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5日電)勞委會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發現,女性需比男性多工作65天,兩性才同酬。勞委會將從元旦算起第65天的3月5日訂為今年的「同酬日」,盼喚醒兩性同酬的公共意識。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根據主計總處「100年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發現,女性平均薪資較男性少17.6%,女性需要比男性多工作65天,才能和男性去年整年總薪資相同,若從1月算到3月5日的天數共65天,因此勞委會將3月5日訂為今年的「同酬日」。
勞委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今天說明,「同酬日」對大家來說是新概念,但在國際間如歐洲、美國和南韓等都訂有「同酬日」,歐洲的今年同酬日是3月2日,美國是4月17日。
王如玄表示,100年度台灣女性平均薪資較男性少17.6%,顯示兩性薪資所得差距仍需努力改善。未來勞委會將持續推動婦女勞動權益,提升女性勞參率、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訂立有薪颱風家庭照顧假、強化性別就業歧視申訴及救濟機制等工作。1010305
兩蔣時代男人一份薪水可以養活一家四口女人還不用外出工作,當然這是一般男人有養家自覺的正常狀況下,李登輝後期男女雙方外出工作後雙份薪卻無法支應三人世界的開銷?更何況高堂父母的奉養?
這二十年來離婚比率漸高孩子判給母親也漸多,這時已為單親母的薪資必不足支應孩子各個時期開銷,再加上負擔家務重擔下若非娘家幫助顯然難以將子女平順養大, 加上社會照應福利不足有多少優秀孩子跌落在起跑點前?
當前社會大部分男性仍未被要求分擔家務與孩子教養的責任,這一昧要求女性做出過分能力的責任已致台灣女性聞婚色變,男性找不到台灣女性成家才會有到東南亞去買婚的情況!
這樣惡劣傳統條件下怎能讓女性甘心戀愛成婚生子?沒有社會地位在家族裡沒有被尊重再夫家更沒有發言權利,自然在家當父母的掌上明珠為上策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