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7 22:25:10綺羅

是否該強制立法雇主與單位主管不可在法定工時外傳工作指令給員工!?

上司工作訊息傳整晚!加班族過勞死 算職災賠197.5萬 


東森新聞記者蔣心玫、陳泰佑/台北報導

國內有超過千萬用戶使用LINE、WhatsApp等通訊軟體,不少主管習慣透過通訊軟體指派工作,讓勞工工作時間不知不覺拉長,出現了大批通訊軟體加班族。一名42歲媒體公關,長期在下班後收到長官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而忙到深夜,最後中風過世;經勞保局認定,成為國內首例舉證僱主透過通訊軟體指令而加班的過勞死案例。

你是不是也常這樣,訊息一來,又是工作指令?一名42歲女子就是這樣,加班加到過勞死。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理事長鄭雅文表示,「她睡眠時間是不可能獲得充分休息?我們發現,事實上2點、3點、4點、5點(主管)都有傳工作指令。

凌晨清晨訊息響不停,每一則都在指派工作,主管追討宣傳計畫書,要求確認活動宣傳效益,讓這名42歲媒體公關天天半夜忙到不可開交。鄭雅文說,「她已經跟公司一直抱怨說工作量太多,人手不足這個問題,公司還是要求說,員工一定要9點上班,即使再怎麼晚回家,都必須準時,9點到達辦公室,可是她夜間還得要做非常多的事情。

向公司反映無效,日也做夜也做,長達半年之後,這名女子終於不堪負荷,昏倒在公司樓下,送醫後證實是中風,昏迷一個多月後不幸去世。家屬拿出她的通訊軟體WhatsApp記錄,又調出電腦工作文件存檔時間,舉證她常常被要求半夜工作,同事也證明女子常加班,勞保局認定,女子死因與工作有關,判定過勞死,家屬可以獲得197萬5千元職災給付。

勞保局職災給付組長陳慧敏表示,「雇主透過通訊軟體、電話來要求工作,勞工可記錄工作的起訖時間,要求雇主補登在工時,並發加班費。

用通訊軟體指派工作,也不能超過法定工時,而且應該發放加班費,不然雇主就可能違反勞基法。國內出現這起通訊軟體加班族過勞死首例,讓不少上班族心有戚戚焉,直呼現在通訊軟體很方便,但誰都不希望便利的通訊科技,反倒成為勞工朋友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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