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9 19:17:08綺羅

海外施暴婦女 加國礦業公司被告

海外婦女 加國礦業公司被告

2007年某日,瓜地馬拉礦村洛特歐徹,瑪格莉特.卡爾.卡爾的丈夫在田裡工作,好幾輛卡車載著士兵、警察和礦場安全官員上門,六個武裝男子衝進她家,擋住她去路,吃光她為孩子準備的餐食。他們輪她,將她拖出房子,放火燒屋,還說那片地歸屬一個加拿大礦業公司。

《紐約時報》報導,卡爾和遭遇類似的十位婦女經過漫長隱忍,現在到加拿大控告多倫多赫灣礦業公司,全案震動加拿大礦、油、天然氣業。

加拿大政府統計,2013年,全球上市的礦業公司有50%總部在加拿大,這1500家公司的海外子公司遍布100多個國家總共8000筆地產。許多礦業公司把總部設在加拿大,因為那裡為業者提供融資與法律保障,而且給他們稅賦優惠。

跨國公司在貧窮國家的惡劣行徑近年漸受審視,人權團體追蹤其惡行史,包括損害環境、暴力壓制抗議民眾、驅趕原住民。

根據華府智庫「半球事務委員會」(COHA)的2014年報告,加拿大公司占拉丁美洲礦業50%至70%,經常涉及嚴重的環境破壞,從土壤腐蝕到地下水與河流污染,不一而足,並且悍然無視「已列管的自然保護區」,但受害者進不了加拿大法院。

原告律師以業者侵犯人權或違反國際法提起訴訟,加拿大法院總是聽從業者之言,說加拿大對那些業者的行為沒有管轄權,要受害人到案情發生國打官司,但無人不知,那些貧窮國家的法院若非腐敗,就是功能不彰。

這回,原告律師改變策略,指控加拿大母公司瀆職,未能成立有效的監控系統來了解其瓜地馬拉子公司的行為,結果加拿大法院受理,並且諭令赫灣公司交出數千頁內部相關文件,以利審案。

紐時說,受限於加拿大法律,卡爾和另外十位受害婦女即使勝訴,法官也無法判給她們巨額賠償,但赫灣案正受到密切關注,因為在加拿大分公司手裡受苦受難的在地民眾,看來終於有了法律上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