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4 20:30:31伊達政宗

131019親愛的張牧師1

親愛張茂松牧師:

我是一個同志基督徒,即便我不喜歡你對於同志的一些評論,甚至公然煽動教眾去影響公眾利益的舉動。但是我認為此事與同志無關,而是與貴教會經年強調與主張的守貞教育息息相關。

基督教確實有自由主張同性戀是罪,女人是次等受造,合法畜奴,屠殺異教徒,異端裁判,女巫獵殺,殘障人士瑕疵的創造,甚至反政府,這些每一處都有聖經所授予的至高無上權力,也都由歷史證明全為虛假命題。卻無法虛心受教被指認為是「邪教」,這邏輯上似乎說不通。難道只有基督徒有信仰自由,還是誠心誠意的認為異教徒都是豬是狗,應被剝奪「思想」自由?

這件多年前發生的「小事件」被當事人爆料出來,你也確實承認自己的過犯,這點我們值得像你學習。但有無認錯只是讓自己感到「沒有虧負」,並不能彌補受害者的一絲一毫被侵犯的恐懼。即便四十年前的一個「偷親」,依然是「妨礙性自主」,也已達「性騷擾」成立要件。從法律字句上來看,確實沒有性侵,但是在當時文化背景脈絡下,既不流行國際禮儀,更是一個反性無知的年代,牽手都可能被認為會懷孕,何況是在睡夢中偷親?在兒童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11歲年紀,難免不會有「被玷污」,甚至「被性侵」的錯覺。

即便悠悠四十年過去,創傷後症候群依然未能平息。試問,貴教會一味聲稱她「需要被更新」﹑「要饒恕」,那麼以色列這位孤兒寡婦的伸冤者在哪裡?誰來為她伸冤?誰來撫平她四十年每逢想到此時就會顫驚不安,甚至可能影響她的婚姻與家庭?我們明白你與她都是這個事件的受害者,都需要上主的大能大力來扶持。

貴教會既然宣稱守貞教育的重要,豈容此等惡行?莫說少年人不更事,一句道歉就了解所有恩怨,那麼當年的慰安婦也不會含恨而終。 聖經教導我,悔改認罪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修補關係。「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5:23-24)

我認為按照聖經原則,在你未與當時人和解前,不應繼續服事。
陳彥宇 2021-04-10 21:45:31

近年 火把行道會的楊永民牧師也因為對三位女會友性騷擾而請辭 但甚至沒有公開道歉 也沒有親自對會友承認犯行 只有私下和解 受害者也都離開教會 甚至停止聚會如今也嘗試返回主任牧師的職位

不得不懷疑這是個別事件還是行道會體系有什麼問題

Lillian Tseng 曾章繡 2018-06-18 02:42:29

我不會因為多年前的"小事件",產生被性侵幼稚的記憶錯覺。事實是:張茂松用我為他道德高大尚講台見證多年,如今已近終年,仍堅持為己圓謊。天國已近,我主不會為他開側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