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5 21:07:10夷希微

荒謬的「緊急鑑定評估表」



營建署推動「震災後危險建築物緊急鑑定作業人員講習」,
各縣市政府也都依照上級指示辦理。

新的「緊急鑑定評估表」是92.06.09依據九二一經驗修正來的,
但修正後仍過份複雜、一樣荒謬。

經過九二一之後,我們非常清楚,
什麼樣的建築物「應該拆除」,
什麼樣的建築物「應該補強」。

但這份新的「緊急鑑定評估表」仍舊無法貼近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