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
核四公投是民進黨的品牌政策,但在兩次對核四作出重大決策時,均未經公投程序,而皆是由政治權力逕行片面作出決定。第一次是二○○○年陳水扁任總統時停建核四,第二次是蔡英文如今以總統初選候選人身分宣布,若當選將推動核四不商轉。
「核四公投」有兩個層次:一是實質方面認為停廢核四有正當性,二是宣示將以公投的民主方式達成,慮及程序正義。客觀而論,此一政策思維比較公允,因為並非由政治權力擅為主張,必須徵詢民意始決定取捨。
陳水扁在二○○○年停建核四,根本違反了「核四公投」的承諾。未經公投徵詢民意,逕自停建核四的正當性何在?何況後來釋憲,大法官會議亦認為總統已經逾權。如今,蔡英文又主張核四不商轉,亦涉兩個問題。一、如果只是暫時不商轉,意義何在?如果是永久不商轉,即同廢核四,則又何必將之續建完工?二、無論暫時或永久不商轉,皆涉重大國策執行,總統豈有權力擅自為之?此一攸關核四停續的動作,是否應履行民進黨的承諾而交付公投?
陳水扁違反了核四公投的承諾,如今蔡英文亦然。民進黨黨團在立法院發動公投,只是作態而已;若真要履行核四公投的承諾,當然應發動公民聯署公投;而即使只在立院發動公投,蔡英文也說:「現在談公投言之過早。」此種態度,分明有違核四公投的承諾。
蔡英文已陷不能自圓其說的困境。她原認為核四是政治圖騰,可以挑激藍綠神經;因而她直接拋出核四「續建/不商轉」的投機主張,認為是「無廢核四之名,有廢核四之實」。但是,既然已有廢核四之實,則為何不履行承諾而交付核四公投?民進黨總不能自食其言吧?
現在蔡英文的話愈來愈軟,竟然轉移到再生能源方面,而謂「我們很客氣的只(主張)增加百分之四(再生能源)而已」;然遁詞知其所窮,因為增加百分之四的再生能源,雖做不做得到是另一回事,但其實並無人反對;問題是:增加百分之四的再生能源,與主張「核四不商轉」有何關係?又與不交付核四公投有何關係?可見,民進黨要的只是挑激選舉衝突,而不在尊重民意;但若不履行核四公投,「蔡總統」憑什麼下令核四不商轉?
「核四公投」以外,民進黨欠國人另一個公投,即台獨公投。台獨黨綱稱:「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此即台獨公投的主張。但是,民進黨迄今稱「台灣(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諱言「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集會時台獨旌旗招展,不見一面中華民國國旗,而「一邊一國連線」更是黨內新興派系,甚至連謝長廷的「二分之一憲法共識」亦不能達到「共識」;至於陳水扁主政八年,到頭來仍以總統身分宣示「要台獨,要正名,要制憲」。試問:為何不舉行台獨公投?
可見,民進黨要的也只是藉台獨或台灣國的情愫來挑激選舉衝突,而不在尊重民意;但若不舉行台獨公投,憑何主張「台灣(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蔡英文及蘇貞昌等領了國家薪水多年,難道是台灣國發給你(妳)的,而不是中華民國?這種「借殼上市」、「鳩佔鵲巢」、「偷天換日」的騙局,還要自欺欺人到何年何月?
民進黨一直躲避核四公投與台獨公投。陳水扁在二○○四年揚言要發動核四公投,後來竟告龜縮;而蔡同榮的台獨公投法,亦是被陳水扁公然擋下。廢核四及台獨,若未經公投通過,皆不具正當性;但民進黨欠國人這兩大公投,幾十年來卻一天到晚盡在操作廢核四及台獨這兩個議題,這還能說是「理性讓民主更有力」嗎?
事情還沒完,蔡英文又說,她若當選總統,ECFA廢不廢止,「公投其實也是一個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