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4 14:54:00尚未設定

我也受了一肚子鳥氣---重大傷病卡

看到一位醫師前輩關於重大傷病的文章 深有同感
最近幫幾個病人辦理重大傷病卡的時候也是這樣的情況
現在轉貼給大家分享 如果你有親人或朋友遇到一樣的刁難
把這篇文章給他吧 或許他會更知道自己的權利......


關於呼吸衰竭,長期依賴呼吸器的病人,健保局原先規定:使用呼吸器超過一個月就符合重大傷病範圍,病人得免除部分負擔. 問題是:重大傷病要經過[審查],原先還得勞駕家屬去健保衙門跑一趟,自從我在網站反映以後(請參考官不可僚-請健保改善重大傷病業務那篇),現在可以由醫院幫忙傳真去申請了....

今天公司的醫事課長說某同事的呼吸器依賴病人,申請一年期的[重大傷病]未被核准,他問我以後是不是都申請三個月一期的,審核可能比較鬆,比較容易過關,但他們可能文書作業要增多許多.....

我告訴他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我們不是被嚇大的,[重大傷病]准或不准,跟我們無關,它牽涉的是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健保局)之間的權利義務問題,犯不著替病人擔心這個,大不了叫病家去健保局掀桌可也...............

你們搞清楚了嗎?

健保局規定呼吸器依賴超過一個月,病人是[重大傷病],得免部分負擔,這個跟審不審有何相關啊? 他們那些白痴,櫻櫻美代子,搞什麼審查不審查的,笑死人了!只要我的病人病到需要使用呼吸器超過一個月,你健保局敢[不准適用重大傷病],就是剝奪我的病人的健保權益,我會叫病家去和他們溝通,必要時掀桌,必要時打行政官司...我不會費神去管這種雜事的....

推究健保為何要[審查]這件事,可能跟一些[不肖醫療院所]有關.我們都知道呼吸器依賴的病人,耗費很多醫療資源...依人口比例去推算,我國依賴呼吸器的病人是美國的好幾倍,[合理懷疑]有些不肖業者不去拔除呼吸器,反而對不需呼吸器的氣切病人故意加上呼吸器,去賺健保局的錢. 我們業界都知道哪家醫院正派或不正派,健保局不可能不知道!(我認識一個審查醫師,平日行事風格就像正義的化身,可是他去審查某[利委]開的醫院,那[利委]早在門口恭候,遞上名片,哈拉一下,他也只好[囊芭捏著],不敢吭聲了).

所以,我認為健保局別老是欺負善良百姓. 人家符合[重大傷病]的,就不要刁難人家..有本事你去打老虎給我們看看! 你們也可建立機制,對懷疑的個案,轉回你們可信賴的機關去嘗試拔管. 如果證明是故意不脫離呼吸器的,就給予處罰! 如果真是拔不掉的,就別三番兩次找人家麻煩了! 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