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王詩韻/綜合報導〕每當華府身陷倒債危機,常會聽見白宮官員驕傲地說,「美國從來沒有債務違約過」。但回顧歷史,並非這麼一回事,美國至少發生過兩次倒債,分別是在一八一四年及一九七九年。
根據美聯社報導,第一次倒債時,美國還是個「年輕」的國家。當時拖債的藉口頗具戲劇性,就是國庫空空如也,主因是白宮及國會大廈皆付之一炬,甚至早在一八一二年戰爭中,與英國作戰的軍隊就沒領到薪水。
第二次發生在一九七九年。因後勤事務機構出包,造成納稅人損失數十億美元,財政部將當時的疏失歸咎於文書作業過於龐大,部分原因則推給因國會議員在提高國家舉債上限前爭論過久,而這個原因現在聽起來很熟悉。
但這些過失當時在財政圈之外,鮮少受到注意,如今也幾乎被遺忘。美國財政部長路傑克(Jacob Lew)經常宣稱,美國一向善盡履行償債的義務;財政部發言人則拒絕討論是否有任何例外的可能性。
美國總統歐巴馬提醒國會在週四大限前調高舉債上限的緊迫性時,也警告「若我們創下史上首例,沒有按時償付債務,可能會造成全球混亂。」對此,歷史學家希基(Don Hickey)說,白宮刻意忽略一八一四年美國債務違約的歷史,並不讓人意外。
針對歐巴馬的談話,希基表示「他不清楚自己國家的歷史,理由就是這麼簡單。」但其實清楚這段歷史的人還真的不多。希基說,畢竟沒按時付錢給部份債券持有人這種事,不常被編入歷史課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