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4 22:47:21綺羅

文獻印證 釣魚台不是別人家問題

  文獻印證 釣魚台不是別人家問題
  • 2012-09-14 02:02
  • 旺報
  • 【記者羅印冲/綜合報導】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前晚表示,釣魚台是中華民國領土、台灣的附屬島嶼,保衛釣魚台就是捍衛國家主權、保護漁民權益,並非「別人家的問題」。

 針對前總統李登輝質疑,台灣什麼時候跟日本打仗而得到釣魚台?范姜泰基回應表示,早在明朝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的《順風相送》一書就已提到釣魚台,顯示該列嶼是「我國人」最早發現、命名及使用。

 范姜泰基說,明代出使日本的鄭舜功,在嘉靖35年(1556年)所著《日本一鑑》中,即稱「釣魚嶼,小東(台灣)小嶼也。」換言之,釣魚台在台灣被清朝納入版圖的康熙23年(1684年)之前128年,就已是台灣附屬島嶼。他表示,台灣當時設「府」(台廈道台灣府),嘉慶17年(1812年)在府下設噶瑪蘭廳(今宜蘭縣),釣魚台列嶼就歸其管轄。

 同時根據日方史料,清乾隆50年(1785年)日人林子平刊行《三國通覽圖說,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島之圖》,將該列嶼與中國同繪為紅色,證明釣魚台列嶼屬中國,而非琉球領土。

 范姜泰基說,從以上官方文獻得知,釣魚台在1895年以前,為「我國」的固有領土,並非靠對外戰爭而取得;相反地,日本則是透過戰爭,進而竊取釣魚台列嶼。事實上,釣魚台列嶼跟台灣命運一樣,都是在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後,在1895年被日本侵略割讓。

 他表示,民國34年日本投降,台灣回歸中華民國,雙方並在民國41年(1952年)的《中日和約》中確認,釣魚台身為台灣屬島,也應隨台灣一併歸還。這是中華民國主張釣魚台列嶼屬於中華民國領土的歷史與國際法證據。

 范姜泰基說,釣魚台海域盛產鯖魚、鰹魚,一向是台灣漁民百年來的傳統漁場,馬總統不僅捍衛釣魚台列嶼主權,也關心漁民在釣魚台列嶼捕魚的合法權利,因此已指示海巡署全力護漁、維護漁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