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0 18:23:29非//
*給那位無名氏小姐*
妳竟然可以說那種不實的事情
如果我真的跟她搞曖昧
那我就認了
可是這根本就不是真的
妳還這樣講 無憑無據
就代表妳真的急了
她現在是我女朋友
雖然之前他選擇了妳而放棄了我
可是現在你跟她分手了
她也說了只跟妳做朋友
那也請妳不要越線
剛剛 妳跟她說 我跟小葵搞曖昧
哈哈 很好笑 妳是在說幾百年前的事情了
那麻煩請你把證據拿出來
沒有證據就不要在那邊瞎說
妳還強吻她 妳就是想挽回他也不用這種方法
如果真的想搶回她 請用正當一點的方法
不要用這種手段
也不要每次做了傷害他的事之後 又跟她道歉
妳還要她原諒妳幾次 妳才過癮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