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8 00:32:59于善祿
關於「台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扶植」的二三事
在個人所參與過的幾個藝文補助機制裡頭,由台南市政府文化局策劃主辦、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承辦執行的「台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扶植」,應該算是較為特殊的一個──除了承辦單位針對送審團隊的書面資料進行初步的行政與資格審查之外,委聘評審委員所進行的書面專業審查,以及現場專業審查同步實施,可以說是最大的特色,現場審查的過程包括團隊自選片段呈現、團隊經營與創作理念闡述、評審委員與團隊負責人之間的問答,待所有團隊依此流程全部審查完畢之後,全體委員再根據一整天所看下來的結果,進行綜合討論,最後選出績優的團隊,給予扶植補助。
這樣的現場審查做法,平心而論,各有利弊,優點是所有團隊的實力均在現場得以大致地展現,團隊的負責人也可以就書面資料不足之處做口頭補充,而且也同時考驗著演藝團隊展演、評審審查、及承辦單位行政的各自專業能力,雖然勞師動眾,但其過程及其結果,應較有公信力。然而其缺點就在於「現場」,團隊極可能為現場自選片段的呈現而加強訓練,評審容易受「點狀」式的現場表現而影響給分標準,團隊與評審之間也容易有「見面三分情」的尷尬與壓力。這三年來,報名送審的團隊平均多在十幾團,所以現場總審查時間尚可以濃縮在一天之內完成,然而倘若未來報名的團隊逐年增長,這個做法可能必須有所調整。這就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演藝團隊的生態與文化版圖。
由於筆者是「外台南」的評審,所以前兩個年度(91年度、92年度)在從事此一機制的評審時,總有瞎子摸象的感覺,總以為怎麼會只有十幾個團隊來報名,總想知道全台南市登記有案的演藝團隊究竟有多少……,這些疑惑總算到了第三個年度(93年度)稍稍得到解答,在該年度的徵選辦法宣傳單黃色彩頁面上,可以隱隱約約看到一百多個團隊的名稱,而浮出凸顯的則正是前兩個年度曾獲選扶植補助的團隊名稱,一方面可以粗略測繪當地演藝團隊的生態文化,二方面也有繼往開來的涵意。這讓我感到非常興奮,有一種掌握地圖的方向感,雖然團隊數量並不必然等同於藝術品質,但卻讓人看到更多的可能性,不管是承辦單位,或是尚未報名徵選過的團隊,都應該在鼓勵與自信心上面,多加把勁,畢竟這個機制有很大一部分是在「扶植」,而非大團者恆大,小團者恆小,尤其在過去三年裡,有三個團體連續三年獲選為扶植團隊,有兩個團體兩度入選為扶植團隊,而三個年度所有的入選團隊則集中在八個團隊(其中有兩個曾經改名) ,我們寧願相信並期待台南市的傑出演藝團隊不只有這八個。
不過話又說回來,演藝團體雖多,但從報名的團隊表現來看,其獨特的主體性格或相互間的區隔並不明顯,這是目前筆者所看到比較大的問題。不論是從書面送審的資料或現場問答,常可令人感受到團隊想要包山包海、卻樣樣通樣樣鬆的窘境,更常出現的狀況是,對於自身創作理念論述與話語的欠缺,繞來繞去多在模糊的概念與意識形態上打轉,時時可聞「傳統」、「傳承」、「現代」、「創意」、「西方」、「中國」、「台灣」、「台北」、「台南」、「在地」……等等的概念語言,缺乏真正深沉省思與批判的能力,乃至於生命的厚度;有時甚至評審已拋出某些「做球」題以資發揮,但換來的回答依舊是盤繞在概念語言的五里霧中,儼然成了八股的演講比賽,而且結論都類似。
進一步思索這個現象背後的原因,可能是大多數的團隊平時多汲汲於自身的經營與創作,無暇關照整體藝文生態(或精確地說,台南市藝文界的問題共相),許多團隊都肩負著欲「振衰起弊」、「啟發民智」的沉重文化使命感,許多團隊都從基礎開始,包山包海,樣樣通,樣樣鬆,活像個補習班似的,教育性與推廣性偏高,但創意度與主體性卻普遍低落、不明顯。
此外,在這三年的評審經驗當中,我又再一次強烈地感受到兩種迷思:「台北」VS「外台北」,以及「學院」VS「非學院」的二元對立思維;在這些話語當中,常常不可免地夾藏著不滿、不服、哀嘆、自信、嫉妒、矮化自我……等等極其複雜而糾結的潛意識。
藝文資源分配,背後有極其複雜的政治權力運作問題,恐怕不是這篇文章的篇幅和我個人的能力可以解決的;值得提出的是,這三年來的評審委員都極力為此一機制下的演藝團隊爭取最大的資源而努力,在承辦單位留控最低的行政經費之餘,全數的經費幾都用於入選的團隊身上,也許因為從文建會(指導單位)所撥下來的總經費就已不多(但已連續三年獲得文建會「縣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扶植計劃」的最高金額補助),所以總在平均分配之後,令人頗感不足。但入選團隊的另外一層更重要的涵意,應該是「榮譽」,畢竟在每年諸多團隊報名、及嚴謹且公開的評審過程中,還能夠脫穎而出,總的來說,受到肯定的榮譽其意義絕對大過於扶植補助。
最後則是關於「學院」與「非學院」的迷思,一般多是對立的觀點視之,但看戲多年的我卻並不這麼認為。我來自「外台南」的台北藝術大學戲劇系,這個校、系二十多年來,一直被視為「學院派」的同義詞,一則因為它的確曾經叫做「國立藝術學院」,是個藝術專業人才的培育重鎮;二則所謂「學院派」是系統化、效率化、規格化的訓練,而這正是所謂「非學院派」常常想要接受的訓練。然而我們經常看到的是,「非學院」具有較豐富的創意及較深厚的人文關懷,但是在「學院」卻經常只看到所謂的「精準」(請注意,許多評論人喜用的字眼「精準」絕對不是衡量藝術價值的唯一指標)與現代化的效率,空有其亮麗的外在軀殼,卻欠缺更為核心的人文價值;進一步說,「學院」的技術與效率,幾經訓練,即可獲得,但「非學院」的人文關懷卻非一朝一夕一蹴可幾。不需要對「學院」抱持酸葡萄心理(如沒考進學院唸書、學習劇場技能,或沒被聘進學院任教等等),扎扎實實地發揮創意,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這些年,因為一些機緣,竟然從劇場觀察與書寫者,稍稍地跨足了藝文補助審查委員的位置,感覺好像從在野的批判者,變成了在朝的被批判者;其次,自己雖在學院裡頭教授劇場史,但卻常在學院與非學院、劇場與非劇場之間遊走;再者,最奇妙的是,身為「外台南」的劇場評論者,卻在過去連續的三年裡,被邀聘為「台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扶植」機制的決審評審委員。十幾年來,看過近千齣大大小小的戲,但是個人對於台南地區的演藝活動,只是「點狀」與「不連續」的粗略印象,遑論對該地區的藝文生態或補助機制置喙,以上所言,充其量,僅是一個異鄉人在台南地區浮光掠影的風景速寫罷了!
這樣的現場審查做法,平心而論,各有利弊,優點是所有團隊的實力均在現場得以大致地展現,團隊的負責人也可以就書面資料不足之處做口頭補充,而且也同時考驗著演藝團隊展演、評審審查、及承辦單位行政的各自專業能力,雖然勞師動眾,但其過程及其結果,應較有公信力。然而其缺點就在於「現場」,團隊極可能為現場自選片段的呈現而加強訓練,評審容易受「點狀」式的現場表現而影響給分標準,團隊與評審之間也容易有「見面三分情」的尷尬與壓力。這三年來,報名送審的團隊平均多在十幾團,所以現場總審查時間尚可以濃縮在一天之內完成,然而倘若未來報名的團隊逐年增長,這個做法可能必須有所調整。這就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演藝團隊的生態與文化版圖。
由於筆者是「外台南」的評審,所以前兩個年度(91年度、92年度)在從事此一機制的評審時,總有瞎子摸象的感覺,總以為怎麼會只有十幾個團隊來報名,總想知道全台南市登記有案的演藝團隊究竟有多少……,這些疑惑總算到了第三個年度(93年度)稍稍得到解答,在該年度的徵選辦法宣傳單黃色彩頁面上,可以隱隱約約看到一百多個團隊的名稱,而浮出凸顯的則正是前兩個年度曾獲選扶植補助的團隊名稱,一方面可以粗略測繪當地演藝團隊的生態文化,二方面也有繼往開來的涵意。這讓我感到非常興奮,有一種掌握地圖的方向感,雖然團隊數量並不必然等同於藝術品質,但卻讓人看到更多的可能性,不管是承辦單位,或是尚未報名徵選過的團隊,都應該在鼓勵與自信心上面,多加把勁,畢竟這個機制有很大一部分是在「扶植」,而非大團者恆大,小團者恆小,尤其在過去三年裡,有三個團體連續三年獲選為扶植團隊,有兩個團體兩度入選為扶植團隊,而三個年度所有的入選團隊則集中在八個團隊(其中有兩個曾經改名) ,我們寧願相信並期待台南市的傑出演藝團隊不只有這八個。
不過話又說回來,演藝團體雖多,但從報名的團隊表現來看,其獨特的主體性格或相互間的區隔並不明顯,這是目前筆者所看到比較大的問題。不論是從書面送審的資料或現場問答,常可令人感受到團隊想要包山包海、卻樣樣通樣樣鬆的窘境,更常出現的狀況是,對於自身創作理念論述與話語的欠缺,繞來繞去多在模糊的概念與意識形態上打轉,時時可聞「傳統」、「傳承」、「現代」、「創意」、「西方」、「中國」、「台灣」、「台北」、「台南」、「在地」……等等的概念語言,缺乏真正深沉省思與批判的能力,乃至於生命的厚度;有時甚至評審已拋出某些「做球」題以資發揮,但換來的回答依舊是盤繞在概念語言的五里霧中,儼然成了八股的演講比賽,而且結論都類似。
進一步思索這個現象背後的原因,可能是大多數的團隊平時多汲汲於自身的經營與創作,無暇關照整體藝文生態(或精確地說,台南市藝文界的問題共相),許多團隊都肩負著欲「振衰起弊」、「啟發民智」的沉重文化使命感,許多團隊都從基礎開始,包山包海,樣樣通,樣樣鬆,活像個補習班似的,教育性與推廣性偏高,但創意度與主體性卻普遍低落、不明顯。
此外,在這三年的評審經驗當中,我又再一次強烈地感受到兩種迷思:「台北」VS「外台北」,以及「學院」VS「非學院」的二元對立思維;在這些話語當中,常常不可免地夾藏著不滿、不服、哀嘆、自信、嫉妒、矮化自我……等等極其複雜而糾結的潛意識。
藝文資源分配,背後有極其複雜的政治權力運作問題,恐怕不是這篇文章的篇幅和我個人的能力可以解決的;值得提出的是,這三年來的評審委員都極力為此一機制下的演藝團隊爭取最大的資源而努力,在承辦單位留控最低的行政經費之餘,全數的經費幾都用於入選的團隊身上,也許因為從文建會(指導單位)所撥下來的總經費就已不多(但已連續三年獲得文建會「縣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扶植計劃」的最高金額補助),所以總在平均分配之後,令人頗感不足。但入選團隊的另外一層更重要的涵意,應該是「榮譽」,畢竟在每年諸多團隊報名、及嚴謹且公開的評審過程中,還能夠脫穎而出,總的來說,受到肯定的榮譽其意義絕對大過於扶植補助。
最後則是關於「學院」與「非學院」的迷思,一般多是對立的觀點視之,但看戲多年的我卻並不這麼認為。我來自「外台南」的台北藝術大學戲劇系,這個校、系二十多年來,一直被視為「學院派」的同義詞,一則因為它的確曾經叫做「國立藝術學院」,是個藝術專業人才的培育重鎮;二則所謂「學院派」是系統化、效率化、規格化的訓練,而這正是所謂「非學院派」常常想要接受的訓練。然而我們經常看到的是,「非學院」具有較豐富的創意及較深厚的人文關懷,但是在「學院」卻經常只看到所謂的「精準」(請注意,許多評論人喜用的字眼「精準」絕對不是衡量藝術價值的唯一指標)與現代化的效率,空有其亮麗的外在軀殼,卻欠缺更為核心的人文價值;進一步說,「學院」的技術與效率,幾經訓練,即可獲得,但「非學院」的人文關懷卻非一朝一夕一蹴可幾。不需要對「學院」抱持酸葡萄心理(如沒考進學院唸書、學習劇場技能,或沒被聘進學院任教等等),扎扎實實地發揮創意,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這些年,因為一些機緣,竟然從劇場觀察與書寫者,稍稍地跨足了藝文補助審查委員的位置,感覺好像從在野的批判者,變成了在朝的被批判者;其次,自己雖在學院裡頭教授劇場史,但卻常在學院與非學院、劇場與非劇場之間遊走;再者,最奇妙的是,身為「外台南」的劇場評論者,卻在過去連續的三年裡,被邀聘為「台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扶植」機制的決審評審委員。十幾年來,看過近千齣大大小小的戲,但是個人對於台南地區的演藝活動,只是「點狀」與「不連續」的粗略印象,遑論對該地區的藝文生態或補助機制置喙,以上所言,充其量,僅是一個異鄉人在台南地區浮光掠影的風景速寫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