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0 21:30:55小袁

證據

上星期寄了封限時信函

但收件人反應沒有收到信

而且還很誇張的質問一定是我沒有寄

所以我就要求收件人補個掛號差額然後我改寄掛號

但是收件人不肯,反要我自己付差額幫她改寄掛號

她認為她沒收到是我的錯,所以我要負責改用掛號幫她再寄一次

原本是想自己就補個差額寄掛號給她的

但是收件人的口氣用詞太差,把我給惹毛了

所以我可以補寄但是用平信寄!我不想幫她補差額!

但是我怕她又沒收到來找我麻煩,所以只好自己留下證據

我告訴她,非掛號信函沒收到不是我的錯,我只能證明我有寄

所以....

我請朋友幫我寄(第三者)

再請朋友幫我拿一個可以證明日期的寄件單一起拍照(證明時間)



最後要投郵筒前再拍一張(有投遞)

如果這樣她還收不到

我也只能提供相片和人證給她~請她看要找誰申訴都可以

當然~我個人是覺得郵局的失誤機率比較大

如果真的發生又沒收到

搞不好我這二張相片和人證會派上用場

在三方(我.收件人.郵局)至少我可以證明我有寄吧!

唉~真是有點可悲

就是非得多花錢寄掛號才能確保有寄能收到

寄個限時寄個平信就要看運氣~真是令人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