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解析】 子曰:「必也正名乎?」
《論語》(子路第十三):
子曰:「必也正名乎?!」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
《論語》是孔子應答弟子、時人以及弟子互相問答的話,由孔子的弟子和再傳弟子記錄編纂而成。。從論語中,可以知道孔子對許多事物的見解。
《論語》共二十卷〈學而第一、為政第二、八佾第三、里仁第四、公冶長第五、雍也第六、述而第七、泰伯第八、子罕第九、鄉黨第十、先進第十一、顏淵第十二、子路第十三、憲問第十四、衛靈公第十五、季氏第十六、陽貨第十七、微子第十八、子張第十九、堯曰第二十〉,每一卷的卷名由來,大多是以卷中第一篇開頭的幾個字來命名的,沒有 特定的含義。。
孔子(西元前551年9月28日~西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魯(今中國山東曲阜)人,中國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孔子是中華文化中的核心學說儒家的首代宗師,集華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時已被譽為「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是當時社會上最博學者之一,並且被後世尊為至聖(聖人之中的聖人)、至聖先師、萬世師表。
孔子和他創立的儒家思想對中國和朝鮮、日本、越南等地區有深遠的影響,這些地區又被稱爲儒家文化圈。
意譯:
孔子說:「為什麼必須正名?」。
「名不正,名與事實不相符,則言語錯誤,不能順理成章。言不順,則辦事不能成功。辦普通事猶不成功,何況推行禮樂教化之事。治國必須以禮樂來教化。普通事辦不成,一切雜亂無章,則禮樂更不能興起。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即是刑罰用之不當。刑罰不中,則人民感覺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這就天下大亂了。」
解析:
在春秋戰國 禮崩樂壞的紛亂社會,諸子百家中,「儒家」孔子提倡「必也正名乎?」這樣的主張,切中時弊,欲 袪除虛矯、移風易俗。
其他各家,亦有相似的主張,「法家」,講求「綜核名實」,希望「正名」的理論,不單只是流於口舌之辯,而是能運用在政治的實務上;「墨家」,主張「以名舉實」,希望所有的事物能名實相合。
在九流十家中,主張「名實要相符」最有力的 是「名家」。所謂的「名家」,正是以提倡「循名責實」為學說的流派,他們提倡的「正名實」,正是要「正彼此之是非,使名實相符」。
(「名家」與各家不同之處,在於「正名實」的方法。他們主要是「以邏輯原理來分析事物」,而思辯的內容,又多半是與政治實務無關的哲學問題,因此,「名家」的理論,在中國五千年來的學術領域,一直被冠上一個「詭辯」的惡名。)
俗話說:「掛羊頭賣狗肉。」即 掛 真招牌 賣假貨,比喻 名不符實。當前台灣社會,「名實不符」的情形,各行各業,比比皆是。
據「消基會」公佈,標示不實的商品,以「食品類」最為嚴重,除了米粉 不是百分之百純米做成的之外,有很多「食品類」都是 名不符實,鳳梨酥,其實不全是 鳳梨醬製成,大部分都有添加 冬瓜醬做出來,火鍋料 蟹肉棒,裡面 也是魚漿,根本 沒有螃蟹,蝦球 也只是外型做的像蝦子,裡面 一隻蝦都沒有。
又據報載,心存詐欺、招搖撞騙,層出不窮。例如 號稱「法師」的神棍,假借「怪力亂神」騙財騙色、騙吃騙喝,人神共憤,為國法所不能容。
中華傳統美德,講求「誠信」,孔子 如活在 現今台灣社會,一定會說:「必也正名乎?」
參考資料:
2011 / 11 / 7 【蘋果日報】 淫僧 掐胸強吻女義工 離譜尼姑 竟攝影旁觀。
【都會中心╱台中報導】 佛教界傳出 法師 猥褻 女義工醜聞!著名的佛法山 台中聖德禪寺 創辦人 聖輪法師,本月2日 涉嫌在禪寺內 假借開示,竟 對一名35歲女義工 擁抱、強吻、捏胸,一名 比丘尼 還在旁 全程拍攝,行徑離譜至極!
警方研判 被害人不止1人,罕見地 報請 檢察官指揮搜索 聖德禪寺,帶回聖輪法師及該名比丘尼調查,還 查扣 兩袋光碟、錄影帶、情書,2人 否認猥褻指控,但警方訊後 仍將2人移送 地檢署,法官 裁定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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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您說得是
據悉~
市售的罐裝咖啡裡頭沒有咖啡
多數是碳化焦灼綠豆再加咖啡因
寶特瓶柳澄汁裡頭沒有柳澄
只是食品添加物再加入色素
的確如此
假貨充斥 笑話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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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 就死了 此酒是假酒 2015-08-15 06: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