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30 19:24:04YU

賭。
















事件:先放下這件事情的就贏了。
賭注:如果沒達成,一年交不到男朋友。
期限:兩週。
備註:不違背善良風俗的情況下什麼手段都能使用。


我相信我絕對贏的。
汪YUYU嘛,總是得要有點刺激才會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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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你有種態度令人真是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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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覺得自己變了耶嗚嗚。
不太喜歡這種改變。
不太正面。

大概要再改變一下。
讓自己更棒更棒更棒更棒更加UP!

首先就是多付出!
頑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