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6 23:04:48

說什麼 也說不清

 
 
  
  
 有時候
 一個人才會發現
 原來活到十七歲的我
 只是不停的傷害別人
 或者被傷害
 難道一句話
 只能忽略自己心中的那分感覺嗎
 當成行人碰巧的經過
 輕聲的以為是對著別人說的
 然後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是吧
 接著我也如此傷害別人
 那究竟誰有資格的評論別人?
 這樣子對這個世界更憤世嫉俗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