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1 18:27:04于善祿

兩個《原野》,各有千秋


【本文首登於《聯合報》,2009年11月29日,週日,D2,文化廣場。】

一個月內,臺北的新舞臺上演了兩種不同版本的《原野》,其一是臺灣李寶春京劇團的新編京劇(首演於2007年),其二是天津人民藝術劇院的「新解讀」話劇版(首演於2006年),都是從曹禺(1910-1996)的原劇做為重新出發與改編的起點,明年是曹禺一百歲的冥誕,這次新舞臺將兩個《原野》揪在一起,一前一後,密集演出,實有向曹禺致敬之意!

原劇是一個復仇的故事,夾雜著兩代兩家人的愛恨情仇,四個主要角色(金子、焦母、仇虎、焦大星)之間存有六種關係:婆媳、母子、哥倆、情人、夫妻、乾母子,倘若再加上已經身亡的焦閻王、仇父與仇妹,這裡頭所牽涉到的階級欺壓與人性糾葛,使得每個角色都成了一種性格象徵或典型,充滿高度表現性的語言密度與情感能量溢出了角色性格的容量,瀰漫了整個情境氛圍。全劇到了第三幕,書寫風格突然從寫實轉變成表現,從角色之間的衝突轉變成仇虎內心的衝突,虛實交錯,對於想要搬演該戲的劇團,多少造成一定的難度與挑戰。

「臺京版」在劇情與場面上,主要多加了開幕嫁娶,以及金子、仇虎、大星三人之間自小的深厚情誼,藉此細膩地強化了人物性格構成的背景,與眾人面對親情、友情、愛情之間的多重掙扎。在豐沛情感能量的表現上,則以多處激越昂揚的唱腔,層層堆疊起一波又一波的戲劇張力,多次贏得了現場觀眾的掌聲與喝采;至於仇虎的內心衝突,則是藉由冥判夢境以及游魂提燈的幻象來處理。整體看來,「臺京版」改編部分原劇結構、新編曲詞,李寶春幾乎只是保留了原故事的人物與情節,而改以京劇的形式重新創編了《原野》,敘事與抒情,兼而有之,幾乎是等量齊觀。

「津藝版」則是直接從原劇八、九萬字的篇幅裡,根據導演王延松的場面調度思維,以及劇中有力的藝術形象創造,提煉出三萬字的「新解讀版」,不外加新創台詞,只從原劇中高度濃縮,演員饒有韻味的口條,放多、收少的語調與聲情,將戲劇節奏表現得密不透風,舞台右側甚至從頭到尾都由聚光燈照著一把斧頭,更讓人感到角色所承受的情感糾結與莫大壓力。特別安排了九個由演員飾演的「陶俑類形象」,具有多樣化的功能,像是將原劇的舞臺指示轉化為「類歌隊」的吟誦、角色的內在靈魂與聲音、活動人體佈景道具等,使整個舞台畫面看起來更豐富。還有一場戲完全是由四個主要角色與兩張板凳所組成,不斷地變化角色的兩兩對話與對峙,漸漸演變成金子、仇虎、大星三人之間的感情鎖鍊,這一整場戲的舞台調度乾淨、俐落、張力十足,令人激賞!

臺灣曾經因為戒嚴(1949-1987)而禁絕了絕大多數的左翼文藝作品,對曹禺其人其作的認識,不但有世代情感記憶的斷層,也有文化傳播與審美經驗的斷層;解嚴後,臺灣出現過歌劇、京劇、話劇等形式的曹禺劇作改編上演,近年更有電視劇和電影的改編上映。不管如何被改編,其劇作裡的普世性、批判性、諷刺性仍然可以在當代社會產生警世效果;我認為,重新認識曹禺其人其作是必要的,不斷地在內容意涵上深掘探究,表現形式上求新求變,才是對經典般的曹禺劇作最適切的致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