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8 20:18:58Flor’cie^^”

導遊

親戚來澳旅遊,因為不是週末、日,以致導遊一職便落在我身上。回到家一刻,我回想起來也真的有點不敢相信,我居然帶他們逛足七小時。是用腳的呢!連自己也有點挫敗。為何會那麼笨,用卻走呢?

我的確盡了我應該盡的責任,帶他們遊了一圈。後來也發現到,原來用腳走,雖然很累,但也有得著。當然,我的確可以待週末、日,爸有空再載他們到處觀光。話說回來,雖則用腳可以到的觀光點,車的確也可以到,但卻不一定可以停下來拍照。帶他們觀光的同時,自己也順便觀光一下,看看澳門的變化。

畢況,要親自走過的路,才知道有多漫長。

金沙,旁邊可以通去文化中心,對面正是漁人碼頭快要落成開幕;大堂街的教堂對面,多了個花園和噴泉;在噴水池附近的賣魚旦鋪,正因人潮多,都換了一個較大的鋪位,還有……澳門人的腳步需要急促點來趕那停不下來的發展,為著忙碌而忙碌,為著糊口而糊口;大家為著自己認為要緊的事而著緊;卻少了點味道。

步伐太快,不論是沿途風光或是小經歷,也都在無形中錯失掉,意義就沒啥大了。

不禁一陣感概:澳門的確變了!變得不再像以前那樣寧靜,不再是以前那種仙境;不再是那種諧和,不再是那種悠閒;不再是以往我認識的澳門了。一種陌生:像是觀光,正是遊客。誰才是主人,已經不再重要,也無從稽考。

變得最多的是澳門?還是澳門人的心?

2005/8/5
20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