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忽略了神頒布誡命背後的意義是什麽?
聖經上記載:「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3-17)
聖經十誡是神對人的告誡與教導。神為什麼要頒布誡命呢?神的心意是什麼?
全能神的話說:「起初,在舊約律法時代帶領人,就像帶領小孩生活似的,起初的人類是從耶和華初生的人類,也就是以色列人,他們對如何敬畏神、如何在地上生活這些都不明白。也就是說,耶和華造了人類,就是造了亞當、夏娃,但並沒有給他們造能明白如何敬畏耶和華、如何在地上遵行耶和華的法度的器官。若沒有耶和華直接的帶領,無人能直接知道,因人起初就沒有這個器官。人就知道耶和華是神,但究竟如何敬畏他,人當怎樣行才叫敬畏耶和華,當存什麼樣心才是敬畏耶和華,當為耶和華獻什麼才叫敬畏耶和華,對這些人都一概不知。」
「在律法時代,耶和華定了許多誡命,讓摩西頒布給那些跟隨他出埃及地的以色列民,這誡命在當時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民的,與埃及人並無關系,是為了約束以色列人的,以誡命來要求他們,是否守安息日,是否孝敬父母,是否拜偶像等等,以這些為原則被定為罪或被稱為義。在他們中間或者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們,或者被石頭砸死,或者得著耶和華的祝福,都是根據人是否守住這些誡命。人若沒守安息日就被別人用石頭砸死,若有祭司沒守住安息日,就有耶和華的火臨到他。人若不孝敬父母也被別人用石頭砸死,這都是耶和華可稱許的。耶和華定誡命、律法都是為了在他帶領人生活期間能讓人聽他的話,順服他的話,不至於悖逆他,以這些律法來控制住這些初生的人類,以便為以後的工作打下基礎。所以,根據耶和華所作的工作稱第一個時代為律法的時代。」
從神的話中看到起初神造的人,就像一個剛降生的嬰兒,什麼都不懂,不懂吃穿,不懂好壞,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哪些是能做,哪些不能做,這些都需要做父母的一點點的教導,起初的人也是一樣的什麼都不懂,對於該怎麼生活,怎麼孝敬父母,做哪些事是屬於犯罪,要怎麼敬拜神等等一概不懂,所以神根據當時人類的需要,頒布律法告訴我們該怎麼生活,怎麼做人,怎麼敬拜神.....這些律法也一直延續到現在,規範我們的言語的行為,讓我們知道做人要有道德底線,如果我們做錯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不是神頒布律法,一步步帶領、教導我們,那麼我們就不知道怎麼生活,人與人之間就不知道如何和睦相處,我們也不知道該如何敬拜神,這樣這個世界將會是混亂的,因著有律法的存在才能維持著社會的治安,才能使我們正常的生活。從這里看到神對我們人類的愛與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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