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5 11:22:15三立徵信

勾搭人妻 替代役男發曖昧簡訊挨告

曾姓男子三年前服替代役時,與該單位陳姓員工妻子過從甚密,兩人雖年差十四歲,仍不畏壓力談起不倫姐弟戀。日後陳妻攜子離家不歸,陳某懷疑曾某從中作梗,遂拿出「誰叫你是我的老婆呢!」等簡訊翻拍照片,控告曾某和誘罪,但檢方認為,簡訊無法證明兩人有姦情,起訴不處分。


陳某提出的簡訊照片包括,「我倆是超級的相愛」、「好喜歡你吻我,每一次的接吻都是如此的深刻,就像我們的愛!」字字深情甜蜜,並指這些簡訊就是曾某發送給妻子的,但被曾某與妻子否認,懷疑照片造假。


檢方也認為,這些簡訊文字雖然曖昧,但無法證明曾某與陳妻曾發生性關係,也難以推斷曾某在引誘陳妻離家時就有姦淫意圖,簡訊內容更無誘拐陳妻脫離家庭的訊息,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曾某說,服替代役時經陳姓男子介紹與陳妻結識,兩人雖然年紀有差距,但仍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友。陳妻時常因與丈夫感情不睦向他訴苦,他也曾基於朋友立場到陳某家中調解,陳某夫妻感情早有裂痕,並非他唆使陳妻離家。


陳妻證詞則與曾某如出一轍,表示與丈夫感情早就破裂,幾年前還被丈夫母親控告傷害。陳妻說,前年三月間與丈夫大吵一架後心情不好,不想面對丈夫,只好帶著一雙兒子返回娘家,全程出於自願並非受曾某引誘,離家期間也未曾與曾某同居。


陳某事後撤回告訴,加上檢方查無其他證據證明兩人姦情,以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建檔日期:2009-02-05 09:50:39
文件出處: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9/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