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6 22:00:25夷希微
庸人自擾
因為「政府採購、設計圖、特殊工法、專利權」等問題,我們去請教省公會的法律顧問,基本上這件事非常複雜,但實際上問題不是很大。
營建署委託省公會辦理徵圖比賽,入選建築師的設計採用專利工法,將來老百姓選用這套圖時,會不會有綁標或圖利特定廠商之嫌?
律師的意思是營建署想太多了!不過基於避嫌原則,省公會有義務「建議」入選建築師修正某些圖面或加註一些說明,以免老百姓在選用後產生不必要之困擾,就醬。
阿貴
2008-06-19 23:27:22
送時鐘是好方法,至少放在桌上,不收費也有面子,就好像說:我不收費算服務性質的喔!
CHUNLIZ
2008-06-18 10:55:04
伴手禮是「時鐘」一只...
我覺得用馬錶比較準,以秒計費讓你省錢講更多! XD
談話費這件事我老早就跟我前老闆建議過
不過後來還是頂多做到發張請款單意思意思
我覺得把遊戲規則先定清楚是必要的
價碼可以不用高,可是不能沒有
台灣人對要花錢的東西總是比較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