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優惠券卻訂不到房?消基會:小心旅展好康暗藏不利!
買優惠券卻訂不到房? 消基會:小心旅展好康暗藏不利!
記者李玲玲/台北報導 2011/11/11 東森新聞
台北旅展今(11)天熱鬧登場,不過消基會卻在同一天公布去年旅展受理旅展相關書面申訴案的主要案情,提醒消費者,在搶好康的同時,也要注意是否暗藏不利,才不會損害自身權益。
一年一度的台北旅展,今年約有60個國家、850個參展單齊聚台北世貿一、三館展出,預計將有1500個攤位參與,較往年增加25%,創下台灣旅展史上最大的規模。
消基會彙整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15日間,受理旅展相關書面申訴案的主要案情,並分為五大類型,像是業者片面解約或變更商品內容、購買後業者倒閉或換人經營不認帳、使用住宿券訂房卻被告知已無票券上所載適用房型或總是「無空房」、使用票券時才發現優惠內容條件與業者原先承諾不同、參觀旅展被推銷其他商品或服務等。
去年有一名消費者在台北國際旅展向旅行社購買泰國遊行程共2位,第一人價格8999元、第二人優惠價4500元。消費者當場支付定金6000元並約定出團日期。但事後業者告知人數不足無法出團,要求消費者改期,但改期出團需多繳26249元,否則即解約退還定金。
消基會表示,每次旅展過後,接獲類似的案例層出不窮,不過如果消費者遇到這樣的案例,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的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若業者未經消費者同意,即單方面將優惠辦法或服務內容縮水,消費者可以不接受,並要求業者依原承諾條件履行契約內容
而在參團旅遊的狀況下,發現業者任意變更行程或是住宿飯店等等,與原先內容不同,根據根據「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暨不得記載事項」,若不是因無法抗拒的原因,例如颱風造成交通受阻等,旅行社得徵求2/3以上團員的同意後改變行程,若因此而增加費用須由業者吸收、減少費用的話則須退還給消費者。
即便旅行社業者無法出團,也應該通知旅客並按距離出發日期前通知天數之長短,賠償10%~100%旅遊費用的違約金。
另外,針對優惠券總是訂不到房間,消基會也提醒,根據《民法》第226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業者可以事先告知消費者設定優惠期限,不過卻不可約定於某日期後,將該張票券「作廢」或是「不可使用」等,因為預付型消費所購買以兌換商品或服務的票券,均以強制規定不因期限經過而滅失價值,消費者仍可要求加價券用或改為折抵其他商品或服務
對於旅展糾紛層出不窮,交通部觀光局在今年9月邀集各相關單位研商,嚴格要求策展廠商確認參展廠商的合法性與資格,若未能做到,將公布策展廠商名稱。消基會呼籲,政府可以落實決議,替民眾的權益把關。
同時也呼籲業者,業者應符合法規的要求、誠信經營。消費者則是要小心,業者在大力促銷之餘,可能暗藏不利的現象,因此在促銷價格明顯比一般行情低很多時,就有必要詢問清楚是否有特殊限制,以免便宜沒撿到便宜,還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