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6 00:17:51夷希微
建築「標準圖」
今年通過的「農村改建條例」第12條:
地方主管機關得委由建築師設計各式具地方特色之建築圖樣及說明書,供住宅修繕或興建者選用,並得免由建築師設計及簽章。
前項圖說如需修改者,地方主管機關得免收服務費用。
「標準圖」這種東西,是「建築法」第19條賦予地方政府的權責,台灣已經做過2次(註一)。因為很多人想用,但卻也都想要修改,礙於未按圖施工需辦理變更設計(註二)的建管規定,「標準圖」想要幫老百姓節省設計費的美意盡失,於是這一次立法才會出現第二項…免收服務費用。
真不知道是哪一位天兵官員制訂的?免收啥服務費用?什麼時候地方政府提供過「修改圖說」的專業服務了?
註一:
1.台灣省政府建設廳,1996年。
2.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2001年。
註二:
已經沒有「設計人」了,誰來辦理變更設計?
你忘了跑照小姐的功能了嗎?
還有地方政府裡的「地下建築師」(或是地域主義建築師)也可以作到項業務囉!
另外,請教隊長,這套標…準圖,除了1996年和2001年,是不是還在更早之前就有出一套(那時好像還是用手工的拉透視…記得好像看過一下忘了…)
版主回應
嗯,聽說在我小的時候,就有出一套,不過這一套恐怕已經失傳了。
2007-12-28 00:07:23
現在幫忙業主設計農舍
談到設計費
都會附加一句話
ㄚ不是不用建築師簽證嗎
所以設計費不要收那麼多啦
唉.......................
版主回應
不必簽證,頂多打九折(稅金10%)。但是設計費單價,農舍是一般住宅的2倍,
假設一般住宅設計費每坪1,200元(其他必要費用再外加),那麼農舍設計費每坪至少要2,000元以上。 2007-12-26 13:26:30
農舍設計~還有所謂的標準圖?~免服務費修改?~
= =~
不如叫那位天兵修改設計好了~
最近我們會開始思考這個議題... 2008-01-04 18: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