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國有林地葬母 原民判無罪
首例!國有林地葬母 原民判無罪
泰雅族潘姓男子在傳統領域安葬母親,因墳墓位在國有林地,被依違反森林法起訴;台北地院認為,泰雅族喪葬文化是將往生者葬在祖先附近,這是泰雅族傳統,潘別無選擇,判決無罪。
本案是司法史上,原住民在國有土地蓋墓遭訴獲判無罪的首例。潘審理期間曾抱怨,數十年來族人都在同處安葬親人,他卻是第一個被起訴,「不然把屍體交給區公所好了!」他希望檢方不要上訴,不然還要花錢打官司。
「要是多讀一點書,現在就不會什麼都不懂了。」潘說,收到法院開庭通知信,他只看懂部分文字,開庭前聽說「法官很凶、會罵人」,讓他忐忑不安,後來才發現承審法官態度客氣、沒有為難他。
五十七歲潘姓男子是新北市烏來區下盆部落(又稱屯鹿部落)原住民,去年二月廿五日,他將母親埋葬在部落附近。十九天後,林務局人員撞見他在國有林地蓋墓報警;檢察官依違反森林法、竊佔等罪嫌起訴。
他喊冤解釋說,依傳統習俗,族人死亡後必須與祖先埋在一起;他父親、弟弟、兒子都葬在該處,他才會在該處蓋母親的墓。
部落年紀最長的黃姓男子(六十五歲)證稱,族人傳統上要葬在一起,「不喜歡東一個、西一個」。蔡姓族人也作證說,泰雅族人往生若沒跟祖先葬在一起,會觸犯禁忌,「無論食衣住行都不順利」。
合議庭調查,下盆部落族人一九六五年起陸續在該處安葬親人,除了潘姓男子母親,另有十九名潘姓亡者也在該處安息,認定該部落有這項習俗。
法官還發現,政府十二年前即計畫要將潘埋葬母親的地方變更為公墓用地,卻因行政作業疏失,相關程序至今還在進行;當地各部落都有公墓讓族人下葬,唯獨下盆部落沒有。
合議庭審理認為,傳統是原住民的社會基礎、文化精髓。原住民使用傳統領域土地應予尊重,潘葬母處位在泰雅族原住民傳統領域範圍,使用傳統領域土地,沒有濫葬也沒影響森林保育資源,判決無罪。
2013.09.12 11:41 am
律師也是泰雅族 讚法官積極
泰雅族潘姓男子葬母吃官司,辯護律師楊志航恰巧也是泰雅族人,還是台灣首位原住民律師;他說無罪判決是預料中的事,稱讚合議庭三名法官審理案件十分用心。
「法官的態度非常正面。」楊志航說,承審法官願意深入了解原住民風俗及當地運作狀況,調查態度積極並樂於傾聽意見;他認為這份判決具有指標性,今年十月將在研討會上發表。
楊志航是泰雅族人,從小立志當律師,為原住民發聲;台大法律系畢業後考取律師執照,處理原住民法律事務達廿年,在東部和中部的原住民法庭奔波。
楊志航雇用的法務人員,分別來自阿美族、排灣族、泰雅族,他說原住民就業機會不高,又難得念法律系,希望族人在法律領域中多多磨練。
刑事訴訟法規定為原住民被告強制辯護在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但楊志航認為「法庭是說服法官的地方」,法扶律師能不能懂原住民的傳統習俗,讓法官知道前因後果,進而做有利當事人的辯護,就不得而知了。
2013.09.12 11:41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