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6 23:29:42May

32歲,祝我生日快樂


我這次生日人在布國,以前都沒想過的奇怪地方。有趣的是,生日剛好還是這學期的期末考試。
我上個星期去訂蛋糕讓同學考完試可以吃蛋糕。
可想而知他們的蛋糕不會是精緻的台式蛋糕,應該是很粗很甜的蛋糕,跟哥國差不多。
十年前在一個五顆星飯店賣過蛋糕,大概所有這輩子該吃的蛋糕都在那時候吃光了,很難會有讓我驚艷的蛋糕出現。
我喜歡的就只有一種口味:很重很苦的巧克力慕斯。
偶爾下午茶吃吃起司或是草莓或是抹茶,蛋糕的味道好像沒有什麼新鮮的感覺出現。
也不會覺得幸福或是快樂。
如果吃蛋糕和吃冰淇淋不會覺得甜蜜,好像失去吃它的意義。
奇怪的是,我好像快樂的食物記憶都是吃鍋貼、水餃、燒賣、大腸麵線、魯味。
我和家人一起在餐廳最愉快的印象,是非常嘈雜的港式飲茶。
一籠籠疊起來冒著煙的點心;一壺壺的熱茶;一輛輛推車,這些成了我評斷是否道地港式飲茶的標準。
反而刻意去買的蛋糕,刻意去吃的牛排實在很難留下什麼印象。
通常爸媽生日就是送紅包,然後去餐廳吃飯,我家既不吃蛋糕也不許願。
有一年帶母親去歐式自助餐吃飯,母親吃不中意。
是啊!一大堆生冷的食物,我也吃不中意。
我很晚才意識到,我的胃是吃中式熱食的胃。點心也是吃港式點心的胃,那些西式糕點,對我來講不是太甜就是太單調。
有機會的話,我要在生日時把蠟燭插在蘿蔔糕上許願!
我從十七、八歲開始過生日,過到二十九歲。
每次過生日的朋友都不太一樣。說一句老實話,我好像沒收過什麼印象深刻的生日禮物。
我沒什麼物質慾望,所以不曾因為【收禮物】而感覺物質地快樂,不過曾有朋友扛了幾百公里送來一個不好吃的大蛋糕,感動當然還是有的。
我記得收過幾條項鏈,但因為我不戴項鍊,後來我還很沒良心地送人了!
還記得收過珠寶盒,收過香水,收過口紅,幾年後也通通進了垃圾桶。
唯一讓我能物盡其用的,大概是幾件 T 恤還有可以寫到完的日記。

Alex 生日,有一些長輩竟然送支票,真是有趣。
節日,Alex 父母會在網路上買一些登山或是旅行用品的東西送他。有趣的是,收禮物的人不喜歡的話,是可以退換的。
不過,Alex 連退換都懶,這些禮物後來通通都變成他衣櫥中的垃圾,他唯一留下來的是卡片。
我在他床下找到一個不知年份的禮物,是一個手搖式發電的手電筒,我還玩了很久。
想想支票還真是實際一點。
送禮物還是一件困難的事,所以我覺得最好的方式,叫大家還是別送了,有空就賞光一起吃吃火鍋,把錢一起吃到肚子裡最實際,不是嗎?
去年生日,我和 Alex 在花蓮照舊買一杯檸檬冰沙,然後照舊看了場電影,繼續照舊購買日常生活用品,最後照舊吃水餃、小籠包和酸辣湯。
現在年紀大了,知道平凡如每一天的幸福,節日不過是商人拿來賺錢的。
我唯一會買給自己的禮物,是萬寶龍的莫札特紀念筆。
我在二十歲的時候買一支送給自己。八年後,我去哥國把鋼筆留在台灣家中,回到台灣鋼筆已經找不到了!
會對莫札特紀念筆有感覺,是因為我第一次在校刊上負責的專題文章,就是莫札特兩百週年紀念報導。
我喜歡萬寶龍握在手中的質感,不重而且溫和,寫起來跟飛的一樣。
我在劇本入圍決賽時,在倫敦又買了一支一樣的鋼筆做紀念,只不過筆套金的部份換成銀的。
遺憾的是,這年頭沒人寫字了,萬寶龍變成了PowerBook,不能說這不是一種遺憾。因為我是非常享受【寫】字的人。
三十二歲生日,我覺得我是個幸福的人,沒什麼特別想要的。
唯一個願望是想要生個健康快樂的小孩,但是好歹是個台灣派出去的華文老師,不好當單親媽媽。
所以還是先結婚好一點吧!
我媽是搏命生下我的,接生婆還是跑去問我爸:【你要留大的還是小的?】
當年胎位不正,我手先出來,我的手又被推回去。
我媽和死神奮鬥了一整天,昏過去又醒過來,血流太多,接生婆跑去找血牛買血。
我出來時是已經是藍色的,大家都沒指望我能活下來!
我媽生下我以後,接生婆對著我媽說:【大難不死,這個孩子是個有福氣的人!】
然後接生婆幫我媽端上一碗湯圓,原來生了一整天,已經是冬至了!
我雖然生在日照最短的一天,但是每一天每一天,天氣都會漸漸暖起來。
有幾年過生日,我一個人跑去台一吃碗鹹湯圓,靜靜想著我媽,因為生日是母難日!
我媽並不是疼愛女兒的人,她的注意力全都在我爸和我哥身上,覺得女兒以後都是別人的。
我雖然讓我媽搏命把我生下來,不過她從來沒去過我的學校,沒陪我寫過任何作業,讀過任何一本書,但是我們一起看過不少電視撥的老電影。克拉克蓋博和洛赫遜就是她介紹給我認識的!
說實話,她不管我功課是我命好!
我媽曾學過古箏,打過軟式網球,很漂亮也很騷包。鉤針棒針刺繡,她都很厲害,刺繡作品掛在牆上總有人跑來問是哪裡買的。
但是她現在卻很不快樂,她覺得我爸和我哥都辜負了她。
一生做人失敗,她說。
我如果瘦三十五公斤,從來沒晒過太陽,就是我媽年輕的樣子。
我媽說如果寫小說要從她寫起。
但,你會怎麼寫你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