已然証悟之極聖佛陀的清淨自心之中;反之,極淨之毘盧遮那佛的法身與淨土,也不出凡夫的一念心中。聖心與凡心,就湛然佛性義來看只是一心。《金剛錍》就是專門為了宣揚「無情佛性」而寫成的著作。
「以真如通一切法,今簡去非情故,故約六處眾生數中,取彼畢竟真如理,以為性種性也。」真如在無情中,但名法性;在有情內,方名佛性。然而根據華嚴圓教一乘的根本精神,如來種性應是通於依、正,遍於一毛一塵中。「別教種性甚深,因果無二,通依正盡三世間。」
《華嚴經》中「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的真實含義,以及天臺智者大師判五時八教所涵蘊的權實跡本的義涵,就像是迷路小孩,曉得了回家的路一樣。湛然的佛性思想之完成,的確有所引用唯心的理論以為資助,這一點也正是他的思想引人爭議之處。在《十不二門》:「一切諸法無非心性」也明顯地揭示出「心」的重要。於《止觀義例》則又說:「先了萬法唯心,方可觀心;能了諸法,則見諸法唯心、唯色。當知一切由心分別諸法,何曾自謂同異。」
從修行上談,說觀心必須以唯心為前題,才能進行,因為若心外別有他法,則它便無法成為所觀的對象。如果已經了達萬法唯心,在這基礎上,即使說唯色又有何不可。因為這時的色已是攝屬於心的色。所以心色與色心又有何區別?其實心與色既然都無自性,那二者本質上就沒有什麼區別,事實上一切區別乃源自心之分別作用而來,《輔行》就說:「約攝屬,一切萬法攝屬於心,心外無餘,豈復甄隔?但雲有情心體皆遍,豈隔草木獨稱無情。」
《金剛錍》便更進一步說:「今搜求現、未,建立圓融,不弊性無,但困理壅。故於性中點示體遍,傍遮偏指清淨真如--尚失小真,佛性安在。」這說明「無情有性」的旨圓融法義。天臺圓義乃是搜羅對應現在眾生的《法華經》,與對應未來眾生的《涅槃經》之深旨而成。二經皆言佛性常在,因此沒有無性之弊,但是在理上,學者常常有所壅滯。然而運用「無情有性」的修持,指出法性體遍的道理,同時破斥世人所立,真如唯淨的理論。
如何的修行都要觀苦、集二諦才能契會真如,也才能夠談到染淨相即圓融具足的佛性。那些不見法性圓融遍一切處,而偏執於真如唯淨者,是在空論無情有無佛性的問題,完全不明圓頓教義的要旨。如瞭解「唯心體具」便不會有能、所,有情、無情等差別的分辨執著。
「心體」具「三千世界」,「三千世界」具「心體」之諸法互具的實相說「唯心」固然可以,說「唯色」又何嘗不行。那些唯心論者,實際上是從「有心」、「無心」來分別「有情」與「無情」,以為唯有「有情」方有能覺之心,「無情」沒有能覺之心,因此說有情有佛性,無情者無佛性。從互具的哲學來說,自然久缺通達圓融的精神,隔別了有情與無情,其結果則將會是隔別凡聖。
現今行者只知一念具足三千,而言無情無成佛義,正當此失。讀文昧旨,不知所立,唯順圓融也。無論屬於有情與無情,既然真如唯一,遍及有情與無情,所以佛性遍及有情與無情之中,同時法性也就是佛性。『覺』無『不覺』不名佛性,『不覺』無『覺』法性不成,『覺』無『不覺』法性寧立。是則無佛性之法性,容在小宗;即法性之佛性方曰大(乘之)教。
覺悟是否也可分為能覺者與所覺者兩種?把能覺之性稱之為「佛性」,將能覺者所覺悟對象的性質稱之為「法性」,這樣說法在能覺與所覺之間,設下一道不可踰越的鴻溝,如果「能」自是「能」,而「所」自是「所」的話,則「能」、「所」二者有何關連?如果「能」、「所」沒有一種必然的連結,那麼具有能覺佛性者,何以能夠覺悟到所覺悟的法性?能覺的佛性即是所覺的法性!在絕對唯一的真如之中,有情與無情的本質是同一的,並且有情與無情的根源皆源自同一真如!
『佛性即法性』打破有情與無情的區隔,法、報、應三身的佛身觀,給「佛性」概念給予更豐富的內涵,建構了「一切無非佛性」的理念。「一、約身,言佛性者應具三身,不可獨言有應身性。若具三身,法身許遍,何隔無情。」天臺智顗大師的佛身觀原就主張有法、報、應三身:「如者法如如境,非因非果,有佛無佛,性相常然,過一切處而無有異為如,不動而至為來,指此為法身如來也。法如如智,乘於如如真實之道,來成妙覺,智稱如理,從理名如,從智名來,即報身如來。……八相成道,轉妙法輪,即應身如來。」
把無始以來一切諸法的法性視為法身,是因為一切諸法的法性,即是揭諸法根本的本質,所以法身應是超越人格與非人格的區別。報身則從能証的智慧本體來說,以為開証法性的即是報身;從另個角度來看,凡夫証悟諸法法性的,得到解脫生死的智慧,也是証得盧舍那佛報身,這就是絕對法身的人格化。至於在歷史上所出現的釋迦牟尼佛,則是絕對的、超越的法身隨著機緣出現在特定時空條件下的應身佛,而且還是帶有生老病死以及具有諸般煩惱的劣應身。
智顗的佛身論,是依《十地經論》而立法、報、應三身說。把遍一切處的無始法性視為法身,開覺此法性的智體是報身,應機感而顯示八相之化儀為應身,說法身如來是毘盧遮那,報身如來是盧舍那,應身如來是釋迦佛。「佛性」的範圍也包含了法身佛性的話,則法佛遍一切處,自然不可能將無情隔別在外,因此「無情有性」就成立。
把法性視為佛法身,法性等同法身佛性,這當中還包含了多層含義,即︰法性已然被人格化而成為覺悟者─佛陀的法身;或者「佛陀」的內涵,已由人格化的佛陀法身,打破了人格與非人格的界限,指向「非因非果,有佛無佛的如如法性;甚或佛陀崇拜已不再需要人格的色彩以作為崇拜的對象。
若就佛陀崇拜而言,人格化而且神性化、壽命無限、威力無邊的佛陀,仍有其作為信仰對象的必要。但法佛大致上是作為關於諸佛的終極本性以及「法身常住」的目的來說;作為具有人格之信仰對象崇拜對象,則大致由報身或者勝應身所吸收。法身佛由於是一切諸法的自性或根源之故,所以包含且超越人格與非人格的局限,法身佛因此才可以遍一切處。(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