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1 20:23:31眉卿
台灣同胞脊梁硬起來,東海油氣田是咱們中國的
[圖中綠色虛綫是中國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依據2900米沖繩海溝劃界,這是日本提供的圖紙,也是日本人嘴短不願意閙上聯合國的地方。]
告訴你真實的中日東海石油之爭(轉載)
國際油價持續衝高,想必國人都從不斷上漲的汽油價格中感受到了其對國民經濟和百姓生活的影響。石油對我國的發展是多麼重要,就不比贅言了。現轉引網友“你克我服”牛文,和大家分享。只想說一句:石油,一滴都不能少!
筆者目前供職於某國有石油公司海外公司,深知買油不如找油,油田是自己國家的了,就保險了。目前國外好的油田基本已經被西方列強瓜分完畢。美國為首的列強妄圖以此扼殺我國的能源線,君不見米國國會這次又跳出來阻撓我中海油收購優尼科公司。所以像東海這樣的寶地,必以最強之決心維護之!
中日東海石油之爭---知識普及版
最近一段時間,中日兩國圍繞東海石油開採的主權問題,發生了嚴重的對立。
上到政府首腦、閣僚議員,下到草民百姓、知識精英,各抒己見,紛紛表達了嚴重的關注。
在俺看來,可惜雙方情緒化的議論都太多了些,事實真相每每被掩藏到幕後去了.....
所以俺不自量力,先來把事情前前後後的相關知識點列舉出來,
讓有緣看到俺這點雕蟲小技的朋友,也有機會總攬全局地重新審視一下此爭執的核心。
1) 事情起因: 中國對東海石油的開發,引發了日方的恐懼。
中國勘測東海石油,要從70年代開始。隨後在浙江以東海域的東海大陸架盆地中部發現了“西湖凹陷”。
自1980年在東海首次鑽探成功龍井一號井以來,中國已在西湖凹陷鑽井30口,其中20口獲高產工業油氣流。
經過最近20多年的勘探,中國目前已在西湖凹陷,開發出了平湖、春曉、天外天、斷橋、殘雪、寶雲亭、武雲亭、和孔雀亭等8個油氣田。
此外,還發現了玉泉、龍井、孤山等若干大型含油氣構造。
2)日方的主張:兩國平分東海資源,當然油氣資源也不例外。
如何“平分”呢?
中日兩國都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約國,按理來說,按照聯合國海洋法規定的“專屬經濟區(EEZ)”以及“大陸架”相關條款,就該可以劃分東海了;
但問題是東海的最大寬度只有330海裏,而聯合國海洋法規定的每個國家可以最大享有的專屬經濟區(以下簡稱EEZ)可以達到200海裏;
這樣一來,中日兩國在東海的EEZ肯定會有互相重疊的現象發生。那又如何是好呢?
日本方面提出了“重疊部分的EEZ,按照兩國中線來劃分,誰也不吃虧”的原則;
如下圖所示:圖請見http://cgi2.tky.3web.ne.jp/~zzh/map1.jpg
最左面一條粉紅色的線,就是站在日本角度所畫的200海裏EEZ邊界線;
深藍色的線則是站在中國以及台灣立場上畫出的200海裏EEZ邊界線;
既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就從中取平,得到了紅色的線。
這就是日本主張的劃分中日兩國EEZ的“中間線”方案;
我們可以看到,已經建成的平湖油氣田明顯在這條中間線中國一端;
而這次導致日本方面抓狂的春曉油氣田,也在這條線中國一端(據中間線5km);
按理來說日本方面沒有資格說三道四的,因為中國方面的做法沒有任何出界的地方。
但一部分日本媒體又拋出了下面的奇談怪論,用以蠱惑本國民心。
如下圖所示:http://cgi2.tky.3web.ne.jp/~zzh/map2.jpg
日方認為,儲藏在東海海底的油氣資源,按照他們所定的“中間線”方案,大部分石油都儲藏在中間線日本一側;
而中國方面搶先進行開採,會像吸管一樣,不僅吸幹中間線中國一側儲藏的石油,
還會順勢把日本一側儲藏的資源也一併吸走,從而造成日本國家利益的損失.......云云
據此要求日本官方儘快採取措施,與中國爭搶這塊“海底石油蛋糕”;
3)中國的主張:不存在什麼“中間線原則”。東海海底石油資源的劃分,
要依據聯合國海洋法第六部分“大陸架”所規定的條款來進行-----全是中國的。 ;)
要想搞明白中國政府的主張闔理與否,首先就需要了解《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如上面所述,海洋法公約裏第五部分講述的是專屬經濟區EEZ的劃分及其主權權利;
第六部分定義的是大陸架的劃分及其主權權利;
日方再三強調的都是EEZ如何劃分,這個姑且不去跟它計較;
單說海底油氣資源,在海洋法公約中第五部分56條(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的權利、管轄權和義務)的第三款明確規定:
“本條所載的關於海床和底土的權利,應按照第六部分的規定行使。”
也就是說,EEZ的劃分,管不到大陸架裏面資源的事情。
關於石油這樣的蘊藏在大陸架裏的資源的界定,要看第六部分(大陸架)說什麼。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六部分76條很明確的規定了大陸架歸屬方面的問題。
中方主張的也正在於此。特別是第五款規定了
1.大陸架最大可以延伸到距岸350海裏處。
2.如果中間超過2500米深,就不算是大陸架的延伸了。
這兩條正好能夠把日本對東海油氣資源的要求完全扼殺,而且能夠從法理上保證中國開採東海石油的合法性。
因為從日本沖繩出發向西的海底,有一個深度超過2900米的沖繩海槽,
因而那海槽的存在,就成為了日本無法延伸其大陸架向西達到350公里上顯的致命限制。
中國則不存在這個問題,所以中國方面主張的大陸架主權,一直延伸到沖繩海槽(不到350海裏的上限),並在這裡與日本分界。
海洋法公約77條規定,“沿海國為勘探大陸架和開發其自然資源為目的,對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
而日方反復強調的“EEZ中線劃分”,則是與此毫不相干的另外一樁公案了,需要另外討論;
由此,中國對東海海底石油,擁有無可辯駁的開採權。
至於這次日方提到的“春曉油田”,據西面的浙江寧波只有188海裏(據中國國土直線距離150海裏),
距離中國主張的大陸架主權邊界----沖繩海槽----還有175海裏。完全屬於中國合理合法開採的區域。
我們來看下面的圖示:http://cgi2.tky.3web.ne.jp/~zzh/map3.jpg
這是本次討論的截面圖。
海島所示,是日本沖繩列島;
大陸所示,是中國海岸;
綠線所示,是中國主張的大陸架延伸原則下的主權範圍,直到深達2900米的沖繩海槽;
紅線所示,是日本方面主張的日本200海裏範圍;
褐線所示,是中國200海裏範圍;
藍線所示,使日本方面主張的中日中間線;
洋紅色方塊,則是標誌了此次春曉油田的所在位置。
按照日本的提案,A歸中國,B+C歸日本;
按照中國的提案,A+B+C都是中國的
要注意的是,這裡探討的是海底部分的分配,而不是上面所覆蓋水域及其資源的分配;
那才是EEZ劃界要討論的對象。
4)產生糾紛情況下,國際仲裁的預見: 聯合國海洋法庭將會作出對中國有利的裁判,這是中日兩國知識界的共識。
當相關國家為EEZ、大陸架劃界所無法達成共識的時候,經調解無效,將送交聯合國海洋法庭裁決。
如上文所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條文,完全站在了中國一方。
如果想在大陸架歸屬方面與中國做對,日本方面完全拿不出相應的理由。
事實上,日本在國內的蠱惑性宣傳上,也極力避免提到中國的主張,因為那完全是他們所無法反駁的。
日本知識界當然沒有其政府那樣遵循鴕鳥政策的餘地,對於中國提出的大陸架歸屬,不得不正面面對。
他們的對策則是:
無視沖繩海槽的存在,儘量把中國和沖繩說成是處於同一大陸架,因此要“共用東海海底這同一塊大陸架”。而沖繩海槽,只不過是偶然的凹陷而已,不能作為大陸架延伸中止的標誌...... 呵呵
但就算這一狡辯能夠得逞,在聯合國海洋法庭的鬥爭上,日本仍舊毫無勝算可言;
聯合國海洋法庭,多次就類似的爭論,作出對中國這樣的大陸國家有利得多的判決。
比如1969年,聯邦德國與丹麥荷蘭爭奪北海EEZ的時候,如果按照所謂的“中間線原則”,聯邦德國將只能分到很少的一部分;
但聯合國海洋法庭以
1)人口比例
2)海岸線長度
等原則出發,將大部分EEZ判給了聯邦德國。
所以,了解這些史實的日本知識階層,深深知道海洋法法庭等待自己的將是什麼下場。
現在日本媒體和政府的叫囂,只是自己無可奈何的一種表現罷了,呵呵呵呵
附注:聯合國海洋公約的中文版文本,可以參看這裡,呵呵
http://www.un.org/chinese/law/sea/
告訴你真實的中日東海石油之爭(轉載)
國際油價持續衝高,想必國人都從不斷上漲的汽油價格中感受到了其對國民經濟和百姓生活的影響。石油對我國的發展是多麼重要,就不比贅言了。現轉引網友“你克我服”牛文,和大家分享。只想說一句:石油,一滴都不能少!
筆者目前供職於某國有石油公司海外公司,深知買油不如找油,油田是自己國家的了,就保險了。目前國外好的油田基本已經被西方列強瓜分完畢。美國為首的列強妄圖以此扼殺我國的能源線,君不見米國國會這次又跳出來阻撓我中海油收購優尼科公司。所以像東海這樣的寶地,必以最強之決心維護之!
中日東海石油之爭---知識普及版
最近一段時間,中日兩國圍繞東海石油開採的主權問題,發生了嚴重的對立。
上到政府首腦、閣僚議員,下到草民百姓、知識精英,各抒己見,紛紛表達了嚴重的關注。
在俺看來,可惜雙方情緒化的議論都太多了些,事實真相每每被掩藏到幕後去了.....
所以俺不自量力,先來把事情前前後後的相關知識點列舉出來,
讓有緣看到俺這點雕蟲小技的朋友,也有機會總攬全局地重新審視一下此爭執的核心。
1) 事情起因: 中國對東海石油的開發,引發了日方的恐懼。
中國勘測東海石油,要從70年代開始。隨後在浙江以東海域的東海大陸架盆地中部發現了“西湖凹陷”。
自1980年在東海首次鑽探成功龍井一號井以來,中國已在西湖凹陷鑽井30口,其中20口獲高產工業油氣流。
經過最近20多年的勘探,中國目前已在西湖凹陷,開發出了平湖、春曉、天外天、斷橋、殘雪、寶雲亭、武雲亭、和孔雀亭等8個油氣田。
此外,還發現了玉泉、龍井、孤山等若干大型含油氣構造。
2)日方的主張:兩國平分東海資源,當然油氣資源也不例外。
如何“平分”呢?
中日兩國都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約國,按理來說,按照聯合國海洋法規定的“專屬經濟區(EEZ)”以及“大陸架”相關條款,就該可以劃分東海了;
但問題是東海的最大寬度只有330海裏,而聯合國海洋法規定的每個國家可以最大享有的專屬經濟區(以下簡稱EEZ)可以達到200海裏;
這樣一來,中日兩國在東海的EEZ肯定會有互相重疊的現象發生。那又如何是好呢?
日本方面提出了“重疊部分的EEZ,按照兩國中線來劃分,誰也不吃虧”的原則;
如下圖所示:圖請見http://cgi2.tky.3web.ne.jp/~zzh/map1.jpg
最左面一條粉紅色的線,就是站在日本角度所畫的200海裏EEZ邊界線;
深藍色的線則是站在中國以及台灣立場上畫出的200海裏EEZ邊界線;
既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就從中取平,得到了紅色的線。
這就是日本主張的劃分中日兩國EEZ的“中間線”方案;
我們可以看到,已經建成的平湖油氣田明顯在這條中間線中國一端;
而這次導致日本方面抓狂的春曉油氣田,也在這條線中國一端(據中間線5km);
按理來說日本方面沒有資格說三道四的,因為中國方面的做法沒有任何出界的地方。
但一部分日本媒體又拋出了下面的奇談怪論,用以蠱惑本國民心。
如下圖所示:http://cgi2.tky.3web.ne.jp/~zzh/map2.jpg
日方認為,儲藏在東海海底的油氣資源,按照他們所定的“中間線”方案,大部分石油都儲藏在中間線日本一側;
而中國方面搶先進行開採,會像吸管一樣,不僅吸幹中間線中國一側儲藏的石油,
還會順勢把日本一側儲藏的資源也一併吸走,從而造成日本國家利益的損失.......云云
據此要求日本官方儘快採取措施,與中國爭搶這塊“海底石油蛋糕”;
3)中國的主張:不存在什麼“中間線原則”。東海海底石油資源的劃分,
要依據聯合國海洋法第六部分“大陸架”所規定的條款來進行-----全是中國的。 ;)
要想搞明白中國政府的主張闔理與否,首先就需要了解《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如上面所述,海洋法公約裏第五部分講述的是專屬經濟區EEZ的劃分及其主權權利;
第六部分定義的是大陸架的劃分及其主權權利;
日方再三強調的都是EEZ如何劃分,這個姑且不去跟它計較;
單說海底油氣資源,在海洋法公約中第五部分56條(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的權利、管轄權和義務)的第三款明確規定:
“本條所載的關於海床和底土的權利,應按照第六部分的規定行使。”
也就是說,EEZ的劃分,管不到大陸架裏面資源的事情。
關於石油這樣的蘊藏在大陸架裏的資源的界定,要看第六部分(大陸架)說什麼。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六部分76條很明確的規定了大陸架歸屬方面的問題。
中方主張的也正在於此。特別是第五款規定了
1.大陸架最大可以延伸到距岸350海裏處。
2.如果中間超過2500米深,就不算是大陸架的延伸了。
這兩條正好能夠把日本對東海油氣資源的要求完全扼殺,而且能夠從法理上保證中國開採東海石油的合法性。
因為從日本沖繩出發向西的海底,有一個深度超過2900米的沖繩海槽,
因而那海槽的存在,就成為了日本無法延伸其大陸架向西達到350公里上顯的致命限制。
中國則不存在這個問題,所以中國方面主張的大陸架主權,一直延伸到沖繩海槽(不到350海裏的上限),並在這裡與日本分界。
海洋法公約77條規定,“沿海國為勘探大陸架和開發其自然資源為目的,對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
而日方反復強調的“EEZ中線劃分”,則是與此毫不相干的另外一樁公案了,需要另外討論;
由此,中國對東海海底石油,擁有無可辯駁的開採權。
至於這次日方提到的“春曉油田”,據西面的浙江寧波只有188海裏(據中國國土直線距離150海裏),
距離中國主張的大陸架主權邊界----沖繩海槽----還有175海裏。完全屬於中國合理合法開採的區域。
我們來看下面的圖示:http://cgi2.tky.3web.ne.jp/~zzh/map3.jpg
這是本次討論的截面圖。
海島所示,是日本沖繩列島;
大陸所示,是中國海岸;
綠線所示,是中國主張的大陸架延伸原則下的主權範圍,直到深達2900米的沖繩海槽;
紅線所示,是日本方面主張的日本200海裏範圍;
褐線所示,是中國200海裏範圍;
藍線所示,使日本方面主張的中日中間線;
洋紅色方塊,則是標誌了此次春曉油田的所在位置。
按照日本的提案,A歸中國,B+C歸日本;
按照中國的提案,A+B+C都是中國的
要注意的是,這裡探討的是海底部分的分配,而不是上面所覆蓋水域及其資源的分配;
那才是EEZ劃界要討論的對象。
4)產生糾紛情況下,國際仲裁的預見: 聯合國海洋法庭將會作出對中國有利的裁判,這是中日兩國知識界的共識。
當相關國家為EEZ、大陸架劃界所無法達成共識的時候,經調解無效,將送交聯合國海洋法庭裁決。
如上文所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條文,完全站在了中國一方。
如果想在大陸架歸屬方面與中國做對,日本方面完全拿不出相應的理由。
事實上,日本在國內的蠱惑性宣傳上,也極力避免提到中國的主張,因為那完全是他們所無法反駁的。
日本知識界當然沒有其政府那樣遵循鴕鳥政策的餘地,對於中國提出的大陸架歸屬,不得不正面面對。
他們的對策則是:
無視沖繩海槽的存在,儘量把中國和沖繩說成是處於同一大陸架,因此要“共用東海海底這同一塊大陸架”。而沖繩海槽,只不過是偶然的凹陷而已,不能作為大陸架延伸中止的標誌...... 呵呵
但就算這一狡辯能夠得逞,在聯合國海洋法庭的鬥爭上,日本仍舊毫無勝算可言;
聯合國海洋法庭,多次就類似的爭論,作出對中國這樣的大陸國家有利得多的判決。
比如1969年,聯邦德國與丹麥荷蘭爭奪北海EEZ的時候,如果按照所謂的“中間線原則”,聯邦德國將只能分到很少的一部分;
但聯合國海洋法庭以
1)人口比例
2)海岸線長度
等原則出發,將大部分EEZ判給了聯邦德國。
所以,了解這些史實的日本知識階層,深深知道海洋法法庭等待自己的將是什麼下場。
現在日本媒體和政府的叫囂,只是自己無可奈何的一種表現罷了,呵呵呵呵
附注:聯合國海洋公約的中文版文本,可以參看這裡,呵呵
http://www.un.org/chinese/law/s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