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0 20:49:04..

#愛情#



   


   愛情,要用多少方程式去證明才能成立呢?

   當我愛妳,而你卻不愛我,愛情依然是成立的

   卻是建築在我的心酸上。

   只有互相喜歡,幸福方程式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