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曉劇場2012《燕子》
時間:
地點: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
這齣戲讓我無法從劇場再現技巧的角度來給予評論,我還沒那麼冷血!
「再現」(representation)與「呈現」(presentation)之間的分際究竟如何拿捏?對於許多的劇場創作者,都應該會是一項莫大的挑戰。尤其是像曉劇場的沉重之作(也是封箱之作)《燕子》,肯定有很多觀眾會認為,你演得再真實、打得再兇狠、哭喊地再淒厲,也還是不及真實的千萬分之一;然而,藝術不就是來自於生活,而又要高於生活嗎?
早在古希臘悲劇盛行的年代,人們就已經知道戲裡所涉及到的「殺害」場景(”killing” scene),不可能當場真的殺一個人給觀眾「看」(wat
《燕子》裡頭也有大量的鞭笞、暴行、打罵與凌辱,甚至是擬真而不插入的性行為(倘若要求演員真實而插入的性行為,那觀眾自己私底下去看A片就好了),整齣戲在視聽感官上,肯定給觀眾不舒服、不忍心的感受。你若還會感到不忍心,表示還是有道德良知;但誰說看戲的美感經驗,就一定是舒服而安逸的呢?誰說實驗劇場的座位就一定要排得好好的,而觀眾不能自己動手放好呢?觀眾是否被消費文化慣壞了,凡事一定要美的、舒適的?實驗劇場原本不就是為了「實驗」而蓋設的劇場空間嗎?哪來這麼多框框格格與規規範範?
從實驗劇場的一樓入口處,《燕子》劇組及設計人員就想方設法在空間上營造綁票犯罪現場(crime scene)的氛圍,觀眾在入口處就要簽下切結書,對於待會兒演出所要呈現的內容,不能夠介入,即使演員被打得淒聲厲喊,你也不能夠出手阻擋或相救;從記者會到滿佈社會新聞報紙影印的電梯,從三樓劇場的前台再一路到劇場裡一切的物件裝置,無非都試圖在具有現代感的實驗劇場黑盒建築裡,營造犯罪現場與受害家屬的緊張焦慮與哭告無門。
《燕子》並沒有明顯的劇情推進,它主要在呈現/再現(re/presentation)綁架案件的犯罪現場、綁架犯(蕭景馨飾)及同夥女友(徐啟康飾)、受害人(林佳楠飾)、受害家屬(曾珮飾)的情境與心境,重覆性的台詞與戲劇行動,稍顯變化不足,觀眾可能易生疲乏。為此,編導特地設計了歌舞片段、綁架犯打電話給受害人母親要脅恐嚇、受害人和母親的親子深情交望、記者(王姿茜、邱映哲飾)的嗜血與白目等橋段,穿插其間,此外還有代表警方追捕行動的巡邏警車紅燈,這些設計都在加強整個戲劇氛圍,也時而增強或稍緩犯罪凌虐現場的緊張與沉重。
到最後,受害人還是被殺害了,死前受盡委屈、辱罵、毒打、性侵,死後則穿了一身白色透明洋裝與母親在夢中相會,無奈盡在不言中。導演化入劇中,帶了一束紅玫瑰,徐步走到受害家屬場景的前緣,將玫瑰擺下,離去,空場,無人,燈光由聚焦玫瑰漸漸擴大、暈亮整個劇場,沒有謝幕,劇終。
如果這些都不是重點那就不要演戲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