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徵信-三立徵信社-男控公僕「傷我身淫我妻」…
男控公僕「傷我身淫我妻」
同窗房東「吃人夠夠」霸人妻還動粗
【洪振生╱屏東報導】屏東縣一男子不甘在縣府當公務員的同學打他,並與妻子有染,日前捉姦在床提告後,昨再帶親友到縣政府舉「傷我身淫我妻」白布條,抗議讓他帶綠帽在政風室任職的同學。
手段激烈
男子悔恨引狼入室:「租屋給他卻毆打我,淫我妻,真是吃人夠夠!」,全案警方已依妨害家庭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抗議男子羅文量(五十一歲)昨由家屬陪同舉著「傷我身淫我妻」的白布條站在縣府大門前,縣府警衛出面了解,羅表示,抗議對象是縣府政風處科員王蘭旺(五十一歲)。王身高逾一百七十公分,他僅一百六十五公分,打不過王,王還揚言:「我是政風人員不怕麻煩,你拿我沒輒啦!」擺明「吃人夠夠」,所以才採取這種抗議方式,要王「好看」。
「私德無法處理」
因白布條寫著敏感的用詞,立刻引來縣府員工注意,政風處長鍾慶華接獲通知,馬上請羅與家屬入府了解。鍾慶華說,王蘭旺身為政風人員,若涉公務紀律部分,將由考績會審議,私德部分,應由雙方協調。至於王昨有上班,但不願出面對此事表示意見。
羅文量表示,和大陸妻子結婚十年,育有兩子,因工作需要,他常常赴宜蘭,兩人聚少離多。二○○六年底小學同學王蘭旺從台北調回屏東縣府,二○○七年一月王向他分租住處的三樓,直到同年七月王搬出。
捉姦在床怒提告
羅文量指出,二○○七年九月,因原租住處租約到期,為省錢,心想王的新租住處尚有空房,轉而向王租一層樓,共同分擔房租,竟沒料到才搬進去不久就發現王與妻子有曖昧關係,他質問王,王竟老羞成怒持木棍打傷他,可惡的是妻子竟與王聯手把他攆出家門,他則到警局告王傷害。
羅文量說,後來傷害案因王賠償而和解,但王卻與妻子明目張膽住在一個屋簷下,他於是請徵信社跟監,今年六月四日下午逮到羅與妻子在租屋處二樓赤裸在床,全程都有錄影,雖王不發一語穿上褲子離開捉姦現場,但他仍告兩人妨害家庭,妻子在日前帶著兩子回大陸。
2009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