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16日專電)本月上旬發生在菲國鄰接區的台菲海巡船隻對峙事件,菲媒播放雙方對話錄音的新聞影片,已在社群網路流傳,有網友對台灣發表情緒性言論,引起台商擔憂。
6月6日凌晨,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巡邏艇與台灣海岸巡防署船艦在在伊拜雅島(Itbayat)以東23浬處對峙,菲國ABS-CBN電視台從昨晚到今晚,多次播出對峙錄影以及雙方對話錄音。
報導宣稱,台艦是菲艇的兩倍大,而菲國海防人員設備簡陋,無法與岸上聯繫,圍坐在一起唱國歌,似乎已做犧牲準備。這類新聞激起菲人情緒,影片在臉書多個社群流傳,觀看次數已近24萬。
在Philippines Defense Forces Forum專頁,甚至出現若干臉友的偏激言論,認為台灣打算蠶食菲國領土。
粉絲多為在台菲勞的OFWS. Taiwan NEWS專頁,臉友Jenny T Utanes為台灣人辯護。她說,大部份台灣人其實很友善,就像她的雇主一樣。
菲國臉友贊揚菲國海岸防衛隊人員英勇,但也為菲國執法人員設備落後感到悲哀。
過去1個月來,台菲至少發生5起漁業或海上糾紛,包括2次公務船對峙事件,全都發生在菲國離岸24浬的鄰接區、或12浬領海範圍內。
菲國12浬至24浬的鄰接區,也是台菲重疊經濟海域,海巡署認定為執法範圍。事實上,自2013年廣大興案發生後,海巡署即開始穿越暫定執法線護漁。
部份旅菲台商對反台情緒的逐漸醞釀感到不安。有台商認為,爭議區雖屬重疊海域,但畢竟已是菲國鄰接區,希望漁民少到「別人家門口」捕魚,也希望我國政府護漁勿護短。
台商說,長期以來,台灣對菲提供了不少人道援助,但海上糾紛恐將雙方長期累積的友善關係消磨殆盡。
菲媒報導護漁對峙事件 恐影響協定簽署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日專電)海巡署公布艦艇護漁畫面,菲律賓媒體引述報導後,台灣強勢護漁作法引起菲人反感,菲方知情人士說,馬拉坎南宮可能重新審視與台灣簽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的細節。
海巡署公布艦艇護漁畫面後,菲律賓ABS-CBN電視台,今晚報導雙方海巡人員對峙事件,ABS-CBN網路新聞也做了報導。
台灣漁船明進財6號,5月25日在台菲重疊海域被菲國巡邏艇攔截,海巡署基隆艦深入菲國領海護漁,加上駐菲代表處緊急交涉,菲方同意放船。
昨天,基隆艦護漁畫面在台灣媒體曝光,消息傳回菲律賓,相關官員感到失望。
菲律賓海防隊1名要求匿名的官員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菲國為維持台菲友好關係,一直低調處理相關糾紛,盼台方珍視菲方善意,別傷害菲人情感。
近來台菲至少發生3次漁務糾紛,但菲方媒體均未報導。
他說,事實上,台灣海巡艦近日又多次進入菲國海域,被菲國海上執法人員勸離。
官員補充,菲方近日內可能打破沉默,會發表聲明說明立場。
官員並稱,馬拉坎南宮已考慮重新審視與台灣簽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的細節。
部分台商擔心,在菲律賓與大陸已因南海陷入爭執的情況下,台菲漁事糾紛如果加劇,恐波及旅菲台商。
我漁船險遭菲扣押 菲國公布對峙影片
5月發生菲律賓巡邏艇,扣押我國漁船的事件,海巡署日前公布護漁畫面,而菲律賓海巡隊,9日也發布當時對峙的影片,強調沒有鴨霸對待台灣漁船。不過被扣押的明進財號船長就說,菲國執法人員,原本惡劣態度,是我國基隆艦抵達後才改變,再晚一點,他們可能就被拖進菲國海域。
菲律賓巡邏艇vs.我國海巡人員:「他們沒有違規,他們沒有違規。」
看到我國基隆艦攔截,菲律賓執法船,一再強調我國漁船「明進財6號」,沒有違反規定。
菲律賓巡邏艇:「他們沒有違規,我們要釋放他們。」
菲國9日公布影片,強調菲國在台菲重疊海域執法的正當性,同時澄清菲方態度良好。
但是對照明進財6號船長的說法,菲律賓是在我國基隆艦抵達現場後,態度才轉好,菲律賓現在的自清,顯然是避重就輕。
基隆艦人員vs.明進財號船長(05.25):「菲國人員看見你們軍艦大台,他們才不敢行動的,他們坐在我的旁邊說,說這艘是大艘的沒辦法了。」
菲國海岸防衛隊發言人巴里羅:「(台灣海巡)要求釋放漁民,我方向台方保證,漁民獲得妥善對待,我方海防人員只是登船,查看台灣漁民,是否違反菲國漁業法。」
菲國海巡解釋,他們沒有粗暴對待漁民,但船長認為,如果不是海巡來護漁,他們的船,接下來就會被拉進菲國海域內。
明進財號船長林忠明(06.06):「(基隆艦)最後在(菲公務船)前面擋著」明進財號船長林忠明(05.28):「他們就不敢再開了,(幸好基隆艦)在附近,如果再慢一點,我們漁船一下就被拖進去了。」
菲國強調,依法武裝登船沒問題,還反批我國海巡艦艇強勢護漁,造成菲國漁政官員以及人民不滿,似乎把過錯全推給了台灣,菲律賓倒成了委屈的一方。(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菲媒:遭扣台漁船竟掛菲律賓國旗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13日專電)台菲接連傳出捕魚爭議事件,引發菲律賓人關注,菲國電視台報導東港籍漁船得滿福3號在菲被扣案,並稱得滿福3號掛著菲律賓國旗,船上台灣漁民甚至會講菲律賓話。
得滿福3號11日在菲國北部巴布延(Babuyan)群島離岸11.3浬處被扣,是屬菲國領海範圍,船上只有林姓船長和吳姓輪機長2人,漁船當天即被扣押在北部艾瑞尼港(Port Irene),漁民將被移送到阿巴里鎮(Aparri)偵訊。
ABS-CBN電視台昨天晚間新聞報導,菲律賓海岸防衛隊趁夜摸黑出巡,且關閉巡邏艇上所有燈光,成功潛近得滿福3號,扣押人船。
報導指出,作為台灣籍漁船,得滿福3號卻掛著菲律賓國旗,菲國執法人員懷疑,得滿福3號船上人員與菲國漁民勾結,打算從事不法行為。
由於台灣漁民經常聲稱受暴力對待並稱是在重疊海域被扣,根據新聞畫面,菲方這次執法有備而來,讓記者隨行拍攝及蒐證。
林姓船長和吳姓輪機長將被控盜漁罪名,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人員預定今天北上探視。
菲國漁業法規定,外國漁船只要進入菲國海域即作盜漁推定,船方需舉反證,證明無盜漁情事。
根據菲國新版漁業法,盜漁若採行政處分方式解決,須處60萬美元至100萬美元罰鍰,若進入司法程序被判有罪,初犯處以120萬美元罰金,並沒收漁獲、漁具及漁船。
如果是在菲國領海內被捕,加處6個月1天至2年2個月在監徒刑,再犯者處3年在監徒刑及240萬美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