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8 22:25:13煙愁┐

不要太過分了





我到底犯了什麼錯

喜歡一個人為什麼會搞成這樣


喜歡一個人 錯了是嘛

要喜歡誰難道不是我的權利嘛

不覺得搞個很分裂嘛

都因為我嘛

做錯了嘛

我只希望...那個人能過的好 過的快樂

並沒有求什麼阿

並沒有求他跟我在一起 並沒有求 他喜歡我

並沒有阿...我也知道那不可能

那位什麼

你們說 我自以為情聖

只是我從來沒有過這種想法阿

因為他 我知道原來我可以寫詞

原來我也掰的出來

就這樣阿 到底哪裡錯了

我很低調阿

並沒有告訴幾個人

出納些鎖文 主要是找個管道讓我自己發洩情緒

你們跟我要 我才看人給的

錯在哪

我並沒有想讓大家知道阿

是你們...幫我大事宣傳的不是嘛





如果還是要因為這樣 

搞分裂

然後才在那邊說 不希望

那我也不會表示意見了 

不都是自導自演


你們疏遠我 沒關係

我手機通訊錄

一樣有 70 80 個人

我即時一樣破百

我完美 在同個 伺服器裡 更是站在頂尖的人

200 300人不算什麼



要疏遠要排擠或是怎樣
就 隨便 你們

我不相信 會因為這樣 我的人生 
就會因此 而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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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這篇文

耀表示的不是什麼

只是我的立場 以及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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