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6 16:15:13三立徵信
前妻另結新歡 夫打翻醋罈怒殺男子判兩年八月
黃姓男子與前妻離婚後,對前妻一舉一動仍然相當在意。兩年前他趁著半夜,潛進前妻與新歡陳姓男子住處,見兩人同睡一張床怒火中燒,跑到廚房拿起菜刀與水果刀砍殺男子數刀,將被害人砍成重傷。桃園地方法院對黃姓男子判處兩年八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因不滿前妻與陳姓男子交往,兩年前某天凌晨四時許,前往陳男住處,卸下窗戶爬進主臥室。黃男見前妻與陳男同枕而眠,陳姓男子讀國小的兒子也睡在一起,黃男情緒幾乎失控,跑到廚房拿起菜刀及水果刀怒氣沖沖直衝房內。
黃男趁陳男熟睡之際,以水果刀猛刺其腹部、右臂、左前臂,造成其左手有撕裂傷、韌帶斷裂、頭皮撕裂傷等,前妻與被害人的兒子被驚醒,連忙哀求阻止。但黃男殺紅了眼,再舉刀作勢要砍殺。陳男忍住傷勢,呼叫兒子狂奔門外逃命,最後跑到百公尺遠的中原大學警衛室求救,兒子也向住家對面網咖的彭姓友人求救。
合議庭調查發現,三人早有感情糾紛,黃男趁前妻與被害人及其兒子毫無防備時,持刀闖進並攻擊被害人。雖然原告辯稱只是想要教訓被害人,但黃男主觀上持刀攻擊,已有欲殺人或預見殺人之故意。
被害人事後撤銷對黃男無故侵入民宅部分,不過地方法院對於黃男殺人未遂部分,提起公訴並判兩年八個月有期徒刑。
建檔日期:2008-03-04 19:19:51 文件出處: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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