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2 15:37:12于善祿

評美力時空《週末華爾滋》

時間:2004年11月21日
地點:華山創意文化園區果酒二樓
團體:美力時空
演出:《週末華爾滋》

這是2004第四屆第六種官能表演藝術祭的第三檔表演,之所以會有這個團體的成立,主要是台灣師範大學體育系林曼蕙和財團法人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合作的身心障礙青年「體適能運動營」的學員及其家長,陣容相當龐大,將近有五十人,很容易就把果酒二樓的禮堂表演場佔滿了。

幾段的表演包括群體華爾滋、聽「Baboo」聲扮猴子、某位女團員獨舞等等,由於是一群身心障礙/挑戰者在進行身體的表演,所以幾乎每個段落都會博得觀眾熱烈的掌聲,觀/演之間基本上維持著基本的儀態表現,也就是說身心障礙者/挑戰者賣力盡心地演出,觀眾給以掌聲與鼓勵,有時當然也夾以讚嘆。

這一切似乎真的行禮如儀,但我卻越來越不自在、眉頭越鎖越緊,真的不是我想太多,而是整個表演讓我覺得很寒心:當我看到那位所謂的藝術指導曾明生(台灣師範大學體育系講師)拿著「Baboo」喇叭發號施令/給予刺激指令,身心障礙/挑戰者開始扮演各種不同型態的猴子百態,一個指令,一個動作,展示在所有觀眾面前;然後是演員繞場,倘若脈絡化地看,就好像在展示每一位演員的身心障礙狀態,尤其所配合的音樂,根本就是國外馬戲團在所有演員與動物繞場時所經常使用的音樂類型,我不禁懷疑,我們是在看一群身心障礙/挑戰者耍猴戲、扮馬戲嗎?尤其到了謝幕場,曾明生竟當著所有觀眾面前,發給所有身心障礙/挑戰者一個小禮物,禮物包裝成一個糖果包的樣子,難道他們真的就像海洋世界的海豚一樣,在表演到某一個階段之後,馴獸師就要給一條魚嗎?藝術指導與身心障礙/挑戰者之間,成了馴獸師與動物的關係了嗎?成了發號施令與接受刺激的動作制約關係了嗎?這樣還有所謂的「創造性」嗎?

不過就在昨天晚上的同一個空間,才剛欣賞完日本Gayagaya的《驚奇天地The Story of A Riddle Land》,作品中,帶領者與身心障礙/挑戰者之間的關係,帶領、引導、啟發的程度要濃得多了,沒有誰控制誰的位階關係,完全是一種平等融和的對話關係,簡單扼要的字幕與大量非語言的表現,使得觀眾在理解上不致於太大的負擔。我就在想,同樣面對身心障礙/挑戰者在進行藝術創作,日本做得到,台灣呢?台灣似乎依然在教導(而非引導)、控制、馴化的窠臼裡頭,由小觀大,我們的中小學基礎教育不也是這樣嗎,而這些師資又有大部分都是師範體系所培養出來的,什麼時候我們才會有像西方的人文主義教育出來?
曾明生 2019-09-14 09:46:48

現在我們每周還在師大運動歡迎來看看。

https://news.cts.com.tw/vita/campus/201804/201804191921614.html

aa1 2019-08-20 21:10:31

您好,個人覺得當只看到這場表演,而非考量老師與學生所有的互動過程時,輕易下一個較為負面的判定可能不那麼適當,聽來就像認為曾明生老師可能有對待身心障礙者不平等之嫌。
首先我想有沒有可能是于老師您與曾明生老師之間的專業差異造成了有所誤會的可能?您的專業是劇場、戲劇等,曾明生老師的專業是舞蹈、舞蹈教育學、適應體育等。他與美力時空的理念,著重的並非藝術性與創造性,而是藉由舞蹈、適應體育來培養身心障礙者的協調性、記憶(固定形式)的技巧,或著與周圍夥伴的互動等等,承擔教育功能。課程內容也有包含讓學生自由發揮的部分,可能並沒有如您所言要將學生當成動物控制而沒有平等引導的意思;只是嘗試讓學生理解並記憶固定形式,也屬於適應體育試圖給予身心障礙學生教育的一部份。
再者,個人認為這樣的表演形式其實不算太少見,那麼如果換作是一般人而非身心障礙者這樣演出,是否還會覺得這樣的演出形式是在讓表演者耍猴戲呢?這可能是個可以思考的問題。大家在嘗試賦予他者尊重與平等時,可能會有兩種狀況,一種是用特意小心到將對方群體獨立於大眾之外;一種是待他們如普羅大眾一般,但仍考量他們的不同狀況,把身心障礙當作普羅大眾中身為人各有不同的特點之一。若是採用後者的態度,我認為出現這樣的表演是合理的,也未必有要戲耍表演者的意思。
最後,直接在舞台上發給表演者小禮物,或許是比較奇怪而讓人困惑的。但是還是先了解看看這樣的互動對他們而言有何意義比較好吧?或許這不過是老師與學生之間的一個小約定,也或許那些小禮物只不過就如同觀眾獻給表演者的花束一般,由親自教導、看著他們成長的曾老師來獻給所有努力並嘗試配合固定形式的表演者們。
總而言之,若以劇場專業的藝術創作的角度觀察美力時空的演出,有批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僅因為這場表演,就認為這樣是在讓表演者耍猴戲、是對身心障礙者不平等的控制等等可能還是不夠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