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0 18:23:29非//

*給那位無名氏小姐*


  妳竟然可以說那種不實的事情
  如果我真的跟她搞曖昧
  那我就認了
  可是這根本就不是真的
  妳還這樣講 無憑無據
  就代表妳真的急了

  她現在是我女朋友
  雖然之前他選擇了妳而放棄了我
  可是現在你跟她分手了
  她也說了只跟妳做朋友
  那也請妳不要越線
  剛剛 妳跟她說 我跟小葵搞曖昧
  哈哈 很好笑 妳是在說幾百年前的事情了
  那麻煩請你把證據拿出來 
  沒有證據就不要在那邊瞎說
  妳還強吻她 妳就是想挽回他也不用這種方法
  如果真的想搶回她 請用正當一點的方法
  不要用這種手段
  也不要每次做了傷害他的事之後 又跟她道歉
  妳還要她原諒妳幾次 妳才過癮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