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3 23:08:30izumi

MAD

我的憤怒來自於一件極其簡單的事。

腳踏車掉了。
被偷走的可能性大約是百分之90。
停放在一個擺滿了腳踏車的地方,沒有違規停車所以應該不是被拖吊。
而鎖了車然而它卻不翼而飛的時候,除了被偷我想不出還有其他的可能。

它並不是一台全新的車,顏色還是男孩子會羞於騎乘的粉紅色,我心疼掉車實在是因為我已經騎得很慣了,為什麼在我這麼依賴與習慣的時候它就這麼不見了,不能再找到了?

我沒見到它也不過就短短兩三個小時,再回到公館附近竟然就人間蒸發。

是什麼人這麼惡質要做這種事我不知道,不過對財務狀況有點山窮水盡的我不啻是一種打擊。

慢慢地一次又一次在捷運站那一排停放腳踏車的停車格內搜索的時候,其實已經很累了,找了幾乎要一個小時,連發怒都疲倦的時候,只是有一點點輕微地想哭而已。

回想起來還是有怒意油然而生的感覺,要不要買一輛新的車我還在考慮,畢竟還有最後的希望(就是去看看是否被拖吊走,雖然希望很渺茫),而失而復得的感覺也不是再買一輛新車就能填補的,它掉了,然後覺得空虛,這是理所當然。


(我還是在最後忍不住想狠狠地咒罵偷車賊。


不能原諒。)