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權憲法該重新檢討了
監委吳豐山等7人16日公開受訪指出,監委與院長王建火宣間相互不信任;至於王建火宣適不適任,可受公評。(本報資料照片) |
報上出現一個令人震撼的消息:監察院長王建火宣聲稱監察院該廢掉了。這是因為該院為彈劾關說的基隆市長,居然兩次都沒有通過。監委們身居高位所為何事?確實令人想不透。連不痛不癢的彈劾都不肯下手,監院要了何用?確實令人費解。王院長耿直的個性,敢言高論,不在乎傷害到他自己的地位,令人佩服!
其實監察院無用論已經流傳了一些日子了。它確實是沒有牙齒的老虎,即使認真負責地做事,也不過是對失職的公務員吼兩聲,做不出具體的懲罰,久而久之,大家都不再理會,遇事一笑置之。我是一個習慣於系統思考的人,實在想不通建國的先賢們為什麼弄出這樣一個怪物,放在憲法的組織架構裏。
我初次懷疑這件事是在尚年輕時。我自美留學回國後,一面在東海大學擔任教職,一面開了一個建築師事務所。因事忙,糾集了幾位年輕的合伙人。其中之一是當時的考試院長孫科先生的後輩。有一次他帶我去拜見聲名顯赫的孫院長,由於是在他家裏,我年輕不懂禮貌,回答他的問題時,對政府的職業制度多所批評。沒想到他老先生對我大為欣賞。過一陣子,他通知我,要推薦我為考試委員,並告訴我這是很高的職位。
我受寵若驚,心想為了高考時出幾個題目,值得設這麼高的職位嗎?我有這麼好的運氣嗎?果然,不久後我的合伙人傳話來,沒有成功,因為總統府早有安排了。我恍然若有所悟。
五權憲法,被我們認為是國父孫中山先生的偉大發明。他自中國古代政府體制中找到的特點,是外國人所不了解的。我們過去的官員都是經過考試錄取的,所以公平合理,不受家族背景的影響。有本事,人人都可以考狀元,做大官。另一方面,我們過去的政府有一批監察御史,不管正事,專門監看官員們的表現,檢舉罪行,供皇帝參考。有了這批御史,官員們就老老實實地為民服務了。國父自此把西方民主國家的三樣,行政、立法、司法,改變為五權,是一種進步。我們讀書時都認為是至理沒有懷疑。
經過與孫科老先生那一段往來,使我覺悟到國父的智慧告訴我們中國政治文化的特點,但用在實際運作上就完全不是那回事了。古人沒有司法的觀念,所以需要有御史,可以監督官員的行為。但是御史並沒有實權,是通過皇帝來制裁。今天沒有了皇帝,空頭御史有什麼用呢?可想而知,監察院長看著行為失常的官員也只能跺腳而已!這如同蓋房子,只有柱樑沒有屋頂有何用?在三權分立的制度中,司法就是做這件的嘛!
其實考試院何嘗不是多餘的機構?古人以考試取士,是因為當時的取士標準只有一個:聖賢之道而已。大家讀的都不出四書五經的範圍,所以一篇文章就可看出此人的才能。可是今天呢?政府所需的人才門類何止千百!考試已經不是選才的良方了。究竟一個著名大學的學位重要,還是高考過關重要?政府真要自考試中找人才,要多繁複的過程?考試委員在這過程中負有什麼任務呢?即使在比較單純的職業證照的考試上,他們懂得這些職業的技術需要嗎?以我的行業建築為例,建築設計的才能可以在幾個小時內考得出來嗎?人才之選用原本是行政單位中人事行政的一部分。為了效率,實在沒有再設一個院的道理。
今天回頭看,五權政府實在是過分肥大了,考、監兩院實在多餘。在威權時代,這些高職位閒差可供官方安排多餘的人員,減少內部摩擦。到今天,我們的政府還有這個需要嗎?五權憲法是聰明的構想,卻是錯誤的設計,早應該設法修改了!
(作者為世界宗教博物館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