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8 20:31:21綺羅

別擔心!不幸遭動物咬傷染狂犬病 意外險及醫療險有賠但是寵物險不賠

  

狂犬病疫情擴散 投保寵物險也沒用 狗貓染病不賠

Jean Yen

2013年7月25日 18:39

 
  • 防狂犬病 北市推山區疫苗注射 為預防狂犬病疫情擴大,台北市動保處20日舉行首場山區動物狂犬病疫苗免費注射活動,共逾100隻家犬貓接受預防注射。(台北市動保處提供)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傳真 102年7月20日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台灣爆發狂犬病疫情,引發飼主恐慌,雖然目前市面有針對狗貓推出的寵物保險,不過,產險業者25日表示,狂犬病並不在承保的醫療理賠範圍內,因此,寵物若感染狂犬病是無法獲得理賠。

目前有銷售寵物險的產險公司包括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以明台產險來說,寵物險被保險業象為貓及狗,投保條件 貓8周至11歲,狗8周至9歲,理賠範圍包括醫療費用、寵物侵權責任及寵物協尋廣告費用。

明台產險指出,寵物醫療費用涵蓋子宮疾病、膀胱結石、骨折、心瓣膜疾病、腫瘤及腎衰竭等116項重大傷病,單項理賠最高金額為5萬元,全年理賠上限為15萬元。

此外,寵物險也針對因寵物行為造成第三人死亡、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物損失,飼主可依狀況申請理賠,保險期間最高金額10萬元。至於「寵物協尋廣告費用」則是當寵物遺失時,可申請協尋廣告費用,1年以2次為限。

不過,明台產險表示,狂犬病並未納入116項重大傷病範圍內,因此,寵物得了狂犬病,並無法獲得醫療理賠,但若咬傷人,還是可以提出侵權責任理賠,最高金額10萬元。

至於泰安產險寵物險的保障方式有寵物得病的醫療費用、寵物咬傷人的責任費用及寵物因病死亡的理賠費用,不過,寵物不論得狂犬病、因得狂犬病咬傷人,致無辜第三人得到狂犬病,以及寵物因狂犬病死亡者,都不理賠。



原文網址: 狂犬病疫情擴散 投保寵物險也沒用 狗貓染病不賠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7/25/11490-2967326.htm#ixzz2aLJNXm7p

別擔心!不幸遭動物咬傷染狂犬病 意外險及醫療險有賠

Jean Yen

2013年7月28日 10:23

 
 
  • 寵物展 防疫大作戰(1) 2013台北寵物用品展27日在南港展覽館舉行,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現場提供每日限量狂犬病疫苗注射,讓寵物先打先安心。中央社記者鄭傑文攝 102年7月27日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台灣爆發狂犬病疫情,許多民眾開始擔心自身安危,也想知道若不幸遭咬傷染病保險是否理賠?對此,中信人壽表示,若遭受動物咬傷感染導致死亡,壽險及意外險都會理賠,而狂犬病屬法定傳染病,現在健康醫療險也已將法定傳染病列入理賠範圍。

台東縣一男子在7月22日遭感染狂犬病的野生鼬獾咬傷,送醫施打疫苗後,在其傷口暫無測得狂犬病毒後已出院返家。衛生福利部與農委會共同決議,全台22處森林遊樂區即起禁帶貓、狗等動物進入,若在山區遭野生動物咬傷,可免費接種疫苗。

至於被動物咬傷染狂犬病,保險有沒有理賠?由於主管機關民國87年將醫療給付的法定傳染病除外條款取消,因此,之後推出的醫療險、意外險等保單,對法定傳染病都有理賠。對於民國87年以前的舊保單部分,有些保險公司仍可能會放寬理賠標準,像是SARS及H7N9期間,不少壽險公司即不論新舊保單都不排除法定傳染病,因此,是否有理賠由各公司決定。

中信人壽契約部主管張集堯則指出,如果是遭受動物咬傷感染導致死亡,壽險及意外險都會理賠,而狂犬病屬於法定傳染病,健康醫療險已將法定傳染病列入理賠範圍,民眾不必擔心。如果是其它感染途徑,中信人壽將會視實際傳染原因,同時依根據保單條款來作對客戶有利的解釋。

張集堯進一步說明,意外險的理賠原則是指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重大燒燙傷或死亡時,將依保單條款約定內容給付保險金;而意外傷害事故,是指非由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因此遭受動物咬傷感染導致死亡就算是意外事故。

另外,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網頁說明,人類患者的唾液也會有狂犬病病毒,理論上有可能透過人與人直接傳染,但是至今尚無病例報告。過去曾發生因接受狂犬病感染患者捐贈器官,導致受贈者感染狂犬病的案例,中信人壽表示,只要確定實際傳染原因,會站在客戶立場作最有利的解釋。

由於各種哺乳動物如狗、貓、蝙蝠等,均可感染並傳播狂犬病,所以中信人壽呼籲大家,到郊外多注意自身安全外,如不幸遭受野生哺乳類動物、流浪犬貓抓咬傷或皮膚傷口、黏膜接觸其唾液等分泌物,請立即就醫並接種疫苗。

另外,家中飼養貓狗如出現疑似狂犬病症狀,飼主應立即向當地鄉鎮公所及衛生單位通報。經主管機關評估確有風險後,建議飼主接受狂犬病暴露後疫苗接種。



原文網址: 別擔心!不幸遭動物咬傷染狂犬病 意外險及醫療險有賠 | 財經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7/28/320-2967870.htm#ixzz2aLIbie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