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2 22:58:47夷希微

Short了?

地方政府依「法」要改建殯葬設施(建新的,拆舊的),
地方居民依「理」、依「情」,反對到底,
我們夾在中間,「情」、「理」、「法」都要兼顧。

首先,依「法」,能不能改建?這是最重要的大前提!
其次,依「理」,選擇這塊基地對不對?有沒有替代方案?
最後,依「情」,有沒有需要改建?這是全鄉的福祉還是災難?

為什麼鄉長要推動這種不受歡迎的地方建設呢?
(為什麼不坐在辦公室吹冷氣做大好人就好了呢?)

為什麼建築師要去攪這淌渾水,還要被一群陌生人糟蹋呢?
(為什麼不去幫建商創造利潤,幫有錢人圓夢就好了呢?)

我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Short了?
river old 2007-05-04 01:54:49

Nothing Short!

你會成功的,加油!

土撥 2007-05-04 01:17:43

我的老家之一,就在彰化縣立殯儀館附近,每天都會經過。

那是很有趣的空間啊~~
搭晚班公車經過時,更有一種別緻的陰森氣息。

真不明白為何鄉親們不喜歡它

夷希微 2007-05-03 08:08:51

要接這個案子之前,我們也捫心自問過:
我們這樣做,是在幫地方「造福」還是「造孽」?

殯葬設施有很多種,像是殯儀館、火葬場、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這類型空間我們在學校的畢業設計會遇到許多,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沒幾個建築師做過。

於是,我們就必須在傳統宗教禮俗以及當今商業包裝底下,勉強將就「接受」。但是,到底是讓「死人」滿意,還是讓「活人」滿意?我們是在為「往生者」做設計還是在幫「在世的親人」做設計?

生老病死,在這個世界上,最長的一段時間是「死」。我們從出生到死亡頂多百年,但我們死亡後仍然會「存在」這個世界上千年甚至萬年,人死後需要一個空間,這個空間不僅僅是一個死亡空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